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供应公共租赁住房418套面向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进行配租,本次认租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9:00至2022年10月31日18:00(共7天),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次推出中骏蓝湾翠岭花园一期、中信龙盛广场、荷谷美苑、悦龙华府二期、龙美居、坪达雅园、金地凯旋广场、公园里花园三期、信义荔山御园共9个项目418套住房。具体房源信息如下:
(一)中骏蓝湾翠岭花园
/ztfw/zfbz/),点击页面的“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页面,凭账号和密码登录轮候系统,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意向小区将作为判定是否属于放弃选房行为的重要依据,请谨慎选择。
2.网上认租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9:00至2022年10月31日18:00(共7天)。在此期间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不计入实际弃选次数)。
3.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数、户籍、居住证、婚姻、残疾、低保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18:00)前完成信息变更事宜。信息变更方式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申请变更(咨询电话:6)。
注:本次认租资格的户籍核查时点为2022年10月23日18:00,其它信息核查时点为2022年10月31日18:00。
地址:龙城街道如意路486号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210
政策咨询电话:5,7
轮候系统操作咨询电话:5
常见问题详见附件。
(二)认租资格核查
认租结束后,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公示。
(三)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排名1~418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419~836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排名837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
上述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后续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由房源运营管理单位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在后续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五、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我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402室,投诉举报电话:1。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一)轮候人数众多,房源按照轮候排序选完即止,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认租申请人密切关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如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二)认租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所选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认租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所选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均为学位已锁定房源的,放弃选定则不视为弃选。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三)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申请人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四)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我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本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落户及办理居住证问题,请咨询龙岗区教育局及项目所属派出所意见。
(六)合格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项目交付时间、租金等信息并予以认可。
(七)若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将收回另行分配。
(八)通告未尽事宜由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龙岗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常见问题解答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