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德性和利己主义者那个更可怕?

第一,国家并不是一个庞大神圣而被视作偶像的概念,一个国家强大繁荣,不是体现在一些指标的高低上,不是体现在出于政治宣传的报道里,而是体现在能不能使得生活在这个国家的每一个人生活得更好上,换取话说,其最终目的就在於提升每一个人的个体利益。

第二,利己主义和伤害他人利益在逻辑上并不是必然关联的,一个从来不在乎他人利益的人一辈子也不见得会做伤害他人利益的事。

“精致的利己主义”的说法来自北大中文系钱理群教授的一段话:

“我们的一些大学,正在培养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高智商,世俗,老道,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人一旦掌握权力,比一般的贪官污吏危害更大。”

据我的了解,首先这种善于利用体制的人,很多时候本来就是被逼出来的,因为这个社会所谓的“红线”太多,存在的无处不在的潜规则与黑色默契,以至于一个人不得不善用这些规则才能够正常生活。我以前认识一位大学老师,喜欢在朋友圈分享他的每日思考,后来被他的学生举报了,从此以后就只发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你不善于表演,善与配合,你怎么在这个社会存活?一个大学生,如果在大学只需要读书参加社会团活动,一切机会和评比都有公正公平的保证,请问他需要善用什么?

其次,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既然高智商,难道会不明白一旦他伤害他人的利益,他的一生很可能就毁于一旦这个道理吗?这样的人大概一辈子都不会表现出他的利己倾向,因为他明白这个社会接纳不了这样的人,他通过娴熟的表演与配合迎合正能量,从行动上来说,他一辈子也做不出什么大恶,你一辈子也意识不到他的自私自利,这样的人,你又什么不能接受的?

妖魔化利己主义,本质上和妖魔化利他主义没什么区别,因为他把一个人出于自愿的德性,超义务的行为,转为某种强制的无人性的利维坦,就这点而言,一个要求人人都是圣人的社会,远比一个人人都是利己者的社会,可怕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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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卷提到了正义的几个定义?各是什么?又是分别怎么被定义的?

此观点在开篇时为克法洛斯所认为,而后又被色拉叙马霍斯所认同,但柏拉图对这种观点进行了批驳。他认为这种正义不具有普遍性,只是在一些特定情形下的行为。他借苏格拉底之口对此观点进行了反驳,他指出:如果债主是你的敌人时,欠债还债就会给敌人提供帮助,这显然是不正义的,因为“敌人对敌人所欠的无非是恶”。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清还所欠之物有时是正义的,但有时却是不正义的。

2、正义就是把善给予友人,把恶给予敌人,

这种正义观似乎很符合人们的观念,但是柏拉图对此同样进行了驳斥。他指出,敌友如何分辨,即使分清了敌友,又如何鉴定你的朋友和敌人谁是好人,谁是坏人?柏拉图进一步指出,“正义是人的美德,应该是与善相关的,正义的人不能用他的美德做出恶的事情”。

3、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

色拉叙马霍斯认为不管在什么地方,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这种观点依然受到了柏拉图的驳斥。柏拉图指出,强者即当权政府同样会犯错误,因此,如果弱者完全遵照强者所制定的错误方法去执行,显然会损害强者的利益,同时也是不正义的。此外,柏拉图还指出,任何技艺都是服务于他的对象的。

色拉叙马霍斯提出的: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不正义的人比正义的人生活的更为幸福,得到的好处和利益也更多,而正义的人则是老是吃亏。对此,柏拉图指出:第一,不正义坚强有力的说法站不住脚。因为“正义是智慧和善,不正义是愚昧和恶。”第二,不正义者不可能比正义者更快乐。因为心灵是人的行为的指导机构,好的心灵导致好的行为方式,获得好的功能、德行,生活自然是好的、快乐的;而坏的心灵指导下的人的行为是邪恶的、痛苦的,生活肯定是的坏的。

2、此书的希腊文、英文名称是什么?谈谈你对它的汉译本翻译成理想国的看法。

又译作《国家篇》、《共和国》、《王制》

在这本书中所面熟的共和国不是我们现在意义上的共和国。它是一种理想状态下的人们美好的愿景。所以可以说是理想国。

《理想国》一书是柏拉图的一篇重要对话录,对话录里柏拉图以苏格拉底之口通过与其他人对话的方式设计了一个真、善、美相统一的政体,即可以达到公正的理想国。柏拉图的理想国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乌托邦。在他的理想国里统治者必须是哲学家,他认为现存的政治都是坏的,人类的真正出路在于哲学家掌握政权,也只有真正的哲学家才能拯救当时城邦所处的危机。这种信念构成了柏拉图成熟的政治哲学体系的核心。在他的眼里“哲学家”有着特殊的内涵。他认为哲学家是最高尚、最有学识的人,而这种贤人统治下的贤人政体就是最好的政体。所以,只有建立以哲学家为国王的国家才是最理想的国家。这个国家就是存在于天上的模范国家。所以,翻译成理想国还是比较符合柏拉图的国家观。

3、此书的写作方式怎样?

柏拉图的《理想国》是通过苏格拉底与他人丰富多彩、环环相扣的对话,给后人展现了一个完美优越的城邦。

只要翻开柏拉图的原文或任何一种西语译文, 便可发现, 汉译本对柏拉图的叙事方式做了很大的改动: 柏拉图通篇用第一人称讲述, 而这第一人称之“我”, 就是对话的主角苏格拉底,也即是说, 整部《理想国》是苏格拉底在对别的什么人② (或者我们) 讲述他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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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节课我们讨论伦理利己主义。著名女性哲理小说家 安·兰德在《自私的德性》一书中声称: “实现自身幸福是一个人最高的道德目的。”这句话可谓伦理利己主义的宣言。伦理利己主义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只追求自己的利益,或者说,我们唯一的义务就是去做对自己最有利的事情。我们对其他人没有责任,其他人仅仅在他们对我们有利的情况下才是重要的。

伦理利己主义是反常识的, 因为常识告诉我们,应该平衡自己的利益与他人的利益。如果我们只关心自己,不为关心他人的基本需求承担责任,这是难以接受的。其他人的需求是重要的,当我们能够帮助他人时,特别是只需花费很小的成本时,我们就应当这样做。因此,如果你有十美元的闲钱,把它用于慈善能够帮助挽救一个儿童的生命,那么从道德上来说,一般人都会认为,你应当这样做,其他人的利益值得重视。

我们必须把伦理利己主义和心理利己主义区分开来。伦理利己主义宣称从道德上我们应该排他地仅仅追求自己的利益;心理利己主义则相信在事实上人们就是排他地只追求自己的利益的。如果事实上人是彻底自私的,那么伦理利己主义要求人们应当只追求自己的利益,就完全是多余的、无意义的。但事实上,人的行为并非无论如何都是利己的,现实中的利他主义是存在的。我们来看 瓦伦贝里拯救犹太人的故事:

二战爆发时,瓦伦贝里是一个不知名的瑞典商人。战争期间,瑞典作为中立国,没有敌人入侵,没有战火,是个安逸的地方。然而1944年,瓦伦贝里主动离开瑞典,去了被纳粹控制的匈牙利。他的公开身份是布达佩斯的一名瑞典外交官,而他的真正使命是挽救生命。在匈牙利,希特勒开始实施《犹太人问题的最终解决方案》:犹太人被围捕、驱逐,然后在纳粹集中营被杀戮。瓦伦贝里一度劝阻了匈牙利政府,使他们停止驱逐犹太人,然而不久匈牙利政权被纳粹傀儡占据,大规模屠杀又开始了。随后,瓦伦贝里为数千名犹太人签发瑞典庇护护照,坚称他们全部与瑞典有关联,处在瑞典政府的保护之下。他帮助很多犹太人找到藏身之地,当他们被发现时,瓦伦贝里告诉德国纳粹分子,要杀他们就得先杀了他。他救了数千人。战争即将结束,一片混乱,其他外交官都撤离了,瓦伦贝里却留了下来。战争结束后,他失踪了。一般认为他已经被杀害了,不是被德国纳粹分子,而是被苏联人。苏联人占领匈牙利后把他投入了监狱。瓦伦贝里的故事并非唯一的个例。据以色列政府确认,有超过22000名非犹太人冒着生命危险帮助犹太人躲过大屠杀。

虽然我们很少挽救别人的生命,但生活中,利他主义无处不在。人们会帮助其他人,比如献血、为流浪汉分发食物、给有价值的事业捐款等。美国一位房地产投资人 克拉文斯基,不仅捐献了他全部财产用于慈善,还把自己的一个肾捐给了一个他根本不认识的人。还有一位叫 奥塞拉·麦卡蒂的老人,向南密西西比大学捐了十五万美元作为奖学基金,她一直靠做保姆攒钱,从未有过一辆汽车,87岁高龄还推着购物车,步行一里多地到最近的零售店去购物。

这些行为似乎证明,心理利己主义认为我们只关心自己的看法是错误的。 那么,为什么还有很多人面对如此多的反面证据仍然相信人事实上是完全利己的?

心理利己主义者提供的理由之一是,不管人的行为表现得利己还是利他, 每个人其实都只是在做他最想做的事情。与留在瑞典相比,瓦伦贝里更想去匈牙利,更想去救犹太人而不是去做生意,仅此而已。他只是做了他想做的事情,为什么要赞誉他的行为是利他的呢?同样的意欲心态适用于所有所谓的好心行为。然而, 这个论证是有缺陷的。我们做有些事情,不是因为我们想做,而是因为我们感觉我们应该做,即“责任高于热爱”。比如我会给祖母写一封信,因为我答应过母亲,即使我并不想写这封信。有人也许会说,这说明你想信守承诺。但这不是真的,我最强烈的愿望其实是违背诺言,但我不能,因为这事关良心。瓦伦贝里当时也处于这种情况,他放着瑞典的好日子不过,是因为他感到他不得不去布达佩斯拯救生命。他选择这么做并不意味着他最想这么做。

退而言之,即便我们承认,我们总是根据自己最强烈的愿望行事,也不能得出瓦伦贝里的行为是出于自利。当他想要帮助其他人的代价大到要冒生命危险且彻底人间蒸发的程度,这已经清楚表明他的行为与纯粹的自利有严重的冲突,还有什么比关爱自己的生命更自利的呢? 准确地说,你根据自己的意愿行动,并不意味着你关心自己,它取决于你的意愿是什么。如果你只关心自己的利益,那你的行为就是出于自利;但是如果你想让其他人幸福,那么你的行为就不是自利。评价一个行为是否自利,不在于这个行为是否基于意愿,而在于这个行为是基于什么类型的意愿。

心理利己主义还可以诉诸另一个理由,即利他行为使做出这些行为的人产生了自我满足感,让自己因为无私高尚而感觉很好。我们来看 林肯救助小猪的例子:

林肯先生对乘坐一辆马车的同行者说,所有人都被自私驱使去做事情。对方反对这种观点。当时他们经过的路旁是一片沼泽地。他们看见一只小猪陷进沼泽里,正在拼命挣扎。马车上的二人陷入短暂沉默,马车也继续向前驶了一段。这时,林肯先生突然让车夫停下来,然后他跳下马车,跑回去,把小猪从沼泽里救了出来。那一天林肯穿着崭新的礼服,这下全身都弄脏了。同伴打趣说:“林肯先生,看来你很无私啊。”林肯回答:“先生,我的行为正体现了自私的本质啊!如果我走了,一想到这只痛苦的小猪,我会一天都没好心情。你难道没有看出,我这样做正是为了让内心得到安宁吗?”

按照林肯的解释,无私的行为其实与行为者的个人利益有关。,内心的安宁是他最大的满足。同样,据瓦伦贝里的朋友说,在去匈牙利之前,瓦伦贝里非常压抑,并不快乐,他感觉生命没有什么价值,所以他寻找更有意义的生命追求并取得了惊人的成果,被人永久谈论。总之,无论是林肯自己还是心理利己主义者,都在解构那些看上去无私高尚的事情,消解它们的价值。

然而,这样的论说有很大的缺陷。林肯救助小猪确实有让内心安宁的自私动机,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没有单纯做善事的动机。事实上,林肯救助小猪的意愿可能比他保持内心安宁的意愿更强烈。有个叫 奥特利的人看见一个人从月台摔落在轨道上,这时,一辆列车即将进站,他不得不刹那间做出决定,跳向轨道,把那人扑压在旁边的坑里,列车轰鸣而过,所有人都惊魂未定。事后奥特利说,他挽救那人时,压根不可能想到自己。他就那样做了。 所以,很多时候,我们帮助他人的愿望是第一位的,我们可能因此获得的好的感觉只是一种副产品。

注:本文选取自《谌洪果·思想实验五十讲》第二十九讲。 点击以下图片 ,可以购买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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