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终战国之世楚始终多国足2 3不敌韩国视频魏

战国时期食邑与封君述考/食邑与封君
封君问题是战国时期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研究战国封君问题的,解放以来仅有两三篇,新近再版的杨宽同志的《》辟专目作了概述。我们这篇文章就同志们未曾论及或论而不详以及有分歧的问题,再作一些探和补充。
一、战国封君的概况/食邑与封君
盛行的封君制是春秋时期分封卿大夫的继续。“君”是卿大夫的一种新爵号。《·丧服》篇讲:“君,至尊也。”郑玄注:“天子、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唐贾公彦又:“以其有地则有臣故也。”这里指出了称君的两个条件,一是据有土地;二是属有臣子。然而从春秋的历史看,郑、贾的说法并不确切。直到春秋末,在正式名号上卿大夫没有称“君”者。卿大夫称“君”有个发展过程。在“卿大夫”这个名号外,最先加的是“公”号,到了春秋末年才出现“君”号。卿大夫另称之为“公”者最早出现在。楚灭申之后封巫臣于申,号“申公”;灭郧之后封钟仪于郧,号“郧公”;灭蔡之后使弃疾为“蔡公”。泛称为“县公”【1】。楚卿大夫称“公”者多有,中原诸国则很少见,但亦有个别称“公”者,如齐有“裳公”【2】,杜注:“齐裳邑大夫。”受封卿大夫冠以“君”号者,最早也出现在楚国。《墨子·鲁问》记载楚有鲁。鲁阳文君即《·楚语》中的鲁阳文子。韦注:“文子,平王孙,司马子期之子也。”说明此时“公”与“君”已可通用。吴起说楚“封君太重”的封君实际上即卿大夫之辈。中原诸国最早称卿大夫为君者,是卿大夫的家臣称其主子为“君”。鲁大夫季氏之家臣称季氏为“君”【3】,晋史墨称赵简子为“君”,也称范氏、中行氏为“君”【4】。我们囿于所见,尚未发现有诸侯在封卿大夫时冠以“君”号的。中原最先封臣子以君号者不是诸侯,而是赵襄子。《史记·六国年表》记述:(赵)“襄子,元年未除服,登夏屋,诱代王,以金斗杀代王,封伯鲁子周为代成君。”《史记·赵世家》中也谈到这件事说:襄子杀代王,“遂以代封伯鲁子周为代成君。伯鲁者,襄子兄,故太子。太子早死,故封其子”。又据《史记·六国年表》注,赵襄子封代成君在。封君在各国的普遍现象,是在战国中期各国君主称王以后的事情。各国多在公元前340年前称王。据已有的材料统计,终战国之世的254年中(公元前475年至221年),各国先后封君见于记载的有百余人,有时间可考的88人。以前受封的仅有楚国的鲁阳文君、阳城君、工君、州侯、彭城君、安陵君;赵国的代成君、君、魏国的中山君()、山阳君;秦国的兰田君、商君;齐国的成侯等十几人,其余封君均是公元前340年以后的事情,史籍在案,本文不再一一列举。战国时期成为封君的条件主要有二:一是计功分封,像《管子》中所说:“臣之能谋厉国定名者,而封,臣之能以车兵进退成功名者,割壤而封”【5】;二是亲亲受封,如苏秦说:“贵戚父兄,皆可以受封侯”。【6】除此之外,战国时还有因名望和色幸成为封君的。关于分封的具体情况可参见有关文章和著作,这里不再重复。战国时封君的权力在君主手中,但有时也需要经过群臣廷议。燕国大臣陈翠曾经劝说燕太后,要公子东质于齐,太后不肯。陈翠说,王愿封公子,群臣会讲:“公子无功,不当封。”今质于齐,则为有功,可封公子。否则“太子即位,公子贱为布衣,故非及太后与封公子,则公子终身不封矣”【7】。又如江尹为魏之山阳君请封于楚,楚王表示同意,而大臣反对说:“山阳君无功于楚国,不当封。”【8】赵孝成王为谢,“与平原君计,欲以五城封之”【9】。赵主父欲封公子章于代,“计未决而辍”【10】。这几例都可说明大臣对封君有议论之权。战国时期的封君有“君”、“公”、“侯”等称号。君与公、侯称谓虽有不同,但对于封君可置换使用。如楚平王之孙鲁阳文子封为阳文君,又称鲁阳公【11】。孟尝君又称薛公【12】。卫鞅被为彻侯,又号商君【13】。范睢封于秦国的应地,号应侯,而《史记》本传中亦称之为应君【14】。战国封君有着各种名号,从现有的史料来看,作为名号的根据主要有几种类型:1.以封地为号秦封卫鞅“於商十五邑,号为商君”【15】。“秦封范应,号为应侯。”《索隐》云:“封范睢于应。案:刘氏云,河东临晋县有应亭,则秦地有应也。”【16】“秦惠王八年,爵樗里子右更,后数立战功,二十六年,秦封樗里子,号为严君。”《索隐》云:“严君是之号,当是封之严道。”【17】魏国以信陵封公子无忌,号信陵君【18】。燕昭王封乐毅于昌国,号为昌国君【19】。2.以原籍或发迹地为号有功,齐“襄王封田单,号曰安平君”。《索隐》:“以单初起安平,故以为号。”【20】3.以功德为号白起数立战功,秦封为武安君。《正义》说他获武安封号的原因是:“言能抚养军士,战必?,得百姓安集,故号武安。”【21】赵国封乐乘为君。《正义》:“襄,举也,上也。言乐乘功最高也。”又廉颇封为信平君,也是嘉奖他“笃信而平和也”【22】。4.谥号齐田婴封于薛,称薛公,卒后,尽王“谥为靖郭君”【23】。《索隐》按:“谓死后别号之曰‘靖郭’耳,则‘靖郭’或封,故汉齐王舅父封靖郭侯是也。”当以《史记》正文为是。5.雅号赵悼襄王六年,封长安君以饶阳【24】。楚“以黄歇为相,封为春申君,赐淮北地十二县”。后又改封于吴,而终号春申君【25】。秦封吕不韦于洛阳,号为文信侯【26】。齐封邹忌于下邳,号曰成侯【27】。以上数例所举之封号均为雅号。求取封君是战国中后期普遍流行的政治思潮。张仪在游说魏王时就曾经指出说:人多奋辞而少何信,这是因为说诸侯成功就可以“封君”,所以天下的游说之士“莫不日夜蝨腕?目切齿以言从(纵)之便,以说人主”【28】。这条材料生动地描述了人们为求取封号已经激奋到了何等的地步,而且反映出在当时求取封号的人不是少数。《经?法·?国次》篇说:灭掉一个国家之后,“列(裂)其地土,以封贤者,是胃(谓)天功”。这里不仅鼓吹裂土分封,而且从理论上将其上升到“天功”的高度,谁悖逆这样做,谁就是违反天意。于是国君们纷纷“举其秀土,而侯封之”【29】,魏王甚至将自己的爱妾也封为龙阳君【30】。战国时期女人封君实属空前未有,它也从侧面说明在当时求取封号是一股强大的思潮。
二、食邑与封君的关系/食邑与封君
食邑制与封君有密切的关系,但两者并不是必然连在一起的。从战国的情况看,享有食邑者不一定是封君;反之,受有封君之号者又不一定有食邑。战国时期享受食邑的范围相当宽。除了封君、封侯、将相之外,立有一定功绩,达到一定职位,或因某种特殊关系而享有食邑者很多。秦商鞅变法时规定,达到军功爵第九级“五大夫”即可“三百家”【31】。陈戴任齐国的“卿”,并不是封君,但有食邑【32】。《商君书·赏刑》中说:“周(周围)官之人,知而讦(告发)之上者,自免于罪,无贵贱,尸(代替)袭其官长之官爵”,说明当时到一定官职便可享有食邑。秦将樊于期降燕,秦悬赏,如有得樊于期之首者赏“金千金,邑万家”【33】。战国时期贵戚的汤沐邑也是食邑的一种,但享受汤沐邑的不一定是封君。张仪游说楚秦和好,愿以秦女嫁楚,并“效万家之都,以为汤沐之邑”【34】。与汤沐邑相类似的还有养地。西周为了与秦结好,提议把应邑献给秦太后作为“养地”【35】。《墨子·号令》有“封之以千家之邑”,“封之二千家之邑”的记载。《荀子·荣辱》篇曾谈到:“士大夫之所以取田邑也”等等,这些受千家、二千家以及“取田邑”的士大夫也不都是封君。封君是不是一定享有食邑呢?胡三省注《资治通鉴》说“战国封君非食其封地”。胡注显然是错误的。事实上,战国多数封君享有食邑,但也有只具封号而无食邑者。例如蔡泽为秦相,“号为刚成君”【36】,蔡泽有君号而无封地。楚封苏秦为“武贞君”【37】,苏秦并没有在楚任实职,也未在楚久留,显然是一种荣誉称号。《荀子·议兵》篇和《》中都提到的临武君,似也是虚荣之封。由于封邑与封君不是必然连在一起的,因此封邑与封君便具有不同的性质。邑而论,它有两种不同性质:一种是将封邑的行政权与征收赋税和徭役的权力一并封给了受封者。这种封邑从郡县行政体系中分化出来,由封君或其他受封者领有和支配,成为与郡县制并行的另一种制度。关于这一点将在第四、第五部分专门论述;另一种封邑的行政权仍由君主任命的地方行政长官管理,受封者既不临土又不治民,当然也不能征发徭役,君主只是把赋税赏给封者,作为俸禄。前边提到的齐国卿陈戴食“盖禄万钟”【38】,但“盖”这个地方并不属陈戴领有,另有王欢为盖大夫,担任盖地方的行政长官【39】。《孟子·离娄下》又明确记载,官僚去官之后“遂收其田里”。《商君书·赏刑》篇中讲到的“田禄”也是随官之在职与否而去取。《商君书·境内》篇明确地分为“赐邑”与“税邑”两种,“赐邑”属于前一种,“税邑”则属于后一种。封君与封邑有密切的关系。根据封君对封地的关系,封君具有不同的性质:一种封君临土治民,不仅终身享用,而且还可将土地传给儿孙,这种封君具有独立的体系,就像附庸小国,如魏之安陵君;另一种封君不临土不治民,只是收取税赋,如同一般官僚的禄田,如赵之武安君苏秦;还有一种封君是虚荣之号,如秦国的刚成君蔡泽。总上所述,封君与食邑不是一回事,有关联,又有区分。三、封君与爵号和职官的关系等级是阶级差别的一种形式。在古代等级显而阶级暗。是等级差别的一种反映,也可以说,爵秩是对等级的规定和划分。战国时期,政治上是分裂的时代,同时又是一个改革的时代。就爵秩而论,各国的规定很不一致。战国时期的爵秩,杨宽同志在所著《战国史》中已有概述,这里不再重复。在此要讨论的只是封君与爵秩究竟是什么关系。从史籍记载看,秦国的封君即二十等爵的最高爵“列侯”,“列侯”与“君”又可以通用。如,商君又称为彻侯(即列侯)【40】,范睢号“应君”,又称“应侯”【41】。东方六国与秦则不同,封君不在正常的爵秩之内,君号要高于最高的爵号。楚国的最高爵号为“执皀”。庄辛因说楚襄王图治,襄王除爵以“执皀”外,又封之为“”,“与淮北之地也”【42】。这里可以看出,庄辛以封君而受封地,不是因爵执皀而受封地。三晋、齐、秩中最高一级为“上卿”,但封君却比上卿还要尊荣。据《史记》记载,赵国先爵廉颇为上卿,后因功又加封信平君【43】。乐毅曾在燕为亚卿,后又为上将军,拜为相国,伐齐大胜,燕昭王封其为昌国君【44】。封君是一种殊荣的爵号,它与官职是两个不同的体系。封君标志着某个人在统治阶级中获得了较稳定的政治和经济特权,但封君并不意味任官。不过封君与官职之间又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封君与官职的关系可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是因任官职有功而成为封君,这种封君以官职为基础。如秦国的商鞅、白起,赵国的廉颇等;另一种先为封君而后兼官,这些人多是诸侯的亲属。如秦国的魏冉、魏国的无忌等;第三种,有些封君在政治上很活跃,但并不负有实职,有点近于顾问或不管部长之类,如享有封号的某些说客。封君参与国事,一般的都是通过兼职而起作用。秦国的商君、严君、穰侯、应侯、刚成君、文信侯、昌平君、昌文君;齐国的孟尝君、成侯、安平君;赵国的、阳文君、都平君、武安君、信平君、平原君、;魏国的长信侯、兰诸君、中山君、信安君;楚国的春申君等等大都是在封君的同时拜相,或拜相的同时封君。这里面微有差异的是,王室亲族往往是先封君后拜相;而因功受封者多是先拜相后封君。这一差异,显然是宗法制在起作用。兼官的封君因为享有政治、经济特权,再加上职官之权,所以他们往往拥有比同阶官吏要大得多的权利。在政治上,他们参与国家大事的决策,辅佐国君处理日常事务。荀子就曾说过:“平原君之于赵可谓辅矣,信陵君之于魏可谓拂矣”。【45】辅者,辅佐之臣也;拂,纠正国君错误为拂。参政的封君除了有举荐、任命一般官吏外,甚至还有分封他人的权力。秦围邯郸,鲁仲连有功于赵,【46】。李同解邯郸围战死,平原君封其父为李侯【47】。由于封君的权力很重,又较稳固,所以战国时期大臣专权者绝大部分是封君。赵“奉阳君相,专权,先王,独断官事”【48】。在秦国,昭王被魏冉“四贵”集团孤立起来,应侯斥责魏冉“使者操王之重,决制于诸侯,剖符于天下,政适伐国,莫敢不听。战胜攻取利归于陶,国弊御于诸侯;战败则结怨于百姓,而祸归于社稷”。并且形成了“自有秩以上至诸大夫,下及王左右,无非相国之人者”,以至昭王同大臣议事,“四贵”集团也派人监视,“左右多窃听者”。致使“闻秦之有太后、穰侯、华阳、高陵、泾阳,不闻其有王也”【49】。朱英谓春申君曰:“君相楚二十余年矣,虽名相国,实楚王也。今楚王病,旦暮且卒,而君相少主,因而代立当国,如伊尹、周公,王长而反政,不即遂而有楚国?此所谓之福也。”【50】在燕国,终于酿出成安君弑其王的事件【51】,齐国也曾有孟尝君专国政的局面。从战国史载看,非封君的相将专国政者甚少,专国政者绝大多数身为封君。在军事上,封君参与制定作战计划,并经常被派为将,领兵出战。在外交上,封君的作用通常表现为作为王的代表出使,或者作为人质。战国时期,封君被派出作人质的现象屡见不鲜。秦泾阳君、齐孟尝君、君都曾为质。人质在外交上有时起很重要的作用。如赵孝成王元年,秦攻赵。形势危急,赵求救于齐。齐曰:“必以长安君为质,兵乃出。”【52】能成为人质的都是国王的亲属封君是战国时代臣子的超级爵秩,殊荣称号,臣子的权力与地位因封君而加重和稳定了。四、封君与封地的关系战国时期的封君,有的是,但更多的是实封。计封的单位或以“户”,或以“邑”,或以“都”、“城”,或以“郡”、“县”,或以地区。关于封地的大小,似无定制。小者不过十里【53】,一般的在千户至万户之间,所以“万户侯”已成为习惯用语。万户与一个县大体相当。至于大者则跨县连郡,请看:吕不韦一人的封地就占有着兰田十二县,河南洛阳十万户,又河间十五城。楚国封春申君淮北地十二县,后又改封于吴【54】。《战国策》记载说春申君有“百里之封”【55】,齐国田婴的封地薛城,也有方圆百里之大【56】。齐封田婴时,楚王曾表示反对,公孙闰劝王不要制止,理由是“齐削地而封田婴,是其所以弱也”【57】。封君会导致弱国,其规模可想而知。杨宽同志在《战国史》中说:“封君的封邑,都在边地,一般占地不大。”这种说法显然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封君占地多少,上面已经谈到。至于封地的位置,在战国时就曾有人谈到秦国商鞅和魏冉被夺封,是封地离京城太近的原故【58】。可见战国时一些封君的封地相当大,封地也不都在边地。战国时期的封君们在各自的封地内有着相对独立的统治权力,正如颜师古所说的“爵高有国邑者则自君其人”【59】。这种情况也适合于战国的封君。封邑内有完整的行政机构,封君是最高的统治者。封地内由封君委派官吏。赵封孟尝君于武城,孟尝君择舍人以为武城吏【60】。又史载孟尝君相齐,其舍人魏子为孟尝君收。舍人是完全隶属于主人的【61】。墨者钜子胜善楚国的阳城君,阳城君令其守卫地,并颁以符信,规定符合听之,直接向封君负责【62】,说明封君有任命官吏之权。赵平原君家有“用事者”,管理邑入【63】。秦商鞅封地内有“”,地位相同于“舍人”和“用事者”【64】。封君在封邑内筑城建都,进一步地显示出封君的独立性。《韩非子·说林》篇有靖郭君田婴城薛的记载。春申君请封于江东,城故吴墟以为都邑。太史公适楚址,“现(见)春申君故城宫室,盛矣哉”【65】!筑城建都是为了建立保障,按照惯例只有诸侯之命才可以建造都城。封君在封邑内自作主张营建城郭,表明他们拥地割据。封君有邑兵作为保护封地的武装力量。秦孝公死后,商鞅遭贬,“走商邑,与其徒属发邑兵北出击郑”【66】。孟尝君能从齐国分裂出来,“中立诸侯”,如果没有武装力量是难于想象的事。韩非子提出大臣不得“臣士卒”,恰恰证明当时有大臣“臣士卒”的事实。应该说,在战国,封君是最有条件“臣士卒”的。前边提到的楚国的阳城君令墨者钜子胜守城,说明阳城君拥有武装力量。为了维护和巩固自己的地位,一些声势显赫的封君还养有为数众多的能替自己出死力的食客,在非常时刻,即可组成战斗队伍,他们实际上是封君直接指挥的武装别动队。如“秦急围邯郸,邯郸急,且降”,李同说平原君,从其门客中“得三千人”【67】。秦攻赵,魏信陵君“乃请宾客,约车骑百余乘,欲以客往赴秦军”【68】。战国时,春申君有食客三千余人【69】,秦吕不韦有食客三千,?也有食客千余。这些食客中有一大批是敢死之士,这是不可忽视的武装力量。封君可以制造武器,也可作为封君拥有武装力量的佐证。《善斋吉金录》著有吕不韦戈的图录。山西太原发现了秦始皇五年吕不韦“少府”所铸造的戈。1978年在宝鸡又发现吕不韦所造戈,戈铭记有“八年相邦吕不韦造”等字样,对此可以解释为由吕不韦监造,但似乎也不能排除私用权。我们认为战国封君有武装力量,但与春秋时期卿大夫的武装力量已有很大不同,封君的武装力量不属国家的军事编制,一般只是用以自守。战国时期封君是否就封,从史料上看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受封而不临邑。如江乙曾在楚宣王面前指责“州侯相楚贵甚矣而主(独)断”【70】。既为相,又主断,证明他不是在封地州而是在楚都郢。秦白起自昭王三十年封为武安君至昭王五十年终,多年率军征战【71】,显然不可能就封。封君不就封的原因主要是在朝廷任有实职,封邑由其所委派的私吏管理。另一种情况是封君就封。由于种种不同原因,就封的情况又有所区别。有的是罢官之后就封。孟尝君国“免相”就国于薛【72】,文献中还有孟尝君告老就封的记载【73】。秦国,“范雎言宣太后专制,穰侯擅权于诸侯,泾阳君、高陵君之属,富于王室,于是秦昭王悟,乃免相国,令泾阳之属皆出关,就封邑”【74】。在这种情况下,封君就意味着他们不再参与政事。还有一种情况是正常就封。赵襄子使人击杀代王,兵平代地,“遂以代封伯鲁子周为代成君”【75】。又赵惠文王三年,“封长子章为代安阳君”【76】。代为刚刚平定的地区,且与安阳均为赵的边防要地,显然,这种封君有戍守的意义。张仪西游于秦,曾与在其封地相见【77】。《孟子·尽心》篇也记述了齐王之子在范地接待孟子,范地为齐王之子封邑。魏公子无忌曾对魏王讲,安陵氏在其封地得罪王的使者,这也从侧面说明安陵君就封【78】。封君能不能世袭呢?这其中又有两个问题,一是封地能否世袭,一是封号能否世袭。这两个问题既有密切联系,又有所区别。在传统与习惯上,受封者除因政治原因被剥夺之外,不仅可以终生领有封地,还可以传诸后世。请看如下材料:蔡泽劝应侯如能功成身退,就可以“长为应侯,世世称孤”【79】。鲁连劝燕将降齐则可以“裂地定封,富比陶(穰侯)、卫(商君),世世称孤寡,与齐久存”【80】。冯亭要以韩之上党降赵,赵孝成王使赵胜告诉冯亭曰:“以万户都三封太守,千户都令,皆世世为侯。”【81】“世世称孤”、“世世为侯”之说反映了封地可以传诸后世。证明封地可以长期占有或传世的,还有当时流行的“定身封”的说法。所谓定身封是指封君功成名就或年事已高之时,为终身生计选一个好地盘作为自己的封地。一说客对赵奉阳君说:“君之春秋高矣,而封地不定,不可不熟图也。”【82】秦之穰侯也有选择“定身封”之议。从触龙说赵太后的议论中也可看到世袭现象。触龙问赵太后:“今三世以前,至于赵之为赵,赵主之子孙侯者,其继有在者乎?”曰:“无有。”曰:“微独赵,诸侯有在者乎?”曰:“老妇不闻也。”这段对话应从两方面理解。一方面,说明封君(侯)没有传到三世以上的;另一方面,又说明封君传世的现象依然存在,只是不能长久而已。从目前保存的史料看,有关传世的记载很少,但亦有数条。魏之安陵君受封魏襄王,一直传到【83】。赵平原君死后,“子孙代,后竟与亡”于秦【84】。乐羊为魏文侯将,有功封于灵寿,乐羊死,葬于灵寿,其“子孙因家焉”【85】。楚项氏世世为楚将,封于项,故姓项氏【86】。看来封地也是可以世袭的。总合以上几方面的材料,可以说,从制度与传统上说,封地是可以传世的。至于能不能传世,还有政治上的多种因素。至少制度上没有不可世袭的规定。封君能否自行转让土地,未有明证,但有一例颇可注意。楚昭阳曾提议“以数倍之地易薛”。孟尝君出于其他原因虽未答应昭阳的要求,不过这件事透露了一点消息,孟尝君是有权进行交换的,否则昭阳就不可能有这样的提议【87】。关于封号能否继承的问题,除了陵君为世袭之证外,未见其他例证。不过可以把封号变为氏号,如国子曰:“秦破马服君之师,围邯郸。”【88】国子所说的马服君并不是指赵奢,而是赵奢之子赵括。赵原封赵奢为马服君,国以为氏,故赵括亦可称为马服君。封君对此地具有相对独立的行政权和领有权,从而也具有相应的经济权。封君有征收封邑内的赋税权。封君所收的租税在史书上有不同的名称。如“孟尝君相齐,其舍人魏子为孟尝君收邑入”【89】。这种“邑入”,《史记》索释为:“收其国之租税。”封地的赋税由封君或封君委派官吏收取,而不要经国家官吏收取后转交封君。租税除交纳粮食以外,也有收金的情况。《庄子·外物》篇就记有监河侯的一段话,其中言到:“我将得邑金”,这里的“邑金”,显然是征收货币。封君占有都市时还有征收城市中工商税的特权。韩非说:“是故大臣之禄虽大,不得藉(籍)城市;党与虽众,不得臣士卒。”【90】“籍”是征税的意思,“籍城市”,就是指征收城市的手工业和商业税。秦的穰侯、泾阳君、高陵君和华阳君所以会“私家富重于王室”,与他们取得陶、宛、邓等大商业城市作为封邑有直接的关系。封君对封户的剥削还表现在无偿征发劳役,如筑城、守城、服兵役等等。但总的看来,封邑内的徭役、赋税可能轻于国家。韩非曾经指出过:“悉租税,专民力,所以备难充也,而士卒之逃事,附托有威之门,以避徭赋,而上不得者万数。”【91】如果国家的租税和徭役轻于封邑,这些人是不会投奔封君门下的。封君们还在封地内放高利贷、经商以搜刮钱财,这是大家所熟知的,本文不再赘述。封君似乎还有铸币的权力。战国时铜币大都铸有地名,从考古发现的大量古钱中,有魏国的山阳布、赵国的武安、安平布等,我们不能排除这些货币是这些地区的封君所造。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一部分封君的封邑对封君来说,决不仅仅是一种俸禄性质的。封君对于封邑具有较稳固的领有权,邑内的行政、经济、财政统归封君支配。封君的封邑不受地方郡县的统辖,它与郡县并行,统属于君主。因此,可以说,战国的地方行政有两个体系:一是郡县制;一是封君食邑制。《史记·穰侯列传》记载穰侯卒于陶,秦复收陶为郡,即是封邑与郡县为两个系统的明证。据此可以说,一些战国史研究的著述中只谈郡县制是不全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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