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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我市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进一步推进我市名优特农产品的培育、开发,拓展国际、国内产销市场,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丰富旅游购物。本着“评选名优农土特产品,培育江门品牌,推动产业发展”的宗旨,由市旅游局、市农业局、江门广播电视台、江门日报社联合开展2009年度江门市十佳农土特产品评选活动,展示江门市农土特产品成果,推动江门市土特产和旅游购物又好又快的发展。 本次评选活动以 “权威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为指导,以“公平、公正、公开、择优”为原则。 2009年度江门市十佳农土特产品评选活动 打造精品、树立品牌、发展经济 江门市旅游局、江门市农业局、江门日报社、江门广播电视台 成立2009年度江门市十佳农土特产品评选活动组委会: 组委会顾问:聂党权江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陈学敏江门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组委会主任: 周锦新江门市旅游局局长 组委会副主任:张景卓江门市农业局局长 谭一艺江门广播电视台台长 组委会成员:冯裕聪江门市旅游局 张福来江门市农业局副局长 钟筱村江门日报社副总编辑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江门市旅游局资源与市场开发科和市农业局市场与经济信息科。 (一)2009年度江门市十佳农土特产品(初级类产品) (二)2009年度江门市十佳农土特产品(加工类产品) 参评产品的产地应在江门市境内生产的初级农产品及其加工品。 粮油豆类、瓜果、菜类、茶叶类、畜禽产品类、食用菌类、腌制品类以及其他农产品、保健品的原产品或加工产品。 (一)2009年度江门市十佳农土特产品(初级类产品) 1、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产品口味好,品质佳,达到健康、安全的要求; 3、能代表本土特色、在社会上拥有良好口碑的产品。 (二)2009年度江门市十佳农土特产品(加工类产品) 1、申报主体必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经过有关行政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 2、产品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优势,经济效益好,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作用显著;目前生产规模相对较小,但具有市场推广潜力的新产品也可参加评选。 3、产品口味好,品质佳,达到健康、安全的要求,并建立生产档案制度,三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或抽检不合格现象。 4、产品有明确标识的包装,市场评价好,在全市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一定的市场占有率。 5、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第一阶段:广泛征集。5月30日―7月30日 第二阶段:综合整理。8月1日―8月20日. 第三阶段:网络投票 专家评选。8月21日―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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