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庭佳北京有几个摄影器材城店怎么样,好不好的默认点评

我觉得楼主被骗了,水分子不管怎么过滤都是水分子,不存在分子团的一说,再说了,要是一台净水机就能治百病,那还要医院干嘛

非常的好!因为物理过滤后的水是弱碱性的,带有能量的,活性的,小分子团的水!好好体验吧!

同情楼主 严重同情 又被忽悠了 尚赫怀疑中。。。

RO滤芯是纯净水的标志,尚赫水机不是,它是纯物理净化,每道滤芯都有国际认证,经此水机过滤的水不改变自来水的属性,也就是说还是弱碱性,可以放心使用!

你真的被忽悠了!这机器最多价值不超过1000元!而且,是没有售后服务的,此款机器不是你自己安装的就是做直销的人给你安装的!根本不像正规厂家售后上门给你安装!花进口机器的钱买了一个山寨机的产品,什么服务都没有!

不会治病,但是可以改善亚健康身体...你没有被忽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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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第一章创作的作者及文章(以下文章全部点评)

友谊就像是香草冰淇淋,清爽而干净,拥有纯洁的微笑和明镜的双眼;亲情就像是草莓冰淇淋,单纯而美好,带着沁人的温暖与柔和的芬芳;爱情就像是巧克力冰淇淋,复杂而又甜美,夹杂着承诺的希望与温馨的话语。

晴晴从这边走来,带着醉人的微笑和惬心的快乐。转个弯,来到了自己的班级。今天是开学后的第一个星期,晴晴刚刚来到这个新的班级,不禁有几丝兴奋。晴晴一直为自己所在的初一、八班而感到骄傲,这是一个学习尖子与艺术骄子并存的班级,这里既有浓浓的学习气氛也有醉人的艺术熏陶,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可是到了教室门口,晴晴却突然站住了。一个男生正坐在晴晴的座位上专心致志地看着窗外,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走错了位置。阳光很刺眼,男生深深吸一口气,似乎在努力吸收校园里香樟树的芳香,很认真的样子。

晴晴走到男生面前,停下脚步看着男生。她是一个害羞的女孩,对于如何劝这位同学离开感到有些难以启齿。

“请……”晴晴刚要说话。男生就打断了她的话:“你好,我叫尘落,很高兴认识你。”

男生笑着,在阳光的衬托下有着金黄色的睫毛,看起来甚是帅气。

“恩,我也很高兴认识你。”晴晴含糊地回答着,有些不知所措。想了一会,还是鼓起勇气说:“尘落同学,这是我的座位,请你让一下,好吗?”

“你的座位?”尘落的脸上带着疑惑,“老师昨天编位子明明是让我坐在这个位置上的啊。”略加思索一会,尘落离开座位跑到门口一看,顿时一副很无奈的样子,转过来对晴晴抱歉地说:“对不起,我走错教室了,我在初二、五班,你们楼上的班级。因为我是昨天才从其他学校转过来的新生,所以给你填麻烦了,对不起。不过,很高兴认识你。”

说完,尘落就飞快地抛开了,阳光折射出他的影子,撒下一片美丽的金黄色。

放学了,晴晴从初一、八班的教室出来,踩着温暖的阳光向操场走去。

晴晴的学校总是让人感到温馨,因为这里

无论什么时候都会有美丽的花朵盛开。学校里树多,鸟儿也就特别多,每天上学的时候就感觉自己像是身在花园中一样。夏天的空气十分燥热,但是一走进学校的香樟林就会感觉一阵凉爽。

晴晴是个很细腻的女孩,所以有的时候看见学校里面花谢花开就会觉得很心疼,像是自己经历了一次次的衰败后走向繁华,然后又是坠落。那样会感觉很痛,晴晴这样想。

一个高大的身影将晴晴拦住。抬头一看,是尘落。

“你干什么?”晴晴发出置疑,对于这样一个男生把自己拦住又不说话,晴晴觉得很怪异。

“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尘落问到,这个理由单纯而又有些不合常理。

“那么,晴晴同学,我不了解学校,可以带我去参观一下吗?”尘落的眼神很真挚,似乎容不得拒绝。

“你不是初二的吗?我才初一啊,我也才到学校一个星期而以。”晴晴的话语保持一贯的温柔,实际上婉转地拒绝。本来嘛,自己也不熟悉学校,怎么带他去参观。

“我昨天才从其他学校转过来的……所以……”

晴晴看着尘落,似乎拿他没有办法。算了,今天就晚点回家吧,让他熟悉一下学校就行了。

“要不?我们去吃冰淇淋?”尘落微笑着,看起来很是帅气。

听到这里,晴晴眼睛一亮,她可是最喜欢吃冰淇淋的,便马上答应:“好!我要吃香草冰淇淋。”

寒鸦点评:首先,题记很新鲜,在没有概括主题的前提下,给读者带来一丝清醒的校园之风。快乐宝贝!文字的诗意化以及内容的诗意化具有很大的亮色,文章的开头算得上新鲜别致,从错误的开始,交待出两人的相识,为后文的展开做了铺垫,但作者在中间部分写到两人在操场上再次相见(另一个注册账号对快乐宝贝!的续写),显得有些过于心急,急于将“冰淇淋”引出来,继续将两人的关系发展壮大,这是值得注意的地方。另外,作者在思考的时候,太过个人化,这对长篇同创有些不利。当然,就文章开头还是很成功的。

春晓背着一特卡哇依的皮卡球小背包在校园外晃来晃去。她现在正在生气呢。晴晴那斯说了叫她7:00在学校门口等她。现在已经是8:00

了。连个鬼影子都没有见到,她实在是很生气呢。亏她今儿个还起了个早,早知道她就睡他个10:00再来了。

她嘟着着一张樱桃小嘴,怒火全憋在了心里。她发誓,如果现在晴晴出现在她面前,她一定走上去掐她个半身不遂。

恩恩,不过想回来好像太毒了点。反正,这次她是不会轻易原谅晴晴的啦。

她自顾自地的想着,根本无视他身后人的存在。

一大清早的,好脾气的尘落本来也不想发火的。可是,他已经和这个不认识的女孩耗了半个小时,这不得不让他青筋暴跳了。

这个女生堵在了校门口,他想绕开她,她又走到了面前,反正不管他往哪边走,这个背着皮卡球小包包的女生总是堵在了他前面。

他实在不明白,这么大个校门,这么娇小的女生,他一个堂堂七尺男儿,怎么就绕不过去呢?他又不好说什么。就只好陪她在这个耗了半个小时。

他本来是要去买早餐的,他现在已经是饿的头昏眼花了。

他只好上前去拍拍春晓的肩膀说:“同学。请你让个道好么?你已经堵了我30分钟又34秒了,我同意,可是我肚子在抗议了。”

春晓转过身,盯了盯身材高大,相貌英俊的尘落,说了一句让他绝对喷血的话:“这路又不是你家开的,我站在这儿有不影响校容。我干吗要让开了。再说了,我什么时候把你路挡着了,这么宽的路,你自己不会找缝儿钻出去啊!就算没缝,你不会翻墙出去啊。干吗要打扰我啊?”

天啊!世界上有这种人。挡了别人的道,倒还是别人无理了。唉!没有办法,尘落遇见春晓这一伶俐的丫头,也只能认栽。

春晓就是一霸道的性格,永远吧她都是正确的!

尘落的脸色很不好看。但依旧保持着绅士的笑容:“那么好!同学我错了。你让下好吗?”

“这种态度还差不多,可是我在这儿站的好好的为什么要让啊?你自己不会走那边啊?!那么宽的地儿,你干吗偏要和我挤呢?再说了……”

“春……晓,春晓……我……来晚了啊!”突然一声跟晴天霹雳似的叫喊声把春晓的长篇大论打断,这么冒失的人除了晴晴,这所学校绝对找不出第二个人。

春晓翻了翻白眼转身见到晴晴就给了她一个“爆栗

“小姐你有没有时间观念啊!你说的7:00,现在都几点啦。现在才出现,刚刚去哪儿啦?没有看见我正在教育这个学校不懂规矩的一小男生么?倒!人呢?”尘落趁着春晓转移视线之际脚底抹油溜了,他可不愿意再留在这儿听这么一个小女生唠叨。他怕他再多留一会儿,他连杀她的心都有了。他可是绅士,可不能做出如此灭绝人性的事情呢。

于是他明智的选择了逃跑。

话又说回来,尘落逃跑了。春晓就少了个撒气的人,那么我们的小晴晴就遭殃了,她站在春晓面前耷拉着脑袋,像个做错事情的小学生在挨老师驯一样。她想啊,这就是报应啊!为什么要贪睡呢?她又不是不知道春晓那个坏脾气,跟个更年期老妈妈似的,说起话来喋喋不休,把她惹火了,不被骂个狗血淋头,能跑的掉么?

唉!报应啊报应!开学第一天就招了这档子的事情,以后还有好日子过么?

寒鸦点评:本文是很有个性的,首先表现在文字上面,其次表现在人物上面,人物一出场,就能让读者记住,这是写作难能可贵的地方。再者,作者善于抓住初中生的性格特征,对初中生的叛逆和追求个性的特征瞬间表达出来。另外,作者从校门开始进入校园这个话题也是很别致的。符合校园长篇同创的清醒、个性化特征。另外,就作者的开头而言,继续发挥续写具有广阔的空间性,延展性。

春晓的姨妈陈美慧是学校初中组年级组长。她和这个姨妈住在一起。

春晓家里只有爷爷和奶奶,爸爸妈妈都在外面工作。

大人们说现在的小孩没人看着不行呀,于是春晓就到了这个姨妈家里过。

姨伯姨妈都是学校的老师,而春晓从小就对老师有一种畏惧感,老是怕怕的。

并且春晓是个很乖的孩子,可以说是个好孩子吧!

所以她虽然也不想来这里,但她还是笑着来了。

开学没有军训,真是庆幸。好歹逃过一劫。春晓这么想着。

上午去报名了。她看着身边走来走去的人,突然有种优越感,原来我还满高的嘛。嘿嘿。

下午却被姨妈叫去学校打扫卫生。

虽然早上班主任有说同学们新学期来要打扫打扫啊,但是

春晓无所谓,反正人多人少都一样嘛,她都在埋头苦扫。

另外还有两个女孩子,她当然不认识她们,也没想要去主动认识,好象她们也没这个意思。

于是在沉默中,不勤快的人都貌似很勤快了。

不过该开口的时候还是开口比较好。

“你们谁看见簸箕在哪儿啊?”春晓望着这两个正在假装扫地的人。

一个抬起头有点茫然地扫了她一眼又低下去了,另一个对她笑笑说在外面那两个男生那里。

看来春晓是一点都不知道。

恩,果然有人,还满高的。

“那什么,我要簸箕。”

两男生同时注目着她,春晓笑容都僵硬了。

接过手转过头春晓露出一个有点怪异的笑容。

好帅啊!!刚给我簸箕那个,嘿嘿嘿。

于是这一天春晓就沉浸在对帅哥的幻想中……

寒鸦点评:本文作者的开头与此次参与者不同在于,如题的角度。开头叙述平稳,但瞬间转入冗繁的叙述,这种内容虽然真实的接近中学生活,但做为文章写作而言,显得有些过于拖沓,不够文学化,只是生活的真实反应。当然,不是说本文不好,本文再发挥一下,基本上已经可以独立成章,做为一篇记叙文了。望作者在下一章的创作当中再接再厉,发挥你的所长。

经过一个寒冷的假期,又一个学期变成了上学期,一个在下学期会变成上学期的新学期开始了。

今天是新学期的第一周的最后一天,此刻是最后一天的最后一节课,名曰班会课,实为班主任的演说。

班主任叫潘媛媛,不知道给她取名的人是不是希望她长得够圆,但事实是她的确长得够圆,很难找出长得不圆的地方。终于有一天被我发现,她写黑板时背上那几条长长的毛毛虫不是圆的,遂得当初坐我旁边的陈春晓所赐毛毛虫之雅号。可能毛毛虫觉得这名字比前雅号潘汤圆好听,也就默认了。

这样一成不变的演说是半年一大说,几天一小说,其主要内容是过去现在和将来,过去是努力不够,现在是检讨过去的努力不够,将来是

继续努力,还有一个固定的且必定实现的预言就是时间过的快的很,中考马上就到!

教室里还算安静,如果忽略讲台上那个发声源的慷慨激昂。新同桌,没话聊,又睡不着,于是坐着思考。

毛毛虫的预言终于要实现了,替毛毛虫欣慰,竟觉得毛毛虫说时间过的快说的还真是对,不过快的是毛毛虫每次说出此预言间隔的时间,快的不一般,例如刚刚说了一次现在又在说了。

好样的,说到预言了,说到预言就预示着快结束了……旁边的新同桌英雄突然用胳膊碰了我一下,我以为预示实现了,迅速睁眼,结束了?不是,还有十分钟。同学负责的看了下表并作出换算。我迅速闭眼,缓慢的问:你胳膊痒?不是,嘴痒。那准你自个掌嘴。班长你真暴力。我笑你才发现啊。看了他一眼,这孩子好像想说什么但是又没说,正好我也懒得听,管我什么事啊,我跟他又不熟。更何况讲台上那只猫头鹰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看着正半睁着眼跟同桌孩子聊天的我,发现我发现她后她还将自以为有警告作用的一记眼神丢给我。

我迅速移开,现在的老师们比青春期的孩子们还敏感,只要看着他们看你的眼睛就说那叫瞪,就叫知错不改,就叫挑衅,移开了就叫示弱了,就叫知错了。大开学的,上学期的帐刚消,我可不想有什么新帐。

悄悄瞄了一眼毛毛虫,已经把眼珠子丢向其他人了,看来我善良的欺骗奏效了,成功的替毛毛省心了。

321,下课!零……在同桌倒计时的同时下课铃响了,眼前一个人影一闪,教室里窜出去个孩子,是黄江,成绩一般,上学期期末的倒数第三。

这下他完了,我一阵幸灾乐祸。幸好黄江自动的又倒回来了,但是毛毛虫把俩只眼睁全了,说了多少次了欲速则不达,下课,黄江留下。

我笑着第一个冲出教室,仍在幸灾乐祸。这学期真好,星期仨开学,上仨天玩俩天,一起回家的馒头又犯胃病,没来上课,迅速回家享受周末是我短期内最大的志愿。

而现在,躺在家中太妃椅上的我已经实现上一个志愿……好像刚才隐约听到毛毛演说了一点不一样的内容是什么下个星期有会有八个转学生到我们年级,我们会有四个新同学,他们足球踢得很好,听说已经跟国家队签约了,以后有机会去国足,我们班和二班成绩最好他们会打散在

我今年15岁,姓李名淡霞,喜欢名字里的淡不喜欢霞,初三,身高167,体重是秘密,据镜子所示觉得自己长相说好不坏说坏不好。但据说十四年前有白雪公主的美名,听说是因为一出生就白的像裹了面粉,眼睛像煤球似的,又黑又大,最厉害的是一出生头发就长到耳根,还黑亮黑亮的,小孩子的嘴又普遍是樱桃红,脸颊是蜜桃红,八斤的体重又让我有一张饱满的脸蛋,恰好跟美国人对白雪公主的描写相符。当然这一切美好的功劳都归功于我妈,且现在来看,我妈还给了我一颗聪明的头,不管它有没有用到所谓的正道上。但是美名在十三又半年前就成了历史了,我开始变得黑里泛红,头发是唯一没变黑的但是开始变黄,一直超标的体重也让我有了胖子的名声。

可是我一直爱美,喜欢完美,不喜欢也不讨厌丑。让我爱自己的原因就是妈妈对白雪公主历史时期的描述和拿出来当证据的当时的照片,特别是在看到妹妹又皱又红又找不到眼睛的婴儿形象后,我爱得更加强烈。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一直牢记妈妈在我小时候说的小时候越丑长大就越漂亮,出生时什么样长大就什么样。这一点不断在我身边的姐姐身上映证,似乎也开始在我身上隐约体现。

加上十月怀胎,我和我的生活在这个不起眼的小镇上15年了,记得的内容普遍美好,忘了不记得什么不好的内容。我没上过幼儿园,我的童年一直有爸爸妈妈的陪伴,有保姆陪我难过的送爸爸妈妈出门又陪我无聊的惹事生非等待他们回来再陪我开心的迎接他们回来解决。这样过了五年,辞掉第17个保姆而不是换掉后,我开始上小学,准确的说是学前班。整个小学我过的也是美好而精彩的。入学时,因为班主任新房里所有的空调都是我在空调厂当个小官的舅舅帮忙挑的还打了七折,我成了个小官,有领导一小班小孩的权限,名曰班长。一年级时,成绩一直不佳的我因为入学时为逃罚款找熟人改大了年纪,以班上最大的孩子之名得以连任。三年级时用老师的说法就是我的叛逆期提早来临,其实是我变成了懒虫渴望进化成寄生虫,做错的事应该说是没做的事有,不按时上课,不带作业,不做操,不管纪律,不带红领巾,不穿校服,不按时下课,尽管是小事但仍让老师对我头疼不已因为我还不听话,可偏在三年级,我拿

到了这辈子的第一个双百分,我开始享受老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待遇。五年级换班主任,第一次考试新老师教的语文我就一支独秀,来了个全年级第一,还是全年级唯一。此老师立刻对我寄予厚望,让我继续当官继续享受猫头鹰待遇,尽管直到毕业我都持续让她失望。谁教她要抱希望呢?

馒头上课来了,在开学第二周的第一天的最后一节课结束后。

馒头本名叫曾晴晴,馒头是我的第一任路友悄悄给她取的,馒头是我的第二任路友,跟第一任路友决裂的同时把第一任路友的原创抄袭了过来并配合上了热烈的宣传,企图是挑拨他俩,结果是得到了一个新路友,并延用至今。

天上有点太阳和云,地上是如蚂蚁搬家逃命的人群向着校外移动的壮观景象。我迎着春风狂奔,穿过蚂蚁群又经过几只逆向行驶的碍眼蚂蚁,最后停止在唯一静止的蚂蚁馒头面前。从颜色来看,馒头状态不错,很好。你好啦?废话。她老说我不会看人脸色,我这不是就看对了嘛!来下课?是啊,来接你下课。是吗?我可跟你不熟啊,你是想拐我去卖吧?我能拐到你?你没拐我就不错了!对了你后面那几个是谁啊?全校师生都在我后面。火车头,那请问那几节逆向行驶的车厢怎么解释?我回头,是那几只碍眼的蚂蚁,长得参差不齐的,穿的五颜六色的,正远离我们。应该是新转来的,应该里面还有四个要转到我们班。你怎么知道?我猜的,我的预感一向很准,俗称第六感,只是不信邪的人都认为我是知道,而我之所以知道又是因为我聪明,馒头就是其中一个。我正在努力纠正馒头的错误以为,所以我准备装傻,老师说的,你就不知道吧,哈哈,谁叫你的嘴得罪了你的胃。馒头笑的温柔,春风阵阵,阴森森的。走吧,放学去,已经迟到了。你笑什么?没什么啊,我往肚子里装船呢!快走……我无奈跟着馒头沦为另外俩只逆行蚂蚁,谁教她现在要给老师的医院证明是我往后半年迟到早退的免死金牌呢?

办公室很热闹,远处听起来。走近一看,里面人不少,还一字展开在毛毛面前,从颜色上看是刚才那几只逆行蚂蚁,从对话上听那几只逆行蚂蚁果真是我猜的转学生。毛毛脸上是熟悉的笑容,是见到我妈时的笑容,我大惊!我妈是她妈的上司的上司的上司,她实习完继续留在我们学校也是她妈托她妈的上司

的上司来找我妈帮忙托我妈在教委的同学帮的忙。这就是所谓的万事开头难,毛毛困难的如愿开始了她成功的教师生涯,我妈的地位就可想而知了,并且我在学校这三年她还可以再免费使唤我妈。就是这样,她也只是用猫头鹰的脸对我,现在这脸是属于我妈的,他们居然都能享受?!太不给我面子了。出于嫉妒我在走廊没陪馒头进去,馒头边走边回头骂我懒猪,然后就撞上正出来的转学生之一。馒头的头顶撞到的居然是那孩子的下巴,那孩子动了动下巴飘了句没什么吧。馒头把脸对着另一个方向说了句没什么,然后瞪了那个方向的另一个孩子半天。我则专注于目测撞馒头那孩子的身高,馒头有165,头顶能放进那孩子的下巴,那孩子至少有187,但是看那孩子的脸长于常人应该还不止187……在随后回家的路上我也一直执着于跟馒头讨论这个问题。让我都几乎忽略了馒头骂我懒猪后隐约的一声狂奔猪,当时隐约觉得是馒头瞪的那孩子的声。

隔天一大早四个转学生就出现在了我们班,撞馒头和馒头瞪的孩子是四分之二。他们正在自我介绍,除了毛毛虫整个教室笑的最开心的就是我,因为撞馒头的孩子也就是曲南坐在我前面。至于我开心,出于单纯的原因就是他替我挡住了前方一切我懒得看到的,让我能更加成功的掩眼偷懒;复杂的原因就是他是我喜欢的类型,而我还要观察他来观察自己到底喜不喜欢他,让我方便了观察。还有我们班最漂亮也是最胖的吴小莹也调到了我前面,这下前方防线就更加坚固了,况且无小莹是真的漂亮,皮肤白的像糊了打印纸,原本应该是鹅蛋脸因为161高至少一百二是秘密的体重而有点圆,轮廓分明,要高鼻子有高鼻子,要大眼睛有大眼睛,樱桃小嘴,最厉害的是眉毛,很好奇她怎么能在脸上那么准确的地方排列出一片弯弯的黑黑的毛,显得点睛而不喧宾。我一向爱美,也一向懒,现在前面俩个人都不缺美,我也不用在远处寻找美景,所以此刻我正笑的开心,可能都看得一旁的同桌有点受感染,顶着一张笑烂了的脸看着我,我猜他有什么话要说,果然。那个马上考试了吧?本来想答明知故问,但我心情好懒得跟他计较,是啊。复习得怎么样?不怎么样。我们在一阵心不在焉的寒暄后张同学终于切入正题,考试的时候多照顾下吧?我不会照顾人的,你自己珍重。

上学期坐我旁边的孩子谢俊记得吗?这孩子抄了我一学期,我明明考前十他居然抄到后十。

说起谢俊我就羡慕,是只标准的寄生虫,是我三年级起就羡慕的生物。毛毛虫把他交给我妄图让我把他变成龙,因为之前坐我旁边的孩子成绩都能突飞猛进,不知道的人又以为是因为我聪明,知道的人就知道我懒得教直接给孩子们抄,他们之所以离开我后仍能保持进步后的成绩应该是因为我教会了他们怎么抄。而谢俊这孩子简直羡慕死我了,他不抄不闹,每天就是吃饭睡觉,我对他的羡慕渐渐变为嫉妒,出于嫉妒我开始主动给他抄。这孩子也不拒绝,应该是懒得拒绝,大考小考通篇照抄,有一次居然被我发现他连我名字都抄过去了还怪姓名栏像填空题。且即使这么不分青红皂白的狂抄他仍然在后十名徘徊偶尔还当当倒数第一,我怪他没认真抄他居然怪我写的太快他来不及抄,因为我一般写完就趴卷子上睡觉。谢俊这学期没来报道,除了他名字我对这位前同桌一无所知,也懒得知道。

张同学仍然看着我笑,我隐约觉得他还想说什么,我也懒得去感觉他具体要说什么了。

仨天的考试,就这么被地球转完了,我安静补眠的日子就这么没了。对于我睡觉来说教室无论上课下课有老师没老师都过于热闹,上课时老师管得住学生的就是老师讲的热闹,老师管不住学生的就是学生聊的热闹,下课不拖堂就是师生一起热闹,下课拖堂就是继续上课。只有考试例外,我之所以能按时补齐美容觉,就全拜一直不断的大小考所赐。

旁边的张同学抄的速度比谢俊那孩子好多了,还不时提醒我有题做错了,我当然懒得理他,而事实证明是他那题做错了,也幸好他做错了,否则以他本来不差的成绩加上不错的抄功,现在成绩榜上就会有一对并列第三的同桌。看着成绩榜上名列十七的张同学,我突然想起张同学一直是中上的成绩,应该没坐我旁边的资格啊。懒得去想原因了,准备去恭喜榜上的第一名荣获年级第一。左肩被人拍了一下,右边出现我现在的上司兼姐妹兼年级第一陈春晓,不恭喜我吗?这孩子居然主动来讨喜。你不恭喜我吗,我也算个班探花。同喜同喜吧!还是他的爱徒们厉害,把倒数状元榜眼探花都包了。是啊,可也有人落榜啊。落榜的是曲男,正数十八,顺便看张同学成绩时瞄到的,还不

小心记下了。你旁边那只狗熊抄了你的?怎么了?觉得他没笨到抄了才排十七!他也没聪明到哪去,你也退步了,这个外号没取到位。有本事你取一个。……跳跃式得思维方式让我们的对话也一贯如此,但是隐约记得不久前我们才讨论过张同学的,一跳而过,以至于我一直想不起来是讨论了什么。

新同学的到来,让全年级师生的最新话题清一色的变成了他们。老师是关注他们的爸妈,女生是爱慕他们,男生是羡慕他们,估计还有点羡慕。在我们这个小镇上,连人口流动都少的可怜,更不要说一个学校就流动来八个有特长。而在我们这所学校里,大家会的就只有学习和玩两样,偶尔有个有特长的也还发育的不够长就被学习和玩吸去了营养。他们受到关注也是可以理解的,他们关注他们也是正常的。虽然我们有点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意思,但更准确的说法是我们是吃葡萄不吐葡萄皮。我们是指我,馒头和陈春晓。我们的新话题不是他们是因为他们是旧话题。陈春晓本来不姓陈,姓周,她妈二婚后她得了个新爸爸,对她娘俩好的无与伦比,她妈一感动,趁她还小她奶奶已老她爸爸不知道就给她改了姓。她这位新老爸就是我们不吐葡萄皮的原因,这几个转学生正是她老爸在市区做特聘教练时的弟子。这次也有一半原因是为他而来,所以她很被动的知道了不少他们的事,我们也就半推半就的从她那知道了不少他们的事,知道的差不多后就以一副高傲的姿态用我们知道别人不知道的事。

的心态享受着属于我们的优越感。可事实是根本没人知道我们知道他们不知道的事,也没人发现我们因此没拿他们当话题,更没人发现我们是故意没让他们知道我们知道,最后是我们纯属自娱自乐,自己出丑给自己看,自己再捧场笑给自己看以示鼓励!

寒鸦点评:就本文单独看来,写得个性十足,特别是对“毛毛虫”老师写得相当到位。作者文字老到,叙述平稳,冷静的文字当中透露出一丝骚动,作者内心追求上进,追求独特个性和魅力直接反应在文章当中,因此才会写出这篇极具特色的文字。但作文此次“同创小说DD冰淇淋”来说,显得有些不合适,正如作者自己所言,是以前写好的,只是换了一下人物姓名,所以当中很多地方不符合我们既定的标准。当然,作者可以继续参与第二章

的创作,到时候一展你的风采。提醒:现在写作最好是传达真善美,不要可以拿老师开涮哟!呵呵!相信自己是s榜的!

屋外巨风狂怒地咆哮!!

这一夜,树枝狂摆,花容失色!黑云翻滚道沧桑!残月潜行话凄凉!

春晓瞥了一眼发黄的日历:七月十五!!

英雄淡淡的说:“怎么,今天就是鬼门大开之日吗??‘

春晓的肩膀轻轻的抖了抖.

“的确如此!英,你一定要去吗?‘,春晓看着英雄焦急的问到.

“时间到了,我要走了‘英雄淡淡说到.

“哦!‘春晓把头别了过去.眼泪簌簌流下,打湿了她如花般的脸.

英雄“嘎...‘地一声推开了沉重的巨大铁门,刚跨出了右脚,又停了下来.他捏紧拳,身子猛地一顿,快步走了出去.....

春晓的心仿佛如刀绞一般,她骂自己窝囊!!骂自己连英雄的背影都不敢看!怕自己会劝他不要走!她扑倒在床上,呜呜地痛哭,泪水浸湿了雪白的被子......

屋外巨风呼啸,春晓呆住了:是英的声音,是他在给我传音!

春晓凝神,听见了英雄的歌声,歌声古拙苍劲,每一句都撞在了她脆弱的心上.

以天为盖地为庐,好汉厉行凶险路.

南天小门有何惧,鬼门险关亦何忧.

抖擞精神拼杀场,挥戈向日日惊退.

古风荡荡夸刀枪,尸枕千寻血为浪.

杀一为罪万为雄,道义真假杀为上!

寒鸦点评:作者企图从武侠或者说从诡异的角度出发,营造一种悲凉的气氛,有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味道,另外,就对白于内容看来更像是成人,而非学生生活。当然,这与我们的要求不一致,呵呵!望第二章再次发挥你的才能。

在冰淇淋的世界里,周围都是冰山雪岭,都是冰封的水晶,没有阳光。对于这个世界,阳光并不是那么可

爱的。但是在冰淇淋的家族当中,还是会有人向往阳光的把!

冰淇淋家族的美人鱼长的很漂亮,不过总是盛气凌人的样子,傲慢。然而家族中的小可爱就不一样了,天真无暇。她最向往是就是阳光,心里总是默默的祈祷有一天能见到阳光。在一旁的美人鱼看到后会不屑的说:“你还是剩剩吧,你知道不,像我们家族是不可能见到阳光的。而见到的那一刻即将是我们灭亡的时候,你还是别傻了把!”说完就高傲的一跳一跳的走开了。

小可爱哭了,一直以来这都是她的梦想,可是确招到美人鱼姐姐的抨击。她用手轻轻的抹干眼泪,台着头看这个冰封的天空没有一丝颜色。她沉默了。她知道自己追求的是什么,也知道自己会永不放弃。

后来她决定了,一定要到外面的世界去闯荡,一定要看到那温暖的太阳,一定要看到蓝蓝的纯白的天空。

家族都劝她不要这么盲目,妈妈爸爸都哭着求她。她哭了,她第一次这样伤了父母,可是她依然勉强的对着他们笑了。她慢慢的一步一步的拿开父母的手,轻轻的往后退,一点点,一点点,也没有说话。就这样看着父母往后慢慢的退,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此时无声胜有声呀。父母都伤心欲绝,他们知道这是最后一次看到孩子了,小可爱依然没有动摇她的决定。远了,转身就跑,放肆的跑,去奔向那个迷茫、那个不知道什么样子的未来的方向……

“哇!,好美呀!”边看着天空,真的很蓝,镶惬在自己心里的那种蓝。看着看着,他突然觉全身都开始痒,不过才发现太阳就在自己头上,太阳好刺眼哦。不过她还是很喜欢,笑了,便忘记了自己的痒,她终于知道阳光就是这样的味道,心里说不出的快乐,不好,她这回不是痒是,是痛,钻心的痛,好比十万箭穿心的痛把,在这千均一发的时刻,又没有同伴在她身边,她也感觉自己的身体在流逝,她倒下了,当她对着天空,她依然笑了……开满了,粉红色的,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从中笑,她的笑和樱花一样的那中味道!

当大家看完这个故事后,只有晴晴一个人竟淅沥哗啦的哭起来了,哭的特别的厉害,这时全班一下子紧张了''''''

寒鸦点评:本文作者企图从哲学的角度去编织文字,首先作者讲述了一段追求理想甚至放弃生命的哲理童

话故事。这是相当不错的,对于幻想性青春文字很好,但对于“冰淇淋”话题的开头似乎没有表达出来,而且,这种开头对一下文字的发展很容易造成大家写成幻想型故事,如《幻城》之类,我们要求的是校园青春故事。望作者再接再厉,马上参与到第二章的创作。

走在校园干净的像天空一样的石子路上,两旁是干净的像石子路一样的树。味道很独特的一款冰激凌,甜甜的,酸酸的,还有些许苦混在一起。精美的包装纸上印有晴晴最喜欢的那种卡通图案。舔一口,沁人心脾的凉。

旁边有很多男孩子骑着各色的车飞驰而过,溅起一滩细碎的阳光。晴晴冲他们淡淡地笑……去好远好远的时候。

“喂,晴晴!“是兰霞。

兰霞和她是好朋友,不过,也不是特别好.只是晴晴习惯了寂寞,而兰霞却最不习惯寂寞.她们俩又是同桌。晴晴不太说话,兰霞就说个不停:最新款的时装啦,别的班级转来一个帅帅的男生啦,明星的花边新闻啦。晴晴总是很安静的听兰霞在那里很聒噪地说.只是晴晴不太爱发表意见,而兰霞就因此以为她很喜欢自己说的事.所以也就从来不停止地聒噪。

“你知道吗?初一、班转来一个好帅好帅的男生哦.好象叫至诚什么的.听他们讲,他家好象还蛮有钱的.篮球打的忒棒啊!比咱们班英雄更帅气哎。看他以后还牛不牛?我们去看看好不好啊?“

兰霞一边说一边拉着晴晴走.“听说啊,他是因为在原来的学校太多女生喜欢他了,所以啊,才转学的。“

“有这么夸张吗?“晴晴感到不可思议.

其实她一向是不喜欢听故事的,尤其是那些“麻雀变凤凰“和“灰姑娘“类型的故事.更没有奢望这些事会在自己身上发生.她只想要靠自己是实力来做出一番成绩,那是她极为单纯的梦想.

寒鸦点评:显然,作者很善于讲故事,一开头将两位女孩子交待了出来,而且将人物的性格特征展示在读者面前,为后文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可文章一开始也犯了一个重大的错误,那就是拉着别人去看帅哥,这总是会令我们大家不敢相信吧!再说现代女孩子也不至于这样啊!当然真实性还是值得探讨的,但作者一下子就奠定了早恋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写下去也就没有多少发展的空间

了。赶紧参与到第二章的创作吧!

“喂,晴晴啊!去买根冰淇淋吧!”

“不管拉,妈妈不吃我也不吃”

“晴晴乖,去吧,那你给我买一根吧”

下来楼,天这么热啊,柳树都无力的漂浮的长发,看到前面有一位阿姨在提着几箱东西,晴晴很快的跑了过去,“阿姨我帮你搬吧”

晴晴和那位阿姨搬完之后,“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啊?对了,你看累的你,吃个冰淇淋吧”

“谢谢阿姨,我喜欢咖啡的,阿姨我叫林晴晴,是四中的学生”

“我家的尘落也是你们学校的”

“阿姨我得走拉,妈妈还等我呢?”

“你看说你你就到,着是你们学校的同学认识吗?”

“你好,对不起,我得走拉,对不起啊阿姨”“再见,晴晴”

“恩,阿姨再见!”尘落远远的看着晴晴的背影,渐渐的晴晴消失在他的眼前。“妈妈,她是我们学校的吗?”

“人家晴晴多好的小姑娘啊!”尘落回到家拿了一根咖啡的冰淇淋吃了起来。。。。。

“上学拉尘落,上学拉尘落”妈妈说到,“晴晴啊,你也上学啊!”

“妈,我早起来了,拿了一根油条一边吃一边喝着牛奶,“妈妈,我走拉,上午给我做好吃的,还有咖啡冰淇淋!”“阿姨,我走拉!”

尘落和晴晴并肩走在人行道,尘落打破了寂寞,问晴晴“你叫林晴晴,是那个班的啊?”“我是7班的,你和我一样大,你是几班的”“啊!石浪那个班的啊!”“怎么拉”“没怎么啊!我是老潘班的!”“哎~你喜欢什么口味的冰淇淋啊?”“我喜欢咖啡味的”“哦,我也挺喜欢的,但我不喜欢咖啡我喜欢牛奶味的” “你不喜欢牛奶的吗?”“不喜欢,因为我喜欢咖啡的那苦苦的滋味那人回味”“哦”。。。。。。走到校门看到远处的敏儿,说“尘落我先走拉,拜拜”“恩,拜拜,对了你吃冰淇淋吗?”“不吃拉,要不就迟到拉,你也快点去吧”“知道拉

!”尘落便跑到小买铺去买冰淇淋去拉,而晴晴进了校门。“晴晴你刚才跟的那个帅哥是谁啊!”“是我们小区的男孩,怎么拉?”“没怎么,只是觉的长的很帅了!”“他是几班的?”

“你呀!他是3班的”敏儿才放过刚刚做到座位的晴晴。铃――铃,“上课”“潘老师好!”“同学们好”尘落慌慌张张的,说“报告”“尘落你怎么才来啊?”潘老师问道,“老师我睡过了”“哎~你这孩子啊,进来吧,饶你一次,可没有下一次啊!”“恩,谢谢老师”尘落做到到座位上,听着老班的英语课,尘落拿着课本扇着风,感言道“哎~四中真抠门,连个电扇也不开!”正好被他老班听到,“尘落你站起来说Never up是什么意思”尘落站起来回答道“好象是永不言弃的意思!”尘落暗自心想好你个老潘想让我尘落出丑!没那么容易啊!“恩,对了,但是干什么事都是这样的,以后为了祖国,你们得好好学习啊!尘落你下课跟我去办公室一趟,坐下吧”尘落闷闷不乐的坐下,铃――铃,下课拉,尘落便跟着老师进了办公室。“晴晴送作业拉!”敏儿说,“恩,走拉,敏儿”两人谈笑风声走着,到办公室门口看到尘落在那里站着,晴晴问“尘落你怎么在这啊?”“哎~被老班请来的”“你怎么拉”“说话”。。。“我先抱进去作业吧”“恩,你去吧!”敏儿和晴晴抱进去作业出来时,被潘老师叫到,“晴晴”“怎么拉,老师”“你和尘落一个小区,你和他妈妈说他着一段表现不好,还有英语你得帮他补补”“知道了,老师!”“老师我走拉”“恩”晴晴和敏儿出了办公室,便走过尘落说,晴晴说“尘落你以后少说话!”“恩,知道拉晴晴”“那我先走拉,拜拜,尘落!”“恩,拜拜”两人便消失在尘落的眼前,尘落被潘老师叫进了办公室,尘落听到放学的铃声,想到终于放学拉!尘落问“老师我可以走拉吗?”“不可以”尘落听到门口有脚步声,回头看到是晴晴,“老师现在路上不安全,正好尘落和我一个小区,让他和我一起走,可以吗?”“那你走吧,尘落”“老师再见!”“恩,再见”两人出了校门,晴晴便说道“老师叫我和你妈妈说你表现不好”“什么”“我恨老畔”“我不是说你的你没事干吗?”“那你说吗?晴晴”“你说呢?”“当然说拉!”“我知道你好!别说拉!”“

不行”“不行算”。。。。。。两人便一前一后的走回到小区,前面的尘落妈妈叫道“晴晴,尘落你们回来了!”“恩,阿姨,老师还表扬了尘落拉”“是吗?”“恩!”“阿姨没事我先走拉,还有我明天我来给他补英语,您别叫他出去”“恩,晴晴给你吃根冰淇淋吧”“阿姨不吃,不吃,我走拉”“尘落去送送晴晴去”“恩,妈妈”回头看了看妈妈,妈妈进了房,“晴晴你真好”“别说我好,明天等我来给你补英语”“什么,我明天还去上网呢!”“不许,你要去,我现在去给你妈妈说”“那好吧,我等你啊!”“我到家拉,你走吧”“那我走拉!”“拜拜”“拜拜”尘落看着晴晴上了楼去,才离去。

“晴晴,你爸爸明天就回来了”“爸爸回来了,爸爸完成了远航任务”“妈妈,你先睡吧!”“等会我就睡”“你也早点睡吧”“恩,我等会就睡”晴晴坐在床头看着夜空的星星与月亮,看着爸爸和自己的照片,晴晴傻傻的笑了起来,想到那个可恶又可爱的尘落!便渐渐的睡着拉!尘落在那有神的看着世界杯,最后忠爱的球队没进决赛!便关了电视睡着在沙发。

寒鸦点评:本文情节真实,对话真挚,将人物的对话发挥得恰到好处,从谈话中慢慢交待出两人同一所学校,逐步讲述故事。唯一不足的是,故事对话显得有些凌乱,况且做为一篇文章的开头,也显得有些不够,特别是不能一下子让读者抓住文章的风格和内容以及文章的题材范围。望作者在下一章当中继续发挥你的写作才能。

冰淇淋是美味的,它也是容易消失的,但因为它的美味,人们宽恕了它的融化。这就像青春,尽管它容易消逝,但人们却喜爱它。

在永名西路,一家冰淇淋馆传来悦耳的笑声。

“老板,来三盘冰淇淋,要双蛋的。”其中一个叫春晓的女孩大声说。

老板听了,亲自把冰淇淋送到,并坐下来与他们谈话。

“三位小姐,今天怎么有时间来我的店光顾呢?”老板说。

“嘿嘿,说来也有半个月没来了,”春晓说,“晴晴,兰霞,你

“去了杭州的表舅。”这个女还明显比春晓害羞。

“我去了我老家――东北,对了,马老板,我们不来,你倒想我们了?”叫兰霞的女还说。

“唉,我这冰淇淋店,从你们三年级那会来了以后,生意是没增多少,可我就喜欢你们那活力呀!儿子都去读书了,自己也闷得慌,全赖你们这些小鬼头!”他说着,用手指了一下晴晴的鼻子。

“老板,那这一顿……”春晓说着,露出“奸诈”的笑容。

“当然是我包了!”马老板说。

“老板,就你最好了,那天我准备嫁妆,就嫁过来了!”兰霞开玩笑说。大家笑成一片。

“你们聊,我先走一步,学校还……”马老板意识到自己说漏嘴,连忙停下。

“学校,老板,你当校长啦?……”春晓笑着说。三人哄笑。

“我是说……儿子学校书杂费的事。”马老板连忙说。

马老板说这急急忙忙地走了。三人继续聊着。

“离开小学了,我有点舍不得。”晴晴用汤勺在盘子上划来划去。

“瞧你这个大诗人,离开就离开呗,还非得把游鸿鸣的《诗人的眼泪》搬来。真拿你没辙。”春晓说。

“不过话说回来,今年要努力了,不能像往常一样了。”兰霞说。三人顿时沉默。这三个学校里的活宝贝,每天都在一起,都 很快乐,但家长的劝告不得不让她们担心。这三那个人中晴晴长得清秀美丽,春晓很泼辣,但也是眉清目秀的,兰霞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在学校是数一数二的美女。三人的性格也不同。但这并不能使同她们的友谊中断。

过了一会儿,晴晴说:“不管我们读书要多苦,我们是好朋友,会一起度过的!”

“对,加油!”三人齐声说。

寒鸦点评:首先值得肯定的是,作者的“题记”写得相当棒,将冰淇淋的容易融化和青春的容易消逝紧密的结合起来,达到一个统一,从而使得“冰淇淋”真正具有了意义,而不是就事论事,认为“冰淇淋”这个题目无话可说,无话可写。但做为一篇文章的开头,作者却没有很好的把握住校园风格,并且人物对话有些成人化,没有把握住中学生(此处特指初中生)的特点。

以前就有这样一个传说――

但凡是100位年如2100 ,2200……就会发生一件令所有地球人都惊讶的事,没人会知道是什么。但人们从心底地畏惧,因为那件令人心悸的事曾经使2006年的地球人灭亡过,只有极少数地球人活了下来,如果......

寒鸦点评:作者想象奇特,敢于从幻想的角度去思考还是值得肯定的,但本次竞赛要求是校园题材啊!估计今后开设幻想题材的时候作者可以随兴所致,好好的发挥一番。

后来,晴晴从初二、五班班主任潘媛媛老师口里听到这个学校的一个传说.....

朱元璋统治时期,天下风起云涌,战乱不断......

WHY?因为老朱爱看古典小说,特别是武打小说,例如>......他积极怂恿全天下百姓看武打小说,所以......

明朝有个学堂,号称天下第一学堂,它的名字就是百虎堂!

百虎堂人才备出,每一个学生,都是高手,有前图......

因为他们的口号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ONDAY,一代冷帅GG--尘落走在赏花廊内,看大雪纷飞。

忽然,阴风驺起,枯叶纷纷四散而离......

有杀气,尘落隐隐感到了,感到有人逼近.....

谁?尘落说完,飞出手中的忍刀,向槐树下飞去......

呼的一声,从槐树下飞出一黑影,向亭顶飞去,尘落放眼望去,只见一人贮立在亭顶上,夜风习习,他的袍衣猎猎作响.

你的速度很快, 校长.尘落笑着说.

你的刀也很快啊.神秘男子慢慢转过脸,他的脸上有道疤,在月光下,他的脸很苍桑,他就是该学堂的校长--无与伦比的,天下第一的男人,马致远.

忽然,一清脆的女孩子的声音传来“尘落!”,他们寻声望去,原来是绝代MM--兰霞.

男人,马致远,猛回头,对尘落严肃地说:小子,谈恋爱,啊? 不过长地蛮不错的啊!校长痴呆地看着兰霞,口水那个恶心啊......

我的麻烦来了啊! 尘落苦着脸.

死尘落!你说的,双刀要对着人快快砍,用刀侧砍,怎麽砍不死人,人却都被我打飞了! 兰霞恶狠狠地说.还向尘落跑来.

切,要你砍,凭你的力量,不砍死一堆人.尘落边跑边说,一个飞檐走壁,溜了.

  你别跑! 兰霞追了过去.

  天下第一的男人,马致远,摸了摸下巴,他下巴掉下来了......

至诚,又是一代帅哥,正在与石浪,一代棋神下棋......

  所谓败者亦不败,强者亦不强,惟一"静"字罢,而以静对静,棋之美就蕴其中矣......石浪对至诚说.

  至诚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赞道,好一静字!

  忽然,一人在在门外叫道,至诚,出来比刀!

  至诚轻轻叹了口气,慢慢站起,忽然,他拔出千鸟刀,唰的一声,消失。

寒鸦点评:作者随兴所致,写出来的文字分不清是现实还是幻想,文字当中透露出一丝诡异,显示出作者的诡异奇特的一面。从文字看得出来,作者善于想象,善于营造某种特别的意象,但是作者还无法在文字和内容上面把握好自己的想象场景,如能在这方面取得突破,相信在想象方面很快会取得突破。

在炎热的夏日里,冰淇淋是最惹人喜爱的点心,其多种样式的选择使人眼花缭乱.但是,正因这样它的融化总是被人忘掉……甜香可口的冰淇淋最终真的会化掉在寂寞的角落吗?

"欢迎大家步入初中的学习生活,我是你们的班主任兼数学老师,大家以后可以叫我石老师.大家现在可以进行一下自我介绍,谁主动点向大家介绍下自己^o^好吧,既然没人的话那从你先开始好了."

  一位长相十分清秀的女孩站了起来,过肩的长发被一条淡红色的发髻分成两部分,上面的头发被扎在一起,下面的头发则是披散在肩上

.她的上身穿着亮橙色的棉质T―SHIRT,下身是蓝白相间的休闲裤给她本人增添了几分活泼.圆圆的眼睛不是很大,却在乌黑的瞳孔间闪烁着明亮的光.

  "我...我叫兰霞."她的声音是那么的甜美动听.白皙的面庞上泛起淡淡红晕显得格外漂亮.英雄仔细的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女孩,心中升起一种奇怪的感觉?;?;?;…

  放学后,英雄和死党至诚谈起了她.在他的眼中,兰霞是那么漂亮却丝毫看不见一丝俗气.她的形象在他的脑海中就象一朵纯洁的荷花,欲要折取却迟迟没有下手.不是因为深千尺的潭水在其中阻隔,而是她那清幽纯洁的样子让人敬服.

  诚默默的看着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静静的聆听.他们两个都是上天的宠儿,不仅学习优秀,在各自的领域中也各展其能.英雄擅长写诗和散文,他的文字在柔和细腻中还夹杂着几丝本不该有的忧伤.而至诚的文章豪迈大气,无论在立意和笔法上都有着自己的风格.英雄热爱音乐,会作歌词,是学校摇滚乐队的鼓手.至诚喜欢踢足球,自从7岁开始他就很喜欢这项体育运动了.英雄留着长毛寸,左侧的流海紧紧的盖住他的额头,右面的则一部分侧分在旁边,一部分斜立在头上.至诚的头发就象他的写作风格一样干净利落.两人并不是帅的惊人那种男生,却各自有着独特的人格魅力.

  "你的意思是你喜欢上她了,对吗?"至诚奈不住性子问了一句,眼神中漫不经心,却一脸紧张的样子.

我...我不知道."英雄其实没有撒谎,他只知道这是一种怎么也说不明白的感觉.

寒鸦点评:作者试图突破,因此从上课开始写起。由老师到学生,进而交待出故事的主要人物。但文章似乎一开始就陷入了僵局,什么样的僵局呢?那就是早恋的问题。当然,就故事所呈现的内容而言,是相当真实的,但对于长篇小说的开头,还是显得有些不够。

寒鸦总结:此次一共12位参加,从中看出大家都是写作高手,正好应验了我们那句“人天生就会写作,只因写作潜力尚未被激发出来。”这下大家该相信了吧!但做为长篇同创,势必要选出最具有发展空间的文字来。相比而言,米可胜出!米可的文字做为第一章。希望大家赶紧回过神来,参与到第二

章的创作中去!寒鸦在此期待大家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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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这样一个娘娘腔的名字,据说是因为我的颜色。

  不象其他的同类,我并不雪亮晶莹,周身反而泛着微微绯红色的光芒,就象是红蔷薇花瓣一样。

  每次当主人把我从鞘里抽出来的时候,我都能看见对面的人震动畏缩的眼神和脱口的惊呼“血薇剑!”――难怪他们,因为,我实在是太有名太有名了……

  五十多年来,饮过多少江湖中豪杰英雄的血,我已经记不得了。唯一记得的是我身上的颜色越来越亮丽,每次一出鞘,绯色的剑光都能照的人不寒而栗。

  “血薇,不祥之剑也,好杀、妨主,凡持此剑者,皆无善终。可谓之为魔。”

  我不明白那个号称天下第一相剑大师的孟青紫为什么会对我有那样的评价――这个只见了我一次的家伙,居然在《刀剑录》里用如此恶毒的话来诋毁我和诅咒我主人――以至于“魔剑”这个带着偏见的称呼,居然成了我在武林中的代称。

  可是我并不想杀任何人,包括我的主人――甚至在每一次饮过人类的血的时候,我都忍不住想吐――因为,握着我的那双手,竟然同样也是另一个人类啊……

  人心险诈,杀戮本来由世人自寻,为何却把恶名推卸到刀剑的头上?!

  我前任的主人――那个被武林人视为洪水猛兽的邪派高手“血魔”舒血薇,杀人如麻,在武林中恶名昭彰――但是血魔原来也并不是一个魔,而是被人逼成了魔!

  如果不是有人苦苦相逼,那么前任的主人终其一生、也只是一个浪迹天涯的孤胆剑客而已,不求闻达于江湖,只求心安理得地在天地间锄强扶弱。

  血魔是我追随过的最令我同情和敬佩的主人。

  可惜的是,虽然他因为武艺绝世而没有被正派人士杀死,但到最后却由于心志错乱而自刎!死的时候,才只有二十八岁而已。

  ――我躺在他的血里,看着这个孤胆剑客的凄凉下场,不禁开始问自己:是否,我真的是不祥之剑?……我真的只能给人带来不幸?

  或许,我应该就这样让自己被黄土埋葬吧?

  我终于还是没有随着主人葬入黄土。一只手把我从血泊中拖了起来。由于我的重量,一只手几乎拿不动,于是,另一只手立刻紧紧同时握住了我――让我惊讶的是,

  忽然又有东西一滴滴落在我身上,湿而热的液体――是血吗?我习惯性地想。

  那不是血――我忘了,人类所能给予我的、和血一样潮湿而温热的,还有……泪。

  当然,我品尝到前者的几率远远大于后者――对于我来说,后者比前者珍贵亿万倍。

  “爹爹……”她把我抱在怀里,看着血泊里死去的主人,低低唤了一声,声音清脆得如同风送浮冰――“你也不要阿靖了吗?谁都不要阿靖了吗?”

  我看见泪水从她眼睛里流下,然后顺着腮,一滴滴落到我身上,混入她父亲的血里,一起渗进黄土。

  那是个才八岁的女孩子,很清丽,但是眼里却带着冷冷的对任何事情都不信任的光芒――不知为何,让我忽然想起了悬崖上临风绽放的红色蔷薇,那样的美丽不可方物,却遍布着让人无法接近的毒刺。

  当然,无论她怎样呼唤他,父亲是永远无法回应了――这个界于侠与魔之间的人,就这样抛下那么年幼的女儿,去寻求心灵的永久安宁了……任凭那么小的孩子挣扎在险恶的江湖。

  我从看见新主人第一眼起就喜欢她――因为她是唯一一个没有给我血,却先给我泪的人。

  或许,这样能破解加在我身上的不祥的宿命罢?我不愿意看见她再一次沦入那样悲惨的轮回。

  三年后,十一岁的新主人第一次让我尝到了鲜血。

  “怕什么?杀人又怎么样呢?那些人和猪狗有什么区别?……反正我没有亲人,反正没人说我做的对不对,反正我只是没人要的孩子。”十岁的主人看着尸体冷冷地笑,我听见了她内心这样的话。

  “任何人都不会在乎我,那么我也不会在乎任何人……”

  “我绝对不会为任何人哭。”

  在杀人时,我不停地听见她内心这样地反复着。

  杀戮之门一开,走进去就永无回头之路,一直到死。

  命运……如果真的有人类所谓命运的话,那么命运的转轮从开始转动此后,所有人就都在命运的流程里生、离、死、别,随着命运之轮的转动永不能再停歇!

  洛阳。朱雀大道。听雪楼。

  在堂中所有人七嘴八舌的议论声中,主人冷冷地扬了一下眉毛,然后一抬手――“唰!”

如同一道亮丽的闪电般,我一掠而过,牢牢地钉入檀木茶几。知道主人是要镇住楼中不服她的人们,于是我尽情地展现着自己的光辉,轻轻摇曳,幻出清影万千。

  我一如既往地听见了人们的惊呼,还有窃窃私语,但是,没有人再敢怀疑年轻的主人的武功和能力――哎,人类都是这样欺软怕硬的吗?看着冷漠美丽的主人,我有些高兴地笑了。

  “你是舒血薇的什么人?”我听见有人惊讶地问主人,看来,前任主人虽然离世那么多年了,名头依然响亮的很啊……熟悉的手轻轻把我从几上拔起,然后,我听到了主人淡淡的回答:“――我叫舒靖容,以后叫我阿靖就好。”

  堂中的气氛忽然间凝结――我发觉所有人都用很奇怪的目光看着主人,戒备中带着嫌恶――血魔的女儿――因为这个身份,主人从小受尽了白眼与冷落,没有一个可以说说话的伙伴,那样孤苦飘零地一个人过了二十二年。

  多年过去了,江湖局面也早已经不同往日,然而即使到了现在,居然还是受排斥吗?

  从主人八岁起,我就跟着她了……一直到十年后,我和主人才达到了心灵默契的境地。以后,我能知道她的喜怒哀乐,而她也视我如同她的生命。

  她自幼经历的一切,只有我知道,也只有我懂。

  那是令任何人都无法忍受的歧视、寂寞、排斥和放逐……但令我安心的是,主人毕竟没有被打倒,她是那样坚强地活了下来,并且得到了足够在江湖中生存下去、不畏惧任何人的力量。

  但是,经过了那样的童年和少年时期,主人的内心变的惊人的冷漠和孤僻,不依靠任何人也不相信任何人,拒绝着亲情友情和爱情,唯一相信的,只有力量和命运而已。

  ――那样苍凉的心境,让我都无论如何不能相信,她还是一个刚刚二十二岁的韶龄女子。

  主人没有说话,修长的手指轻轻抚着我的锋芒,看着面前惊疑的众人,眼睛里有讽刺的光。

  “咳咳……好了,大家都见过新的领主了?”忽然间,我听见有微弱、但是极具威势的声音在屏风后响起来,伴随着断断续续的咳嗽声。一时间,凝结的气氛仿佛又加上了令人屏息的静穆,所有堂中的人低头、垂手、各自退下去按次序站好了队――我感觉到主人握着我的手指也起了微

  我知道,是他来了。

  “参见楼主!”在那个人的脚步从后堂转出时,所有人齐齐拜见,声音里是发自内心的崇敬和仰慕。

  这也难怪,面对着坐拥半壁武林江山的楼主,没有人不从内心感到畏缩――连我的主人都迟疑了一下,在所有人都俯身行礼后,才把我放回鞘中,单膝点地,对着来人行礼:“舒靖容参见楼主。”

  然,她的声音冷如冰霜,丝毫没有旁人的虔诚和敬慕。

  她行礼,只因为她知道对方是自己效力的对象,是应该行礼的――然而,她的内心,根本不向那个人屈膝……也从不会向任何一个人屈膝。

  我在鞘里,在主人的腰畔,有些感叹地看着敛容沉静的主人――唉……尽管是那样冷漠孤僻的一个人,终于也不得不卷入这个江湖的是非中去了。

  那个可以收服主人并使其听命的听雪楼主,的确配得上那个“人中之龙”的称号啊!

  楼主有些急促的咳嗽着,咳声空洞而轻浅,终于喘上了一口气,微微笑答:“阿靖……何必客气。”

  在他俯身来扶主人的时候,我看见他的手,腕骨很细,指骨修长,腕上还系着一条淡蓝色的手巾,看上去完全是书生型的手,无力得很,不象是练过武功的样子。

  然而,我却知道,藏在他袖中的,却是那柄令天下武林为之变色的第一刀――“夕影刀”!

  在他的手握住那把刀的时候,任是天地风云都会为之震动。

  刻骨铭心地记得那一刻,那袖中的夕影刀滑过我的拦截,刀光如梦,刀意轻怜,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慵懒和甜意,轻轻挑落了主人脸上罩着的轻纱――然后,在生平第一次失败的耻辱和震惊中,我觉得主人的心忽然有异样的变化。然后,我听到她说:“你比我强……我承认。”

  “那么,请遵守你我的约定罢。”脸色苍白的萧楼主解下腕中的手巾,擦着额头细密的汗珠,一边说,一边不停地轻轻咳嗽――他咳嗽的时候全身都在抽搐,似乎要把肺咳出来一样。

  他是有病的。当时我就想。后来,我才知道他得的、居然是不治之症。

  主人立刻单膝在他面前跪下,静静道:“我舒靖容愿意加入听雪楼供楼主驱谴,百死而不回,――直至你被打倒的那一天!”

  “咳咳……”萧忆情苦笑着,咳嗽,然后

问,“你的意思,是说如果你发觉我不是最强的,你自己能杀死我或者别人比我强,你就会立刻背叛,是吗?”

  “哈……那叫什么背叛啊。”主人冷冷地笑了起来,带着微微的冷峭,抬眼看第一个能击败自己的人,“难道你会信任我?如果你不信任我,那谈得上什么背叛!而且,我只欣赏强者,只追随最强的人――如果你能被别人打倒,那么我当然要离开你!”

  “哦……我记住了。”萧忆情微微咳嗽着,若有所思地看着什么,有一些女气的眼睛里有冷漠迷离的光闪动,缓缓回答了主人一句,“我喜欢用快刀,虽然它有割破手的危险。”

  主人没有发现,那个时候,楼主的眼睛一直望着的,是旁边树上刚刚绽放的一朵红色野蔷薇。

  那就是听雪楼主萧忆情。

  三年前,自从前一任听雪楼主、他的父亲萧逝水以三十九岁的英年弃世之后,才方弱冠的他中止了在雪谷老人门下的学业,匆匆步入江湖,招回了楼中四散的人马,以病弱之躯撑起了摇摇欲坠的家业。

  然,让那些认为他是文弱公子的人吃惊的是,在五年里,听雪楼在他的带领之下召集了如云高手,几年内拓地万计,以洛阳为中心、把势力拓展到了长江以北的所有地区!

  听雪楼。这个二十年前还是无名组织的帮派,如今已经隐隐有领袖天下武林的架势了……而听雪楼主萧公子不世出的英才和武功,也成了江湖中诞生的又一传奇。

  我又有一些的不安,同时,也感觉到了主人内心传来的不安。这个萧楼主,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几乎都是我见过的唯一丝毫不逊色于主人的奇才,而且,他还成功地让主人为他所用。

  主人在他的殷勤搀扶下缓缓起身,不置可否地坐到了堂中的第四把交椅上。要知道,听雪楼在她加入之前,已经有了除萧忆情以外的两位副楼主――高梦飞和南楚。

  “阿靖,坐这里。”我听到了楼主轻声的吩咐,然后我看见他拍了拍身边榻上的空位――主人呆住。这样明显地表示出对于她的倚重,是主人不曾料到的。想了想,她终于轻轻走过去,坐在他身侧。

  后来,我才知道那只是一个开始而已……是主人和他以后携手开始长达五年征战的序幕。

  金戈铁马,并骑战场剿灭各方不想称臣的势力,将霹雳堂雷家等江南

三大世家灭门;铁腕平乱,镇压楼中酝酿已久的叛乱,手刃二楼主高梦飞,囚禁萧忆情的师妹池小苔;势力南扩,派出大批人手,征服南方武林中最神秘的帮派拜月教;……

  三年的时间,就在满目的鲜血中这样漂过了……

  当宣布武林一统时,万众对他下跪、宣誓效忠之声震动云天;那个时候,坐在建立旷世武功的病弱年轻人身边的,是我的主人――脸罩轻纱,木无表情,似乎一切辉煌都与她无关。

  这只是证明了一件事而已:她所追随的人,的确是最强的。

  她只追随强者,只相信绝对的力量――就象我一样。

  端坐在听雪楼的正殿中,面纱后的主人坐在武林霸主的身边,几乎享有和他对等的权力――人中龙风。

  我知道,很多武林人士都这样看待着主人和楼主的关系,而且纷纷私下猜测两人之间的情感问题。毕竟,象这样年轻的霸主身边长期存在着一位美丽的女性,简直是让人不遐想也难。而由于两个人身边都没有走的近的异性的缘故,楼中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我主人成为楼主夫人是迟早的事情。

  只有我明白,事情远远不是那么简单的。

  就是以为和主人心意相通的我,都不明白主人对待楼主的真正想法。

  我曾经看过楼主在当众病发时暗中握紧主人的手,而主人默默用真气不动声色地为他调理、以免让他在万人面前倒下。面纱后,主人的眼睛是温柔而抚慰的,看着在那一刻寻求援助的凌驾武林的萧楼主,却仿佛在看一只受伤的动物一般。

  我也看过那个萧楼主为了斩草除根对霹雳堂下达了灭门追杀令,而为了维护另一个人叫“雷楚云”的人,主人坚持着不同的意见――在密室里的争论中话不投机,主人拔出我,直指着他的心口!――那样的杀气,和主人如同草芥一般杀戮其他人时、是没有什么两样的;我知道楼主和主人之间有过严重的分歧,曾经有几次,甚至到了决裂的边缘,然后,却莫名地又相互退让,继续象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地合作下去,只是彼此的眼中闪过不信任的光芒;我还知道主人爱过的那几个人,和她在乎的那些人……

  其中有一些,就是毁在楼主手上的。

  我甚至知道萧忆情真正的寿命本来只有二十二年,过了那个期限,他活着的每一天都是在忍受旁人不能忍的

煎熬,从阎王手里赊来生命!他只是想在死之前统一分崩离析三十多年的江湖而已,他想用前人没有的功业,为自己铸造一个永恒的纪念碑――那么即使死了,他还会活在传说里……

  他很会用人,也很会杀人。听雪楼三万多子弟,几乎每一个人都对他既敬且畏,宛如天神一般地崇敬,只要他的一句话,就不顾生死地去完成那个指令。

  有时候,我想,主人也不过是他手中的一把利剑而已吧?只是用来杀人的工具而已。只是因为名剑难求,所以也才分外地珍惜。

  “如果你不是最强者,我就会杀了你――相对的,如果我对你不再有用,那么你就杀了我。”

  “如果有一天别人杀了我,或者你自己动手杀了我,那么,我所有的一切,都遗留给你。”

  那样无情而冷静的约定,仿佛是两个为了利益走到一起的商人,签定的一个契约而已。

  “如果,你是病死的呢?”

  “萧忆情只会死于兵刃,不会死于床榻。”他的回答是淡漠的,仿佛看穿了生死。

  “如果万一是呢?”主人不退让地继续问。

  “那么……请你代替我照顾好楼里的子弟,起码,不要让他们被四方蜂拥而来的复仇者屠戮。”

  那是他第一次流露出对于手下的眷顾和温情,那个一直以武力强行征服武林的人、第一次谈到了对自己身后的担忧:“当然,你同样可以自行出任楼主,成为最强者……或者,替我守护它,一直到出现新的继承者为止……”

  主人微微冷笑了,我很惊讶地看见她的笑容中居然有一丝从来没有的悲伤,宛如一朵开在冷雨中的红蔷薇。纤丽,冷漠,而又充满戒备。

  “萧楼主也会说这样的话啊……”她笑着,开始抚摩我水一样的刃,好几次,我都担心她的手会出血――因为我感觉到主人的心很不安静,根本没有平日和我的默契,“但是,我凭什么接任?无亲无故,我只是你的下属而已,何况南楚还在,别人不会服气我当楼主的。”

  没有回答。忽然,他伸出了手,轻轻接过了我――我很惊讶,主人居然没有拒绝。

  他修长纤弱的手指抚过我的身体,我忽然轻轻吟了一声――那是怎样充满控制力、杀气和魅惑的一双手啊……我甚至可以想象出我如果在他的手中,将会展现和主人手里完全不同的另一种风采

  我一刹间甚至有些羡慕他袖里的那把夕影刀――虽然知道那个家伙不见天日的日子也很难过。

  “那么,嫁给我吧。阿靖。”他轻轻用食指弹了弹我,听着我发出的呼应,忽然在剑声中说了一句。

  “做我的妻子,名正言顺地接收我所有的一切。”

  脱离了主人的手,我感应不到她内心的想法,然而这一次,我却清清楚楚看见了向来冷漠的主人刹间变了脸色――似乎有蔷薇的颜色染上了她的双颊。

  能让听雪楼主屈身求婚的,天下之大,恐怕也只有我的主人一个了……除了对方,几乎都找不到另一个如此相配而能力对等的人、来共渡一生了。我欣慰地想。

  忽然间,我听见一个字从主人口中吐出。她眼色有些恍惚,但是却挣扎着说了关键的一个字。

  摩挲我的手停住了――然后,我看见萧楼主淡然地问了一句:“为什么?”

  “因为……”主人停顿了很久,我想,可能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吧?

  “因为我不想做寡妇。”

  终于,主人回答了,蔷薇色的脸迅速变成了惨白,清澈的目光里带着复杂的感情。

  “我不想为任何人哭。”

  我身子一震,忽然感觉到有温热的血,流淌在我身上!

  “啊……该死,我居然忘了我是一个病入膏肓的人了……”楼主忽然咳嗽起来,咳得惨白的双颊泛起了病态的红潮,微微苦笑着说,“不好意思……抱歉。”

  我能感觉到他肺里咳出的带着腥味的空气,我知道那是肺痨。我想,他的确是活不了多久了。

  他很痛苦。痛苦的感觉从他的手心里传递了过来,让我全身不自禁地颤抖起来。

  我不明白,为什么他的心里会忽然觉得很冷,冷得如同浸在冰水里。

  ――我只是一个命在旦夕的病人,苟延残喘地活着而已……

  ――真是愚蠢,居然向她那样的女人要求爱情。

  我听见他心里传来这样的话……可怜的人……我忽然觉得这个不可一世的萧楼主实在是可怜的很。主人……主人是从来不会爱任何一个人的……他真是自讨苦吃了。

  “你弄脏了我的血薇。”忽然,主人伸手,把我从他手上拿了回去,微微蹙眉,冷漠地说。然后,从怀里拿出绯红色的丝

巾,轻轻擦拭。可她不知道,我很兴奋呢!――听雪楼主的血!

  试问天下有几柄剑能够如同我这般幸运?

  “我不想为任何人哭。”主人忽然梦呓般地看着我,重复了一遍。我感受到了她内心忽然间的彷徨和无助――这样软弱的情感,几乎是从来没有在主人坚硬如冷铁的心中出现过的。他居然能让主人的心在刹那间柔软起来……真不愧是听雪楼主。

  努力啊……再加一把劲,可能就会打动主人了呢!哪怕再重复一遍刚才的话也可以啊!

  我默默地为他鼓劲,然,他再也没有说什么。

  一直到死之前,他再也没有说过和这次类似的话!

  ――或许,人类的自尊都是那么脆弱而敏感的吧?

  拥有权力地位如他,和冷漠无情如她,更加如此。

  这次,两颗心第一次擦肩而过。

  后来的两年多时间里,这样的情况不止一次地出现――两个同样骄傲优秀的人,因为各自的顾虑和误解,一次次在冷漠和僵持中错过了真情流露的机会;而在这样复杂微妙的关系中,隔阂一天天地累积起来,横亘在两颗心灵之间……

  我想,可能我是世上最了解主人的了――她那样从小遭受不幸的女子,对于“幸福”“爱情”之类的东西,实在是不信任得很。她习惯了孤独,习惯了一个人,如果忽然让她的生命出现另一个相关的灵魂,如果必须要两个人相互信任、生死不渝,我知道,主人是不会习惯的。

  她还是不信任任何人,绝对不会把自己的生死和情感托付在另外一只手上。

  “我不想为任何人哭。”

  只崇敬力量、只追随最强者的她曾经那样说。我明白,那是因为她害怕自己会哭而已。

  可怜的主人……我要如何才能告诉她:只有会哭的人,才真正懂得去爱,才能拥有真正的幸福……这是我从老主人一生的经历中领悟出来的,可惜,我无法告诉她。更加无法让她知道,就是她号称“血魔”的父亲,也是会哭的――可我只是一把不能说话的兵器,一把不祥的凶器而已。

  主人是武林中的奇女子,也是出名的心狠手辣。在三年的时间里,我喝的血就要比在老主人手里十几年的都多!多到我自己都不寒而栗。

  主人她……太狠心了。她甚至没有把人当作同类。

次,主人和楼主一起征战四方,在杀场中并骑驰骋――腥风血雨中,我的清光和夕影刀的华丽交织在一起,刀剑相逢的瞬间,互放出的光芒令天下所有人目眩神迷。

  那几乎是完美的杀人艺术,死亡散发出前所未有的魅力而吸引力,几乎让所有人为之不顾生死!

  ――似乎和对方比试着速度,主人经常和楼主进行残酷的杀人竞赛。

  然,每一次,在我进入对方心脏的时候,都发现那夕影刀已经在那里等我了……然后,和刀在敌人体内相触的时候,我都可以看见主人失望和不平的神情。

  “公子他喜欢你的主人呢……”在短短相遇的时刻,我听见刀这样对我说,在另外一个人的心脏里。

  我只有苦笑……主人也是喜欢楼主的吧?但是,却相互戒备伤害的那么深――而我们这些不会说话的兵器,又能够做什么呢?

  “为什么要我放了她?”那一天,萧忆情指着另一个人,责问我主人。

  那是一个才十二岁的女孩子,名字叫石明烟,本来是毒蝎帮帮主石鹏飞的女儿,因为父母所在的帮派被听雪楼所灭而落到了楼主手里。

  瘦小的身体微微发抖,然而眼神却是冷漠而尖锐的,带着恨意和报复。

  那个时候,我根本没有预料到,那样一个孤女,将会毁灭整个听雪楼!

  “因为她象以前的我。”主人淡淡回答。

  “哈……奇怪的借口。阿靖,不能给我一个有说服力的理由吗?”

  “――我希望她能比我幸福。”在说这一句话的时候,我觉得主人的心震动了。

  楼主的眼神也变了,变的有些迷梦。本来就带着妖异女气、美丽不可方物的眼睛里,忽然也闪着有些类似于深情的光,叹息般地问:“是吗?……原来你一直不幸福吗?为什么从来没听你说起?”他苍白修长的手轻轻覆上了主人的手,然而,主人没有闪避。

  我感觉到她心里漾满了苦涩和酸楚,似乎缺乏和平日一样的坚毅。

  “说了有用吗?……”她似乎也梦呓般地回答,“我知道今日的你可以给予一切:权势、地位、金钱――但是,你能给我幸福吗?楼主?”

  “不能……”楼主的手颤抖了一下,然后,我看见他用迷离的眼神看着远方,淡淡回答:“连自己都没有的东西,我怎么能给你呢?”

他又默然良久,才低低道:“阿靖,幸福,不是任何人能给予你的,要你自己去寻找才行。”

  “可能吗?……”主人惨淡地笑了,笑中仰起脸看着楼主,问,“三年了,我手底下杀过多少人?流过多少血?背负着这样深重的罪孽,还能谈得上什么幸福吗?”

  那是悲哀、宿命的笑容,那一刹间,我几乎以为主人会哭……会违背她以前意愿地哭出来。

  我想,如果那一刻主人哭泣的话,楼主是会拥抱她的,是会用那淡蓝色的手巾温柔地拭去她的泪水的。那么、两个人的幸福,都会在刹那间来到他们身边……幸福,原来并不是遥不可及的啊。

  ――然而,她还是没有。她只是悲哀而又冷漠地看着他,眼睛里有清澈的光。……仿佛悬崖上的野蔷薇,用骄傲的刺来维护着脆弱的花蕊。

  于是,他伸出去拥抱她的手,就停在了那里。

  “萧忆情,我不许你伤害她!”主人伸手,护住了那个衣衫褴褛的小女孩,面纱后的眼睛闪动着不多见的决绝,“其他人随便你象杀猪杀狗一样地对待,但是绝对不许碰她!”

  我看见楼主修长的双眉轻轻皱了一下,然后冷淡地说:“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我必须要把它连根拔起!或者,下手废了她,我才放心。”

  “不可以。”主人毫不退让,冷冷道,“我要她完整、幸福地过完人生。”

  不顾楼主的反应,主人拉起那个孩子走了,把她带回了自己住的白楼。

  主人那样温柔细心地对待那个孩子,叫她妹妹,虽然那个孩子丝毫不领情――她一生都没有对别人那么好过。

  我知道,她是把这个怀着仇恨的孩子当成了童年时的自己……

  “我不想为任何人哭。”

  “所有的付出都是必须要有回报为前提的,没有人会无条件对另一个人好……他只是想让我死心塌地为他所用、去征服武林而已,为了这个他不惜动用一切手段,包括他的感情。”

  “如果有一天我失去了武功、判断力,成为了对于他没有利用价值的人,那么现在说过那么动听的话的人,他手里的刀就会割断我的咽喉。”

  “自小就不会有人在意我……我不需要任何人也能活的很好,我不需要任何人……”

  很多很多次,我都听见主人反

复地在心里这样说,本来稍有动摇的心,在一次次反复的自我暗示后重新变的生硬如铁。

  从那个时候,我就隐约有绝望的感觉――为什么我是一个哑巴呢?为什么我不能说话!

  在和夕影刀相击的刹那,我忍不住发出了痛苦的呻吟――我受伤了。

  他的血再一次流淌在我身上。

  而主人的血也从他的刀尖上滴落。

  夕影刀淡淡的青色锋芒里,闪着血洗过后的明澈,然,由于方才那剧烈的撞击,那把号称天下第一的刀刃上,也如同我一样留下了长长的缺口。

  它微微震动着,我也听见它在呻吟――然而,我们相对而视的时候,忽然都忍不住苦笑……当然,那是无声的苦笑。愚蠢的人类啊,为什么总是要自相残杀?

  “我主人的血…温暖吗?”我苦笑着问它。

  “就象我主人的一样……”夕影刀微微喘息着,大概从来还没有受过这样严重的伤,它说的话有些不连贯,“哎,我说――怎么样,先动手的还是你的主人吧?”

  “但是误会却是由两个人一起累积起来的啊……”因为戒备和冷淡,从不交流内心想法的他们,心中的疑惑也越来越深,有太多的事情无法彼此谅解,才导致今天这样兵刃相见的惨剧吧?

  “萧忆情!拿命来!”

  本来是在密室等候她来议事和商量东扩计划的,然而,等来的却是夺命的一剑!

  在出鞘之时,我就感觉到了主人内心令人震惊的愤怒和悲哀,――就象是十五年之前,看见父亲自刎倒在血泊里的感觉!出手时是那样快速狠毒,几乎达到了她武术的颠峰!

  “我要杀了他,我要杀了他!”

  一刹间,我听见主人内心的呐喊声,同时,也看见了等待的楼主震惊的目光。在听雪楼最安全的密室里,他轻袍缓带,因为病弱畏冷的缘故手上还捧着一个紫金的手炉,看来丝毫没有料想到这个朝夕相处的得力助手会向他刺来夺命的一剑!

  象千百次一样,我准确无误地刺入了他的心口。血流出来,温暖的血。

  然而,我却感到了彻骨的寒冷。

  “叮!”在到达他心脏的千钧一发之际,我猛受重击,从胸膛里弹了开来。我看见有一片淡淡的青色寒芒从楼主的衣袖中流淌了出来,带着凄艳而凌厉无匹的气势拦腰截住了我。寒芒迅速地

展开在萧忆情身畔,宛如初秋零落的雨丝。

  我终于又一次看见了夕影刀。

  然,因为生死旦夕,夕影刀发挥出了极大的力量,毫不留情地杀戮着范围内的一切。

  “嘶――”刀风过后,我听见主人压抑地哼了一声,然后,我就觉得她的手一震,血如瀑布般地顺着手指涌到了我身上!

  主人捂胸踉跄后退,终于气力不继,单膝跪倒。我用力支撑着她,让她不至于倒下――但是看见她胸口那致命的一刀后,我忽然失去了力气!身子一软,主人跌落在密室的地面上。

  “为什么?阿靖……为什么背叛我!”同样以手捂着心口涌出的鲜血,楼主不可思议地看着地上垂死的主人,他目光中的悲哀和绝望令我目不忍视,“――为什么连你都会背叛我!”

  我想,他是太认真了,认真到已经忘了自己曾经对眼前这个女子明白地说过、如果她有杀死他的能力,就把他的所有遗赠给她。

  “那、那算是……背叛吗?”奄奄一息的主人吃力地回答了一句,再也无法继续了――刚才他在濒死时自救的那几刀,已经毫不留情地削断了她的大动脉。

  “知道吗?阿靖,我本来以为……这世上至少还有一件东西是可以相信的……”

  楼主的激愤在最短的时间内平息了,取而代之的是淡淡的苦笑,认命的苦笑。他咳嗽着,目光的萧瑟之意更加浓厚,然而,他咳出来的,都是黑色的血沫――我清楚地知道,我刺中了他。刚才主人那样猝及不防的一剑,已经刺破了他的心脉。

  楼主缓缓地走过来,把主人轻轻从地上抱起,然后,就这样看着她,看着她死灰色眼睛里映出来的自己的影子,苦笑着,叹息:“我本来是想信任你的……可是居然是你来刺杀我!……你说,这世上还有什么是可以相信的?……”

  “我、我本来也想相信你的!……”挣扎着,主人用尽所有力气冷冷笑着,讽刺地看着他,“可你…可你到了现在,还对我演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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