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王妃衣品牌对皇帝的称呼

欧洲王室之间私下怎么称呼?比如子女如何称呼国王?_百度知道
欧洲王室之间私下怎么称呼?比如子女如何称呼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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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查理阿尔本节目时因曾与威廉王子、凯特王妃共事,谈起王子与王妃的互动,他表示当时威廉王子来问某花的品种是什么,他回说“黄杨”(Buxus)后,凯特王妃向老公说:“宝贝(Babe),我们有这个了,有很多了。”语带甜蜜;而另一位设计师格丽特奈特(Margaret Knight)则表示,曾听威廉王子对老婆说,“亲爱的(Darling),可以帮我做这个吗?”透露出皇室夫妻私下其实与一般夫妻没两样的平凡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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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妃(王爷的妃子)怎么称呼?
包括王妃对王爷的自称、对下人的自称、对客人的自称;王爷对王妃的称呼、下人对王妃的称呼、客人对王妃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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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妃对王爷的自称是:臣妾,亲近些可以自称自己的闺名。对下人的自称是:本王妃。对客人的自称是:本王妃,若是熟悉的可以自称闺名。王爷对王妃的称呼是:爱妃,王妃的闺名。下人对王妃的称呼是:(某)王妃、殿下。【某——指的是王爷的封号,如荣、怡等】客人对王妃的称呼是:(某)王妃。【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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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臣妾或妾身,称自己的小名也可以,对下人的自称是本宫,对客也一样,王爷对王妃的称呼是爱妃或小名,下人对其称王妃,客人也一样
自称应该是妾身吧,下人对王妃的称呼、客人对王妃的称呼应该是王妃,其他就不知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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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记得高中英语课上,有一次老师问我们为什么把“duke”翻译成“公爵”。我们当时只觉得这个老师无聊,难道不翻成公爵还翻成杜克吗?他见无人响应,便说:“是把这个词放到中国的语境下对应而成的。欧洲的五级贵族等级正好对应中国的五等贵族。”    现在想想觉得这个老师说的是个很有意义的问题——至少在翻译上是。欧洲和中国的贵族称谓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的地方。翻译的时候一个不小心就容易造成理解差异。    先说说君主的称谓吧。欧洲虽然小国林立,但与中国相似的一点就是,整个欧洲只有一个皇帝。帝国之外的国家元首名义上是比皇帝低的,于是就出现了emperor和king两种最主要的君主头衔。在中国,当然只有一个皇帝,周边小国都对天朝上邦称臣,他们的君主自然也不能称“皇帝”。臣属的朝鲜和越南都被中国皇帝封为“国王”。因此,对应中国的语境下看,emperor是“皇帝”,king是“国王”。    这个基本上没有什么异议。罗马帝国灭亡后,欧洲长期只有一个“皇帝”,也就是神圣罗马帝国的元首。但是在巴尔干半岛和安纳托利亚高原还长期存在一个拜占庭皇帝,也就是东罗马帝国。众所周知的是,拜占庭皇帝被土耳其人消灭后,娶了拜占庭公主的俄罗斯大公在几十年后称帝,因为他们自诩为东罗马帝国的继承人,号称“第三罗马”。由于他们选择的皇帝称号是“凯撒”,所以在中文里被译为“沙皇”。    十九世纪以后,皇帝的称号不再是哈布斯堡家族的专属了。先是拿破仑自称法兰西皇帝——当他肢解了神圣罗马帝国以后,他的确成了欧洲的皇帝。哈布斯堡家族只好委屈自称奥地利皇帝。普鲁士统一德国后,国王成了德意志皇帝。英国吞并印度后,给英王增加了“印度皇帝”的称号。到一战爆发的时候,欧洲已经有四个皇帝了。    除了帝国和王国,欧洲还有各种各样的小诸侯国,以神圣罗马帝国最为甚。五级贵族等级均可成为独立的诸侯国,只不过子国和男国比较少。与中国不同的是,除公侯伯之外,还有archduke和prince,分别译为“大公”和“亲王”。大公可以理解,比公国高一级,虽然中国没有大公,但我们可以直接推出大公统治的是“大公国”。现在欧洲已经没有大公国了,但还有亲王统治的国家——principality,比如列支敦士登和摩纳哥。似乎中文直接把principality译成“大公国”,可人家君主明明是“亲王”。但译成“亲王的领地”“亲王领”听起来又很奇怪。反观中国的“亲王”,其领地虽可称“王国”,却缺乏principality的独立性。真正能称得上“王国”的只有朝鲜和越南。    欧洲与中国的另一个不同是女性元首的存在。欧洲语言大多具有阴阳对立的构词特点。比如,演员actor,女演员actress。这种阴阳对立的情形也广泛存在于贵族称谓中。可是,empress既可以指“皇后”也可以指“女皇”,于是就有了更加正式的称呼。女皇被称为empress regnant,皇后被称为empress consort。类似地,女王被称为queen regnant,王后被称为queen consort。    我曾经看到有人把“queen consort”译成“王妃”,当时没注意。后来某天回想起来觉得有道理。朝鲜国王的妻子被称为“王妃”,因为朝鲜比中国低一级,君主称“王”,其妻自然不能称“后”,应改称“妃”。中世纪的欧洲也是这样。皇帝名义上比法国、英国的国王们都要高一等,所以他们的妻子似乎不能称“王后”。不过这样一来,princess也不能叫“王妃”了,得降一级,难道叫“嫔”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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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完待续。。。
  现在欧洲已经没有大公国了    ------------------------------    卢森堡不还是大公国吗?
  对不起,错了,写晕了。
  爵士和勋爵有什么区别?一个是Sir,一个是Lord
  欧洲的爵位和中国的爵位基本上沒有可比性,根本原因是两者的意识形态不同。在中国,“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概念根深蒂固,整个中国,只允许皇帝一个老大存在,不允许有第二个老大。帝、王、公、侯、伯、子、男之间有严格的上下统属关系。在欧洲,皇帝、国王、亲王可以都是老大,都是一国之主,相互间河水不犯井水,只是名称不同而已。神圣罗马帝国更有一种在中国不可想象的选帝侯,在皇帝岀缺时,有资格作为侯选人竞选皇帝。选帝侯本身另有爵位,可以是公爵、侯爵或伯爵等。如哈布斯保家族,在被选为罗马帝国皇帝之前,本爵是伯爵。  欧洲的爵位常和土地联系在一起,爵位所有人就是这个爵位所属土地的领主。依据控制的土地,一位公爵可能同时又兼有侯爵、伯爵衔。大家都知道,英国女王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国王,印度独立前,还兼有印度皇帝的爵位。知道的人不多的是,女王还兼领好几个男爵的爵位,因为她又是这几个男爵领地的领主。我在英国旅游时,参观过一座皇室教堂,教堂大礼堂的一面墙上一字儿排开十几个浮雕彩绘的族徽。英国朋友告诉我,每一个族徽代表一个爵位,这十几个族徽都是女王所有的爵位的族徽。其中的一個族徽,还和香港有关,是男爵还是其它什么,我记不清楚了。
  厄........  我觉得好像欧洲只有一个皇.....就是教皇...  后来伊丽莎白才算是另一个...
  这个文好 学习了
  谢谢,学习了!
  来学习
  神圣罗马帝国还有边境侯爵什么的,五等爵位似乎和那里就不好对等翻译了
  英国女王还以诺曼底公爵的身份占领着最后的诺曼底领土-海峡群岛。
  英国女王还以诺曼底公爵的身份占领着最后的诺曼底领土-海峡群岛。  ========================================================  更牛逼的是,海峡群岛作为女王直辖领仅由大不列颠政府负责国防和外交政策,其余自理。    亲王国还有一个安道尔
  查理曼帝国时期,公爵(Duke)的意思是大军区司令,侯爵(Marquis)是边境地区的军事长官,伯爵(count)是地方长官,子爵(Viscount)是副伯爵,男爵(Baron)是国王侍从。后来查理曼帝国王权衰落,地方势力崛起,这些名词就演变成爵位名称了
  再补充一点:大公其实有两个:archduke和grand duke。前者一般局限于哈布斯堡家族,专门用于皇帝的儿子,相当于“皇子”的称谓。后者具有独立统治权,比如卢森堡大公就是Grand Duke of Luxembourg。
  元首的配偶也有多种称谓。除了上述的皇后、王后(王妃)之外,最多的就是“夫人”了。这些都很简单,可是女元首的丈夫叫什么呢?    先看看女皇吧。神圣罗马帝国因为实行萨里克法典,没有女皇。拜占庭帝国倒是有女皇,她们的丈夫直接成了皇帝。俄罗斯的女皇不是没有丈夫,就是丈夫已经死了,所以女皇的丈夫基本上没有什么特别的称谓。    女王的丈夫就要复杂得多了。第一种称呼是“jure uxoris king”。jure uxoris是拉丁语,意思是“因其妻而具有的权利”。这种“国王”是在妻子成为女王后得到加冕的,他们与女王共同统治这个国家,相当于是共治者。他们正式被称为“某某几世”,可以以君主的身份被正式载入史册。但一旦妻子去世,他们就会丧失权力,王位将由女王的继承人继承。最典型的例子是卡斯蒂利亚女王伊莎贝尔一世的丈夫费迪南二世。他因为妻子的缘故成为了jure uxoris king of Castile,卡斯蒂利亚的共治国王。但伊莎贝尔一世在1504年死后,胡安娜一世继承卡斯蒂利亚王位,他就只是阿拉贡国王了。    不过也有例外。波兰女王雅德薇嘉死后,她的丈夫亚盖洛二世就成了波兰国王,独自统治波兰。葡萄牙的情况更是搞笑。只有当女王生下孩子,她们的丈夫才能被加冕为jure uxoris king。玛丽亚一世即位时已经有了儿子,所以她的丈夫就成了佩德罗三世;玛丽亚二世登基时还没有孩子,所以直到孩子出生她的丈夫才变成了费迪南二世。    第二种情况是“king consort”,相对应于“queen consort”。这种“国王”没有统治国家的权力,也不能称“某某几世”,因此不算真正的国家元首。最著名的king consort是西班牙国王菲利普二世。他在1554年娶了英国女王玛丽一世后成为了英国的“king consort”,但是没有统治英国的权力。英国历史上虽有七位女王,但惟有玛丽一世的丈夫获得了“king consort”的头衔。    那么其他英国女王的丈夫的正式头衔是什么呢?第一位女王,“九日女王”简格雷,她只同意封丈夫吉尔福达德利为克拉伦斯公爵。不过她只统治了九天,所以不知道她是不是有时间兑现这一承诺。    第三位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终生未婚。第四位女王玛丽二世的丈夫是荷兰执政威廉三世。他们二人在光荣革命后登上王位,威廉三世因此也就是英国国王威廉三世了。第五位女王安妮的丈夫是丹麦王子乔治。他在1689年大姨子玛丽二世登基的时候就被封为坎伯兰德公爵,此后一直没有晋封。    维多利亚的丈夫阿尔伯特被封为“prince consort”。发明这个称谓的原因是,传统上人们认为king比queen高一级,但女王的丈夫应该比女王低一级,所以选择了prince这个词。阿尔伯特因此被称为“亲王”。伊丽莎白二世效仿维多利亚,给丈夫菲利普一个“prince of the United Kingdom”的称号。    苏格兰女王玛丽斯图亚特的第二任丈夫亨利达恩利曾被封为“king consort”,但他希望自己能成为“Crown Matrimonial”(中文译作“并肩王”,不过中国却没有这个称谓)。Crown Matrimonial指的是女王的丈夫可以在女王去世且没有子嗣的情况下登上王位,他登基后可以再婚,再婚的孩子还可以继承王位。Crown Matrimonial曾授予过玛丽斯图亚特的第一任丈夫、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二世。如果玛丽早于弗朗索瓦而死且没有子嗣,弗朗索瓦将成为苏格兰国王,而且他再婚的孩子还将继承苏格兰王位——当然,这一切都没有发生。
  公候伯子男,中国的战国与春秋时期与欧州非常相.都是一个名义上的老大,周围一堆有野心的爵们
  作者:chenfangabc 回复日期: 13:59:40   
    爵士和勋爵有什么区别?一个是Sir,一个是Lord    -------------------------------  其他国家的用法不太清楚, 只知道英国的Sir是对次男爵(baronet)和骑士(knight)的称呼,低于五等爵位,不入上议院.次男爵世袭,骑士不世袭.    至于Lord,记忆中英国法律上没有这个正视封号,也只是一个对贵族的称呼而已.一般子爵和男爵通常称呼为Lord某某(姓或封号).比如英国首相墨尔本,封号是墨尔本子爵(Viscount Melbourne),但是一般称为 Lord Melbourne,而他的本人姓名William Lamb知道的人就比较少了.还有侯爵和伯爵也可以称为Lord某某(封号),但是公爵则不可.    另外还有一种courtesy title的说法,如果公爵或侯爵另外还有比较低的爵位的话,可以给长子用.比如某公爵的封号是Denver,同时有拥有St. George子爵的封号,那么他本人是Duke of Denver,他的长子称为Viscount St. George或者Lord St. George.公爵或侯爵其他的儿子可以称为Lord某某(名字).比如首相丘吉尔的父亲Randolph Churchill是Marlborough公爵的第三子,所以称为Lord Randolph,但是法律上并没有爵位.总之乱七八糟的讲究很多...          
  安道尔的亲王国比较特殊。他们的亲王是共治亲王co-prince。一个是法国总统,一个是西班牙乌盖尔主教。两边都不干涉安道尔事务。  这两个共治亲王有点象伊丽莎白二世对澳大利亚的管辖权一样是个空头。
  一个好端端的朝鲜闵妃,到我国非要给翻译成《明成皇后》!  这要在两三百年前,足以引起一场战争了。  所以说啊,缺乏起码常识的翻译,是要闹笑话的。
  (三)  传统上,贵族必须与贵族通婚。只有这样,婚后双方才能拥有贵族头衔,他们的孩子才是合法的王位继承人。然而,王子与灰姑娘的恋情却一直不断上演。到十九世纪之后,社会等级日渐消弥,贵族与平民结合的阻力也不那么大了,所以出现了许多“贵庶通婚”(morganatic marriage)的情况。    早期的“贵庶通婚”与这个词字面上的意思有差异。“庶”并不一定是平民,而是指非王室成员的贵族。例如,一战前被刺杀的那位奥地利皇储弗兰茨•斐迪南大公,他与索菲•肖台克的婚姻便属于“贵庶通婚”,但索菲•肖台克是波希米亚的一位伯爵的女儿,并非真正的平民出身。但哈布斯堡王朝的惯例是,皇位继承人的妻子一定要是王室出身。比如,奥地利末代皇帝卡尔一世的妻子齐塔皇后出身于帕尔马•波旁王室,虽然这个小国早已成为了意大利的一部分,却是正经的王室。索菲•肖台克的父亲虽然是位伯爵,可不是王室成员,因此只能算平民。    因此,弗兰茨•斐迪南大公的婚姻遭到了皇帝弗兰茨•约瑟夫一世的强烈反对,但皇帝最终不得不妥协。索菲嫁给了大公,却不能成为大公夫人。她被册封为霍亨堡女公爵,她和大公的子女不能继承皇位。只能继承她的头衔和名号。    贵庶通婚是法律允许的合法婚姻。然而,“庶”的一方婚后不能随配偶得到王室头衔,但可以得到一个新册封的贵族头衔。他们的子女是婚生子女,却不能继承“贵”的一方的头衔。    贵庶通婚一般都是男贵女庶的情况,但也有女贵男庶的情况。例如,拿破仑的第二任妻子、奥地利的玛丽•路易丝后来改嫁给了奈佩格伯爵。    二十世纪以后,贵庶通婚大量出现,王室对贵庶通婚也越来越宽容。事实上,戴安娜并非真正的平民,只是非王室出身的贵族而已;她与查尔斯也不是英国王室中头一个进行贵庶通婚的。伊丽莎白二世的母亲,已故的王太后,就是苏格兰贵族出身,与王室没有血缘关系,只能算平民。只不过王太后与乔治六世结婚的时候,后者只是约克公爵,而非王位继承人,所以王室对此比较宽容。戴安娜和王太后都得到了王室头衔,她们的子女也都是合法的继承人。    查尔斯王储的妻子卡米拉则是一位真正的平民。当然,现在王子娶平民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可是,鉴于两人曾长期偷情又先后离婚的感情史,卡米拉不可能成为王后。她被封为“康沃尔女公爵”(Duchess of Cornwall),头衔是princess consort,中文译为“伴妃”。  
  中国在秦以前是分封制,属于正宗的封建制国家,诸侯,也就是所谓的公侯伯子男都有属于自己的大小不等的领地,称&国&,诸侯下属的大夫也有自己的封地,称&家&;所有的国家总称为&天下&,名义上服从天子.分封制的直接后果是整个国家实际上处于一种松散的联邦形式,对于人治而非法治的社会而言是不可能成为一个统一强大的政治实体的,因此秦朝统一中国后就实行郡县制,将地方职权统辖于中央政府,上令下行,搭建起一架可怕的国家机器,由此奠定了中国长达2000年的帝国基业.  严格来说秦以后的中国基本上已经不能算是封建制国家,特别是明清两朝,爵位只作为虚衔的形式,中央政府只给钱不放权,只能成为专制政权.所以五 四运动实际上是反帝反专制,而不是反帝反封建.因此为什么咱们一直以来以反封建代替反专制,大家应该清楚了吧,革命革了半个世纪,其实赶走帝国主义野心狼是真的,反封建却是谈不上滴.
  这帖真好!多谢各位!    请问哪些贵族妇女的名字前面加lady?
  卡米拉不可能成为王后。她被封为“康沃尔女公爵”(Duchess of Cornwall),头衔是princess consort,中文译为“伴妃”。  ------------------------------------------------------  那么戴安娜呢?她跟王子离了婚,还能叫威尔士王妃吗?
  离婚之后肯定不是了啦。
  早期的“贵庶通婚”与这个词字面上的意思有差异。“庶”并不一定是平民,而是指非王室成员的贵族。例如,一战前被刺杀的那位奥地利皇储弗兰茨•斐迪南大公,他与索菲•肖台克的婚姻便属于“贵庶通婚”,但索菲•肖台克是波希米亚的一位伯爵的女儿,并非真正的平民出身。但哈布斯堡王朝的惯例是,皇位继承人的妻子一定要是王室出身。比如,奥地利末代皇帝卡尔一世的妻子齐塔皇后出身于帕尔马•波旁王室,虽然这个小国早已成为了意大利的一部分,却是正经的王室。索菲•肖台克的父亲虽然是位伯爵,可不是王室成员,因此只能算平民。    请问圣路易娶普罗旺斯伯爵的女儿算不算贵庶通婚?  俄国王室娶了好几位黑森公主,算不算贵庶通婚?  荷兰女王多次嫁给德国小邦亲王,算不算贵庶通婚?  
  楼主说的有点过。  古代王室和伯爵家族或者侯爵公爵等非王室家族通婚是常有的事,没听说哪家被剥夺了王位继承权的事情。  法国王室还经常娶美蒂奇和萨伏伊的公主呢
  普罗旺斯末代伯爵的四个女儿还分别嫁给了四位国王  而且还分别生出了爱德华一世、路易八世和查理二世三位国王  难道这三位国王都不能继承王位了吗?
  还有个典型例子就是玛利亚.特雷西亚娶了洛林公爵弗朗茨。这可是正统的贵庶通婚,因为洛林公爵家族不是王室出身。  但是生出来的子孙照样继承皇帝大公位置。  这可是正宗的哈布斯堡的例子  楼主三思
  女王的丈夫称prince的历史上多的是,不是维多利亚时代发明的.另外,我记得威廉三世也是king consort,但他在妻子死后没有退位
  另外说欧洲当时的皇帝比国王高一等也是不妥当的,皇帝算是国王们的兄长,拥有优先权,但并不是高一等
  还有个典型例子就是玛利亚.特雷西亚娶了洛林公爵弗朗茨  --------------------------  洛林公爵入赘哈布斯堡家族啊,呵呵
  关于贵庶通婚的问题我没有研究过,需要注意的是,贵族中有王族,同样是伯爵,王族的伯爵和一般伯爵是有区别的,所以LZ说的也许有道理,总之我不清楚,呵呵
  爱德华三世娶了埃诺的菲利帕。她的父亲只是埃诺小伯爵,这也是王室出身?  她的儿子包括黑太子爱德华、冈特的约翰。孙子包括理查二世和亨利四世。曾孙有亨利五世,五世孙有爱德华四世和亨利六世。  难道这不是贵庶通婚?  子孙照样入主贵方的王位。
  现在欧洲已经没有大公国了,  =========================  卢森堡大公国
    作者:chenfangabc 回复日期: 13:59:40           爵士和勋爵有什么区别?一个是Sir,一个是Lord  ------------------------------------  有种说法是勋爵是某贵族的继承人在为继承爵位是的称号
  说说恺撒的称号,我觉得恺撒的称号相当于皇太子,和蒙古世界里面的珲台吉有一比,应该不是皇帝的称号.  俄国开始的时候用的是恺撒的称号,到彼得一世的时候才称皇帝的.
  关键是德国的皇帝的称号也是凯撒Kaiser,而俄国的沙皇的写法也是凯撒Tsar  凯撒在罗马时期的时候也是皇帝的意思。耶稣的名言凯撒归凯撒上帝归上帝就是说皇帝的事情和上帝的事情不相干。  只不过戴里克先开了个好头,让凯撒低于奥古斯都。
  不同意啊,洛林公爵的家族地位很高的,  也是属于统治家族,并且历代和法国王室,哈布斯堡王室通婚的。
  Sir实际上是一种准男爵,他并不能被称为Lord,  男爵及以上,不管什么爵位,都可以被称为Lord。  Lord本来是指有领地的,不过现在也就这么回事了。    男爵以上的儿子,不管是不是长子,都可以被称为Lord,  同理女儿可以被称为Lady.    凯撒是古罗马的家族名称,  奥古斯都的原意是元老院第一公民,  当然后来都是乱用。
  楼主的庶的解释是。  “庶”并不一定是平民,而是指非王室成员的贵族    这样的话,洛林公爵并非王室成员,也是贵族,这岂不是很合楼主的标准?
  楼主的意思是:查理曼被加冕时的称号是恺撒?不是奥古斯都?  这个我还真不知道  顺便问下同时期拜占廷是什么称号?
  不是楼主,看错了,是阿拉贡的费迪南仁兄!
  查理曼的加冕称号并不是恺撒,而是 Imperator Augustus   皇帝奥古斯都。  恺撒这个词恐怕是从奥托一世开始。
  希腊人从希拉克略开始用Basileus (Βασιλεύς) 来代替奥古斯都。  另外他们也用Autocrator (Αυτοκράτωρ) ,这个词约等于emperor,拉丁文Imperator。  
  仁兄,是Autocrator希腊文愿意是什么呢?  是不是希腊早期君主的称号呢?
  阿拉贡的费迪南:  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但是贵庶通婚的确就是这样定义的。否则索菲肖台克凭什么不能册封为大公夫人?还有乔治五世的玛丽王后的祖母也是为匈牙利伯爵的女儿,但她和符腾堡公爵的婚姻也是贵庶通婚。要知道当时要不是有德皇和沙皇出面,劝说奥皇这样一桩婚事可以树立皇室亲民的形象,弗兰茨约瑟夫一世根本不会松口。  我不知道贵族具体是怎样定义的。但是洛林家族至少祖上和王室联姻过,算得上有皇家血统。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弗兰茨一世的奶奶就是哈布斯堡的公主。  至于金雀花和卡佩王朝时代的那些联姻,可能时代不同,规矩也不同。何况埃诺和普罗旺斯也不是什么无足轻重的小伯爵。
  贵庶通婚大概和其它中世纪规矩一样,是越来越松驰的。  卡佩王朝开始时,对这一点要求很严,国王一般要娶王室出身的女子,正是因为此,再加上近亲通婚的限制,亨利一世才被迫远到基辅娶亲。  举个例子,于格卡佩与对手竞争王位时,他的朋友就攻击对方说:“洛林的查理在其封臣阶层中娶了一位妻子,后者与他的地位是不相等的,大公爵们怎么能够忍受统治他的王后是一位出身于封臣的女人呢?”  罗贝尔一世的第一任妻子罗萨拉,是意大利国王贝郎瑞的女儿,查理大帝的后代,第二任妻子是勃艮第国王康拉德的女儿,海外的路易四世的孙女。第三任妻子康斯坦斯的父亲虽然只是阿尔勒的伯爵,其母亲曾嫁给过路易五世,由主教祝圣为王后,所以也算得上是王后的女儿。亨利一世的王后是基辅的安妮,这已经说过了,腓力一世的第一任妻子是佛兰德的布里萨,而佛兰德家族源自秃头查理,也是加洛林国王的后代。腓力二世的妻子埃诺的伊莎贝尔,同样源自佛兰德,是加洛林王朝的后人,第二个妻子则是丹麦国王的女儿。路易八世的妻子不用说了,是卡斯蒂利亚王国的公主布兰奇。  至于说路易九世娶普罗旺斯伯爵的女儿,不妨再看看他的家系,这位普罗旺斯伯爵的祖父是阿拉贡国王阿方索二世,也算得上是王室出身。  
  贵庶通婚大概和其它中世纪规矩一样,是越来越松驰的。  卡佩王朝开始时,对这一点要求很严,国王一般要娶王室出身的女子,正是因为此,再加上近亲通婚的限制,亨利一世才被迫远到基辅娶亲。  举个例子,于格卡佩与对手竞争王位时,他的朋友就攻击对方说:“洛林的查理在其封臣阶层中娶了一位妻子,后者与他的地位是不相等的,大公爵们怎么能够忍受统治他的王后是一位出身于封臣的女人呢?”  罗贝尔一世的第一任妻子罗萨拉,是意大利国王贝郎瑞的女儿,查理大帝的后代,第二任妻子是勃艮第国王康拉德的女儿,海外的路易四世的孙女。第三任妻子康斯坦斯的父亲虽然只是阿尔勒的伯爵,其母亲曾嫁给过路易五世,由主教祝圣为王后,所以也算得上是王后的女儿。亨利一世的王后是基辅的安妮,这已经说过了,腓力一世的第一任妻子是佛兰德的布里萨,而佛兰德家族源自秃头查理,也是加洛林国王的后代。腓力二世的妻子埃诺的伊莎贝尔,同样源自佛兰德,是加洛林王朝的后人,第二个妻子则是丹麦国王的女儿。路易八世的妻子不用说了,是卡斯蒂利亚王国的公主布兰奇。  至于说路易九世娶普罗旺斯伯爵的女儿,不妨再看看他的家系,这位普罗旺斯伯爵的祖父是阿拉贡国王阿方索二世,也算得上是王室出身。  
  阿维斯:  我的意思是,皇帝这个头衔在中世纪早期是比国王高一等的,并不是什么国王都能成为皇帝。查理曼被加冕的时候,罗马教廷认定他为欧洲的共主。但是皇帝的权力越来越小,也就逐渐被视为与国王同一级别了。因此,皇帝这个头衔的含义是随着历史的推移逐渐改变的。
  可能我的表达有歧义。我再强调一遍,贵庶通婚中庶的一方既非王室出身也没有王室血统。
  king这个称号是谁首先使用的?想请问
  ......  楼主说神罗没有女皇......  那玛利亚 特蕾莎没登基吗?  我怎么记得她做了40年的皇帝啊
  至于说亨利二世娶美第奇家族的凯瑟琳,一来已经是近代,对这种规定已经不太严格了,二来也是弗朗索瓦一世与查理五世的斗争需要。两人都想争取教皇克莱蒙的支持,查理五世要将教皇的侄女许给一位贵族,弗朗索瓦为了与他竞争,才提出让自己的次子娶他,就因为两方门第太不般配了,一开始查理五世还不相信,一直也没有采取什么措施来阻挠。
  卡米拉不可能成为王后。她被封为“康沃尔女公爵”(Duchess of Cornwall),头衔是princess consort,中文译为“伴妃”。    ---------------------    Duke of Cornwall是英国君主长子的另外一个封号.    英国没有morganatic marriage这一说,不然当年政府也不会那么坚决逼爱德华八世退位.(当然这里最根本上还是政治原因.) 将来如果查尔斯登基,从法律上来说卡米拉就是王后,现在用Duchess of Cornwall而不用Princess of Wales,将来用Princess Consort而不用Queen是出于社会压力而已.
  那玛利亚 特蕾莎没登基吗?    我怎么记得她做了40年的皇帝啊  ==============================================================  玛丽亚特雷莎正式的头衔是奥地利女大公、波希米亚女王、匈牙利女王、神圣罗马帝国皇后。她的丈夫才是皇帝,只不过不管事,大权操在她手里而已。
  andreth:  我同意你对卡米拉的看法,的确是出于社会压力不能封其为王后,但她是查尔斯的合法妻子。英国总体上对门不当户不对的王室婚姻比较宽容。
  又查了一下贵庶通婚的资料,贵庶通婚一般仅限于德语国家。所以戴安娜和卡米拉不算严格意义上的贵庶通婚,只是王室和平民的联姻。特此更正!    记得以前读过一本书,里面写道过,在德国,只有父母双方都是贵族才能算贵族。大概是由于这个原因,德国才特别强调门当户对的贵族联姻,也就有了贵庶通婚这一说法。
  原来牛顿也是爵士啊
  这个庶真的很难界定。谁叫欧洲贵族互相通婚,造成大大小小的公爵伯爵总有那么一丁点王室血统呢。  按照拥有王室血统论,哈布斯堡家族历代皇帝的婚姻是无懈可击的。
  汉语的“庶”字含义很复杂,其内涵和外延随时代和语境而定。春秋战国之际姓、氏合一之前,姓被分成三种:王姓、贵姓和庶姓。王姓只有一个,即周王室的姓-姫姓。贵姓有许多个,凡是族中曾有女子嫁给周王的姓都为贵姓,如姜姓、妊姓。庶姓指从来沒有女子嫁给周王的姓,如姒姓。庶姓也可以是圣王之後,如姒姓是大禹的後代。  “庶”作为形容词又和“嫡”相对。同样是王的儿子,王后生的称嫡子,王妃生的称庶子。只要有嫡子存在,庶子沒有继承王位的任何机会。《红楼梦》中,贾政的两个老婆,王夫人和赵姨娘各生了一个儿子,两个儿子的地位有天壤之别。  嫡庶甚至可以分得更细。王的配偶,在扶正之前生的儿子称庶子,扶正之後生的儿子称嫡子,虽然为同一母亲所生,後者有继承皇位的优先权。据说商纣王的母亲还沒有成为王后时,就生了多个王子,後来扶正为后後生了商纣王,商纣王因为嫡子的身份而继承了王位。  到了後来,嫡、庶的称呼更岀现了混乱。史书中经常有废嫡立庶之说。仔细检查一下,所谓“嫡”是王后所生的王长子,而所谓“庶”则是同一王后所生的王次子或王三子等等。  因此之故,在阅读中文书籍时,要依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能知道文中的“庶”字究竟是什么含义。如果中文书籍是从外文翻释过来的,而翻释者对汉语“庶”字在不同时代不同场合的含义并不尽知,那么释文的准确性可想而知。  
  上帖有错误。突然记起,姒姓也是西周的贵姓。周文王的王后为大姒,《诗经》中提到过。
  作者:江上苇 回复日期: 11:18:24 
    一个好端端的朝鲜闵妃,到我国非要给翻译成《明成皇后》!    这要在两三百年前,足以引起一场战争了。    所以说啊,缺乏起码常识的翻译,是要闹笑话的。      闵妃死于1895年,或者的时候都是叫闵妃,从来没叫过什么后。但是,1897年朝鲜宣布脱离清朝独立,改国号为帝国之后。将闵妃追封为明成皇后。
  对呀,周幽王的老婆是褒姒啊。她儿子伯服还成了太子,后来有可能成了携王,和周平王两王并立了很久。
  阿拉贡的费迪南:不同国家对庶有不同认识,不同时期对庶也有不同看法,姑且存疑吧。    西乞术:我非常同意你关于翻译的说法。中国的人文社科研究中许多西方的理论研究的翻译都有问题。因为翻译这些著作的人不懂那一领域的专业知识。除了早期的那一批学者,现在懂外语的人除了语言什么都不懂。
  好复杂
  望楼主继续,等待更新中。  很少看到这样的文章了。
  今天看到已经被加精了,还被推荐到首页了。多谢各位捧场。这个帖子里有不少人都是专家,我的压力很大啊。    继续更新。今天的是关于国王的母亲的:    如果国王去世了,王后叫什么呢?最常见的情况是“queen dowager”,直译过来就是“孀居的王后”。听起来惨兮兮的,不过也确实反映了欧洲宫廷的一个惯例:太后的地位低于王后。如果太后不是新国王的母亲,这个当然很好理解;但即使新国王是太后的儿子,太后的地位仍然低于王后。    1801年,俄罗斯发生政变,沙皇保罗一世被杀。保罗一世的妻子玛丽亚•费奥多罗夫娜突发奇想,想要效仿婆婆叶卡特琳娜二世登基。保罗一世的儿子、未来的亚历山大一世苦劝母亲,最终打消了玛丽亚皇后的疯狂念头。作为交换,亚历山大一世保证,母亲在成为太后之后,仍享有宫中第一夫人的地位。这个协定招致了亚历山大一世的妻子伊丽莎白皇后对丈夫和婆婆极大的怨恨。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欧洲通行的惯例。    太后还有一个称谓,叫“queen mother”。得到这种头衔的太后一定要具备两个条件:首先,她必须曾经做过王后;其次,新国王必须是她的儿子。因此,所有的queen mother一定都是queen dowager,但不是所有的queen dowager都是queen mother。    无论是queen dowager还是queen mother,她们都必须做过王后。因此,倘若一个女人没有当过王后,即使她的儿子成了国王,她也不可能得到“太后”的称号。比如,维多利亚女王的母亲肯特公爵夫人维多利亚,在女儿登基后被称为“queen’s mother”。一字之差,意思完全不同。类似的还有亨利七世的母亲玛格丽特•博福特。她只当过伯爵夫人,儿子继位后尊其为“king’s mother”。无论是“女王的母亲”还是“国王的母亲”,听起来都很不伦不类。窃以为“圣母娘娘”听上去要好些。    乔治三世的父亲在做太子的时候就死了,所以他的母亲奥古斯塔也没有做过王后。乔治三世登基后,奥古斯塔被称为“princess dowager of Wales”(威尔士亲王遗孀/太妃)。    当无法册封母亲为太后时,国王们为了尽孝,通常采用的方式是册封她们很多贵族头衔和领地。弗朗索瓦一世的母亲、萨瓦的路易丝就被封为昂古莱姆、安茹和奥弗涅女公爵。    中国其实从前对太后的称号控制得也很严格。庶出皇帝的母亲只能封太妃,藩王出身的皇帝的母亲也不是所有都能成为太后。只是慢慢地,制度就改了。
  我想问下,为什么俄国没有保罗二世,而亚历山大一世的父亲仍然被叫做保罗一世呢?  这种事情恐怕是没有先例的。因为一个王室如果一个名字的一个君主,那么这个君主将不会冠以罗马数字Ⅰ,例子很多,不再举了。但是这个似乎是个特例。
  插一句:  中国讲究的是“母以子贵,子以母贵”。母以子贵很好理解,因此,虽然中国王朝也强调“嫡庶之分,内外有别”,还是会有非皇后出身的人成为太后。事实上,在藩妃和后宫成为太后的过程中,很多时候都伴随着权力的斗争和转移,例如:汉哀帝、胡太后、嘉靖皇帝等。    但是总体上来说,随着历史的演进,对后宫晋升太后变得越来越宽容了,但对藩妃晋升太后控制得仍然比较严格。嘉靖因为追尊父母的问题和朝臣发生冲突(当然更多的是政治冲突),本身就说明当时的制度对藩妃的歧视。这种歧视其实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比如中央对地方的绝对控制,出继和立嗣的传统观念,大宗对小宗的绝对优势等等。    再说说“子以母贵”。皇后的儿子比后宫的儿子有优先继承权,这就是子以母贵。那么后宫之间呢?其实周朝时候的宗法制规定的是,等级高的后宫的儿子比等级低的后宫的儿子有优先继承权。也就是说,当没有嫡子的情况下,庶子间谁的母亲地位高谁就越有可能被立为太子。选择太子并不是根据年龄的长幼,而是根据母亲的地位高低。长子的母亲可能只是个普通宫女——没戏;幼子的母亲是贵妃——极有可能成为太子。当然这都是最传统的宗法制。中国历史的发展就是对制度的不断修改。
  支持:)  关于妃、嫔一说。欧洲基督教国家没有一夫多妻制,就不合适用妃、嫔了吧。  我记得字典里曾经把英国女王的丈夫叫Queen's Husband.  
  1897年朝鲜宣布脱离清朝独立,改国号为帝国之后。将闵妃追封为明成皇后。   --------------------------------------------------  独立?不是日本的殖民地吗?
  学习~
  学习学习
  1897年朝鲜宣布脱离清朝独立,改国号为帝国之后。将闵妃追封为明成皇后。     --------------------------------------------------    独立?不是日本的殖民地吗?   -------------------------------------  是在倭寇胁迫下的独立:  1、甲午前,朝鲜系中国属国,奉中国(清)皇帝为帝,自称“王”;  2、甲午后,倭寇欲吞朝鲜,但有法理问题,即朝鲜非中国本土,不能由清直接割让,而且当时有法德俄三国欲压制倭寇,倭遒不得不低调行事;  3、如此,倭寇先胁迫朝鲜自清独立,然后在190x年与“大日本帝国”合并,正式成为倭寇的殖民地。  这种做法和美国从墨西哥夺取德克萨斯州的手法是一样的:德克萨斯先从墨西哥独立,成为共和国(因其国旗俗称“孤星共和国”)再要求加入合众国(孤星州的来历)。  这类手法是19世纪帝国获取吞并土地的主要手段之一。     
  长知识了
  学习。
    作者:普瓦蒂埃的雷蒙德 回复日期: 23:15:58 
    阿拉贡的费迪南:    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但是贵庶通婚的确就是这样定义的。否则索菲肖台克凭什么不能册封为大公夫人?  ===================    
LZ,关于这个问题,其实是个很复杂的特例。    
皇室怀疑斐迪南大公和索菲肖台之间有不名誉的关系,所以予以抵制,大公冲动下签署文件放弃其妻儿的权利。有点类似温莎公爵。在这里,门第偏见有,但不是关键。    
我引用一段记载:    
1889年皇太子鲁道夫之死使皇位继承权转移给了皇弟查理,后者1896年之死又使它转移给了他的长子弗兰茨·斐迪南大公。这位法定继承人受过高等教育,想登上皇位。他是一位英俊男子,能力中等,爱好简单,举止不圆滑,有真诚的个性和坚强的意志。。。。    
在普雷斯堡的弗雷德里克大公的城堡,他是一位受欢迎的客人,因为大公希望他能与长公主结婚。但是人们逐渐怀疑引起他兴趣的是一位年轻的受尊敬的姑娘,一位受尊敬但门第不高的德国—捷克裔的女伯爵霍特克。在她的女主人伊莎贝拉大公夫人的盘问下,女伯爵霍特克以全盘否定对付这些谣传。在亚得里亚海边度假时,有一天大公夫人偶然拣到一个其主人不知不觉间丢失的小金盒。她打开小金盒,发现里面珍藏着弗兰茨·斐迪南的微小画像,上题“永远属于你的”。她认出这个小金盒通常是由女伯爵霍特克所系戴的。    
转瞬间,这位女侍从官就被辞去了。这一结果震惊了奥地利全国。弗兰茨·斐迪南考虑到他已连累一位年轻小姐,使她丢脸并遭解雇,便听任自己的激情飞扬,他立即宣布他要和她结婚。已是耄耋之年的皇帝,本已打算让他的新继承人娶其子鲁道夫的遗蠕皇太子妃斯特凡妮,据说感到极度震惊;维也纳震颤了;奥匈帝国哗然。人们设置了许多障碍,提出了许多论据,试图否决。弗兰茨·斐迪南推倒了这一切。他签署了一个放弃皇位赋予他的未来妻儿的所有权利的法令。如果有必要他准备放弃他自己的这种权利。举行婚礼是他一生中最盛大、最幸福和最隆重的事件。他们是恩爱的、生死永不分离的夫妻。    
然而,守旧和更新的复杂情况搅乱了皇宫严格的礼仪。弗兰茨·斐迪南是最重要的人物,随着皇帝年迈,他必定要在帝国的军、政事务中发挥日益重要而且几乎是支配一切的作用。有一把钥匙总能触动他关心之事,那就是给予他妻子的礼仪待遇,这对他是决定性的。匈牙利法律的宽大的原则只考虑婚姻事实,她的丈夫一继承帝位,她必定成匈牙利的皇后。但在奥地利,她的地位就低了,而且一直很低,在有男女出席的重大聚会上会出现令人难堪的情况。随着孩子们的出生,大公又感到了新的刺激。他对自己放弃他们的权利的誓言后悔莫及。“他想收回痛苦中发出的誓言,只有如此才能安心。他给出的理由是这一誓既无理又无效。”为他的至爱者获得他认为他们应该得到的承认,成了他一生中的至高目标。女伯爵霍特克不断地煽动这种情绪。维也纳副主教对马尔古蒂说,“这个女人的野心是肆无忌惮的,而她的非凡才智将很快给她指明把她的野心转变成现实的途径。”    
  看到老朋友的帖子来顶一下!
  作者:南汀一水 回复日期: 13:16:43 
    1897年朝鲜宣布脱离清朝独立,改国号为帝国之后。将闵妃追封为明成皇后。       --------------------------------------------------      独立?不是日本的殖民地吗?     -------------------------------------       3、如此,倭寇先胁迫朝鲜自清独立,然后在190x年与“大日本帝国”合并,正式成为倭寇的殖民地。   ===============   是1905年。日本强行“统监”朝鲜。清政府随即撤回驻朝鲜公使。换言之,清朝与朝鲜帝国是有正式外交关系的。自年,三任驻朝公使分别是徐寿朋,许台身,曾广铨。曾广铨是曾纪泽的儿子,曾国藩的孙子。1905年头到任,年尾就撤使,任期不到一年。此后,外务部奏准在朝鲜设总领事,驻汉城。
  凯瑟琳美的奇的婚姻的确被法国宫廷认为是不匹配的,  她也经常被嘲笑是商人的女儿,  但是她的母亲也是和法国王族联姻的有封地的女伯爵。  而且由于她的婚姻把封地带入了王室。    我倾向于认为,有两类贵族,  feudal时代留下来的以前有封地具有统治权的类似于王族或者说prince类身份,哪怕只是小小的Seigneur, 只要是他们的后代是可以和王族联姻而被认为相当,至少差不是太多。  还有一类是后来册封的没有统治权的贵族,哪怕是公爵,这类是不能认为有资格和王族联姻的。
  我倾向于认为有三类贵族。  一类是血统贵族,也就是王族的血亲。  一类是战功贵族或者土著贵族。这些贵族是山大王也好,是国王的将军也好,他们被王室承认为贵族,并处于半独-立或者事实独-立的贵族。  最后一类是最不懈的楼上所说的第二类贵族。通过担任官职和王上宠爱而获得头衔。  第一类和第二类可以说是楼上的第一类。  法兰西和英格兰的第二类贵族基本上在近代消失。而德意志的第二类则在近代得到充分发展。
  第三类可以叫官僚贵族
  柏林最后十二天:这个资料我以前倒是没看到过。我看到的都是说奥皇觉得索菲的地位太低,配不上皇储。大公婚前宣布放弃妻子的权利,可能只是和皇帝谈判时候的一种策略。    阿拉贡的费迪南:保罗一世的问题从来没想过...  同意贵族的分类,官僚贵族在近代很多。    shunsuke:凯瑟琳德美第奇的母亲是奥弗涅伯爵的女儿,当时奥弗涅家族已经绝嗣了,所以她和亨利二世的婚姻把奥弗涅带进了王室。    Jaime夏天:老朋友,握手,谢谢支持。    感谢所有读这个帖子的人,欢迎留言讨论。
  凯瑟琳美蒂奇的祖母让娜是波旁-旺多姆支系的人。让娜是第一代旺多姆伯爵的孙女。也就是说让娜是波旁家族的人。  看来凯瑟琳还是沾了点法国王室的仙气的。
  继续...    欧洲的君主不能像中国的皇帝一样合法纳妾。当然,大多数君主都有过情人,但国王的情人却不能像中国的妃嫔一样得到名分。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国王的情妇若是不能封个贵妃昭仪什么的,哪能有什么地位呢?所以,渐渐地,这些女人们也有了封号。    法国国王的情妇们有一个正式的称谓,叫“maîtresse en titre”,即“正式的情妇”。被正式授予这个称呼,就标志着这个女人得到了官方的承认,有了名分。但除了法国以外,其他国家很少给与国王的情妇正式的名分。    最普遍的做法是将情人弄到宫里来,封她们做女官,然后再册封为贵族夫人。事实上,绝大多数皇家情妇都做过女官。比如,法国国王亨利二世的情妇狄安娜•德•普瓦蒂埃就曾是国王的女官,后来成了国王的情妇,并被封为瓦伦蒂努瓦公爵夫人、埃唐普公爵夫人。    国王极少和他们的情妇结婚,当然也有例外。亨利八世的第二任妻子安妮•博林就曾是他的情妇。安妮•博林先被任命为宫廷女官,然后被封为彭布洛克女侯爵,最后在1533年和国王结婚,加冕为王后。    私生子是不能继承王位的。只有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某些国家出现过私生子继位的情况,那是因为这些地方受东方文化影响较大。在西欧,即使国王将他们的私生子合法化,他们也不能继承王位。例如,亨利四世的父亲兰开斯特公爵约翰•冈特的第三个妻子凯瑟琳•斯温佛德,就曾是他的情妇。约翰•冈特第二个妻子去世后,他立刻和凯瑟琳结婚,并把他和凯瑟琳的孩子身份合法化,可他们的孩子还是被剥夺了继承权。而亨利七世的母亲玛格丽特•博福特正是凯瑟琳和约翰•冈特的孙女,这就是亨利七世继承王位受人质疑的原因。    路易十四曾授予自己的私生子继承权。路易十四和情妇蒙特斯庞侯爵夫人的两个儿子——曼恩公爵和图鲁兹伯爵在1714年被路易十四授予继承权。路易十四晓谕众人,倘若王室绝嗣,将由曼恩公爵继位,图鲁兹伯爵次之。路易十四只有一个婚生子路易王太子,在1711年就死了。王太子有三个儿子,长子布格涅公爵和三子贝里公爵分别在1712年和1714年死去;次子安茹公爵菲利普已成为西班牙国王,依照《乌德勒支条约》,菲利普及其子女不得继承法国王位。路易十四此时膝下仅有一个曾孙,也就是后来的路易十五。但他担心小王子夭折,这样一来,作为西班牙国王的孙子和作为奥尔良公爵的侄子一定会为了争夺王位大打出手。为了防止内战爆发,他决定授予曼恩公爵和图鲁兹伯爵继承权。    国王的子女也有不同的称呼。英法两国的王储有着特殊的头衔。英国是“威尔士亲王”(prince of Wales),法国叫“道芬”(le Dauphin);相应地,他们的妻子则是“威尔士王妃”(princess of Wales)和“道芬娜”(la Dauphine)。西班牙、葡萄牙的王子叫infante,公主叫infanta。    奥地利和俄罗斯的皇子全部封为大公,公主全部封为女大公。需要指出的是,虽然中文翻译一样,但俄奥两国的大公却不是同一个词。奥地利的皇子皇女们被称为archduke/archduchess,而沙皇的子女则被称为grand duke/duchess。一般来说,archduke/archduchess局限于哈布斯堡家族内部,是皇子皇女的荣誉头衔。Grand duke/duchess应用范围要广泛一些,可以指沙皇的儿女,也可以指具有独立统治权的国家元首,比如卢森堡大公(Grand Duke of Luxembourg)。
   私生子是不能继承王位的。  ------------------------------------------------------  那天看《都铎王朝》时看到亨利八世在抱怨:我只有一个女儿和一个私生子。
  作者:普瓦蒂埃的雷蒙德 回复日期: 22:14:00 
    柏林最后十二天:这个资料我以前倒是没看到过。我看到的都是说奥皇觉得索菲的地位太低,配不上皇储。大公婚前宣布放弃妻子的权利,可能只是和皇帝谈判时候的一种策略。  ------------------    
该资料见于丘吉尔的《一次大战回忆录-东线》。    
奥皇弗兰兹的愤怒来大部分自于大公莽撞的行为和对帝国未来命运的忧虑,所以在得知大公遇刺后,他的第一句话是“此非天罚乎?”  
  亨利八世的第二任妻子安妮•博林就曾是他的情妇。安妮•博林先被任命为宫廷女官,然后被封为彭布洛克女侯爵,最后在1533年和国王结婚,加冕为王后  ------------------------------------------------------------  Jane Seymour好像也是他的情妇吧?
  西班牙和葡萄牙的私生子继位恐怕不是正常的。  若昂一世的继位是以暴力完成的。而卡斯提尔的恩里克击败佩德罗也是靠暴力。布拉干萨公爵虽然也是私生子后代,但是第一位布拉干萨国王若昂的祖母是葡萄牙国王曼努埃尔一世的孙女。  总结如下,即使在受到东方影响比较大的西葡两国,私生子也不怎么在考虑范围之内,只能通过暴力和争取民心获得王位
  学习了,一直对西方复杂的爵位等级不甚明了,这篇文章正合心思,楼主可以把各国的王室及封爵的基本情况,整出个头绪来,再加入一些奇闻逸事。    呵呵,楼主加油:)
  相比较而言,西方才是正统的封建社会,我国倒是平民主义大行其道,    富不过三代,贵不及一朝,血统与世系相反不是太重要的,所以改朝换代就显得稀松平常。唐宋之后,爵在中国日益不被人看重。只是彰显地位的一种附加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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