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乘船去拉屎 半路忘记带草纸 桃花潭水深千尺全诗 ( )接下去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赠汪伦》_赏析翻译,作者,出处及年代_书摘天下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赠汪伦》
出自唐代人的《赠汪伦》
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李白坐上小船刚刚要离开,忽然听到岸上传来告别的歌声。
即使桃花潭水有一千尺那么深,也不及汪伦送别我的一片情深。
我正乘上小船,刚要解缆出发,忽听岸上传来,悠扬踏歌之声。
看那桃花潭水,纵然深有千尺,怎能及汪伦送我之情。
  公元755年(唐玄宗天宝十四载),李白从秋浦(今安徽贵池)前往泾县(今属安徽)游桃花潭,当地人汪伦常酿美酒款待他。临走时,汪伦又来送行,李白作了这首留别。 诗的前半是叙事:先写要离去者,继写送行者,展示一幅离别的画面。起句&乘舟&表明是循水道;&将欲行&表明是在轻舟待发之时。这句使读者仿佛见到李白在正要离岸的小船上向人们告别的情。
  &忽闻岸上踏歌声&,接下来就写送行者。次句却不像首句那样直叙,而用了曲笔,(古诗文网 www.shuzhai.org/gushi/)只说听见歌声。一群村人踏地为节拍,边走边唱前来送行了。这似出乎李白的意料,所以说&忽闻&而不用&遥闻&。这句诗虽说得比较含蓄,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但人已呼之欲出。汪伦的到来,确实是不期而至的。人未到而声先闻。这样的送别,侧面表现出李白和汪伦这两位朋友同是不拘俗礼、快乐自由的人。
  诗的后半是抒情。第三句遥接起句,进一步说明放船地点在桃花潭。&深千尺&既描绘了潭的特点,又为结句预伏一笔。
  桃花潭水是那样的深湛,更触动了离人的情怀,难忘汪伦的深情厚意,水深情深自然地联系起来。结句迸出&不及汪伦送我情&,以比物手法形象性地表达了真挚纯洁的深情。潭水已&深千尺&,那么汪伦送李白的情谊必定更深,此句耐人寻味。清沈德潜很欣赏这一句,他说:&若说汪伦之情比于潭水千尺,便是凡语。妙境只在一转换间。&(《别裁》)这里妙就妙在&不及&二字,好就好在不用比喻而采用比物手法,变无形的情谊为生动的形象,空灵而有余味,自然而又情真。诗人很感动,所以用&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两行诗来极力赞美汪伦对诗人的敬佩和喜爱,也表达了李白对汪伦的深厚情谊。
  这首小诗,深为后人赞赏,&桃花潭水&就成为后人抒写别情的常用语。由于这首诗,使桃花潭一带留下许多优美的传说和供旅游访问的遗迹,如东岸题有&踏歌古岸&门额的踏歌岸阁,西岸彩虹罔石壁下的钓隐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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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这首千百年来广为传诵的《赠汪伦》就发生于安徽泾县的桃花潭镇。桃花潭镇因“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这一首脍炙人口的千古绝唱而名扬天下。
桃花潭位于泾县以西40公里处,美丽的青弋江畔,南临黄山、西接佛教圣地九华山,与太平湖紧紧相连。这里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融为一体,既有清新秀丽、苍峦叠翠的皖南风光,可观山川之灵气;又有保存完整、风格独特的古代徽派建筑群,可发思古之幽情。美丽的桃花潭是杨祚旺今秋皖南行计划的第五站。
&&&&相传唐朝天宝年间,泾县豪士汪伦听说大诗人李白旅居南陵,欣喜万分,遂修书一封曰:先生好游乎?此地有十里桃花;先生好酒乎?这里有万家酒店。李白欣然而来,汪伦便据实以告之:桃花者,实为潭名:万家者,乃店主姓万。李白听后大笑不止,并不以为忤,反而被汪伦的盛情所感动。适逢春风桃李花开日,群山无处不飞红,加之潭水深碧,清辙晶莹,翠峦倒映,李白与汪伦诗酒唱合,留连忘返。临别时在踏歌古岸,李白题下《赠汪伦》这首千古绝唱:“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如今,诗仙、豪士逝者如斯,但桃花潭却因之流芳千古。
1、美丽的桃花潭,相传这首小船停靠处就是当年汪伦送行李白处,桃花潭因此而名扬天下。
2、当年李白与汪伦饮酒处
3、桃潭东岸美景
4、桃潭美景
5、幽静的桃花潭镇古巷
6、桃花潭处处都是这样的古巷
7、义门,是“忠孝节义”的象征,建于唐贞观五年,因万村村民万晏家五世同堂,和睦相处,家风古朴,令人敬服,故唐太宗李世民下诏修义门以表彰。
8、看到如此古民居,不免有点心痛
9、桃花潭镇也能处处见到如此惨景
10、如何保护这些明清古建筑,应引起当地政府高度重视了
桃花潭美景数不胜数,这里物华天宝,人杰地灵,镇内有保存完整的皖南古民居明清建筑700余处。如:翟氏大宗祠,是翟氏宗族的祭祀之所。据记载,翟氏宗族明清两代,共有十五人荣登进士,举人上百,秀才上千。明万历年间,江南镇抚大将军翟国儒赴云南边疆平叛为国捐躯,祠堂被御赐“忠孝堂”。“忠孝堂”前后三进,占地千亩,建筑材料均为楠木,汉白玉石,其石雕和木雕世所罕见,被国家文物局古建筑专家罗哲文先生誉为“中华第一祠”。文昌阁建于清乾隆32年,共三层,八角。一至三层分别高悬“盛世文明”、“文光射斗”、“共登云梯”匾额,是昔日翟氏宗族文武理学的丰碑,由于造型秀丽典雅,也是著名的景观之一。此外,诸如怀仙阁、鞑子楼、抚风会馆、司马第等古建筑也都有着十分重要性的历史意义和研究价值。
桃花潭如此美景深深吸引了我,为我的皖南行第五站而兴奋,同时也为我的皖南行第五站而心痛,本次皖南行在如今本不该看到如此多的明清建筑遭到如此遗弃和破坏。希望当地政府能肩负起保护这些古建筑群的责任,让千年古镇永放光彩。
杨祚旺皖南行计划的下一站将是皖南另一古镇。欢迎继续与我一同前往,那里将会有更多古老的徽派建筑等待我们前来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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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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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ed by& & & 当一恒放学后像演小品般在我面前声情并茂地唱&日照香炉生紫烟,李白来到烤鸭店。口水直流三千尺,一摸口袋没带钱&时,我并没有大惊小怪,也没有担心和干预,我甚至不以为然。我想当然地认为,这是孩子成长过程中必须经历的一个过程,无需刻意阻止。到了一定的年龄,他自然而然地会理解古诗的精髓。
& & & 但之后的几天,一恒每天回来都笑嘻嘻地在我面前唱类似的灰色童谣,数量之多令我吃惊咋舌。
& & & 诸如:春眠不觉晓,处处蚊子咬,拿起必杀招,不知死多少。
& & & 李白乘船不给钱,老板把他踹下船,桃花潭水深千尺,不知李白死没死。
& & & 床前明月光,洒了一碗汤,举头拿毛巾,低头擦裤裆。
& & & 清明时节雨纷纷,孤家寡人欲断魂,借问美女何处有,牧童遥指三里屯。
& & & 阳光小学,多么灿烂,进去一片破破烂烂,100个同学99个笨蛋,还有一个是杀人犯。
& & & 太阳当空照,骷髅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炸药包?我去炸学校,老师不知道。一拉弦,赶快跑,轰隆一声学校炸没了。
& & & 我统计了一下,他会唱的类似童谣,竟高达三十多首。
& & & 这些不知被谁改的面目全非的古诗,充满教唆与暴力倾向的童谣,就这样,流入到了校园中,被孩子们津津乐道。
& & & 面对一恒成长中出现的问题,我从来没这么无措过。如果他是出于好玩,跟着别人学着哼唧,那么用不了多长时间,他就会转移兴趣。此时,我完全可以一笑了之,置之不理的。可我不确定,如果我不加阻止,任这些低级、粗俗的童谣侵蚀他的心灵,污染他的思想,对人身观、价值观尚未成熟的他来说,会不会有负面影响?
& & & 我不安,并担忧。
& & & 知心姐姐卢勤曾说过:&小时候记住的事可能会影响孩子一生,孩子心中的英雄、榜样及信条非常重要。& 如果吟诵灰色童谣变成一种习惯,那么它们会不会成为孩子的人生哲学?或许是我杞人忧天,但它们确实传递着消极、偏激,甚至暴力等不健康的东西。
& & & 是&堵&?还是&疏&?
& & & 为此我上网查了很多相关的资料,很多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我并没有从中得到答案。倒是无意中看到的一则寓言故事,让我有了主意。那则故事是《除草与庄稼》,说的是一位哲学家用了几年的功夫培养了一班学生,他把弟子们带到旷野之中上最后一堂课,问弟子如何除掉旷野中长满的杂草,有的弟子说用铲子就够了,有的说用火烧,有的说撒上石灰杂草就不会再生,还有的说斩草除根,把根挖出来就可以。哲学家要求弟子按照各自的方法除去一片杂草,一年后再相聚。一年后,弟子惊讶地发现,草地已经变成了一片长满谷子的庄稼地。弟子们恍然大悟,原来要想除掉杂草,最好的方法就是在上面种庄稼。
& & & 若让一恒不再唱灰色童谣,就得教给他一些符合孩子的需求,美好、积极、上进但充满童趣的东西,用此填充他的心灵,他就不会再唱这些乱七八糟的。
& & & 我从网上下载了一些深入浅出、朗朗上口、好学易唱的阳光童谣,及民间谚语,做饭时,打扫卫生时,我会装着无意小声吟诵,这激起了一恒的好奇心,他会缠着我问我唱的什么,我会趁此机会把阳光童谣告诉他。七八岁的孩子,记忆力非常好,很容易就记住新的东西。他脑中阳光童谣多了,灰色童谣就少了。
& & & 早餐晚餐时,我会放一些优雅的钢琴曲,或是英语、日语情景剧,有时也会放积极向上的童谣,孩子学东西真的很快,坚持下去,他于潜移默化中学到了好多。有一次晚餐时,一恒竟然脱口而出,用日语问了一句,我们今天晚上吃什么。我当时非常吃惊,更坚定了我的信心。
& & & 孩子吟诵灰色童谣,有时候也是为了好玩、搞怪,博取大家一笑。有些孩子创造的童谣虽然不健康,但我不得不佩服孩子的创造力。我也利用一恒的心理特点,引导、鼓励他对古诗、励志歌曲进行改编,从而创作出积极、有趣、阳光的童谣。还曾教他编拍手歌,并告诉他编童谣要有主题,给他讲什么是押韵,有韵律的童谣唱起来才朗朗上口。
& & & 比如,我曾教他改编过《真心英雄》:在我心中,妈妈最行,天天忙到九十点钟;忙完放松,不忘一恒,天天把故事讲得丰富生动。妈妈不在,爸爸最行,困难面前办法种种,灵机一动事情成功。
& & & 也曾教他改过《常回家看看》:找点空闲,找点时间,卸下烦恼,去公园看看。自然准备了一些美景,鸟儿准备了一些歌声。生活的忧愁和花草说说,工作的烦恼和鸟儿谈谈。常来此看看,来此看看,哪怕只是在这里玩玩。爱人不图你为家做多大贡献,生活不容易就图个幸福平安。
& & & 我也教他编过拍手歌,他编的,韵脚或许不那么整齐,但我仍会给予鼓励和赞赏。编童谣的过程,是一个创造的过程,这应该值得肯定。时间久了,他的思维会得以发散,创造力会得到激发。
& & & 当听到孩子唱灰色童谣时,家长不要津津乐道,不能给予丁点的赞赏和肯定,这样孩子就会误以为家长支持他的行为,会加剧孩子唱灰色童谣的热情。要明确告诉孩子,不能随便编灰色童谣,更不能传灰色童谣,如果听到了,就让这些不健康的童谣在自己这里终止。
& & & 和孩子一起编童谣时,可以贯穿一些基本的常识,比如生活习惯类,日常规范类,提倡什么,反对什么,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都可以编到童谣中,这样可于无形中规范孩子的行为习惯,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积极向上。
& & & 孩子长大后,他学过的知识,交往过的同伴都可能会忘记,唯有童年玩过的游戏,唱过的歌谣,会成为一种烙印,长久地刻在心里。家长如不及时用阳光的童谣取代孩子心中的灰色童谣,将会对孩子的终身发展产生不良的影响。
发布于日 2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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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日 1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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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冬阳之前在母亲面前的忍让,与现在的态度形成强烈对比,令忆初无法适应。
  如同高鹗续写的后四十回红楼梦,和前面根本不是一个调。
  不,这不是兰冬阳,他没那么果断和干脆。他并不是那种做什么事想到就立刻去做的人,瞻前顾后,患得患失,就连给小荷买巧克力,都要拿捏思量半天,到底要费列罗还是好时,这才是兰冬阳。
  冬阳,虽然我等这一刻等到了地老天荒,但我还是想知道,为什么?刚出门,忆初就站住,看着兰冬阳的眼睛,认真地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什么为什么?兰冬阳不解。
  为什么态度变化如此之快?为什么不再顾忌你母亲的感受?我觉得不对劲,这不是你。
  阿姨,爸爸有一次看电影,看着看着就哭了。我正好进去给爸爸送水果,看到他用拳头砸桌子,还说,以后我一定要保护自己的爱人。从那以后,我看出爸爸对你态度的转变。小荷抢在兰冬阳面前回答忆初。
  小荷说得对,是从看了那部电影后,我发誓要保护我的爱人。我不能眼看着小荷妈妈的悲剧,再在你身上重演。兰冬阳解释。
  你看了什么电影?忆初不解地问。
  《茜茜公主》,兰冬阳回答,我只看了第一部,我看到弗兰茨第一次冲破母亲的阻挠,做了一件忠于自己内心的事。他反抗母亲给他安排妻子,自做决定选择了茜茜公主。当强势的母亲处处挑剔和奚落妻子时,他轻而易举地化解母亲和爱人的矛盾,我觉得这才是一个男人所为。
  茜茜公主,那个有着浅浅微笑的女子,顾盼生辉,华丽优雅的女子,可这是个悲剧。忆初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说给兰冬阳听。
  忆初,我只看了第一部,第一部是个喜剧。以后的路还很长,我们慢慢走,好吗?
  茜茜公主要永无止尽的学习皇家礼仪中的繁文缛节,还有一位强势的婆婆,对她挑三拣四,严厉苛刻&&忆初脑海里回忆着这部电影。
  忆初,你听我说,我只记得当弗兰茨的母亲&&索菲皇太后因为茜茜拒绝她的女官对她行吻手礼而发火,欲告诉她皇家礼节时,弗兰茨说,请原谅妈妈,我来说吧。那段话我至今可以背下来,他说,茜茜,吻手礼是不分年龄大小的。今天我们结婚,以后你就是帝国的第一夫人,换句话说你取代了尊贵的母后过去的位置,今后你就是帝国最高贵的夫人,所有的贵妇人都要向你行吻手礼,因为他们都是你的臣民。在奥地利只有一个女人例外,只有她能够吻你的前额&&我母亲,是吗,妈妈?
  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弗兰茨聪明地让母亲认清一个事实,今后,茜茜才是这个帝国的第一女主人。茜茜取代了尊后的母后过去的位置,是弗兰茨说给母亲听的。他于无形中告诉母亲,今后,茜茜才是我心中的第一,茜茜的事应该由我来管,而不是母亲你来管。但他也照顾了母亲的情绪,这个帝国,只有一个女人例外,可以吻你的前额。忆初,从你踏进这个家门的第一天起,就意味着你是这个家的女主人,我母亲是住在我们的家里,而不是你住在她家。之前,怕无法带给你幸福,我很努力地控制自己不去想你,狠下心来拒绝你。我是个很难说服自己的人,可一旦说服,任何人也难以改变我的决定。既然决定要娶你为妻,我就要维护你,不会让你受委屈。兰冬阳一口气说了这么多。
  可是,茜茜公主不过是一个拥有皇后名号的玩具,是弗兰茨华丽宫廷中的装饰品。她一无所有,却要忍受忌妒、诋毁和嘲弄。她生命的最后几年都是在旅行中度过的,身心疲惫的归来时,却发现,宫廷中早已没有她的位置。他的丈夫弗兰茨周旋在不同的情妇面前,对她不管不顾。冬阳,我不能,也不喜欢你把我等同于茜茜公主。我不愿意听到任何不吉利的暗示,我不否认弗兰茨对她的宽容和宠爱,可他们的爱,毕竟是互相折磨和伤害。冬阳,无论任何时候,我都希望你可以记住,你母亲给我的委屈再多,我都可以承受,我只要你对我好,不可以辜负我。
  兰冬阳把她拥入怀中,无言,有力的拥抱是最好的答案。
发布于日 14:06 |
阅读数(1687)
  元旦,楼底下放烟花的此起彼伏。站在阳台上,可看到烟花照亮夜空。
  我,和所有的热闹隔绝。一个人站在阳台上。身后,是老公和孩子的嬉闹声。
  转身时,老公早已去卧室哄孩子睡觉。我就那样,站了半个小时之久。
  时间一寸寸地碎裂,转瞬即是新的一年了。
  毫无来由地,过往发生的一切,如过电影般,在心里重新播放。录像带停到1996年,我上初中时。那时的同学都是本乡镇的,隔得再远不过五六十里路。如今,近二十年过去了,班内90%的同学,我竟然再也没见过一面,咫尺如天涯。
  突然,就那么想念他们。他们如今都在什么地方,过得好吗?
  突发奇想地想组织一次同学聚会。拿起电话,打给我曾经的同桌,小心翼翼地说出自己的想法。
  年底了,我很忙,一点时间也没有,你组织吧,定好时间地点通知我一声就行。他说的很干脆,我到嘴边请他帮忙联系旧日同学的话生生被堵了回去。
  只好,要了他手中还联系的两个同学的电话。一一打过去,其中一个问,你是谁?报上自己的名字,并耐心地提示,初中时我就坐你后排啊,还记得吗?你那时经常抄我作业。对方一再说抱歉,时间太久,之间发生的事再多,对那时的事真的没印象了。原来,自己竟普通到让人丝毫无印象,甚至根本想不起曾经有过我这样一个人。那时,同班同学不过是十里八寸的,世界那样小,想起一个人,却那么难。
  打给另一个,她倒是记得我。提出聚会的事,她拒绝。原来十几年间,她身上的故事太多。如今,潦倒落魄,实在不愿意见旧日同学。大学毕业后,她考了公务员,分到县城水利局,找了一个做生意的老公。有一年,她老公资金周转不过来,向银行贷款,找人担保。最后还款期限已到,他却仍没还上,银行不得不收了担保人的房子。她老公不知去向,至今没消息,她被辞退。两年前,长了脑瘤,无钱医治,至今靠吃中药治疗。
  十几年未见,原来大家都不再是当年的自己。相见只会破坏记忆中那些单纯美好的过往,不如不见。
  不死心地打给那时对我很好的语文老师,对他一直愧疚。
  那时他对语文成绩不错的我很好,因此同学私下说他偏向我。那个年龄,觉得因老师偏向自己而被同学隔离,是很丢人的一件事。所以,当他在一次出差回来后布置作文题目《老师出差了》之后,我在作文中把他骂了一顿,最后一句,我恨他,后面是三个感叹号。
  他大度地在我作文后批,千万别恨了,再恨就毕业了,连面都见不上了,多遗憾。
  我至今保留着这篇让我汗颜的作文。
  那时,他是我最崇拜的人,觉得他学识渊博,无所不能。
  打电话得知,他正为儿子的工作发愁。希望他有份安稳的工作,最好是事业单位,旱涝保收,电话那头的他说。
  那一刻,我突然觉得他老了,原来无所不能的老师,在生活面前,竟是如此卑微和渺小。
  可又有谁不是这样呢?曾经,我们也曾如此无助绝望过。
  生活面前,我们永远是弱者。
  自私点说,若我现在过得不好,会有这份闲情逸致组织同学聚会吗?不,我肯定不会。
  对当前的状况感到还满意,并且自信十几年间有了很大的提升。那么,这种情况下,组织同学聚会,是不是有某种炫耀的成分?这些,对初中一毕业就嫁做人妇,至今到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县城的那部分同学来说,是不是一种刺激?
  真的,有时候,相见不如怀念。
  雪小禅有段话,精辟之极,字字珠玑。
  她说,幸福的人都喜欢沉默。一直喋喋不休说自己如何幸福的人一定内心是虚弱的。当一个人内心足够强大时,说与不说,都一样。最重要的是,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向走下去,找到生命中最确定的信息&&那些相似的人或事物终会走到一起,那些不相似的人或事物,终会背道而驰。
  是的,有时候,张扬不过是掩盖内心的自卑。
  自己,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柴火妞,又比那些在农村已扎根的人,好多少呢?
  还不是分分钟都要看老板的脸色做事,小心翼翼一以贯之,生怕哪天说错了话做错了事,就会丢掉为之生存的饭碗。
  整个人,非常自闭。不试图去和人交流,沟通。更愿意呆在自己的小圈子里,安静地工作,看书,码字。
  不试图纠正身边人某些错误的举止行为,改变别人很难,做好自己足矣。
  并不刻意与人保持距离,但别人还是一眼就看出,你是哪个圈子里的人。
  只和有同样身价的人交往,是这个城市大部分人的痼疾。自己不过是选择着属于自己的圈子,也被人选择着。
  这个社会很势利。
  势利到,正如网上说的那样:我们恨贪官,又拼命考公务员;我们骂垄断,又削尖脑袋往高薪单位钻;我们讥讽不正之风,自己办事却忙找关系。总之,我们愤怒,不是因为觉得不公平,而是觉得自己处在不公平中的不利位置,我们不是想消灭这种不公平,而是想让自己处在不公平中的有利位置。
  这种骨子里的自私,才是最可怕的。
  准备换手机好久了,有人说
发布于日 10:48 |
阅读数(1714)
  辞职后的忆初,抽烟、喝酒、睡觉,是生活的全部内容,颓废到极致。
  当听到敲门声时,她才意识到自己和外界还存在着某种联系,她无法躲避一辈子。
  蓬头垢面地去开门,看到是兰冬阳,并无半点惊喜。眼前站着的这个男人,曾带给她太多极致的伤害,她已失去快乐的本能。
  忆初曾经在比较文艺范儿的书上看到过无数个像她一样的女青年,陷入爱情的泥潭里半死不活,卑微地匍匐在他面前,心甘情愿做他的女仆。无论之前他给她多少伤害,只要他一呼唤,就立刻犯贱般屁颠屁颠地跑到他面前,丝毫不记得自己之前的痛。忆初曾经把这类人视为敝屣。
  而当兰冬阳把她拥入怀中,在他耳边低语,好想你成为小荷的妈妈,不知小荷有这个福气吗时,她仍然拼命点头,如小鸡啄米,生怕对方反悔似的。丝毫没顾得上问问他怎么安排他母亲,也没顾得上问问他们什么时候去领结婚证。
  那个时候,所有的抑郁怨愤,之前的嘈杂纷争,甚至心比天高的欲望,全都悄然退去了,宁静、富足,自忆初心底溢出。
  就这样,辞去工作后的忆初,正式住进了兰冬阳的家。
  多年以后,忆初仍然不能忘记那个下午,她到兰冬阳家里时,小荷欢呼着扑到她怀中,而他的母亲,却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去了小荷的卧室。(之前几次来兰冬阳家里时,忆初就发现,这个家里,并没有他母亲的卧室,她每次来,都是和小荷一起,住小荷的卧室。)
  兰冬阳悄声告诉忆初,跟进去看她做什么,问问她需不需要帮忙。
  忆初跟进去看到她正给小荷换被罩,阿姨,我来帮你。对方看也不看她一眼,面无表情,却也不拒绝她的帮助。忆初麻利地换好被罩,她却一把扯下忆初刚换上的被罩,扔进洗衣机。
  忆初僵在那里,丝毫没想到刚进这个家门的第一天,他母亲就给了她一个下马威。
  忆初也不知自己在卧室站了多久,直到小荷和兰冬阳进去,她还维持着那个不知所措的姿势。
  阿姨,奶奶欺负你了吗?没事的,阿姨,以后她再敢欺负你,我就不理她。小荷抱着忆初说。
  忆初因小荷这几句话感动的落泪,兰冬阳却误解为是委屈的泪。
  他牵起忆初的手,带她走到客厅,径直走到他妈面前,严肃地说,以后,这个家里,忆初才是女主人。从今天开始,你是住在我和忆初的家里,这里,你不能再随心所欲,家里有什么事情,我也要征求忆初的意见。
  说完,他牵着忆初的手,叫上小荷,一起出去吃饭。只留下他母亲,呆呆地站在原地。
发布于日 09:34 |
阅读数(898)
  当忆初在济南如行尸走肉般思考未来的时候,兰冬阳在北京的状况,比她好不到哪里去。
  兰冬阳的家里,不亚于发生了一场地震。他歇斯底里般把桌上的花瓶摔到地上,丝毫不顾及旁边吓得哇哇大哭的小荷。
  你究竟什么意思?你这辈子不幸福,也见不得我幸福,是吗?你赶走小荷的妈妈,现在又企图通过控制我伤害忆初,我不是你的私有财产,我想按自己的方式活。兰冬阳冲母亲大嚷。
  你若和她结婚,我立刻死在你面前。兰冬阳母亲不甘示弱,态度强硬的很。
  唯有和她结婚,我才会快乐。难道你不希望我快乐吗?兰冬阳疲惫地问。
  女人和男人一样,都是靠不住的,唯有我,才不会伤害你。
  妈,我带你去看心理医生吧。走出你的那个小圈子,你才能幸福,我也能得到解脱。兰冬阳小心翼翼地和母亲商量。
  他母亲听到这话,使出她的撒手锏,立刻坐在地上,双手摸着脚踝,嚎啕大哭,边哭边说那些已经说过无数遍的话,你父亲抛弃了我,我含辛茹苦把你养大,到头来,却为了媳妇不要娘。我的命好苦啊&&活脱脱一个现实版的曹七巧&&人性在痛苦的经历中扭曲和毁灭,至心理变态,疯狂地向周围的人,自己的儿女进行报复,自己不曾有过的幸福,也难以容忍其他人有,自己的儿子也不行。她目标很明确,唯一要做的就是,剥夺儿子的幸福,把她的不幸延续下去。她是中国文学史上最臭名昭著的母亲形象。
  哭得很虚伪,仿佛料定兰冬阳会为此买单。
  这次她却失算了。兰冬阳狠狠地说,从今天开始,我自己的事情我自己做主,我是你的儿子,只能做到一个儿子能给你的孝顺。你靠我是靠不住的,我不可能解决你内心的问题,你只能靠你的坚强解决。明天,我去济南把忆初接到家里,她是我的妻子,要陪伴我一生,你若觉得不舒服,请你离开我们的家,自己去住。一直对母亲言听计从的兰冬阳第一次违抗她的命令,与她唱对台戏。她震惊,但也只能接受。如同一个以哭闹威胁大人的孩子,发现大人丝毫不理会她的哭闹时,她会自讨没趣,停止哭泣。
  那么,答应我,给我时间接受,先不领结婚证。威胁不成,她转为商量。
  好,我答应你,但你要明白一个事实,忆初将是我的老婆,我不会允许任何人给她委屈,也包括你和小荷。
  说完,兰冬阳走进书房,无助地坐在椅子上,眼泪止不住地留下来。
  两年来,他给了忆初太多的伤害,他努力地狠下心来对待忆初,希望忆初可以知难而退。每当忆初流泪的时候,他心里都在滴血。他何尝不想和忆初一起,好好地过日子。可是,他没有足够的自信,他太了解自己的母亲。
  今天,他终于可以狠下心,抱着和母亲决裂的心态,争取和忆初在一起。但以后呢,会是&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幸福生活&的皆大欢喜吗?
发布于日 1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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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岁的时候,买衣服时,不会在乎品牌,看到自己喜欢的,会立刻买走。哪怕之后看到有比此更便宜的,也丝毫不后悔。
  二十五岁左右时,买衣服,会认真逛完商场所有的衣服,然后再决定买哪一件。
  现在,早已不肯把时间浪费在闲逛上。
  买什么东西,会列好清单,只用几个固定的牌子,轻易不会更换。
  若遇不到合适的,再等等,等厂家推出新款,或明年推出新款。没有那么强烈的,立时三刻要买上的欲望。
  另一品牌几乎有相同的款式,价钱也比这便宜的多,服务员总是这么劝我。
  谢谢你,我还是再等等。
  骨子里,总是很难接受新的东西,就连一支牙膏,十年来,都是用相同的品牌,从不肯更换。
  守旧,固执,不愿意付出时间去适应新的东西。
  还这么年轻就老了。
  上周,买了一双百丽的短靴,平底,鞋上无任何装饰。喜欢简单的事物,早已不是一天两天。
  穿去上班,有人惊讶地问,怎么买了这么低调的一双鞋子,还那么贵?
  低调?这是我曾试图达到的一种至高境界,却由于年轻,始终无法企及。年轻人总是不免骄傲和张狂,哪里肯低调?
  唯有足够多的阅历和精力,才能真正意识到,沉默有时候比言语更丰富,低调是一种奢华,一种高贵的美丽。
  晚上回到家,脱下那双鞋,意外地发现,鞋底上的标签还在,上面写着:银座马鞍山,并附有价格。比我买到的便宜100多块钱。
  意味着,这双鞋子,曾经在马鞍山的银座店低价出售,仍没有卖出去。
  厂家通常会这样,在这儿卖不出去的东西,换个地方,高价出售,一样有人买。
  你视为垃圾的东西,说不定有人会当成珍宝。同样,你视为珍宝的东西,别人也许不屑一顾。
  当笑话把这事说给正谈恋爱的闺蜜听,她义愤填膺,你应该把鞋退掉,贴上标签的鞋子,一般会摆在柜台上,意味着这双鞋被很多人试过,有洁癖的你怎么可以忍受?而且,在另一个地方,它的价格还那么便宜。
  鞋子我可以拿去专业鞋店,做全面的消毒。重要的是,我喜欢它。
  是的,我喜欢,至于它有没有被人不屑一顾过,或者视之为垃圾过,我统统不在乎。
  在此地,此刻,我遇到它,并把它买回家,也是一种难得的缘分。
  你真的老了,闺蜜戏谑。
  或许真的老了,看淡了好多事情。
  越来越喜欢安静,渴望远离是非纷扰。活得很自我,无法适应人群。
  自己认定的事,听不进半点意见。
  不愿意付出时间和心力和别人交流沟通。年轻时,看不惯某件事情,会试图劝慰对方。现在,早已不再管这种闲事儿。各人走各人的路,我只需走好自己的就好。
  吴淡如说过,不要教猪唱歌,否则你会很痛苦,猪也会很不高兴。谁说不是呢?大家有不同的价值观,何必强迫别人认同自己的?况且,自己的也不一定是正确的。
  有些人城府太深,怕被人利用,不轻易和别人交心。只好安静地呆在角落里,做好工作,闲时看书或码字。
  吃过的亏太多,我总得学乖一点。
  不介意被人说老,我渴望年老的状态。喜欢那份安适和恬静。
  即便老,也会保持优雅。
发布于日 1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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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唐的《三十六大》,柴静的《看见》,吴淡如的《亲爱的孩子》,丁丁张的《人生需要揭穿》,朋友推荐的钱德勒的《漫长的告别》。最近在看的书,是这些。
  还有一直非常喜欢的安妮宝贝的、亦舒的、叶倾城的、三毛的、张爱玲的,这些书,始终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
  晚上临睡前,和大男人一起双盘静坐,由最初的只能静坐五分钟,到现在的半小时,受益的是身心。
  买素黑系列的书,意外获得附书赠送的一套&爱自己&心语卡,共27张,每张上面有一句修养心灵的箴言。素黑说,每天醒来静默1分钟,心怀温柔正念。闭目,微笑,随心抽一张。轻念卡上的心语,把卡放在胸口静默三秒,说声谢谢。
  具有禅意的行为和动作,我学不来。但把上面的27句话,抄在自己随身携带的笔记本里。面对同事的出卖、算计、勾心时,拿出来看看,警示自己。之后,你会发现,没什么大不了,你和这类人本不在同一个圈子里,又何必把人格降低到他们的档次和他们计较?
  要坚信,多行不义必自毙,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卡上有几句非常认同的话,摘录在这里,和大家分享。
  ★人不单为自己活,但别为他人累透自己。
  ★幸福,是在知足和自爱的人心里才会开花。
  ★先管好自己,才能张看别人。
  ★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我其实很富有。
  ★快乐,捡起来就是了,随时随地。
  ★别老在等待,现在就行动。
  ★真的,没什么大不了。
  每个人都活在关系当中,季羡林在《做人与处世》中也说过,人活在世上,要处理好三个关系,人与大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个人心中思想与感情矛盾与平衡的关系。
  处理好这三个关系是很难的,我只能不断地修炼,争取离这个境界近点,再近点。
  有时候,觉得别人故意和我们过不去,其实不过是自己内心的演绎。每个人都很忙,没有谁会如此无聊。无非,对方是为了占点自己的便宜,抢在你前面挑一份难度低的活去干,希冀少付出多回报。那就随他去吧,对方机关算尽,无非是为了得到丁点利益,也挺不容易。
  若你觉得别人小气,有两种可能。你想占别人便宜而没占到,因此怨恨地抱怨对方小气。对方想占你的便宜,而你没让对方占到时,也会抱怨对方小气。
  因此,有时候,看到别人的缺点,其实是自己缺点的影射。
  仍然坚信,心中有美好,才能发现美好。宽容,善待别人,才能发现别人的优点。
  安妮宝贝多次在自己的小说和散文中提到,这些年,一直在看的书是《圣经》。受她的影响,买了《圣经》的新旧约全书来看。并不信教,个人信仰不同。买来,只是单纯地看,用以监督和反省。
  书中为人处世的箴言,随处可见。
  比如,好生气的人,不可与他结交;暴怒的人,不可与他来往。恐怕你效法他的行为,自己就陷在网罗里。
  又比如,多言多语难免有过,禁止嘴唇是有智慧。
  还有,人有见识,就不易发怒;宽恕人的过失,便是自己的荣耀。
  用以反省的时候居多,会检视自己是否有上述行为,比如,生气,暴怒,若有,就要改正。
  读了一些书之后,越发觉得自己的渺小,会自卑,会发现自己的缺点越来越多。狭隘,柔弱,会惭愧自己的修养还处于一个比较低的层次。
  继续读书,提升自己。
  会在适当的时候停下来,到外面走走。把心清空,从头开始。
发布于日 1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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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文字为生的她从来没有写得那么缓慢,不知道为什么,每落一个字,心都有一种绞痛。好像她写完那份辞职报告,就彻底离开这个世界一般。
  写完辞职报告,立刻开车去单位,将辞职报告放在领导桌子上。之后,开始整理自己杂七杂八的东西,拉开抽屉,把报刊杂志、本子、笔、日记本装在箱子里,电脑上的小毛绒饰品、钥匙扣等零碎无用的,忆初一股脑将其扔进了垃圾桶。
  每一个动作,都让忆初感到疼痛。这些,都曾经是生活里的点滴,现在,要将它们抛弃了。
  第二天,挨个发短信给所有已发了请帖的人。有人好奇地回复,为什么决定取消?多么愚蠢和幼稚的问题,能说出口的,一定是糖果和泡沫。最真实的理由,会永远烂在自己心里。
  忆初想趁着还没离开,再逛逛这个承载了她太多回忆和快乐,以及痛苦的城市。
  她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看着熙攘的街头,心里空落落的,说不出的虚无。
  走着走着,她发现自己到了冬阳曾带她去的那个公园。在那里,他们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第一次接吻&&
  而现在,将要和这一切说再见了,未来还不知道将去哪里。看着熟悉的景色,她的眼睛,惊心动魄地疼。
  忆初心思恍惚地走着,不小心摔倒了,摔得异常惨烈。泪水,决提般落下,但无声。她不知道,自己哭是因为疼,还是因为突然发现,平日里唠叨抱怨的那些琐碎生活,突然一样都割舍不下来?
发布于日 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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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经常被形容一种关系, 夫妻,情侣,母子、父子,任何一种关系都是一种博弈关系。游戏中的双方处在这个局里,明知道自己被对方控制着,却不愿意摆脱这种局面,因为双方在这个局里面,付出刺激,伤害,依恋,怜悯&&彼此也迷恋这种关系,所以不想改变,结果往往两败俱伤。
  忆初曾经很多次分析她和兰冬阳的关系,她觉得,他和她相似,对生命、对生活,有着互相认可的价值观、人生观。他不那么圆滑,虚伪和功利,是一个通彻透达,懂得如何善待生命,体恤他人的人。
  每个人在这个世上,都是为了寻找另一个自己。她坚信,他们是彼此的另一半。
  但双方僵在此,如同死局,无法前进。
  忆初希望能带着兰冬阳一起,冲出僵局,使双方的关系有进展和突破。
  她打电话给兰冬阳,再次长谈。
  冬阳,给你打电话之前,我在看余秋雨的《霜冷长河》,有一篇文章里,他引用了朋友写的一则小品,两只蚂蚁相遇,只是彼此碰了一下触须就向相反方向爬去,爬了很久之后突然都觉得遗憾,在这样广大的时空中,体型如此微小的不期而遇,&可是我们竟没有彼此拥抱一下&&&蚂蚁心中想,
发布于日 1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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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冬阳是忆初心中高大伟岸的树,她自己则成了一株缠绕寄生的菟丝花,需要依附于兰冬阳这棵树才能生存。
  内心的痛苦和不堪,从来不肯示人。人前人后,忆初还是笑语嫣然,该干啥干啥。
  经常有人问她,我们每天看到的都是一个情绪外溢的你,永远都是笑呵呵的,那么开朗和乐观,你就没有不高兴的事吗?
  这才是真正的痛,笑在&&
  一次,因为工作,忆初和上司发生了争执,双方都无法接受彼此的观点和态度,忆初不肯妥协和让步。这样的性格,是非常自我的一种行为,不太容易被周围的环境接纳。上司拍桌子叫嚣,不愿意干滚出去。
  其余同事见状,上厕所的上厕所,出去采访的出去采访,全找借口躲了出去。等他们回来,忆初在他们面前谈笑自如,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同事说,被领导这样残酷地批完,你还能这样,是我们电视台第一牛人&&
  忆初心里在滴血,好想大哭,愣是一滴眼泪也没掉。憋到下班,回到家,再也忍不住,眼泪倾泻而出。
  那一刻,她很想躲在兰冬阳的怀抱里,痛痛快快地哭一场。打电话给他,好几次,他不接。她以为他在忙,又发了条短信给他,你在哪里,突然觉得想你。他终于回复,不知道我在哪里你会死啊?万念俱灰不过如此。
  忆初从网上看到过很长很长的一段,为之产生共鸣的话&&小猫在撒娇或者做错事的时候,需要别人的安慰和教导。如果这时主人打击了它,它就会狠狠记住,不会再犯。女人,有着猫一样的自尊。特别是陷入感情里的女人。在别人看来无关紧要,其实需要理解和爱护,她的这一点自尊,其实是要你对她的在乎。她会记得你曾经在某件小事某些细节上对她的宠爱,或者,漠不关心。某一时刻,某一瞬间在她心里成为了永恒。即使将来你背叛她,她会想起你给予的小宠爱,你便不再那么不能原谅。或者将来嫁给你,想起你曾经的漠不关心,她会杯弓蛇影。女孩的猫性不是每个男孩都有幸看到的,因为喜欢你,在意你才对你发出特有的咕噜噜声,其他人只能听到猫喵喵叫,而这一声咕噜噜只是为你而生,有几个人会明白呢?&
  忆初在兰冬阳面前的咕噜噜声,愣是被兰冬阳听成了喵喵叫。
  在兰冬阳面前,她一直都他&&
  兰冬阳的不在乎,令忆初觉得身体被活活绞成了肉片,一种歇斯底里的疼。
  其实她很羡慕那种女孩子,会。她们实则不像忆初,自己。
  无论任何时候,他母亲在他心中的地位都是第一的,本来约好了假期一起出去玩,忆初兴致勃勃地准备所有东西,出发的前一天晚上,他打电话给她,我妈也想去,我们再找机会吧。
  有一个周末,她去北京,兰冬阳陪她吃晚饭。他的母亲知道后,一晚上打了数十个电话,让他回家。
  忆初始终不知道,兰冬阳把她置于了一个什么样的位置,他甚至不敢在他妈面前承认她的存在。他早就对他母亲谎说,我们早已分手。
  忆初觉得所有的所有,都是她一个人在他的故事里唱独角戏,像个小丑一样在舞台上卖力地表演,周围所有的人都在看笑话。
  有时兰冬阳会说,你给的始终不是我需要的。
  那么你需要什么?你为什么不说?我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猜。我自己需要什么不都及时和你说了吗?我不是没让你猜过我的心思吗?忆初边哭边说,我一个同事,曾在一个大雪的晚上,让男朋友在楼下等了她四十多分钟。其实我能看得出,同事很在乎那个人,却故意摆谱,故弄玄虚,对他若即若离。这是很小家子气,登不上台面,缺乏修养的表现。最好的爱情关系,不应是一个跑,一个追,而是双方手拉手一起往前走,是彼此间的理解、默契和陪伴。爱情不是一味索取,而是相互付出。
  忆初始终看不透兰冬阳,有时候,他对她的好,令忆初觉得是世上最幸福的人。另一些时候,忆初觉得自己找不到活着的意义,是如此的绝望。
  她是靠说话为生的,很多时候,她认为自己具备一定的沟通技巧,有耐心,自信沟通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兰冬阳颠覆了她的观念,及自信。
  很长一段时间,忆初自虐。
  失眠的午夜,她狠狠地打自己的脸,一下,两下&&直至脑中出现幻觉,灵魂脱离肉体,慢慢上升,飘在空中,找不到停靠点。无所依,如灰尘般一点点消失。
  莫名其妙地觉得生活无望,好多次想了结此生。大冷的天,一个人坐在楼底下公园的长凳上吹风。用针扎手背,直到出血。连续三天不吃饭,只喝白开水,直至晕倒。想尽万般方法摧残和糟蹋自己。
  习惯用身体的痛掩盖内心的苦,长了一颗不碍事的智齿,她坚持拔掉,并固执地拒绝医生要求打三天消炎针的建议。脸肿得硬如石头。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不吃饭,并有借口哭了。
  一点点作践自己,半年之内迅速消瘦。
  同时变得挑剔,买东西讨厌服务员跟在身后叽喳。不准别人碰她的电脑。排队买早餐,服务员先给了比她晚到的,她扭头就走。不再有耐性和人闲聊。固执的和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买一条裤子,缩水五公分,无法正常穿着。去商场要求对方退掉,坚决的毫无商量的余地。恰遇到一个不讲理的客服经理,坚持不退,只换新的。她把裤子一扔,拿起专柜上两条新裤子就走,并留下自己电话,放话给客服经理,什么时候想通了退钱,打电话给我。双方都不肯妥协,客服经理打电话报警诬陷忆初偷裤子。忆初大怒,把这事发网上,同时打电话给报社记者,联系裤子厂商。事情闹大,商场不好收场,给忆初道歉,忆初咄咄逼人,把客服经理辞退,否则,后果自负。
  事情过去很久之后,忆初不敢相信,自己曾经那般计较过无聊的鸡毛。
  剪烂兰冬阳买给她的价值不菲的大衣,及鞋子。剪掉如瀑布般的长发。企图忘却,重新开始。却克服不了身上的奴性,忽视自身的付出,忍受他的不在乎,就像吸毒上瘾,无法戒掉。
发布于日 2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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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欧美国家出差,他会给忆初买服饰、丝巾,及忆初最爱的手镯。会发短信给忆初,走在街上,看到一对对情侣依偎散步,草坪上,他们喁喁私语。我多么希望,那些你侬我侬的恋人当中能有两个人,一个是你,一个是我。
千疮百孔,热情一点点被浇熄。
无论发生了什么,忆初都是一个人在孤军奋斗,她丝毫感觉不到兰冬阳是和她站在一起的。
他去法兰克福出差,若不是宁致远无意透露,她竟然不知道。他的行踪,还需要别人告诉她,这让忆初觉得很没面子。
一个下雪天的周末,忆初从济南到北京找他,他加班,忆初到他办公室门口后给他发短信,我在门口。忆初扶着他办公室门前的栏杆,在寒风中等了他四十多分钟。中间,他的同事两次出来叫她进去,她答,没事,等他忙完我再进去。第二次,他同事实在忍不住,办公室就我们两个人,他并不忙。
那一刻,忆初的眼泪哗哗往下落,她大老远从济南到北京,他却把她晾在寒风中的楼道里,他竟然都没说让她进去暖和暖和。
忆初刚出生就被爷爷扔在路边,是爸爸又把她抱回来。骨子里,她缺乏安全感,害怕被抛弃。而兰冬阳偏偏爱和她玩捉迷藏的游戏,一起散步,他会突然藏起来,忆初见不到他,会觉得惶恐和无助。
和兰冬阳在一起,她是那么害怕失去,害怕被抛弃。无数次,午夜梦回,她哭着醒来,只因梦到被抛弃,梦到无家可归,梦到妈妈拿着笤帚满大街追着打她,梦到辞职后流浪在大街上,连份工作都找不到&&
两只相互取暖的刺猬,必须同时拔掉身上的一些刺才能温暖地靠在一起,而忆初不停地拔身上的刺。她不明白,若兰冬阳不拔,她就是拔光了,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也还是会被兰冬阳的刺扎伤。
忆初的头已经低得不能再低了,她已经足够卑微和低三下四了。
发布于日 1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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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有等,等兰冬阳想通,忆初没别的选择。这是为爱付出的代价。
  面对爱情,忆初无法理智。但她也没鲁莽到虚掷流年,蹉跎岁月,徒劳地空等,这不是忆初的行事风格。
  她想做点什么,让自己的等待变得更有意义。
  正思虑该干什么时,接到出版社的邀请,希望她能撰写一本类似个人自传的励志型书籍。这也是很早以前忆初就策划要做的,却一直未付诸于行动。她立刻就应了出版社,并和其签了出版合同。
  由于之前有思路,忆初平均以每月五万字的速度写,只用了四个月就写完了整部书。期间,兰冬阳不冷不淡地打过几个电话,见过三五次面,其余的时间,全用来写书。
  自传叫《曾经沧海》,忆初在自序中解释&&曾经沧海,不是历尽沧桑和磨难之后的悲观,不是一种孤傲的态度,亦不是把谁都不放在眼中的那种傲气。《现代汉语词典》中对它的解释是,比喻曾经经历过很大的场面,眼界开阔,对比较平常的事物不放在眼里。
  我经历过太多痛苦,它们在我体内达到饱和,遇到再大的困难和挫折,我都可以从容应对。是这样的曾经沧海,无关悲观。
  忆初在书中说,回首走过的岁月,你会发现,快乐总是和痛苦相伴,它们总是经纬交织在一起,组成记忆中完整的画面。她说很多时候,自己有崩溃,快坚持不下去的感觉。但终究是坚持下来了,并一步步走到今天,这是应该自豪的,毕竟自己不停地向前走。
  此书出版前,和她私交很好的编辑忍不住说,这本书,首印十万册,但领导让我告诉你只印了五万。很抱歉,按行内的规则,我不能说。和你私交太好,良心实在过不去。若您揭发,我会丢饭碗。
  她怎么能让编辑丢饭碗?她一早就明白,人和人之间,无外乎利用和贩卖。
  叶倾城在《心碎之舞》中说过,原来不必杀人放火才需昧着良心。忆初总算见识了。
  叶倾城还说过,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通常是因为已经有了十斗。
  很多人为着自己的五斗米,都在卑微地坐着自己不情愿做的事。无非是因为没有十斗,才无法骄傲清高地拒绝那五斗。在外工作,谁都不容易。睁只眼闭只眼吧,为难编辑也没用。
  书上市后,半年之内连续加印五次,超出忆初的预料。
  兰冬阳,自然也看到了这本书。
  他用了几个晚上读完,泪流满面。忆初从童年写到上学、寒暑假打工挣学费、直到毕业后的工作,轻描淡写地描写自己的痛苦,更多的是坦然和从容。
  他第一次知道,原来忆初是如此用力地生活。她令他觉得心疼,他很想把忆初拥入怀中,告诉她,我会好好疼你。但目前他还无法给忆初这样的承诺,他给忆初发了条短信,你的经历对你造成的伤害和影响很难使另外的人感同身受,但我和你有相似的童年,我曾因偷了父亲块钱被父亲吊起来打,我理解你的不容易妥协,及难以接受别人的忠告源自什么。曾在社会最底层苦苦挣扎的人,有时会觉得孤单。你有时会令我感到一种压力,你视一切通俗的东西为草芥,比如金银珠宝。你要的,是接近人本质的属性,是一个人灵魂深处的本真。我还没有这样的自信。
  忆初的回复只有一句,我要的,你给得起。只看你肯不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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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于千万人之中,邂逅自己的爱人,是太难得的缘份。我庆幸,我在最美丽的时候遇到了你。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希望我们都能学会包容和体谅,善待和妥协,不轻言放弃。
  我愿意和你一起慢慢变老,手牵手漫步于林间小道,看着彼此脸上的皱纹,老顽童般的笑。你是苍天赐予我最美的厚礼,遇见你,每一个平凡的日子都变得有意义。
  兰冬阳,我生命中唯一的一缕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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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好的速冻水饺,红烧肘子,自己种的贡菊、葱、白菜、胡萝卜,炸好的知了龟、小鱼,炖好的鸡肉,洗好切成段的鲶鱼,棉被&&
  周末回老家,妈妈将这些塞入车后备箱,直到再也放不进去任何东西为止。
  她不停地絮叨,回家后把这些东西放入冰箱冰冻层,吃多少取多少;鲶鱼里我都放好了炖料,你回家后取出,直接加入清水炖就好,不用爆锅;每天早晨你盛出一小碗鸡肉,蒸蒸就可以吃;知了龟吃时用油一煎就可以;水饺一共1000多个,每天吃一顿够你们吃一个多月,吃完了再回来拿;菊花是给孩子做枕头用的,咱家不缺这个,你别不舍得给孩子做&&
  提前一周给她打电话说回家,一周的时间里,她忙活着给我们准备这些。棉被的棉花是自己种的,她一朵朵挑出来,去籽,再一絮一絮地摆好,缝成被子。你仿佛看见,她去集上买鱼,一条条洗净,炸四遍,直到把鱼炸干。她为我们准备这些,心里开出一朵花。
  虽然你已三十多,可她还是把你当成孩子。如同你小时候,她总是把你喜欢吃的夹到你碗里,而她自己,却一口都不舍得吃。
  人心都是向下长的,你又为她做过什么?
  当她生病住院时,陪伴在身边的,却只有爸爸一人。你总是像客人一样在周末匆匆去看看,之后心安理得地赶回来上班。你以为,让她住进好的医院,给她请了好大夫,并为她支付医疗费,就已经是尽了孝道。可那个时候,她最需要的是你能陪她说说话,像小时候那样,呆在她身边。
  当她费尽心血,为你做好了饭,你却嫌弃她盐放多了,醋放少了。你从来没想过,这对忙活了一上午的她来说,是多么大的伤害。
  而她丝毫不给你记仇,依然一如既往地为你准备吃的,喝的。
  爸爸的眼睛已经接连两个冬天肿的厉害,见风就流泪。他轻描淡写地告诉你,没事,我抹点药膏就好了。而你竟然没当回事儿,信以为真地以为眼睛真的就好了。直到略懂医学的老公发现他眼睛的异常,你才想起带他去医院检查。
  小时候,你一次普通的感冒,于他来说,都是大事。他为此,寒心销志。
  你的付出,和他们相比,不值一提。
  这次从老家回来后,你不停地提醒自己,他们已老,再也不能忽视他们,一定要常回家看看,陪陪他们。
  三个小时的车程,当天就可以来回。而你却找出了诸多借口,太远了,不方便,再说回去也没事。好不容易休息一天,就想在家睡个懒觉。还是过段时间再回去吧&&
  他们一遍又一遍给你打电话,回来拿点葱吧;核桃晒好了来拿点核桃吧;甜瓜熟了,回来吃甜瓜吧&&你却不耐烦地拒绝他们的好意,十块钱能买三斤葱,我回家一趟需要300块钱的油钱,120块的过路费,多少葱买不到?五块钱一斤甜瓜,这边又不是买不到&&
  你把他们的爱,当成商品一样去划价。却丝毫不明白,爱的无价。
  而他们听到你回家一趟要花那么多过路费和油钱时,也开始心疼。别回来了,我送到车站,给你捎过去。
  次日,她就给你打电话,12:10分的汽车,你去车站拿甜瓜吧,我和你爸挑了最大最好的。汽车到站的时间正好是你下班之后,你可以想象,她在家里是算好了时间,又带着那些甜瓜,坐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到车站,给你放到车上,又坐车回去。
  她等车,及来回坐车的时间,足够你回到家里去看看她。
  他们又何尝不知道,在城市工作的你什么都可以买得到,他们只是希望你可以常回去看看,让他们感觉到你对他们的需要。
  你甚至开始嫌弃他们,思想不入流,观念落后,不会说话&&
  你以为,你已经不再需要他们。却丝毫没有意识到,他们在你心里,其实占据很重要的位置。若有一天他们离去,你的心将如同被抽空了般,缺失的那一块再也无法愈合。
  他们最需要的不是你给他们带去的好衣服好鞋子,你肯花时间陪他们,是对他们最大的安慰。目前,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为他们多花些时间,时间比钱更重要。
  从现在开始,还不晚。
上周,和孩子照的几张照片。
发布于日 1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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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阳:
  今天我才明白上次你主动和我说分手是因为你妈。但我不怪你妈,我看不到你为这份感情做了什么样的努力,你选择的是逃避和退缩。亦或许,你爱我的程度,还没有我爱你那么深。
  冬阳,你可能不知道,没认识你之前时,我非常自信,甚至一度自信到自负的地步,因为那个时候我清楚地知道自己要什么和不要什么,而自从爱上你之后,我的智商已经成为了负数,也失去了那份自信。我明知道我们之间可能没结果的情况下,却还要坚持爱你,苦苦守候着这份没有安全感的爱情。你不知道,曾经很多次,午夜梦回,我哭着醒来,泪流满面,只因为在梦中梦到了你离开了我&&
  我们刚开始认识的那段时间,我很快乐,因为我感觉到你在乎我。那段时间,我脸上天天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整天快乐的和只小鸟一样,那个时候,我感觉自己是公主。以至于闺蜜和我说开玩笑说,这些年,你一个人孤独寂寞地美丽了那么多年,原来就是在等兰冬阳啊。闺蜜的话有道理,这些年,有人追过我,别人也给我介绍过很多,但是,几乎每一个人,我都能挑出他们一大堆的毛病,不是嫌人家太俗,就是嫌人家没品味,认识了你之后我才明白,原来,正是因为我没有爱上他们,所以才会挑出了人家诸多的缺点。爱上你之后,我才知道,爱,是没有任何条件的,爱,是不会因为对方有缺点就不爱的;而不爱,对方有再多的优点也会视而不见。
  我不明白自己是从哪一天爱上你的,也不知道自己究竟爱上了你哪一点?我只知道,一向爱挑剔的我竟然没挑出你的半点缺点,我知道,这并不代表你没有缺点,可我就是像中毒一样,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你!
  冬阳,我爱你,我希望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是我的爱人,如果你爱我,你也会这样。当我要求你送我回济南时,你的拒绝让我心痛。从认识你的那天起,我就从来没有想过我们走不到一起,我一直坚信,我们一定可以走到一起的!而你,为什么要时刻想着&如果我们走不到一起&?
  我知道,为了你母亲,你随时都想放弃我。你已经放弃过一次了,你怕我会不幸福,可你从来没为此做过努力。你妈的态度左右不了我的幸福,重要的是你的态度。
  爱,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事,只有两个人共同努力,才可以牵手走到人生的终点。在我看不到你为我们之间所做的努力之前,我决定暂时放弃。选择放弃,不是因为不爱你,而是给你时间,也给自己时间去思考到底如何去爱。
  冬阳,这件事,除了你自己,谁也没有办法,而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给予你信任和等待。我等你,等你终于有一天,愿意为此做出努力,只想爱,和被爱。你明白吗?我不止要爱你,还要被你爱,有了被爱,爱才完整。被爱,是一种责任,需要你为此做出牺牲,和某种妥协。
  忍不住还想为自己争取一下,冬阳,你有没有想过,人活在这世上的日子很短暂,每天都会有意外发生,也许有一天,我会发生意外,或者你会发生意外&&如果你晚一天想通了,毫无顾忌地来爱我,也许,你能给我的爱,就又少了一天了。
  冬阳,你是在乎我的,可是,你已经浪费了很多时间了。我会等你,可是,我真的不会一直等下去的,爱情是要靠自己争取的,我努力争取你,是因为我爱你,所以,在我还没有发生意外之前,我等你来争取我。
发布于日 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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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日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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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日 1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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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龄,金钱,成绩。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不再有多余的思考和想象了呢?我们开始体会不到一些细小的快乐,慢慢丧失一些灵敏的感受,丢掉了自我,失去了童心拥有的那份单纯。
  从某种意义上讲,长大了是一种悲哀。
  小荷,带给忆初的是一种全新的感受。她能随着小荷的步伐、节奏,一起重新感受童年的世界:绿色的天空,及夜晚满天一闪一闪的小眼睛。她让忆初得以站在孩子的角度为人处事,她修正了忆初性格中的粗粝和肤浅。
  小荷抱着那个可爱的猴头面具,挂着快乐满足的笑容,令忆初觉得恍惚。在自己的生活中,保持最初的简单、快乐和安静,是很奢侈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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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忆初学会了抽烟,喝酒。很多人眼中,这不是正派女子该做的。但人前,忆初仍是笑语嫣然,骄傲、倔强、固执、被人看不透。
  更何况,抽烟、喝酒这种对女子来说比较私密的事情,她更是不会轻易让人知道。
  她经常买回好几打啤酒,心痛的时候,大口大口地喝,直到把自己灌醉。她酒品很好,醉了就躺下睡觉。半夜醒来,想起兰冬阳,会疼醒,就像胸口被人钻了孔,里面敲入钉子。随着时间的推移,孔没有消失,心跟着一起腐烂、发炎。
  十几天过去,忆初脑子还是一片懵。兰冬阳说分手,来得太突然、太僵硬。之前一点预兆也没有,更没有过渡和缓和。忆初没有任何心理准备,就一下子从天堂跌入了地狱。
  很多次,睡不着觉的晚上,她拿出手机,想打给兰冬阳,号码终究是没拨出去。
  那段时间,忆初走路时、吃饭时、睡觉时,都特堵的慌,心里有石头,一下一下来回撞击。撞一下,疼一次。眼前,全是阴雨连绵,见不到一丝阳光。
  她看《士兵突击》,企图从许三多身上找到上进的力量。当看到袁朗对许三多说:&许三多,我真的不知道生活要把你锻炼成一个什么样的人,你的父亲因私藏炸药进了监狱,我教了你们太多面对战争的心态,却没有教你们怎么面对现实,承受现实&&&时,忆初哭得稀里哗啦。她很想问一句:生活啊,你究竟要把我锻造成一个什么样的人?你为什么要让我经历这么多的磨难?我很想知道你究竟要让我经历多少痛苦才能得到属于我的快乐?
  她用烟缓解疼,只抽台湾薄荷型的。茉莉香型的,原味的,玫瑰香型的,她都一一试过,最后选中薄荷型的,独爱这一种,从不更换。
  有一次买烟时,老板笑着说,有新到的荷兰甜蜜梦想、美国PEEL哈密瓜味的,要不,你抽抽试试?
  不,谢谢。甜蜜梦想?哈密瓜味?甜腻腻的,和她有什么关系?她的爱情一塌糊涂,心在伤害中满目疮痍,一片废墟,和甜蜜半毛钱关系也没有。
  由于缺乏安全感,不愿意生活中有任何的变动,亦不肯付出时间和精力做出改变。只用一个牌子的洗化用品,十年来未曾改变。去固定的餐馆吃饭,点同样的菜。很多次,服务员忍不住问,我们推出了很多新菜系,您要不要尝尝?谢谢,不用,还是原来的就好。
  有一次,家里的水果削皮器坏了,去商场买,那款已没货。服务员推荐别的款式,她拒绝。为了买到和这款一模一样的,她跑了四个商场,逛了三个多小时,终于买到了一模一样的。是这样固执、守旧。
  追求完美,不肯委屈自己。去买鞋子,小一号穿着有点挤,大一号又稍大,总是找不到正合适的那双。如同找对象,总是找不到那个人,很绝望的感觉。服务员说,凑合一下算了,小一号的鞋穿一段时间就会松的。一段时间是多少?十天,半个月?这一段时间,我要以我的不舒服为代价,你知道吗?哪怕只有一天,我也不肯委屈自己凑合。
  因此,当有人追她时,她毫不犹豫地告诉对方,我心里已经没有位置。
  是的,她不愿意付出时间和精力去适应新的人,这意味着,她要把一个真实的自己,从童年开始,重新裸露在那个人面前。所受的伤害,再一一被剖析。不,她不能再接受别人。
  心情不好,变得比平日里更挑剔。刚买不久的金利来女包,拉头掉了。她拿到商场,要求更换新拉链。服务员说,您去大街上随便找一修鞋的,让他给您配个拉头就行。您放这里,我们也得给厂家发回去,更换新拉链,既麻烦又浪费时间,费用还得您自付。
  她一下子就急了,我不是随便从大街上花三块五块买的地摊货,若您从奥地利买回一件施华洛世奇最近款式的项坠,您愿意随便去大街上找根绳子串起来挂脖子上吗?东西坏了,需要找原件配,或者找质量相当的,而不是因为它坏了就降低要求,不管猫阿狗啊的,随便找一个配上就好。服务员哑口无言,乖乖地把包留下,开收据给她。
  看书时喜欢用0.38mm的中性笔在喜欢的句子下面划线,多次被人指责不爱惜书。很多人耐心地给她罗列道理,什么,虽然是你的书,但是你也要爱惜啊。若真想画,可以用铅笔画之类的。
  铅笔和中性笔有什么不同?忆初问。铅笔可以擦去啊。
  难道你划上之后是为了以后再擦去?那么,不如不划。对方点头,不划更好。
  忆初沉默,不想鸡同鸭讲。铅笔固然可以擦去,但日后谁会一点点再擦掉?她慢慢地对人失去耐性,及探究。不愿意多费口舌说话,只想安静地、淡淡地和人相处。
  说话,做事,皆充满了浓烈的火药味。愈来愈不招人喜欢,她亦不在乎。
发布于日 1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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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永远不会在我们预设的轨道上行驶,它更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你永远无法预料,下一刻会发生什么。
  周一上班时,忆初先处理邮箱里作者投来的稿件。是电视台最近举办的一个新活动,电视散文大赛,由忆初负责。选出比较优质的散文,主持人录音,并配上相同意境的视频。作者有出镜的机会,这对它们来说是个诱惑,因此投稿的人很多,多到忆初根本没时间一篇篇筛选。
  其实忆初本不必亲自筛选稿件,完全可以把这些交给编辑组去做。但她也是从做编辑出来的,深知编辑的辛苦,不想再给他们增添工作负担。忆初凭借深厚的文字功底,只需选看稿子中的三五句话,就可以辨别出稿件的优劣,且不会有误差。
  兰冬阳的邮件中就在这堆积如山的稿件之中,他写道:时间过得真快,咱们已经认识半年了,我能看出你是一个好姑娘,我应该向你求婚的。但很抱歉,不知什么原因,我总是进入不了状态,可能由于曾经受过伤,还没有恢复,亦或许感情上已经疲惫了。
  平心而论,
发布于日 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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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恋爱和婚姻的不同之处在于,恋爱可以风花雪月,尽情享受两个人在一起的美好,牵扯不到琐碎具体的小事。而婚姻往往要落实到柴米油盐酱醋中,是一种饱含烟火气的流俗生活。
  处于热恋中的他们丝毫不想现实中残酷的无趣的问题,比如,一个在北京,一个在济南,长期的分居两地,对感情有没有影响?冬阳的母亲,那个对自己充满敌意的老人,能不能接受忆初?忆初的父母,又能否接受冬阳的小荷?忆初嫁给冬阳,就意味着要做小荷的后妈,她可以做好吗?
  只是,若每对情侣在热恋时期就考虑这些无趣的现实,恐怕就不能尽情享受恋爱的美好。什么阶段就该做什么事,忆初目前只需享受兰冬阳的关心和呵护就好。
  周末,有时兰冬阳来济南。有时忆初过去。坐动车,两个半小时的车程,方便的很。忆初去北京时,冬阳会把小荷带出来,他们一起出去玩。
  小荷是个招人喜欢的孩子,或许是缺乏母爱,她喜欢并依赖着忆初。
  一起出去玩时,她会对公园里的沙滩感兴趣。她蹲在地上,用手把沙子垒成一个圆锥形,问忆初,你看,像不像城堡。这是我的房子,这是爸爸的,阿姨,这是你的。我们三个,快乐地住在一起。就是现在这样快乐。她滔滔不绝地说。
  刷牙时,她会将陶瓷面盆接满水,把牙刷扔进去当小船玩;吃饭时,她用筷子敲碗,并问,你们听,这是什么声音?不等忆初回答,她会说,这是我的音乐。把筷子交叉,又问忆初,阿姨,你看,这像不像大于号和小于号手拉着手?就连吃黄瓜,她都能吃出无限乐趣。她说,这是一艘潜水艇,被我吃到肚子里了。
  是这样一个充满想象力,并俏皮可爱的小女孩。不按常理出牌,你永远猜不到她的小脑瓜里充满着什么样的奇思妙想。她会带给你源源不断的激情、惊喜、和灵感。
  偶尔,冬阳也会带着小荷到济南。小荷第一次到忆初家里时,看到忆初书桌上花瓶里的荷花时,欢喜的不得了。她说,阿姨,你和我爸爸一样,都喜欢荷花,所以爸爸才叫我小荷。我也喜欢荷花,我家院子里的荷塘,是爸爸为我挖的。
  忆初捏着她的鼻子说,我们都更喜欢你。你喜欢荷花,改天我给你做几件衣服,上面给你画荷花。忆初的衣橱中,有以上的衣服都是棉麻质地,自己设计的款式,上面是自己亲手绘的荷花,有含苞待放的、灿烂绽放的,还有饱满的莲蓬,碧绿的荷叶,各种姿态的,应有尽有。每次忆初穿出去,都会有人问,衣服好漂亮,哪里买的啊?她都会回答,朋友送的。是这样低调,丝毫不肯在日常生活细节方面引人注目。
  小荷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随意,翻出她的首饰盒,看到忆初漂亮的镯子,一一拿出来说,阿姨,假装今天你过生日,我正在为你准备礼物,我一件件送给你好吗?一向不喜喧闹的忆初,一下子就爱上了这种生活,她丝毫不再觉得这是一种打扰和入侵。爱情是人的第二次脱胎换骨,一点不假。
  好,她答应小荷。那你站好,我们开始。忆初站好,小荷拿着一个翡翠镯子说,阿姨,祝你生日快乐,这是我为你准备的生日礼物,喜欢吗?非常喜欢,谢谢你为我准备的礼物。把镯子一一送给忆初后,她要求互换角色,改为她过生日,忆初送礼物。忆初没有丝毫的不耐烦,和小荷玩得乐此不疲。
  可是之前,忆初觉得,即便自己结婚,也会坚持做丁克。她不能容忍孩子掠夺自己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无关自私,只是一种比较自我的生活方式。小荷介入她的生命后,曾缠着她一个故事讲遍,一个简单的游戏玩一下午。她为小荷缝沙包,一缝就是一个上午,丝毫不觉得是浪费时间。是这样爱那个可爱的精灵,只因她身上有兰冬阳的影子,是小小的兰冬阳。
  这是忆初能握在手中的幸福,一种特殊的情愫,慢慢地在心底滋生,蔓延。分别的日子,她会想他,他说的话,做过的事,会像涨潮的海水一点点侵袭上来,将思绪淹没。心底是满满的欢喜和愉悦。
  她希望,他们可以永远这样,享受世间静美的时光。
发布于日 1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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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日 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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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冬阳的出现,如平静的湖面上荡起的一片涟漪。涟漪消失,湖水归于平静。忆初的生活,也慢慢恢复正常。只有忆初知道,兰冬阳在她心里荡起的涟漪,还远远没有消散。
  朝九晚五,上班、下班。回家后,一个人对着冷清的屋子,经常会抑制不住抱着被子大哭。
  本来就很少发自内心笑的她,除了做节目时职业性的微笑外,脸上几乎再也无笑容。压抑的情绪始终找不到出口排解。
  一天晚上,忆初大哭过之后,第二天早晨醒来,眼睛肿的不像话。
  而上午九点,她还要主持一期访谈节目。对方是金锦集团新上任的宁致远,他好不容易才抽出空挡接受采访,耽误不得。
  她迅速从百度上输入眼睛哭肿了怎么办,铺天盖地的信息,有建议用冰袋冷敷的,有建议热敷的,还有的建议用化妆棉蘸取冷藏的盐水敷于双眼上。面对这些相互矛盾、大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信息,她不知道究竟该采用哪一种方法。
  干脆不管它,简单吃点早餐,她开车到单位。
  化妆师上妆时,怎么也无法掩盖她红肿的双眼,建议她戴副黑框眼镜,可以遮一下。
  最后一刻,她决定放弃主持这期节目,并给老台长推荐了办公室刚来的一位新主持人。她向老台长打包票,自己在摄影师旁边看着,绝对不会出问题。
  节目开始录制,新主持人有点紧张,但录制的倒也顺利。
  只是在节目最后,她说,观众朋友,下期节目再见时,由于紧张,说成了,观众朋友,下见(贱)。
  演播室内,大家笑成一团。就连不苟言笑的宁致远也忍不住大笑。忆初也笑,笑得蹲在地上,直至哭出眼泪。狼狈不堪,是她从不在工作中展现的一面。这实属意外。
  她灰溜溜地跑到更衣室,坐在那里,反锁上门,哭了个昏天暗地。兰冬阳,让她痛得窒息。
  下班,不想再回家。家里过于安静,虽然忆初固执地喜欢安静。她希望自己痛苦时能置身人群中,那样就不会觉得太寂寞。翻遍电话,却找不到一个值得约出来一起吃饭逛街的人。
  她只好带着笔记本,去京广图书城的休闲区,要了杯咖啡,边喝边写日记,写这些日子来自己的苦痛、纠结、矛盾、及秘密。
  她写道,宁可错过,不可爱错。错过只不过是遗憾和叹息,而爱错,却会一辈子纠缠于此,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
  我该怎么办?她在电脑中敲下这句话后,苦笑。是在问别人?还是问自己?自己真的需要答案吗?生活,并不由我们打算,有些事永远不在计划和控制中,只好顺命而为。忆初深知,她并不是为了寻求答案,她只是借助这种方式发泄抑郁,表达情绪。
  忆初的奢望并不多,只是想找对那个人,守着他,一起吃饭,两个人慢慢变老,相守在每一个可以相守的日子,彼此不觉得寂寞就好。
  夜深了,忆初准备离开。
  突然,心血来潮地打开博客,意外地发现前段时间写的那篇征婚启事后有一则很长的留言,我们相似,但又不同。我没有你那种深入骨髓却又无能为力的寂寞和惆怅,我喜欢拉开卧室的窗帘,阳光以最优雅的角度透过窗户倾泻到室内,我会觉得一切都充满着希望。从你这篇文章中我看得出,你拥有大量的知识、经验、技能,包括阅历,但缺乏激情。不知道生命的方向是什么,很容易在此后漫长的路途中变成一个平庸的人。幸福不是一种隐私,苦难也不是,勇敢地走出自己的小圈子,你会找到幸福。你今年不到三十岁吧?我无意打探你的隐私,只是想告诉你,这是你一生中最奢侈的季节,你应该具备由智慧和知识滋养出来的优雅和阳光&&署名是一个同样缺乏安全感却愿意带你寻找光明的男子,后面附男子的号。
  不知为什么,看到留言,她却想起兰冬阳。是他吗?是他给我留言?
  她冲动地给兰冬阳打了个电话,急切地问,是你吗?是你在我博客后面留言?对方的声音中有一丝惊喜,忆初,是你。忆初&&他仿佛没听见忆初在说什么,只是叫着忆初的名字。那条留言,是你吗?留言?什么留言?兰冬阳疑惑地问。没什么,忆初失望地挂上电话。
  她多么渴望那条留言是兰冬阳留的,这说明他在关注她。可生活不是小说,没有那么多巧合。兰冬阳根本不知道有那篇博文的存在,是她自作多情,自讨无趣。
  电话响起,是兰冬阳。她犹豫了几秒钟,还是接起。
  忆初,我一直没有勇气给你打电话。刚才你的电话给了我勇气,你听我说,分别三个月零十天,我的日子并不好过。我爱上了你,我怕不能带给你幸福,不敢对你说。但生命中有些事情注定是没办法把握和控制的,我只能跟着感觉走。
  忆初认真地听他说,泪水弥漫眼眶。等他说完,她质问,那么,你的妻子呢?你把她置于何地?又把我置于何地?
  不是你想得那样,请相信我。我会和你解释清楚。他急切地说。
  忆初挂断电话。之后,绝望。他们本不该这个时候认识,早几年或者晚几年,都不会这么痛苦。早几年,他未婚。晚几年,或许忆初已结婚。不会有这么多节外生枝。
发布于日 1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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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后的阳光慵懒地斜映在院落的荷塘上,忆初连枝摘取几支莲蓬,插在客厅的花瓶里。
  正要再去院子里摘几朵荷叶时,一位老年妇人,带着一个约莫四五岁的女孩,走了进来。
  你找谁?忆初微笑着问。你问我找谁?你是谁?你怎么会在这里?老年女人很强势,说话毫不客气,居高临下的口气,像极了警察审问犯人。
  我,我&&忆初竟不知该怎么回答。我是谁?我怎么会在这里?是冬阳的妻子?不,名不正言不顺。是他的朋友?仅仅是朋友吗?忆初像吃东西噎住了一样难受。
  阿姨,你好漂亮。老人身后的小女孩甜腻腻地对忆初笑。小女孩穿一件大红色唐装,上面有大朵的牡丹刺绣,映衬的她粉嫩的笑脸更加明媚,惹人疼爱。
  谢谢你,宝贝。忆初蹲下身,把她抱在怀里,笑着对她说。
  小荷,走,我带你去你卧室找你要的那个芭比娃娃。老人说完,牵起小荷的手就往二楼走。
  奶奶,我想等爸爸回来再找。小女孩撒娇。
  爸爸?奶奶?忆初一下子明白了老人和女孩的身份。他竟然已经有了这么大的孩子?原来他已结婚了,怪不得第一次分别后,好几个月,他没给她打电话。而这次,是她自己送上门来,主动投送怀抱,像她这般漂亮的女子,没有几个男人会拒绝。
  忆初的心像被抽空了般,虚脱的几乎站不住。她倔强的性子再一次涌上来,强忍着泪水,拿过自己的包,车钥匙,离开。
  发动车子后,她再也忍不住,泪水如决堤的水。
  原来这只是一场噩梦,原来他早已结婚,还有了孩子?原来她错爱了人&&
  忆初的心,再一次深深地受伤。她再也无力承受。
  回到济南后,她大病了一场,发烧,身边却无人。半夜烧得实在难受,起来啃了两个梨,就又睡下。请了半个月的假。每天把自己关在家里,吃泡面,不梳头、不洗澡,蓬头垢面,颓废,落魄。手机关机,不和任何人交流和沟通。
  绝望的想死,好几次站在阳台的窗户上想跳下去,一了百了。每次都没有勇气跳,怕自己死了,身边连个收尸的都没有。是这样孤独和寂寞。
  半个月假期很快过去,忆初重新投入到工作中。心里在滴血,脸上却是笑。她深知职场的险恶和冷酷,哪怕
发布于日 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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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北京南郊的一栋三层院落。很大的院子分成三部分,一部分是一片小荷塘,这个季节,只剩残荷。但忆初仍喜欢得不得了。中间的部分是菜园,种着白菜菠菜等时令蔬菜。另一部分种满了花,都是忆初喜欢的,桂花,栀子花。这个季节不是它们开花的季节,叶子也已落尽,但它们立在冬日的阳光下,仍有一种别致的美。院子里有几条蜿蜒的小径分别通往大门、花园和菜园。最最令忆初惊讶的是,院落一角两棵梧桐树之间竟然有个秋千。
  忆初跑过去,坐在上面。兰冬阳走到她身后,轻轻推她。
  我来过这里,忆初满眼的陶醉,肯定地说。
  兰冬阳疑惑。我无数次设想过,等退休以后,就回老家,置办一个这样的院落,院子里种满花和蔬菜。这个院子和我设想中的一模一样。不,我肯定我来过。忆初像是说给自己听,又像是说给兰冬阳听。
  是我自己设计的,我更喜欢接近田园的自然风格,这是一种接近本真的生活方式。他说。
  在院子里晒太阳,喝茶,感受草木的生长,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美好的居住生活应该是这样的。这是一个可以让灵魂安静下来的地方。质朴、舒适,低调且奢华。忆初被这个院落打动。
  你若喜欢,这就是你的家。兰冬阳在身后说。
  你是在向我求婚吗?忆初语气中有三分调皮。兰冬阳醉于此。
  你以为我在玩过家家吗?他的眼睛盯着她,有一股温热的气息传过来。忆初看到他的坚定。
  刹那间,忆初却有一丝犹疑。这个男人,她一见钟情。毫无疑问,她愿意和他结婚,白首偕老。但他真的确定自己在干什么吗?他是认真的?还是只图新鲜?他了解忆初的过去吗?能接受这样一个缺乏安全感,性格另类、各色的女子吗?她太怕失去,宁愿不曾拥有过。
  不,不,我们不合适。忆初退缩。
  他一把拉起忆初的手,穿过院子中的小径,走进客厅。客厅的墙上,有两幅裱好的巨幅照片。是金锦集团庆典那天,他带她去田野时照的。忆初抬起头,闭着眼,双臂自然地伸展开,背景是丰硕的秋景。两张照片分别是忆初的背影和正面。远景,忆初在照片中只占据很小的一部分。梦境般的美,不真实的感觉。忆初呆住,感动,震撼,在那一刻。
  可是,为什么这么久,连个电话都不打给我?你不知道没有你我过得有多苦。
  很抱歉,这段时间我一直纠结,不敢打给你,怕听到你的声音会崩溃。也怕,怕不能带给你幸福。
  忆初使劲地捶他的胸,他把她的双手箍在身后,唇轻轻地拂上她的脸,她不能自持。他亦不能。灵与肉的融合、欢愉,在此处得以释放。她浑身都在颤抖。是一场激情的演绎。
  忆初在那里住了三天。对兰冬阳的称呼已有所改变,她叫他冬阳。他是她唯一的阳光,照耀到她一直冰冷的心,并蔓延。
  白天,冬阳上班,她在家做饭,等他回家。很自然地住在一起,没有任何磨合和过渡。
  沉浸在幸福中的忆初丝毫没有发现家里还有另一个女人的存在,她竟然没看到鞋柜上有女人的拖鞋,另一间卧室的衣橱里有女人的睡衣。她竟然都没有看到。
  第四天,那个人的出现,打破了忆初现有的生活。
发布于日 2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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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忙忙碌碌,转眼就到了年底。
  她一个人,开车去北京。为自己添置过年的衣服,鞋子,继续憧憬能遇到陪伴自己一生的伴侣。仿佛忘记了他。
  商场里,她正在试一双靴子。突然看到旁边阿迪达斯专柜在试运动装的那个人很像他,忆初脱下靴子,快步走过去,却发现不是。莫名的失望袭上心头。再看刚才看好的那双靴子竟有了很多缺点,鞋上坠下来的流苏俗气的很,款式过于复杂,靴筒太肥。而刚才忆初还喜欢上面点缀的流苏。
  百无聊赖地离开,开车在二环路上,瞎逛。
  心神不宁的她,竟然没看到前面红灯已亮。车开到十字路口中间,和另一辆汽车相撞。对方都想刹车,可已来不及。
  万幸,双方人无碍。对方的雪佛兰被忆初的车撞得惨不忍睹。车主下来,一个彪形大汉,左脸颊还有两道伤疤,触目惊心。张口就让忆初赔五万。忆初看了看那辆车,之后冷静地对车主说,这辆车买新的,不过六万。我承认我是全责,但还有保险公司。怎么也不至于要赔你五万。
  啪,对方竟然一巴掌打过来。忆初根本来不及反应。她捂着发烫的脸,径直走到车主面前,狠狠地把那一巴掌还回去,冷冷地告诉他,姐要让你知道,姐混社会的时候你还没出生呢。要么我找保险公司过来拖车,要么你滚。她说得咬牙切齿,对方竟被她震慑,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两步。
  任何时候,忆初都善于伪装。人强她更强,人凶悍她更凶悍。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其实没那么强壮凶悍,硬撑出来的空壳,只为了不任人宰割。若是小事,她可以忽略不计较。但对方打她的脸,已经触及了她的底线。她不得不反击保护自己。
  后果,她不是没想过。若被人认出来,第二天报纸、网络上就会出现:某市著名主持人强闯红灯,恃强凌弱,掌掴受害者。可在北京城,天子脚下,个个都是人中龙凤,她忆初还算不上个角。
  等保险公司处理完,她缓缓地把车开到附近的停车场。
  头趴在方向盘上,无尽的疲惫,说不出的酸楚,她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刚才的事情,她多么希望能有个男人站在她面前,帮她处理这一切。而她只需要在旁边,装出一副无措的表情,乖乖地等着就好。想到这里,她再次想到了他,兰冬阳。他存在她手机上的名字,及号码。
  忆初翻出那个号码,下意识地拨通了那个电话。
  就在兰冬阳的声音传进她耳朵的一瞬间,她瞬即崩溃,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对方起初沉默,接着轻声问,发生了什么?你在哪里?我在北京。忆初说出了自己的具体地址。
  一小时后,兰冬阳出现在她面前。他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忆初再次失声痛哭。她的委屈、痛哭、快乐,在这一刻,被兰冬阳的怀抱所接纳。
  哭过之后,委屈仿佛不再那么重要。兰冬阳牵起她的手说,走,我们回家。
  你说什么?忆初仿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我们回家,兰冬阳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
  忆初因这句话,再次失声痛哭。回家,是忆初最爱听的话。童年不幸的经历,加上长期漂泊在外,人人都有的家对她来说有着特别的意义。那是令她感动,让她的心有所归属的所在。在那里,她应该有一份牵挂,有一份爱。这些年,她最希望听到的就是能有个人对她说,我们回家吧。
  可兰冬阳怎知她心里的波澜?他再次将她抱在怀里,拍着她的背说,别担心,有我呢。她继续哭,这个男人句句话击中她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她融化在这些简单的话中。乖乖地跟着他回家。
发布于日 1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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