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被电鱼器电会有后遗症吗一?

原标题:失踪的两名潜水员遗体找到了,他们到底是怎么死的?

9月6日,两名潜水爱好者在河北唐山市迁西县潘家口水库失踪。针对这一事件,9月19日晚,迁西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目前,两名潜水失踪者遗体已被打捞上岸,迁西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法医已经介入,对遗体进行初步勘察,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关于两人的死因,这些天在潜水圈被讨论得沸沸扬扬,是因为本身的技术原因?还是因为被水草或者网箱缠绕?或是电鱼船的电击?诸多参与救援和目击者提供的信息,让人心生疑问,但这些疑问只能等待权威部门最终的调查结果。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官方微博@中国之声发布的消息,针对此事,迁西县委曾通报称,9月6日,潘家口水库发生一起潜水爱好者在潜水过程中失联事件,失踪人员共2人,分别为:徐海燕,女,39岁,上海人,有新加坡绿卡;孙昊,男,34岁,上海人。与其同行人员共6人,上述人员来自水下探索为核心目标的全球性非营利潜水组织(“全球水下探险家”Global Underwater Explorers)。

该队潜水员携带的部分器材。微信公众号:GUE环球水下探索图

9月7日10时12分,迁西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警,迁西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立即指派潘家口水库分局、刑警大队赶赴现场,协助蓝天救援队等社会团体进行救援,并维持现场秩序、调查走访。至9月18日10时45分,在潘家口水库水下长城附近水下63米处发现两名潜水失踪者。

9月19日晚,迁西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发来后续通报称,在迁西县公安局等部门的积极协助下,经过保定直隶、唐山天佑等救援队的全力打捞,9月19日12时10分,女性潜水失踪者(徐海燕)遗体被成功打捞上岸并送往殡仪馆。17时30分,另一名男性潜水失踪者(孙昊)遗体已被打捞上岸并送往殡仪馆。

“GUE”就是因为安全而闻名

上海一位参加过“GUE”培训的潜水爱好者赵明(化名)19日告诉北青报记者,“GUE”的全称是globeunderwaterexplorers,是一个于1998年成立的以水下洞穴、沉船等探索为目标的非盈利性的潜水组织。“‘GUE’在潜水爱好者中应该是最为顶级的一种组织,他们的要求十分严苛,因此‘GUE’也是以安全而闻名。‘GUE’很多潜水设备都需要设置双份保险,而且对于能见度低、狭窄的水下区域是不允许进入的。很多潜水爱好者甚至认为‘GUE’过于保守。”

一名认识遇难潜水员的潜水爱好者Dary告诉北青报记者,潘家口水库适合AOW级别以上潜水,也就是40米深,更在两名潜水员的能力范围内。据了解,这次徐海燕和孙昊在下潜过程中各背负了100斤装备,其中包括推进器等辅助设备,按照理论数据,他们所携带的装备能够支撑他们在水中呼吸6至8个小时,最深可以潜到水下80米处。

救援人员搜索徐海燕和孙昊时动用了无人艇。北京青年报图

崔巍是国内少有的具有“GUE”教练资格的人,他曾经有过三年海军潜水员的经历,现在是上海联合水肺潜水俱乐部的教练。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曾经表示,如果按照徐海燕和孙昊的技术,在潘家口水库这种水情并不复杂的水域潜水,应该是不会出危险的,而且二人经验丰富,也可以相互帮扶出水。

两人遗体被发现时无缠绕物

方励是北京一家名为劳雷工业的企业的负责人,他的团队拥有无人艇、三维声呐、侧扫声呐、多波束探测仪等诸多设备。这次打捞失踪潜水员的工作,由方励提供技术支持,他也参与了整个救援经过。“在水下勘测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很多养殖网箱。”方励告诉北青报记者。

根据水库边的村民和一些曾经去过潘家口水库的徒步爱好者介绍,在许多年前,潘家口水库中曾经放置有很多用来养鱼的网箱,而考虑到保护水质,在去年,这些网箱被当地政府拆除,但是部分渔民为了省事儿,只将网箱露出水面的部分进行了拆除,而水下部分则没有拆除。

“我们当时曾经考虑过,两名潜水员是不是因为被网箱缠绕而遇难,但是当我们的水下机器人的摄像头拍摄到潜水爱好者的遗体时,我们发现,两名潜水爱好者都是独立的,身上并没有被网箱或者水草之类的缠绕。”方励说。

村民家发现潜水员“象拔”和电鱼船

北青报记者19日见到了水下机器人拍摄到的在水下发现徐海燕和孙昊时的影像记录。徐海燕面部朝上,双手缩在胸前,而孙昊面部朝下,工作人员最早也是通过其背部的气罐编号辨认出他的身份的。

方励曾经参加过多次水下探寻任务,具有较为丰富的水下探寻经验。

“正常情况下,潜水爱好者入水后应该保持在悬浮状态,但是我们发现他们的时候,两名潜水爱好者都是‘座低’的,也就是说是沉入水底的,这就说明两人的设备或者体内有水进入,而在没有缠绕的情况下,只有遭受到外力,才会导致这种情况。”方励说。

而在徐海燕和孙昊进行潜水时,留在岸上的“GUE”工作人员曾经目睹过事发水域有船只经过。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潜水爱好者在下水后都会在水面留下一个学名为充气式信号棒的“象拔”作为标记,事发后几天,救援人员在水库附近的一名村民家中发现了一个“象拔”,而根据这个“象拔”的品牌和编号推断,应该属于“GUE”组织成员所用。但村民一直没有明确说出这个“象拔”的来历。

事后,有人把村民家的照片拿给了方励看,方励一眼就认出了村民院子里停放的一条船是一艘电鱼船。“我是搞科研的,不会看错,那就是一艘用来电鱼的船,但是这艘船和潜水爱好者的死亡有没有关系,只能交给权威部门去调查了。”他说。

住在潘家口水库附近的村民刘进(化名)告诉北青报记者,水库偶尔会有人用电击的方式捕鱼,但是大多是在水深5米左右的地方,而潘家口水库其实属于一个航道,潜水爱好者在这里潜水,还是存在一定风险的,包括和船只可能发生的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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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人员查获非法电鱼船。(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供图)

  本报讯(记者 蓝瑜萍 通讯员 邱烨凌)

  根据近期闽江智能监控系统的警示线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组织执法人员连续多日开展夜间通宵蹲守、反跟踪盯梢,并派出“海鹰”无人机专班实地暗访核查,于6月30日在仓山区三江口附近打击了一处隐秘的电鱼窝点。

  当日中午,在支队主要领导带领下,支队联合仓山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出动岸上和水上组执法人员共20人、执法船3艘,迅速出击,一举端掉了电鱼窝点,并查获了涉嫌电鱼的“三无”船舶4艘,收缴电鱼工具4套。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此次行动有力打击了电鱼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支队将持续以“安澜闽江”专项行动为抓手,继续紧盯重点时段、重点水域,保持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高压态势,为保护渔业资源,维护两江沿岸群众正常的休闲生活空间提供有力保障。

  2022年“安澜闽江”专项行动已开展近4个月,我市渔政执法机构加强全方位监管,严厉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确保闽江禁渔制度有效实施,让闽江禁渔制度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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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2019年的时候,警方在扬州高邮湖抓获了由10人组成的非法电鱼团队,经警方查证,这10人合着电死了1.3万斤鱼,后经过售卖,获得了约5万元的利润。最后在法院的判处决定下,这10人需要赔偿157万元,还需面临9到27个月的刑拘。


很多人或许难以理解,就只是电了个鱼而已,为什么还要坐牢,还得赔偿如此高昂的罚金。那是因为很多人根本不知道电鱼的危害到底有多大。

在我国经济状态还比较薄弱的时候,长江水域里的鱼类无疑是餐桌上的美餐,同时也是不少人的重要经济来源,但伴随着鱼类资源逐渐减少,捕鱼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很多人都开始寻找捕鱼的最有效方式。电鱼、毒鱼、炸鱼等方式也就伴随着激烈的竞争而诞生。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研究人员发现,电鱼这种方式对生态环境有着极大的危害,也是后来国家才规定,只有得到渔业部门同意的研究人员才可以电鱼,否则都算是非法捕鱼。那电鱼的危害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电鱼导致鱼类“断子绝孙”

使用电鱼器材进行电鱼时,会对鱼的繁殖器官造成严重损害,使其无法再进行产卵,也就造成鱼类失去繁殖能力,水中的鱼也会因此大量减少。一些比较厉害的电鱼器,电压是可以达到惊人的几千伏的,就连体型较大的牛都可以电到,更别说那些小鱼小虾了。


就算有的大鱼侥幸逃脱,没有被电死,但是它腹中的鱼卵也已经无法被排出来体外了,因为它的繁殖器官已经被强烈的电压损坏,已经失去了繁殖能力的它们会被腹中的鱼卵活活胀死。再就算有的鱼把鱼卵产下来了,也依然无济于事,因为这些鱼卵在腹中的时候就已经被电死了。所以电鱼对鱼类来说无疑是“断子绝孙”。

鱼对净化水质无疑是做出过很大贡献的,一些鱼类主要以水中藻类植物为食,而随着鱼类的减少,水藻大量生长很有可能覆盖河流。


再加上水中还有许多的浮游生物以及微生物存在,它们也维持着水中生态系统的平衡,可随着非法电鱼者对鱼类的入侵,它们也受到牵连,命丧其中。水中生态难以维持平衡,导致水质变差。这也是我国为什么要禁止电鱼的主要原因之一。

还有就是有的鱼被电以后虽然没有当场死亡,但由于身体里的一些器官被损坏,它们也活不长久,它们死亡之后会发胀发臭,也会对水质产生影响。


电鱼会对人产生危害吗?

很多人都不知道,被电死的鱼是不宜食用的,早在很久以前,有相关的研究人员就研究过,被电死的鱼不仅口感和味道不好,比不过其他方式捕获的鱼,而且还会产生一种对人体有害的酸性物质,会威胁到人的身体健康,所以在这里也建议大家尽量不要食用被电死的鱼。


还有的人,因为觉得电鱼设备的电压不够,为了增加效益对电鱼设备进行改装,把电压增大,到最后由于控制不当危害到自己的生命,之前的环球网就曾报道过,重庆一男子因电鱼的时候处理不当,被电鱼机当场电死。像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可不止这一例。


既然电鱼的危害如此之大,可是为何还有一些人在电鱼呢,那是因为一些人根本就不知道电鱼的危害,也不知道电鱼是违法的。

曾有人调查过一些电鱼的人,问他们为什么电鱼,他们只是单纯地认为电鱼是捕鱼方式的一种,跟网鱼、钓鱼没有什么差别。甚至有人觉得,不就是电一条鱼吗,怎么可能就触犯了法律呢。

其实早在广西的时候,就有人曾因为在河里面电死了三条,合计60克的小白鱼而被刑拘,一开始电鱼的人还抱着侥幸心理,觉得只是三条小鱼而已,不会有什么事情,可最后还是被处罚了,因为法律规定,只要你是电鱼,不管是大鱼小鱼,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还有的人是被利益冲昏了头脑,在明知电鱼犯法的情况下,依然知法犯法。因为买一台电鱼机只需要几百元左右,可每次电鱼的收入基本上都在千元以上,低投入高回报。而这种人基本上都是怀着侥幸心理,觉得只要不被人发现就行了。这也是为什么电鱼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很多比较偏远的地方,其实有很多人都不知道电鱼的危害、以及电鱼犯法,建议可以有相关人员加大相关知识的普及,让更多的人知道电鱼危害的严重性。

非法电鱼者多是当地人,为了防止一些不法人员事后报复,应该保护好举报人的相关信息,采用匿名举报的方式。

对于举报的人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如果没有相应的回报,大部分人都会抱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因为没有人会愿意平白无故的去与他人结仇的。

当然这些建议只是个人意见,与有关部门没有任何关联。


电鱼是违法的,而且电鱼百害无一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为了避免对环境的危害,以及不必要的损失,拒绝电鱼才是我们应该做的,同时,也是为了不让我们的后人承担我们自己下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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