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矛戳穿了盾说明矛很(什么盾不什么如果矛不能戳穿盾说明矛不什么,盾很什么?最终他的矛和盾的故事都什么

(首发人民网)2008年, 14岁女孩汤兰兰向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龙镇警方举报称,她从7岁开始被父亲、爷爷、叔叔、姑父、老师、村主任、乡邻等约40人性侵。2010年,黑河中院一审判决11人有罪,其父被判无期,其余10被告人被判5到15年有期徒刑不等。11被告人均不认罪,8年来,被告人及其家属一直向最高检、最高院申诉。由于该案过于离奇,经媒体报道后便“一石激起千层浪”,社会反响十分强烈。有支持被告人及其家属申诉,断定这是一起“冤案”的;也有认为该案经过公安机关好几年侦查、取证,无疑是一件“铁案”。当然,更多没认真关注新闻细节的“吃瓜群众”,总感觉该案哪里不对劲,很多细节以正常的思维解释不通,因此与“冤案”说一班人有着共同的愿望,希望更具权威的司法机关复查该案,尽快让真相水落石出,给相关人员一个公道,消除社会影响。与以往涉及司法热点案例稍有不同的是,此次竟有一大波“不明真相”的网友蜂拥而上,除义愤填膺地痛斥媒体“不实炒作”、“混淆视听”外,更多是列出汤兰兰家庭的不堪消息,甚至直接用“汤兰兰非汤继海亲生”来证明其爷爷、爸爸性侵,她奶奶、母亲摧残她,一家人持续多年兽性大发的合理性。若问他们这些消息从何而来,没有一个正面回答,很多还开始谩骂,一些网友指责他们是“水军”。十分遗憾的是,当地司法机关对社会舆论不是“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而是通过官方媒介对申诉者实施打压。在《五大连池市政法委关于汤某秋案情的回应》中,竟然出现明显缺乏法治素养的“企图翻案”四个字。什么叫“企图翻案”?难道终审判决过的案件就不可以申诉?难道终审的案件就一定是“铁案”?如果这样,“呼格案”、“聂树斌案”以及在央视表功的“浙江叔侄奸杀冤案”就永远没有真相大白的时候,“于欢案”就不可能得到改判,最高人民法院也就不可能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张志超奸杀案”。五大连池市政法委通报中“企图翻

五大连池市政法委通报中“企图翻案”一说,显然与公正司法,充分尊重案件当事人权利的法律要求不相符合。反过来看,如果你们办的是“铁案”,对被告人及其家属向最高检、最高院申诉又何必担心?等“两高”介入后,对案件给出权威的交代,也可洗刷社会对你们的误解,这是一个县级政法委想做都做不了的好事啊。昨天,我在《为“撤梯城管”洗白,李自强也火了》一文中,批评了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副主任李自强在接受采访的视频中,竟然在禁烟标志下悠然地抽烟,结合“企图翻案”说,我们分明看出某些官员舆情应对能力实在是“弱爆”了。关于“汤兰兰案”,笔者在《被自家三代人性侵案,法院真敢判》一文中除集中提出9大疑点外,结尾还提出两个疑问,一是汤兰兰干爹、干妈为何“总领她去沾河(林业局)吃供果、吃斋饭”?二是汤兰兰住在其干爹家上完了初一、初二,“后来上学就让公安局整走了”,去的学校是黑龙江理工学院,学费由谁掏?在此我还要顺带为网友提供一篇与该案或有关联的网文,那就是“猫眼看人”《14岁女指控16位亲人性侵案:干爸王凤朝的一大疑点》一文,值得大家看一看,诸位没准能看出一些蛛丝马迹来。

今天我还要另外提几个问题,不指望当地司法机关解释,那些持“铁案”说的网友可以点拨点拨一、二吧:/dispbbs.asp?id=&boardid=1

法医鉴定早早的戳穿汤兰兰的谎言,它流产过!它极力否认就是要保护造成它怀孕的真正强奸犯,它报案动机已经非常卑鄙!这个小骗子的时段只分在村里和在干爹家两个时段。小骗子说在村里被大规模性侵,结果一次送医治疗过程都没有,结果逃出魔爪在干爹家一年,干妈说肚子大去妇产科,结论汤兰兰撒了弥天大谎,报案后汤兰兰已经过十四岁,法律完全可以对汤兰兰诬告立案判刑了!

我也摘抄一篇媒体报道的文章内容,为被一篇文章洗脑的人清一清脑子称为至关重要的录音里会有怎样的玄机呢?让我们还原一下录音:第一段:刘桂英:孩子(汤某某)打电话,说她老姑夫祸害她了,冲我要钱,一年供她多少钱。刘桂英与汤某某通话录音:你说老姑对你也不薄,你说你咋又咬住你老姑夫呢。汤某某:呵呵,不是,我老姑夫,就直接给你说吧,我老姑夫给我XX,给我祸害了,知道了吧。刘桂英:那我问你老姑夫了,你老姑夫说他没有。汤某某:是吗。刘桂英:你说你老姑夫祸害你啦。汤某某:啊,当然啦,你就直接说话吧,别绕弯儿了。刘桂英:(汤某某)啊,那你说一年我给你掏3000块钱。汤某某:对,那你明天给我送来吧。刘桂英:嗯,那我明天给你送去。汤某某:一年3000。刘桂英:完了就拉到了呗,到几年呐(汤某某)啊。汤某某:3年,3年就行,我不是现在上初中,你给我掏3年就行。刘桂英:我凭啥要给你掏3000呐(汤某某)。汤某某:哎,你要是这么说,那我就没话对你说。刘桂英:那我问你老姑夫了,你老姑夫说根本没这回事。汤某某:他给我祸害了,我跟你说没有用了,你要是不承认,明天他就进去。第二段:不3000了,一把拿齐1万,同不同意。刘桂英:拿完这1万块钱就不逮你老姑夫了呗。汤某某:拿完1万块钱,不逮他了。刘桂英:就是你一句话的事。汤某某:对啊,我怎么感觉你。刘桂英:有没有就是你一句话的事是不是。汤某某:对啊。刘桂英:一把拿齐1万,就不逮你老姑夫了呗。汤某某:对啊,还有你老弟呢,也就是我老叔吧。刘桂英:给哪祸害的你啊。汤某某:也是在我家啊。刘桂英:什么时候祸害的你啊?汤某某:什么时候啊,就是去年冬天。刘桂英:去年冬天什么时候,哪天啊。汤某某:哪天,反正就是去年冬天。刘桂英:去年冬天哪天啊,你好好想想。汤某某:你要是这么详细,公安局也不能这么详细,你要是这么详细,就不和你说了。从对话中可以看出,这段录音确实涉及了案子的相关内容,但法院并没有采信这段录音肯定有它合理的司法解释。1.这段录音的发生时间为2008年11月8日,而卷宗显示10月30日已经拘留了所有被汤兰兰指控的人员。而这段录音里并没有涉及任何关于上述人员的信息,因此该录音不具备作为上述被告人有利证据的依据。2.从两段录音中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刘桂英应该是知道汤兰兰肯定被性侵过,而且这件事是众所周知的事情,要不然不会在汤兰兰一张口要钱的情况下,她就马上答应。而且整个录音中,刘桂英基本上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愤怒和惊讶,可见对老公是否参与性侵这件事心里肯定没底。3.第二段录音明显带有引导性质,而且录音中出现了另外一个男人的声音,这个男人是谁呢?4.刘桂英的老公和她弟弟最终并没有被刑拘,也没有说明他们是不是那被举报的四十人里的一员。那这次采访,为什么不把他老公和弟弟也一并采访了呢?这样不是更有说服力吗?5.关于怎么录音的问题,这个应该也算疑点,是用手机?为什么刘桂英不在视频中直接把手机的型号也说出来呢?这样不是更清楚吗?6.录音中有中断,是因为录音里有污秽语言还是经过重新剪辑?7.这10年间,这段如此清晰没有任何杂音的录音是一直保留在刘桂英那里还是在辩护律师那里?8.这段录音的真实性得到确认了吗?这声音确定就是汤兰兰的?

给官方洗地的水军还真有,不过智商低啊!越洗越黑。

给官方洗地的水军还真有,不过智商低啊!越洗越黑。

哎,这案子已经又翻出来了

这案子真正让我觉得是冤案的地方是:这不科学啊!!!这不科学啊!!!这不科学啊!!!重要的话说三遍!!!任何有生理知识的人都知道,一个女性在6岁到9岁,如果多次,长期,多人次被Qiang Jian,却没有任何生理问题和出血啊,发育畸形啊等问题,甚至连医生都没看过,那么只有两个可能,要么汤兰兰就是个超人,人类身体功能的奇迹,是人类进化的方向,要么犯罪中有个超级医生,掌握超级医术,无论哪个,都是全球性的重大科学发现。

希望你女儿被你爸爸被你男性亲戚性侵,强奸,奸到烂!这样你也许就不会为强奸犯辩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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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

用你的矛,刺你的盾,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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