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间房主把房子挂通过中介出租房屋,中介负责什么卖合法吗?

1、租房人应该尽量配合。出于礼貌和顺利看房,房东也应提前告知。2、作为租房者,有优先购买权。如租房者有意买下这个房子,这个拒绝就很正当。如果是因为出门在外、某时间段确不方便等合理理由的拒绝,也是可以的。但并不意味着,任何理由的拒绝都是正当的。如果是为阻挠房主卖房的拒绝看房,可没有合法依据。试想,如果租房人有权任意拒绝,那卖方人的权利如何得到保障?谁愿意不看房就买?(除了2009年年底疯狂的时候)《合同法》第230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
在不涉及刑事案件的情况下,中介卖你的房子是不可能的。卖房子需要房主本人出面,必须在房地产局窗口完成交易。这个审查很严格。如果本人不出面,必须有委托公证书,代理人要有公正过的代理授权。这个也严格要求核对本人意思,公证处才给公证。而且昨天看到别人说,现在北京的公证处已经基本不给开这样的公证了。
本人不去房地产交易柜台也不做委托公证,房子过不了。中介要是想卖你的房,唯一的办法就是找理由拿到你的身份证,找面貌相似的人来冒充你过户。但是如果直接卖给善意买家,付款不付到房主本人账户上,也是怪怪的,要我是买家我绝不同意。如果善意买家是个人贷款的,银行还要见到卖家夫妇,看是否是都同意。当然,骗子也可再找一个同伙买家,先买下来再卖。那也太复杂、太长时间了,太容易暴露,对于骗子来讲风险收益比不合适。我觉得首先你应该找一个有信誉、有规模、有历史的中介。这样的中介,即使是算计你,也是在擦边的地方,不会去偷卖你的房子。 另外,要与中介公司做生意,防止是中介员工私自行为。我当时签合同时,要求不在中介的会议室,而是在前厅,人来人往,我全程录像。最后还手持合同正式合影,背景里有中介公司前台,合影里有中介的相关同事。 然后是要仔细阅读合同。一定要事先要来文稿,仔细阅读。 不要出了问题,才发现合同是如何如何写的,说上当了。那不是上当,是你自己不负责。我签合同时那么认真,还被骗了一下:签字人签的不是她自己的名字,而是别人的名字。因为她自己没有当代理人的资格。 其实这是有迹象的,但是我没有注意:她签字时看了自己的工牌,说是没记住自己的工号,我当时就觉得可笑。然后我看见了她签字,并且录了像,但是没有想到写的是别人的名字,就拿着合同回家了。 不过我觉得我有这么多录像,打官司的话,也能够说她有足够理由让我相信她就是代表公司的。好像学名叫 “表见代理”。现在履约一切正常。在托管的事情里,我了解到的最多的问题是: 1.
中介在托管期结束前,收了租客1年的房租,然后中介公司消失。 2. 中介公司报高价,拿到代理权。然后市场变化,租不出去了,中介逃跑,留下混乱。 3. 中介将房子分租给过多的人,遭到邻居投诉、政府打压。 4. 中介将房子租给违法生意的人,给房东带来麻烦
5
房屋损坏、拖欠水电煤气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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