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隍庙有没有女道士呢

祭坛是古代用来祭祀神灵

祭祀活动是人与神的对话

这种对话通过仪礼、乐舞、祭品

请听滕延振先生慢慢道来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中国古代通过祭祀活动以达到“与天滋润,强国富民”之祈福。

古时,宁海城外四郊就有祭坛。祭坛的起源可追溯到原始社会,那时就有祭坛和祭坑。从考古发掘的资料看,祭坛、祭坑埋有人骨兽骨。那时候处于野蛮时代,部落间的战争非常残酷,他们互相把俘虏作为祭品,祭告苍天,告慰祖先。当年的祭坛最初设在林中空地,逐渐演变为用土筑台,再由土台演变为砖石包砌。如“伐木为坛”,即在树林中开伐出一块较为平坦的地面,先铺垫陶片和红烧土碎块,平整地面,上面再铺一层较为纯净的黄褐色土,其上再以纯净的黄色粘土堆筑祭坛,有的祭坛上还分布有五个大小相等的圆形祭祀坑,坑内放玉器或质地精良的陶器,如白陶或白衣陶器。杀祭的情况在商代殷墟的甲骨文中已有记载。到了西周以后,儒家“仁义”之说兴起,提升了人的价值,人祭现象大量减少,但杀敌首领祭社之俗延续到近代。春秋战国时期,秦国在都城雍城之郊建立了五畤,当时的国家祭坛称畤,雍地成为国家最高等级的祭祀圣地。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举行加冕典礼和郊雍,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年),封禅泰山。

西汉帝王先后进行十八次郊祭,有国家大型“祭天台”。并有皇帝亲往主祭的“斋宫”、祠官的常驻及祭具存放场所的建筑群。

唐继承汉俗,唐武后垂拱四年(685年),武则天登嵩山,改嵩山为神岳,封其为天中王,配有天灵妃。至两宋,国家祭祀也未曾间断。

元朝建立之前,蒙古族的风俗祭天,即“悬肉于杆”作为祭品,称主格黎祭祀。还有一种是元朝建立后的祭长生天的礼仪,叫洒马湩,是大蒙古国意识形态最核心的表征。显然,元代的祭天礼制有别于汉族的传统习俗。

明朝,朱元璋改正“胡制”,先从国家礼制上改革有关祭祀的系列,又规定各州府县设坛庙祭祀的制度。清代祭祀基本从汉族形式,无重大改变。

宁海祭坛早无遗迹可寻,在县志上却有记述,为此有必要作一番考证。

社稷是“太社”和“太稷”的合称,社是土地神,稷是五谷神,两者是农业社会最重要的根基。稷神祗的祭坛,其位置是依周礼《考工记》“左祖右社的规定,置于皇宫之右(西)。不仅在京城有国家的祭坛,地方各级城市也都有祭祀社稷的场所。另外,北京的天坛也为明、清两代帝王祭祀皇天、祈祷五谷丰登之场所。

光绪《宁海县志》载“社稷坛在西郭外,宋庆元间李令知微修建。国朝之制坛高三尺四寸,四出陛,各四级。四方各二丈五尺,以北为前,南为后,缭以垣。而丹护四门,由北门入。神以柱石为主,长二尺五寸,方一尺,剡其顶,形如钟,埋于坛南正中,去坛二尺五寸,上露圆尖。一曰县社之神,一曰县稷之神。又以木为主,朱漆青字,高二尺二寸,阔四寸五分,厚九分,座高四寸五分,阔四寸五分,阔八寸五分,厚四寸五分。左稷右社,岁春秋二仲上戊日祭。祭毕,藏神牌于洁净庙所,祭品每位帛一、爵一、豕一、铏二、簠二、簋二、笾四、豆四。”爵为青铜器饮酒器,铏为古代盛羹的鼎,两耳三足,有盖,常用于祭祀。簠为古代祭祀时盛稻粱的器具,出现于西周早期,主要盛行于西周末春秋初,战国晚期以后消失。簋,是古代中国用于盛放煮熟饭食的器物,也用作礼器,圆口,双耳。流行于商朝至东周,是中国青铜器时代标志性青铜器具之一。笾有竹编,木制、陶制和铜制的多种,用于盛果脯之类的食品。青铜豆,礼器的一种。造型类似高足盘,上部呈圆盘状,盘下有柄,柄下有圈足,作为礼器配套使用,专门盛放腌菜、肉酱等调味品。后世都作为礼器,沿用到近代。

《说文》“社,地主也,从示也”等文献中不难看出,社神来源于对土地崇拜,稷神来源于谷神崇拜。从旧县志中可以看到,宁海的社稷坛在西郭外,即登台门外,出西门路廊的小山丘上,八十年代普查时,老人们指说在动配厂附近的土坡上。始建于宋庆元间(1195—1200),是宁海县令李知微修建的。到了明代,改正“胡制”,朝廷规定各府州县设坛庙祭祀,祭坛的规制重新订立,清代沿袭明制。

地方的社稷坛的规制可能是以北京的社祭坛为例,只是规模缩小而已。北京的为三层方坛,四周用汉白玉围砌,坛面铺有五色土壤,黄土居中,东青、西白、南红、北黑,据传是从道教的阴阳五行学说中得到启示,这五色土是由全国各地进贡的,象征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之意。五色土正中有一土龛,竖有一根高1.2米、0.5米见方的石柱,名社主石或江山石,以表示皇帝江山永固之意。坛四周有三重围墙,内墙四面各辟一座汉白玉门,名“棂星门”,中间一道名“坛墙”。

美丽神话往往为帝王们所乐道。说皇帝本是天上派下来的天子,他在管理天下时,一定会有许多神仙帮助他。土神拿了根绳子前来辅佐,管住了四方,属黄色。在天下的四方又各有一位保卫神,即东方太昊,木神辅佐,持圆规,管春天,属青色;南方炎帝,火神辅佐,持秤杆,管夏天,属赤色;西方少昊,金神辅佐,拿曲尺,管秋天,属白色;北方颛顼,水神辅佐,拿秤锤,管冬天,属黑色。五色土可能就从这个神话中衍化出来的。

社稷又演化为国家的象征。明清时期,每逢春秋仲月上戊日,皇帝与群臣来到拜殿,拜殿也称祭殿或享殿,位于社稷坛北部,殿内设供桌,祭礼时遇风雨天,皇帝在拜殿内面南行礼。晴天,太社、太稷的神主牌位从北拜殿中请出来,放在坛上,皇帝在坛北向南,对着神主牌行三跪九叩礼,以求五谷丰登,国家富强。如遇出征、班师、献俘等重要的事件,也在此举行社稷大典。戟门位于拜殿以北,宽五间,是社稷坛的正门。为何叫戟门,原来有守卫社稷坛之意。早年戟门有三个门洞,各个洞放置着24支长一丈一的银镦红杆金龙戟,共计72支。1900年被八国联军劫走。坛旁还有神库、神厨、宰牲亭等,这些建筑是祭祀时用于存放祭器、祭品的。而宁海的社稷坛也有存放神主与祭器的场所,称“洁净庙所”,估计这个庙所不但可以藏祭器,也可以让从祭人员休息,并在雨天进行室内祭祀。祭坛是中国古代建筑中的一大景观,它以实体的形式反映了古人对宇宙的认知水平和他们朴素的宇宙观,这里既是物质的,其实更多的是精神的,它是我国古代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重要反映。

宁海的祭坛虽不能与国家的祭台相比,但总的规制应该是相似的。如坛是方形的,“四出陛,各四级”,并“缭以垣”,垣是矮墙,这与北京相同;“而丹护四门,由北门入”,也与北京的相同,说明围墙都是涂以红丹的;但为什么北门是正门,这有悖于古建南向的惯例。有个说法,按照古代天为阳向南,地为阴向北的理论,社为土地,属阴,所以坛内主要建筑均以南为上。最北为戟门。

早期的社稷坛是分开的,称作太社坛,太稷坛,供奉社神和稷社(社即土地,稷即五谷),后来才逐渐合而为一,共同祭祀。坛的四周必须是四出陛,即四边都有踏跺,踏阶各为四级,这开放式的祭坛,与北京的也相同。“神以柱石为主”,这与北京的江山石是同一道理。宁海还有唐高祖武德九年初令,明洪武初分颁制的“里社坛”,后废,以在各乡境主庙祭,表示对土谷神的遗意。“唐高祖武德九年初,令放散让县里閈祀社稷,各申祈报,用洽乡党之欢。明洪武初颁制,听乡民于百户内立坛一所,祀土谷之神,每岁逢春秋社日致祭。按今里社无坛,而乡各有庙,谓之当境,其即祀土谷神遗意矣。”

2、宁海的风云雷雨山川城隍坛

宁海“风云雷雨山川城隍坛,在南郊。风师雨师见于周礼,唐天宝中增云师,宋因之。元祭风师于东北郊,祭雷师、雨师于南郊,而皆不及云。云师之祭自明洪武初,州县立山川坛于城北,风雨雷雨坛于城西南祭,用惊蛰秋分日,六年合祀于一坛,十四年又以城隍之神合祭。国朝之制,坛高二尺五寸,方阔二丈五尺,四出陛,各五级,燎坛在东南,坛南丹陛下,前九丈五尺,东西北三面各五丈,石主及其他制与社稷坛同。岁春秋二仲上巳日祭风云雷雨,主居中,境内山川主居左,城隍主居右。祭设帛七,色白;羊、豕、铏、簠、簋、笾、豆与社稷同;唯风云雷雨前,爵十二,山川前六,城隍前三,仍总献爵各三。”

从旧志中看到,宁海的风云雷雨山川城隍坛在南郊,现已无踪迹可寻。这个祭祀,最早是祭风师与雨师的,见于周礼,到了唐天宝中增设了云师,宋代因袭了唐制。到了元代,是分开祭祀的,祭风师于东北郊,祭雷师雨师于南郊,但这二个坛中却都没有云师。在洪武初年,在城北立山川坛,风云(旧志是雨,误)雷雨坛却在城的西南。在惊蛰与秋分日祭。洪武六年合祭一坛,到洪武十四年又以城隍之神合祭一坛。

到了明代又增设了云师。明洪二年(1369),太祖朱元璋因为春天久旱不雨,下诏设风云雷雨诸坛。可见诸坛是“春天久旱不雨”才下诏建立。而宁海却是“元祭风师于东北郊,祭雷师、雨师于南郊,而皆不及云。”说明与史载相附。洪武六年合祀于一坛,十四年又以城隍之神合祭。祭礼时对着神灵唱歌跳舞。也有资料说“前代是风师雨师各为一坛,明洪武八年(1375),定制并为一坛,设三位神位。祭品和祭祀礼节都有一定的规范。清代因之。”,又有资料说“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令天下府县合祭风、云、雷、雨,配以山川、城隍,共为一坛,设三神位,清因之。”祭祀的全套程式与社稷坛有相同之处,但“燎坛在东南”,是否是将黄牒告天的焚台,相当于原始的“燔台”,或似现在的焚经炉?以待考证。余皆暂不累述。

宁海“邑厉坛,在北郭外。祭邑无祀鬼神。春秋传曰,鬼有所归,乃不为厉。士丧礼疾病,祷于厉。郑注:谓汉时门间皆秋祀厉,则此祀达于上下矣。然后世皆不举行,明洪武三年诏府州县立厉坛,每岁清明、七月望、十月朔三致祭,迎城隍神主之坛。东西广二丈五尺,南北如之,高二尺五寸,南向。南出陛三级,缭以垣。主二,主俱题之曰:本邑境内无祀鬼神之位,祭日设于城隍神左右,祭设羊豕各三,果四,羹饭冥衣不计数。右祭设羊各豕三,果四,羹饭冥衣不计数。春秋晚期据郑子产的解释:鬼有所归,乃不为厉。宁海的厉坛在北门外,有老人指说,即环城北路一带,当考。厉坛的建立,“因世不举行”,有“士丧礼疾病,祷于厉”、“阴配”、及立“孤魂祠”等习俗。如宁海的山头村就建有孤魂神祠,满山岛立有一块光绪二十五年(1899)的孤魂祠石碑。

城隍庙内收藏有一块“台州府宁海县祭邑厉告城隍文碑”,时间为明洪武三年(1370),周令与胥吏为遵制祭祀本县无祀鬼神告城隍之文。此碑为官方沿袭旧制,祭祀遭横死、冤死、疫死、冻饿而死等无人祭祀的游魂野鬼而刻作。从中可了解当年的祭祀风俗,是难得的一方研究民俗学的碑文。道士在施焰口时唱的“叹孤魂”,使人悲催泪崩。山西某地最早把关羽也作厉奉祭,忠义之魂后有专祠,宁海也有武庙,后作为武财神。可能是生于土地庙的朱元璋深感孤魂野鬼的苦处,于洪武三年下诏各府州县建立厉坛,使其“厉有所归,乃不为厉”。并请出城隍神为主持神坛,让战死及意外死亡的亡灵们有个归宿。宁海古时还有乡厉坛,光绪年间已废“乡厉坛,明洪武八年,诏每里建坛一所,额书无祀鬼神坛,与邑厉坛同日祭,今废。”

长街山头孤魂祠(旧照)

宁海“先农坛,在东郭外。雍正五年诏府州县各于所治东郊立坛,其制高二尺一寸,阔二丈五尺,昔田四亩九分。岁仲春部颁致祭日期,各官朝服行礼,礼成更蟒服诣耕,昔所行九推礼,祭设羊一、豕一、铏一、簠簋各二、笾豆各四、爵三、帛一。”

先农,远古称帝社、王社,至汉时始称先农。《汉仪》称:“春时东耕于藉田,引诗先农,则神农也”;《五经要议》“坛于田,以祀先农”。魏时,先农为国六神之一《唐书·卷十四》:“风伯、雨师、灵星、先农、社、稷为国六神”。宁海的先农坛在东郭外,雍正五年奉诏而建。在每岁仲春致祭日时,县令及吏胥要穿戴好官服,隆重地进行祭拜先农。礼毕,脱去官服,县令到田里扶犁耕田,原有的“九推礼”,后改为“三推礼”。县令耕毕,依次是吏胥耕作,以便提振农民的春耕热情。在国家先农坛上,皇帝与大臣们也如此祭祀和耕作。清代的祭农之礼已十分完备。每年皇帝都要到京城的先农坛祭祀先农,然后再到观耕台前的亲耕田进行示范性耕耘,并且还有一套严格程序。名曰“三推三返”。《本纪·高宗七》351页记载:绍兴十六年(1146)春,“壬辰(赵构)亲飨先农于东郊,行籍田礼,执耒耜九推,诏告郡县”。武则天在建言十二事中就建议“劝农桑,薄赋役”。在她掌权以后,又编撰了《兆人本业记》颁发到州县,作为州县官劝农的参考。

宁海在“句芒,立春先一日,邑令于东郊行四拜,礼迎勾芒至县仪门西向,立春日县吏具公服礼勾芒,彩杖鞭土牛者,三劝耕也,礼毕附祀于土地祠。立春先一日打,邑令率丞尉以彩仗迎春于东郊,祭句芒神,至日鞭土牛曰打春,颁春于士夫家。”

祭先农和句芒都是为了春日农耕,官员作表率,激发乡民种田热情,是一种劝农行为。祭先农在仲春,祭句芒却在立春早一日,县令要到东郊行四拜,礼迎句芒到县仪门西边。第二天县吏具公服(青衣)礼句芒彩杖鞭土牛,用三劝农的仪式,礼毕后把句芒附祭到土地祠中。再颁春于士夫家。这个“春”可能不是布告,而是春联。句芒是什么神呢?《山海经·海外东经》:“东方句芒,鸟身人面,乘两龙。”在有些芒神形象中,还持规矩,主春事。最早的芒神是人兽化的,鸟首人身形象,那么后来就拟人化了,芒神是一个男孩的形象,在民间年画中,它变成了春天骑牛的牧童,头有双髻,手执柳鞭,亦称芒童。在北宋,祭句芒是朝廷的一件大事,与北宋同时代辽国,也学到了汉人的祭句芒礼仪,尚有记载“每年立春日,皇宫都要举行隆重庆祝仪式,皇帝进入内殿,率领群臣拜先帝像,献酒。皇帝在土牛前上香,三奠酒,奏乐,再持彩杖鞭土牛。司辰报告春至时,群臣也持彩杖鞭打土牛三周,再引节度使以上官员登殿,撒谷、豆、击土牛,群臣再依次入座,饮酒、吃春盘、喝茶。”那么土牛又是什么样的?“用泥土制的牛。古代在农历十二月出土牛以除阴气。后来,立春时造土牛以劝农耕,象征春耕开始。”

我国自古以农业立国,人们重视节气时令,就是因为它们对农业生产能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以全年第一个节气立春为例,因为它的到来代表着新一年春耕的开始,所以在古人心中非常重要,在清代,甚至连皇帝都要在立春日亲自扶犁耕种,给天下百姓做个劝课农桑的榜样。

《礼记》记载,周时已开始这种祭祀先农的“耕礼”,叫“耒礼”,是封建社会十分神圣和重大的国典。

清代的祭农之礼已十分完备。每年皇帝都要到京城的先农坛祭祀先农,然后再到观耕台前的亲耕田进行示范性耕耘,并且还有一套严格程序。名曰“三推三返”。各朝都有劝农文和石碑,《劝农文》。

6、宁海的雩祭(雩祭即祈雨)

宁海“雩祭,乾隆七年,御史徐以升奏请下礼部,议准各省府州县,立夏择日行常雩礼,但不得行大雩礼,亦不必另设雩坛,其社稷昔田诸坛遗可以恪恭将事。二十一年诏府州县于先农坛举祭,所需品照颁致祭例陈设,酌用祭银五两,由司库出。”雩祭即祈雨。殷墟卜辞中有许多以舞求雨的记载,天子雩于天,称为“大雩”。周以农立国,祈雨之习更盛,宫中专设雩祭官及舞雩的女巫。按《周礼春官·宗伯下》:"司巫,掌群巫之政令,若国大旱,则帅巫而舞雩。"雩祭时要跳"皇舞"--即舞者手执五彩羽而舞。《礼记》和《左传》还记载,"暴巫""焚巫"之举,就是说当久旱不雨时,要把女巫放在日光下暴晒,或将女巫活活烧死,《左传僖公二十一年》云:"夏大旱,公欲焚巫尪。"晋杜预注:"巫尪,女巫也。”尪音匡,甲骨文写作口露牙齿,腮旁有长毛鬼怪状。据《神农求雨书》记载,春夏两季久旱不雨,东方发旱情,由儿童舞蹈求雨;南方发旱情,壮年舞蹈求雨;西、北二方发旱情,则由老人舞蹈求雨;均以龙为标帜。这大概是舞龙求雨的由来了。又据资料“如仍不下雨,则在北门埋人骨;再不雨,则将巫祝放在烈日下暴晒;再不雨,则要在神山积柴击鼓而焚巫祝。”后来的“晒龙王”,水泼龙王头,绕以乐舞,即从晒巫祝始。"旱魃作怪"又是民间的一种藉口,传说旱魃是黄帝的女儿,黄帝与蚩尤大战的时候,蚩尤掀起狂风暴雨,黄帝招架不住,便把天上的女儿"魃"叫了下来,止住了蚩尤的狂风暴雨,但其女儿再不能回天界,以后她到哪里,哪里就大旱,成为旱灾神。有"虎吃女魃图"汉墓室壁画。

常雩与因旱而雩,雩祭分为“常雩”和“因旱而雩”两种。雩祭之礼,天子、诸侯都有,天子雩于天,称为“大雩”;诸侯雩于境内山川,只能称为“雩”。

宁海“城隍庙,在治东南二百步,唐永昌中建。五代吴越王封神为安仁侯,庙圯,宋隆兴二年薛令抗重修。元隳废天下城池,庙不以茸。明洪武二年,封各县城隍按察司某县城隍之神,于清明、七月望、十月朔、奉神至邑厉坛、山川坛。嘉靖九年,罢山川,从祀以仲秋祭,纛日祭之,成令文洛重新。国朝仍以城隍神合祭山川坛,守土官于前一日斋宿庙左,平旦致祭而后莅任,每月朔望皆行礼,凡祈晴雨,必先牒告而后祷于坛。嘉庆二十二年,邓令廷彩募捐重修,咸丰四年,东厢及大悲阁燬,士民募捐重建。”

从中可见,祭邑厉坛,一定要奉请城隍神到坛主祭。嘉靖九年罢山川后,仲秋从祭于先农坛。到清代,重新建立山川坛,仍将城隍神合祭。

“参考资料:1.光绪“宁海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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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乡土文化俱乐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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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这些城隍庙被道士精英掌控的时候, 它们就与帝国范围内的道教系统结为一体, 特别是与张天师, 及天师府治下的神职管理体系发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 要理解城隍庙在江南基层社会所扮演的角色, 必须把这一并非仅限于江南地区, 却与江南那些大型道教宫观保持着极为密切关系的特殊制度考虑在内。

天师府与城隍庙 资料图

迄今为止, 研究者对张天师的关注, 主要集中在其与清朝宫廷的关系, 以及有清一代国家对张天师的支持逐步衰退的过程, 而对其在基层社会扮演的角色探讨不够。

即便失去了一部分(而并非全部) 国家支持, 张天师的道教官僚机构, 及其属下大量的精英道士(法官) , 仍旧可以对道士进行传箓、掌控着地方的封神、为中国的上层社会提供仪式服务(特别是驱鬼) , 在1898年的反迷信运动开始之前, 张天师的权威并没有真正衰落。

江南地区的城隍庙与张天师制度的结合,有多种表现, 笔者重点要探讨其中的三个面向:

1) 道士在城隍庙和龙虎山之间的流动;

2) 张天师对城隍的敕封;

3) 张天师作为最高权威, 利用城隍主持神判仪式, 致使“表文”、“敕令”等公文流转, 并藉此出售流动中的仪式化文书(如各种符) 。

精英道士家族在对大型的江南城隍庙的经营过程中, 源源不断地定期输送年青机敏的道士到龙虎山听差, 数年之后, 其中一些道士得入大光明殿(该殿位于紫禁城正北, 即龙虎山选送专为皇帝服务的精英道士在宫廷服务期的地方) 。

一个有关的例子, 是杭州一座文献保存很好的城隍庙, 该庙分别供奉着省、府和县(杭州设置了仁和、钱塘两个县) 的三级城隍。庙建在吴山之上(此山在城墙内) , 殿堂连绵, 建筑醒目(其主要建筑现已改建为博物馆, 仍为当地的标志性建筑) , 是所有描绘杭州城市生活的作品中都要大书特书的一个去处。多家道房联合(清前期有15家道房,到18世纪晚期还剩下11家)管理这座城隍庙。在17、18世纪,每家都要派送道士到龙虎山当差, 其中一些道士, 则经由龙虎山送往紫禁城, 担任皇帝的御用道长。借助复杂交织在一起的师徒系谱、姻亲关系、学术友谊, 以及同在北京、龙虎山或其他地方的修行经历等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络, 他们与整个中国的道教精英保持着良好的联系。

类似的情况, 也存在于另一个重要的江南城市昆山。1855年修订的昆山城隍庙志(太平天国战乱中, 该庙曾两度被毁, 该志即在其间所修),大体上也是由两大道房所撰, 它们联合管理这座城隍庙, 与城里的其他道观也有密切联系; 从晚明到18世纪, 这座城隍庙中的道士一直有人在龙虎山或宫廷里当差。同样,上海城隍庙以及苏州玄妙观等其他核心宫观, 也有道士送往龙虎山。

包括城隍庙在内的, 遍布整个帝国的道教官僚网, 沟通了尘世中道士们的流动, 不仅如此, 同样重要的, 这个网络也导致了神仙的流动。天师既然可以在这个宇宙的精神等级制度内, 任命活着的神职人员; 他也可以依照同理, 任命诸神。

明清以来似乎一直有一种说法, 即所有的城隍和土地公都是张天师任命的。天师加封江南的城隍(不同于国封)的记载, 可在有清一代的不少地方志中找到, 其中不时提到“天师府敕谕”。少数的几份尚存的这类文献中, 还出现了天师以玉皇大帝的名义颁发的册封谕旨,上面还用了天师府印,城隍庙会保存这样的敕谕,而且可能会刻成石碑。

下文所录(见1790年扬州附近一镇上城隍庙所收敕谕) , 即是比较有代表性的一则:

明洪武初封县城隍伯爵, 后止。称城隍之神。羽士管时庵言, 镇中城隍庙旧为搜盐所。明季所官移于仪征里。人以遗址建庙, 祀城隍。乾隆五十五年张真人府奉勅封灵通伯。勅文有云。天命无私, 惟至诚而可格细言, 亦纳遂民欲之所从。凡在福世之条, 不惜分茅之宠, 受兹殊贶, 永辅升平。末署袭封五十八代正乙嗣教大真人张起隆。

在许多情况下, 庙宇住持会到龙虎山(献金) 请封。一般来说, 天师只是对地方推举的人选进行任命, 而由他本人来决定谁将成为某地城隍。许地山曾援引一则轶事(没有指名出处) , 称第62代天师张元旭(1862—年继承天师职位) 曾于1900年代后期在广州出售城隍职位。

滨岛敦俊指出,类似的记录在下层乡绅撰述的乡镇志中可以找到, 但在更受官方关注的县志, 一般不记载这些: 可能是地方官和上层士绅并不支持这种做法。但著名(也虔信道教)文人梁恭辰(1814—?) 即记述了他的一个熟人死后是怎么被天师任命为丹徒城隍的。

另一个19世纪的学者言辞激烈地指出, 天师、天师任命的城隍, 以及下属城隍的土地公, 是国家正统的支柱, 与地方上的淫祀截然不同。这类官方支持的信息, 也可以通过天师题赐城隍庙的牌、匾表现出来, 因为悬挂这些牌匾, 都获得了地方官的认可。

城隍庙和龙虎山之间互动的第三种形式,与神判仪式有关。我们已经看到, 举行这类仪式的, 大多数都是地方上的人(庙宇里的道士、衙役和香会成员) 。但城隍庙里的“神判”, 却可以超越地域, 借助整个道教官僚体系链直达天师。关于“阴状”的事有时情况很特殊, 城隍庙收了“诉状”, 也做了相应的处理, 但生者与死者之间的问题, 可能无法在本地得到解决, 也可能因为“原告”不满最初的处理结果、或者城隍庙自身就需要请更高级别的神帮助, 这时, 就会要求高一级神的介入。这种情况下, 道教的官僚体系则会全面运转起来。

《吴山城隍庙志》(撰于1789年) 便记述了1700年发生的几起类似的诉讼。在这些案件中, 有一个杭州书生受到鬼怪的袭扰,便向巡抚递交了诉状, 巡抚亲笔写信给天师,而天师则令杭州的城隍降服鬼怪, 城隍果真就有效地完成了这项任务。整个过程中, 为我们留下了一个正式公文的流转程式, 据此我们可以绘出如下示意图, 图示反映出来一套与“封神”和“解天饷”运作相似的官僚化程序。

一起阴间诉讼案(杭州吴山城隍庙, 1700年)

地方官在多大程度上实际参与了与城隍庙道士和天师共同受理的类似诉讼案件? 著名学者俞樾( 1821—1906 ) 留下的一条笔记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回答:

冯梦香孝廉之弟则诚, 于同治壬申年读书慈溪县城中。一日, 忽传江西张真人府有使者至城隍庙, 乃往观之。果见一使者背负黄袱, 中有文书, 取出于神前焚之, 以真人府封条封庙门三日。于是一县喧传, 不知何事。数日后, 县中一吏言之曰: “此为辽东某县事也。”辽东某县有夫妇偕行于路者, 妇急欲溺, 不得已,溺于路侧。其夜夫妇皆卧矣, 有扣户者,夫启视之, 久而不返。妇亦起, 出视其夫, 则腰断矣。人疑妇实杀之, 闻于官,妇极口称冤。官细诘是日曾至何处, 曾作何事, 妇悉以告。因至所溺处掘地数丈,得一棺, 启视之, 面如生。官疑焉, 牒问真人府。真人府覆言: “此鬼为元朝浙江慈溪县人, 以行贾至辽东而死。其鬼强悍, 妇溺适当其棺, 触鬼之怒, 是夜杀其夫者, 果此鬼也。鬼本慈溪人, 宜移文慈溪城隍治之。”故使人赍二文至慈溪, 一焚城隍庙, 限三日断此狱, 故封庙门三日; 一投慈溪县, 故县吏得知其详。

讲到这个故事(据其最亲近的一个弟子的兄弟的说法, 俞樾确信实有其事) , 俞樾(在其他场合, 他多次表达过他对天师、天师府和天师降魔能力的钦佩) 认为, 这件事实际上是道士办的, 辽东地方官不太可能真的行牒真人府。但在俞樾的故事中, 也没有人因为看到一个远道而来的天师使者到城隍庙督办案子而感到惊讶。

即便天师本人或他的法官不会长途跋涉亲临某座城隍庙, 祈告者请一道天师的驱魔符箓, 也可以代表他们的到来。这样的故事在清代笔记和报纸中比比皆是, 当事人或者写信、或亲自拜访龙虎山, 或恰逢天师巡行(经过时) 迎驾, 请他帮助降妖伏怪。天师则一般会给求助者一个护身符, 由他们带往其所在地方的城隍庙。

例如, 下面一则清前期的笔记就可以看到这样的情形:

张真人继宗,天师五十四代孙也。自苏至松,驺从赫奕,愚民聚观,填塞衢巷。绅士寡识者,亦趋迎陪侍。其人年甫弱冠,茫无知识。每准一词,纳银十二两; 书一符, 偿三金。其徒皆市井无赖,共相附和,肆为奸诈,获金数千。远近被鬼祟者, 闻其来, 皆斋沐三日, 激切祈请,叩头待命。但批发文书房登号,谩云归府行文,仰城隍神查报而已。

笔记的文体通常限制了(每一篇内) 主人公的数目, 因此一般出场的只有祈告者、妖魔鬼怪和天师, 但很有可能, 城隍庙的道士也在上述公文的流动程序中也发挥了作用, 特别是有的时候, 城隍要回禀天师,下面笔记就记了这样的一个例子:

湖州沈秀才,少年入泮,才思颇美。年三十余,忽得羞疾: 每食, 必举手搔其面曰:“羞,羞。”如厕,必举手搔其臀曰: “羞,羞。”见客亦然。家人以为癫,不甚经意。后渐尪羸, 医治无效。有时清楚,问其故,曰:“疾发时,有黑衣女子捉我手如此,迟则鞭扑交下,故不得不然。”家人以为妖, 适张真人过杭州,乃具牒焉。张批:“仰归安县城隍查报。”后十余日, 天师遣法官来曰: “昨据城隍详称: 沈秀才前世为双林镇叶生妻, 黑衣女子者,其小姑也。”

下一则笔记,则同时涉及地方官和城隍,展示了行政官僚体系和道教官僚体系在某些司法程序中是如何协调运作的:

翁乃控城隍,并控于县。时有邑令钱名维乔,字竹初者,收其呈,而斋戒三日,亲诣城隍行香,焚牒。月余,天师府中行来一文,启视之,即某家控狐作祟事。文内乃城隍牒, 附有朱符二道, 铁牌符一面。钱邑令即传某翁来, 示以文, 给以符与铁牌, 命贴符于前后门, 埋铁牌于病妇之房。夜即安寝, 人亦复元, 而狐不知何往也。咸讶事之奇。后翁到江西, 拜谒天师, 问之, 曰: “此狐势大, 非郡邑城隍所能制也, 故城隍牒之于余。”又问城隍之文从何来, 曰: “府之后园, 有一池, 文来则浮水面, 早晚必往池觇之。有文则查是何妖, 应何法制, 则发符以治之。若查非妖, 乃真有病, 则不发符, 仅移城隍, 不移群邑也。”

即使从时间和成本方面的原因来看, 道士在神判仪式中的应该充当的角色, 多数情况下也不大可能是去搬出更高的权威, 或与龙虎山公书往来。但是, 求助上级权威的这种可能性却广为人知, 实际上“神断”多了一种选择,即上级权威可以提供的中立的、来自外部的判断。下面的笔记即详细记载了这样的一个案例, 其中的审判即涉及城隍庙移送龙虎山待决的犯人:

黄昏后, 妹苏曰:“城隍庙审事,回来备说。先在庙门外见城隍神接大士上殿正坐, 城隍在下侧首旁坐, 我跪大士侧边, 胡三哥跪丹墀下。大士向城隍说了此话, 城隍就向胡三曰:‘孽畜, 何得扰害生人?’胡三答曰: ‘我原在新官桥里住,因桥拆造, 借居罗家空楼。此系女鬼, 他来跟我觅食的。’城隍即令判官查我父母及吾兄之籍, 又查罗宅之籍。查毕, 叱曰: ‘他是生人, 如何说是女鬼! ’喝令掌嘴。掌毕, 复抽签掷地, 将胡三哥重打三十板, 曰: ‘我处亦不究你, 解往真人府去治罪。’”

这样看来,为了将各个地方教区在册的生者和死者,置于这些城隍爷的权柄之下,城隍庙(至少那些大庙)和龙虎山之间,出现了频繁的公文、人员和资源的流动。这种流动也伴生了经济上的交易: 可供在全国范围内作护宅之用的“天师符”, 先是在龙虎山批量印刷, 随后通过核心宫观的网络发售出去;一些人不经授权就伪造这些神符来卖, 但天师在地方官的大力支持下控告他们, 以确保其官僚化垄断地位。

因此,住持城隍庙的道士的地位是官僚权威式的,直接与高高在上的天师相联系,向下控制着下级的道士与地方神。在某些典型的情况下,我们找到了这种地位的实际表达,例如,这些道士竟获得了整个城市作法事的垄断权(某些小城镇里),或在行使这类权力方面充当仲裁者(通常是大城市)。

上述与城隍庙有关的形形色色的宗教活动, 从某种角度看来是相互独立的, 历史学家通常也是这么看待它们。但笔者认为, 它们都是同一个道教官僚组织体系的一部分, 城隍庙是个基础。各种各样的封神、神判和天饷活动, 实际上都互相关联, 并且与城隍和天师联系在一起。

“解天饷”遵循的是(道教) 神谱的官僚化结构, 以及与之平行的道士的官僚化结构。它与“神断”的执掌也有联系, 因为大型的神判仪式中, 最为常见的莫过征纸钱一节。“神断”通常是非常地方性的, 有无道士在场都会进行, 但是在很复杂的神断案件中,天师及其法官则有可能通过道教核心宫观的网络介入其中。

因此, 在资源允许的那些地方, 如江南市镇,道教精英试图建立起并运转一套按照神谱结构确立的官僚化架构, 联合地方神庙, 组建一套以天师为首的等级化机构。这套机构向人民征税、掌管司法并对鼓吹普度众生。

换言之———官僚体系、课税、司法、救度———道教像一个宗教王国一样运转。这一个类似国家的组织和逻辑的存在, 为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 它与实际的帝国官僚体系是什么关系? 笔者并不认为, 道教仅仅是对帝国机构进行模仿, 以求得赋予其仪式和活动以权威性和合法性。早在道教最初期的天师道时代, 官僚化逻辑就是道教的核心, 因此, 将晚期的帝国与道教视作同一文化范式的两种形式, 似乎更容易理解。

这两种形式有很多的相似之处, 但有时又不可避免会相互竞争, 但是很大程度上, 二者也会合作。

我们已经看到地方官求助于天师的例证, 而城隍庙则是同时反映帝国官僚体系与道教官僚体系的交点。在道教核心宫观和道教精英大量存在的清代江南地区, 很自然会出现这样的合作: 掌管城隍庙的道教精英与地方官属于同一个社会阶级, 享有共同的文化, 二者在城隍庙里的互动持续不断, 既有仪式上的目的, 也有消遣文化的原因。然而, 冲突的例证也应引起研究者的重视, 例如征收天饷, 通常就要被地方官禁止(虽然也不能彻底铲除) 。

道士与国家官员对国家、社会、法律和仪式有着相似的理解, 双方对于这些概念的应用并无相悖, 只是有时采用合作的方式, 有时则是竞争的方式。而通过这些方式, 道教参与到了帝国国家的构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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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年间,时局动荡,战乱不断,天天都有死人。
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各能人异世显现,犹如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城中一位叫做张磊的后生,空有一身本事学问,却从城中搬到了深山中,过着远离城市战乱的生活。
深山中的张磊,每日沐浴阳光,渴了喝溪水,累了就躺在草地上休息,到了冬天就进山洞,铺上厚厚一层稻草,加上山洞冬暖夏凉,过着陶渊明里桃花源一样与世无争的生活。
近来,张磊在半梦半醒之间,看到两个穿红衣服的小人,大约三寸高,从从远到进慢慢向他走过来。
奇怪的是,两个小人不走大门,却径直从石壁中穿过,等到他们二人走到张磊身边时,已变得正常人身高。
两人走到张磊身边,摇了摇张磊,轻声喊道:“醒醒,起来上路了。”
张磊睡得迷迷糊糊,说:“上什么路?”
“公子莫管,跟我们走就是。”
张磊慢慢起身,忽然感到身体一轻,脚底好像漂浮起来,竟然鬼使神差的跟着二人而行。
也不知走了多远,张磊发现四周白茫茫一片,大雾又浓又重,根本看不到前方的路,可是两位红衣人却一路穿行无阻。
终于张磊忍不住了,多嘴问道:“你们到底要带我去哪里?”
张磊发现自己身轻如燕,双脚漂浮在空中,并未落地,难道说他们是黑白无常?牛头马面?
可是不像啊,可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呢?
走了不久,张磊隐约看到前方有一座黄瓦盖顶,朱漆粉刷的大殿,在大殿的正中有金漆书写了几个大字:城隍庙
在城隍庙的两边还有两副对联,写着:
积善作恶皆由你;古往今来
传说城隍庙是连接阳间和阴间的地方。
这里人来人往,也可以说是人鬼参半。
比如说阳间的道士、修士、法师,经常来城隍庙做些买卖,这里经常有货物出售,在这里还可以淘到好东西。
除此外,还有阳间走失的魂魄,也会滞留在城隍庙。
甚至一些刚死的魂魄,因为阴间人数太多,那些魂魄也会滞留在城隍庙,等到阴曹地府有了空位,才会让亡魂进阴曹地府接受轮回。
来到城隍庙张磊就心里发慌,难道说魂魄被两个小鬼勾来了,还是说已经死了?
两位红衣人也不管他现在心情如何,把他带到一位白发老翁面前。
后来才知道,白发老翁原来就是城隍爷,因为近来城隍庙滞留的人鬼太多,城隍爷无暇分身,又发现张磊是一位淡薄名利有学识的高人,所以请他过来当差审案,处理一些滞留在这里的人和鬼,让阴阳次序平稳。
城隍爷这么一说,张磊心里放松下来,再怎么也是在城隍庙当差的,也就是公务员。
城隍爷告诉张磊,你白天还是该干嘛干嘛,夜晚过来干公差就好。
张磊在城隍庙干公差,日复一日,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节奏,每次他从城隍庙回来,天已经大亮了,他却精神百倍。
这一天,张磊在城隍庙中发现以前老家中的一位婶娘,是张磊的远方亲戚。
这位婶娘生前不检点,到处勾引男人,结果被人捉奸在床,和奸夫一同侵猪笼。
死后婶娘依然风流,到处跟男鬼勾三搭四,还说,这人活着有什么意思。
从出生开始就要辛勤的生活,女人还要生娃,在家相夫教子,一切听从丈夫之意,这一生还要为了生活拼命的工作,到老来,也没个好生活。
还不如滞留在这城隍庙中,做一缕阴魂,这孤魂不死不灭,想要和那个男人欢好就欢好,也因为是一缕阴魂,不用担心怀孕的问题。
其实城隍庙中跟人间的生活是差不多的,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只是这里的阴魂不能生孩子,也是禁止的。
如今婶娘落在张磊手里,若是张磊念在亲戚份上,放她一马,恐怕对上面不好交代,落人话斌,而且婶娘也不会因此收敛。
可是如果治罪的话,婶娘下了阴间,一定会在他祖先面前告状,对于亲情伦理上来说,说不过去的,到时候祖先一定会骂张磊是一个无情无义的人。
就在张磊两难的时候,就去请教城隍爷,城隍爷却说,法不为民,理不为亲。
城隍爷只说了这么一句话,都说响鼓不用重锤,张磊自然明白,判婶娘即刻去阴曹地府报告,也就是说,婶娘去了阴曹地府,好日子就到头了。
婶娘不服,下了阴曹地府后,被阎王打下十八层地狱,在受尽苦难后,婶娘逢人便说张磊的恶行,说他没有人情味。
然而这件事恰好传到阎王爷耳中,阎王爷正需要这样的人,便问判官张磊还要多久的阳寿,判官说还有三十年阳寿。
阎王爷那等得了三十年,让张磊身兼数职,到阴曹地府帮他审案,由于张磊铁面无情,人们送他一个外号,铁面无情小青天。
后来,张磊遇到同村的张寡妇,张寡妇被人谋害而死。
张磊一查,张寡妇虽然死了,可是阳寿未尽,这怎么办呢。
张磊让小鬼去阳间看看张寡妇的尸体,意外发现张寡妇还没死过心,还有一口气尚存,张磊决心让张寡妇还阳。
一般来说,鬼下了阴间,鬼命如草芥,还阳不过是一个传说。
可是张磊却认真办案,让张寡妇还阳,还特别在她还阳前,给她喝了一半的孟婆汤,让她忘记来过阴曹地府并且见过他的事,全都忘得干干净净。
张寡妇还阳后,基本上忘记了在阴间发生的事,邻居们也问,你都死了,怎么又活过来了。
张寡妇只是笑笑,说不知道。
然而,有一天张寡妇被一块大石头绊倒,想起了所有事,就把阴间发生的一切,以及见到张磊的事告诉给村民,阴间发生的事,也就这样外泄了。
而那些认识张磊的人,就算从深山都找到了他,让他帮忙,给他造成了困扰。
阎王爷见此就让张磊暂时刺去阴间事务,做回正常人,直到张磊三十年阳寿一过,才到地府报道,继续为阎王爷当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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