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师范学院代码是多少?

遵义师范学院位于闻名中外、有“红色圣地,醉美遵义”美誉的革命历史文化名城,是一所拥有百年教学历史的学府。前身是1907年创建的遵义初级师范学堂,1936年,更名为“省立遵义师范学校”,1958年,正式成立遵义师范专科学校,2001年,升格为遵义师范学院并开始本科办学,2007年以良好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学校获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同年成为教育部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学校,2013年获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2014年成为“贵州省首批特色文化学校”,2018年成为“全国中华诗教先进单位”,2019年成为贵州省“一省一策思政课”集体行动牵头高校,是地方院校中唯一拥有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高校。

学校位于新蒲新区大学城中心,占地面积2100余亩,其中已完成北区建设1000亩(南区1100亩正在规划建设中),总建筑面积90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1189人,专任教师879人,其中教授150人,具备博士学位229人、硕士学位468人。学院设有18个二级学院(教学部),普通本专科专业51个,涵盖文、理、工、管、农等9大学科门类,面向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并向俄罗斯、老挝、坦桑尼亚等国招收留学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059人,留学生129人,在近年来就业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学校的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

现有贵州省区域一流培育学科1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支持学科6个。教育部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1项,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省级一流专业10个、省级一流师资团队1个、省级一流平台1个、省级一流教学管理团队1个、省级一流课程4门、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3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8个。有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1个、全国妇联、教育部“全国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1个、省级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省教育厅特色重点实验室6个、省教育厅工程中心4个、省教育厅产学研基地5个、省教育厅2011协同创新中心3个、贵州省院士工作站1个、贵州省大学科技园1个、省科技厅科技创新人才团队3个、省教育厅创新人才团队4个、省教育厅创新群体8个,贵州省人才基地1个。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博士研究生。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二、公开招聘的职位、人数及要求

计划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40名,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证书,以下是具体职位、人数及要求:

遵义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职位表

文学(05)、管理学(12)

历史学(06)、管理学(12)

理学(07)、工学(08)

理学(07)、工学(08)

理学(07)、工学(08)

法学(03)、工学(08)、管理学(12)

理学(07)、农学(09)

工学(08)、农学(09)、医学(10)

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

艺术学(13)、教育学(04)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报名时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9)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1、报名时间:2021年全年均可报名。

2、报名方式:持个人简历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应聘材料(包含教研、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在报名期间的工作时间内到遵义师范学院人事处人才科(遵义市新蒲新区平安大道6号遵义师范学院行政楼432)报名或发送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到:,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本人姓名+所学专业+高校人才网

3、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填写《遵义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

《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4、报名联系电话:0851—。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联系电话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1、工作人员当场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其《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存在弄虚作假现象,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本次招聘由于面向高层次人才,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只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1、确定面试(考核)人选

人事处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分类汇总,经人事处、相关学院及分管校领导三方同意后,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选,人选确定以后,学校将视情况及时组织开展面试(考核)工作。

面试(考核)由专业技能及学术素养的面试(考核)和综合素质(含科研水平)的面试(考核)组成。

(1)由学校分管校领导组织,人事处牵头,教务处、科研处参加,并从全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确定面试(考核)组成员名单。面试考核组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表现情况,结合其前期工作情况和学术积累情况,提出面试考核结果的初步意见。

(2)专业技能及学术素养的面试(考核)采取讲座或试讲的形式进行,本项占比40%。

(3)综合素质(含科研水平)的面试(考核)采取答辩的形式进行,本项占比60%(科研水平占40%,综合素质占20%)。

面试(考核)结果的初步意见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报校党委会审核。

1、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严格按照体检的规定和程序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初次体检被确认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复查一次。

1、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政审对象。学校人事处(教师工作处)按照规定程序,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审核,同时复查其应聘资格。

2、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政审不合格,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遵义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聘用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根据管理权限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2、确定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并接受工作分配。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1、领军人才提供丰厚待遇及配套科研经费,具体面议。

2、引进博士可与学校签订8年服务期,学校根据人才类别的不同提供人才引进费30—80万(含遵义市引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政策中给予的一次性安家费25万元),分批次发放。

根据引进人才到校后申报科研课题的情况,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同时创造条件,给引进博士提供相应科研平台。学校为引进博士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提供相应类别的项目启动经费:

1、一类:10—30万元(文科)、15—40万元(理工科);

2、二类:5—20万元(文科)、10—30万元(理工科);

3、三类:5—10万元(文科)、10—20万元(理工科);

引进博士以科研立项的形式向学校科研处申请课题研究启动经费,通过项目评审结题。

根据国家、遵义市及学校的相关政策,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待遇,签订8年服务期的博士,可直接享受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七级)待遇,每月享受1200元的高级人才津贴。但需在工作3年内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副高任职资格的,改为享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学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3(遵义师范学院纪委);5(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招考简章由遵义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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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方案

一、专业名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二、专业代码:080901

三、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基础知识,具有扎实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理论基础(包括计算硬件、软件与应用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和良好的专业素质,熟练地进行程序设计和使用数据库技术以及网络技术等解决实际问题,具有较强工程实践能力,适应地方经济建设需要的留得住、下得去、用得上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小组和检查小组

执行成员:王谦、田屏、王亚;

检查成员:杨茂强、苏文莉、阮清强。

(一)严格执行学期教学计划与专项检查责任人

专项检查责任人:王谦,田屏,蔡春梅。

1. 开学初教学工作准备情况检查(要求:有教师任课计划表、教学计划表、教案或讲义、教研室工作计划等教学准备),检查总结工作须在开学第1周星期三以前完成并公布。

2. 期中教学工作检查(要求:有教师任课计划表、教学计划表、教案或讲义等教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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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市2022年沂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2年度沂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343名(其中幼儿园教师270名、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教师29名,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年龄应在40周岁(1981年6月22日以后出生)以下。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2年6月2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及相关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应聘人员,其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可放宽至面试资格审查之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九)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沂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除乡镇(街道)普通教师类岗位、急需紧缺岗位,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乡镇(街道)普通教师类岗位、急需紧缺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采取全市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分市直和县区报名端口。全市范围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慎重选择。

  /),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见附件1。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市直或县区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截止后在查询时间内仅可以改报所选报名端口内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办理减免手续,发送邮件后请拨打确认。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检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2年沂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沂水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②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③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其他应聘人员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②在职人员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2);③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面试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面试报名、资格审查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电话详见附件1)。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各类岗位均考一科,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结束以后,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其中,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因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应聘人员须与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符合“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第(七)条关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通过教师招聘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的,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期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三)在招聘组织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根据有关规定,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的招聘岗位设置、招聘标准及内容等由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自主确定并负责解释。

  (六)对于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的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本简章由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普通教师类岗位咨询电话:。

  职业教育类岗位咨询电话:。

  附件:)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各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按照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县级(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1.国考人员或免试认定人员:须提交相应材料至户口或居住证、在读研究生的就读院校所在地、现役部队所在地、港澳台居民学习工作生活等所在地(市)教育局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提交材料如下:

  ①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②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报名系统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报名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以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③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提供)一式一份。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报名系统能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

  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报名系统自动验证,无需提交。

  ⑥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提供以下一项材料:

  我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我区居住证(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港澳台居民:本人居住证或通行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在藏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相应证明原件一份;在校生:区内高校在校生学籍信息证明原件一份;驻西藏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或军队、武警部队政治部出具现役军人证明。

  ⑦《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点击“个人承诺书”图标,手机扫码签名。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

  ⑧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2.在职教师:经学校联络员集中将材料报送至县(区)教育局,县(区)教育局统一报送至地(市)教育局安排的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提交材料如下:

  ①《在职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原件一份(详见附件1,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②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③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报名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以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④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提供)一式一份。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系统能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

  ⑥完成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学习的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⑦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出具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的证明材料(专任教师:提供与任教学段、学科一致的“一考三评”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新入职教师和拟聘教师:提供任教学段、学科一致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⑧《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点击“个人承诺书”图标,手机扫码签名。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

  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由各认定机构通知。

  (一)各地(市)教育局统筹安排辖区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各县(区)教育局、相关单位按照地(市)教育局要求,组织辖区内申请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填报申请信息。

  (二)根据各地(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各县(区)教育局、相关单位统一收齐辖区内申请人相关材料提交至地(市)教育局指定的教师资格确认点机构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三)教师资格确认点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回执》。

  (四)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打印教师资格证书。

  (五)申请人上网查询认定结果,各地(市)教育局、相关单位统一领证、发放。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须严格遵守疫情管控各项要求,统筹谋划,按时启动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申请人每一自然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认定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四)各级认定机构和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务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程序,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存档备查。

  (五)各级认定机构和相关单位要建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档案并留存备查。档案材料务必齐全真实。

  (六)各级认定机构和相关单位工作要组成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家组,认真开展对通过教育学、心理学合格的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

  (七)我区网报现场确认点由各级认定机构指定。

  (八)各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务必认真审核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及提交的各种书面材料,打印《受理凭证》并签字盖章,留存备查。

  (九)各地(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如下:

拉萨市城关区林聚路20号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城南办事处山东路25号

山南市乃东区泽当镇湖南路14号

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平安路5号

昌都市卡若区马草坝路180号

那曲市色尼区拉萨南路18号

阿里地区噶尔县迎宾大道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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