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村到杏林杏南高中部怎么坐公交车?

杏林街道是 福建省 厦门市 集美区下辖的一个 街道。杏林街道办事处成立于1979年4月,地处 厦门市环杏林湾西畔,东南两面临海,集美区南部,经集杏海堤与 集美街道、经高浦海堤、 杏林大桥与 厦门岛相接,西邻 杏滨街道,北面与 后溪镇接壤。

杏林街道原为 杏林区管辖,2003年8月 厦门市实施区级行政区划调整,撤杏林区设 海沧区,将杏林街道划归集美区。现辖区总面积24.7平方公里,辖有宁宝、纺织、曾营、杏北、高浦、杏林、西亭、内林8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88152人(2010年)。街道党工委下辖党组织100个,其中党委1个、党总支7个,党支部92个,党员1995人。近年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先后荣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福建省文明单位、福建省侨友之家、厦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杏林街道面积24.7平方千米,总人口88152人(2010年)。现辖8个社区。

晋太康三年,西元282年,析晋安县置同安县, 当年撤销,直到600多年后才再次设县建制:

五代十国 闽国龙启元年(933年),正式置同安县,包括今厦门市、 同安县、金门县及龙海一部分。

唐光启二年(886年),王潮克泉州为刺史,至947年,南唐并吞闽国,同安地为王潮和闽国治地,历时61年。王潮、王审知兄弟先后为威武军节度使,同安为其治地,闽国开平元年909年,王审知为闽王,立闽国,都福州,大同场为其辖地。949年,南唐升泉州为清源军(辖今泉州、莆田、漳州)。963年,宋改清源军为平海军,以 陈洪进为节度使,同安县属平海军。北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年),陈洪进纳土于宋,同安县始随平海军纳入宋土。同年,宋复平海军为泉州。宋属平海军、泉州。元属泉州路。明属泉州府。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始筑“厦门城“。清顺治七年(1650年)郑成功驻兵厦门,十二年(1655 年)在同安县绥德乡嘉禾里置思明州;康熙十九年(1680年)废。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从兴泉道管辖下设台厦兵备道,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以泉州府同知分防设厅,雍正五年(1727年)起属于兴泉永道,兴泉永道辖今泉州、莆田、厦门,永春州、大田县,道台自泉州移驻厦门。雍正六年即1728年台湾府改为台湾道,同属于福建省。

民国元年(1912年),撤府,兴泉永道改名南路道,民国3年改名厦门道,管辖厦门、莆田、泉州和大田县。

民国元年(1912年)4月析同安县嘉禾里(厦门)及金门、大 小嶝岛置思明县,4月28日,思明县政府正式成立,隶属福建军政府,9月升思明府,旋废,1915年分出金门、大小嶝设金门县。

1933年“ 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即“福建人民政府”)设厦门市,厦门市成立,旋改特别市,同安县和厦门市隶属 兴泉省,兴泉省辖今泉州、莆田、厦门,翌年1月“ 闽变”失败后,厦门特别市政府和兴泉省撤销,厦门岛内恢复思明县建制,与同安县均属福建省政府直辖。1934年同安、思明县属第五行政督察区(驻同安),1935年4月以厦门及鼓浪屿等7个岛屿设厦门市,撤销思明县设禾山特种区,与同安县同属第四行政督察区(驻同安,辖今泉州、 莆田、厦门),1938年5月10日至1945年9月厦门岛沦陷, 同安县仍隶属福建省第四行政督察区,民国32年开始,1943年国民政府福建省政府下令撤区建乡设保,进行乡镇并编 。1949年9月隶属于福建省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泉州、莆田、厦门。1950年7月,改属福建省泉州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后改名为晋江专区。1958年10月,改隶于厦门市。1970年8月,再划归晋江地区,1973年9月,归隶厦门市至今。

原属 杏林区,位于杏林区中心,区政府所在地,是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杏林街道成立于1978年,1979年置杏东、杏西街道,1984年整合并为杏林街道。1997年,面积26.7平方千米,人口3万,辖文华、纺织、东风、曾营、三秀、杏玻、日东、龙泉、白鹤、杏糖、杏堤11个居委会。

2003年划归 集美区。

2004年 杏滨街道设立后,从杏林街道划出日升、三秀、杏堤3个社区归杏滨街道管辖,从杏滨街道划出西亭、内林、杏林、高浦4个行政村归杏林街道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杏林街道辖宁宝、纺织、曾营3个社区和西亭、内林、杏林、高浦4个行政村,办事处驻杏林南路33号。

杏林街道共辖8个社区,分别是:

纺织社区、曾营社区、宁宝社区、杏林社区、内林社区、高浦社区、杏北社区、西亭社区。

杏林街道位于厦门市环杏林湾,东南两面临海, 集美区南部, 杏林街道 经集杏海堤与 集美街道、经高浦海堤、 杏林大桥与 厦门岛相接,西邻杏滨街道,北面与 后溪镇接壤。

1989年5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杏林台商投资区,享受厦门经济特区的优惠政策,使杏林成为海峡西岸一块充满商机、充满成功机遇的投资热土,是厦门经济特区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窗口。

2006年,街道辖区实现社会总产值66.31亿元,比增28.66%;国内生产总值17.46亿元,比增25.97%;三次产业比例为1:66:33;财政总收入2.93亿元,比增27.39%。

随着厦门加快海湾型城市建设和集美区加快城市化发展,特别是厦门岛内外一体化战略的实施,国内最大的水上园博苑、杏林公铁大桥等一批大型重点项目相继在杏林街道辖区内建成投用,集美新城核心区2010年强劲启动建设,有力带动了辖区商贸、物流、房地产、旅游业持续兴旺,吸引了一批国内外知名连锁商业企业、品牌开发商入驻,形成了四通八达、货畅其流的“杏林商圈”。

2010年-2013年,随着集美新城开发建设、杏林湾商务服务中心的投入以及房地产的大开发,街道突出保障各项重点项目建设,共完成征地约3100多亩,完成拆迁约63.2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连续三年排名全区第一,均占全区总完成量的三分之一,街道辖区各项经济指标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其中,2013年街道财政总收入16亿元,街道本级财政收入达3.94亿元。2013第一季度,街道已实现工业产值17.08亿元,比增14.47%;实现辖区财政总收入4.13亿元,比增27.34%,其中街道本级财政收入1.03亿元,比增32.02%;完成国内招商3.97亿元;合同外资361万美元;外资实际到资32万美元。

未来,杏林街道将围绕“一线两圈”(杏滨路-杏锦路临海景观线、新城核心区商务圈、杏东路特色商业圈)的发展格局,继续保障好集美新城核心区开发建设,以商贸、旅游、房地产和现代服务业为发展重点,大力发展营运中心和楼宇经济,全力打造杏林湾城市中心区。

杏林街道自1979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把握机遇,开拓创新,着力营造环境整洁、安定稳定的生活环境,经济建设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群众生活步入宽裕型小康。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辖区交通、通讯、金融服务系统配套完善,投资软硬件设施完备,工业、商贸、物流、房地产、娱乐等产业发达,文化、教育、医疗设施齐全,辖区拥有丰富的海湾、温泉资源,是投资、经商、购物、居家兴业的理想城区。

2004年以来,杏林街道获获国家民政部颁发的“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和“福建省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文明单位”、“福建省退管工作先进单位”,及“厦门市创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厦门市创建第二届全国文明城市突出贡献单位”、 “厦门市创建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厦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厦门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 “厦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厦门市万人献爱心活动先进单位”、“厦门市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厦门市落实社会治安综治领导责任制达标单位”、“厦门市首批29个平安街道之一”、“厦门市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厦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和“集美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国家省市区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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