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根据洛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企业复产“返工”人员科学防控实施细则的通知复工相关情况如下。
全市各类企业原則上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24时前不得复产涉及城市运行保障必需(供水、供气、供电、供油、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護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军工生产、涉外订单和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原則上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后市、县分级启动企业复产申请受理工作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复产返工企业,需按照细则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