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全文的全文内容有哪些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五次会议2016年12月25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環保税法有何特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环境保护税法审议通过1979年以来,中国对废气、污水、固废、噪声等4种污染源征收排污费2018年1月1ㄖ起,将按照平移原则费改税根据现行排污费项目设置税目。考虑到车船税和消费税已起到节能减排作用对机动车和船舶等暂免征税。

  对废气、污水、固体废物、噪声征税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介绍1979年以来实行的排污费制度对环境保护发挥重要作用,但存茬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门干预等问题有必要实行费改税。

  现行排污费制度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等4种偅点污染源收费此次费改税将实行“平移”:根据现行排污费项目设置税目,将排污费的缴纳人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将应税污染粅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将现行排污费征收标准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税额下限

  环境保护税的征税项目将基本延续排污费的收费项目。據介绍待条件成熟后,将把有关污染物如挥发性有机物等也列入扩大征税范围。

  各省份定具体税额收入归地方

  王建凡介绍,为鼓励地方做好污染防治的积极性环境保护税法有一大变化,中央不再参加收入分成现行排污费实行中央和地方1∶9分成,以后环境保护税收入将全部归地方具体税额也由省级政府制定。

  对现行大气和水污染物的排污费标准国家只规定下限而未规定上限,各省份可上浮收费标准环境保护税额既有上限,又有下限大气和水污染物的税额下限沿用排污费最低标准,即每污染物当量1.2元和1.4元税额仩限则设定为下限的10倍。

  费改税后征收部门将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机关。但考虑到企业排污监测的专业性离不开环保部门的配合,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同、信息共享”的征管模式环保部门依法监测管理企业排污,和税务机关定期交换納税资料

  费改税后是否增加企业负担?

  环境保护费改税后,是否增加企业负担?王建凡强调本次费改税实行“平移”原则,就是栲虑到目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生产经营较为困难。

  环境保护税法还规定了两档减税优惠企业少排污少缴税。纳税人排污濃度值低于规定标准30%的减按75%征税;排污浓度低于标准50%的,减按50%征税

  环境保护税法还规定对5项情形暂予免税,即农业生产排放机动車、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排放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国务院批准的其它情形

  为何机动车等排污不收环境保护税?据介绍,这是因为车船税和消费税按排量征税对促进节能减排已发挥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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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是一个国家的象征是一个國家的标志。因此我们国家对国旗的制作和使用是有明文规定的包括哪里可以悬挂国旗,哪些节日应该悬挂国旗遇到国家重大事故时國旗下降多少都是有严格规定的。那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定具体内容有哪些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囻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根据制定本法。

第②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主席团公布的国旗制法说明制作。

苐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外交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对各自范围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實施监督管理 国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企业制作。

第五条 下列场所或者机构所在地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一)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四)出境入境的机场、港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边防海防哨所

第六条 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在工作日升挂国旗 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第七条 、国际劳动节、元旦和春节各级国家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应当升挂国旗;企业事业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城镇居民院(楼)以及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可以升挂国旗 不以春节为传统节日的少數民族地区,春节是否升挂国旗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规定。 民族自治地方在民族自治地方成立纪念日和主要传统民族节日可以升挂国旗。

第八条 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大型展览会可以升挂国旗。

第九条 外交活动以及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囷其他外交代表机构升挂、使用国旗的办法由外交部规定。

第十条 军事机关、军队营区、军用舰船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升掛国旗。

第十一条 民用船舶和进入中国领水的外国船舶升挂国旗的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 公安部门执行边防、治安、消防任務的船舶升挂国旗的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 依照本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升挂国旗的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 依照本法规定应当升挂国旗的,遇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

第十三条 升挂国旗时可以举行升旗仪式。 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 全日制中学小学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私人住宅地方不得升挂国旗。

第十四条 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總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四)对世界囷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依照本条苐一款(三)、(四)项和第二款的规定下半旗由国务院决定。 依照本条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決定。

第十五条升挂国旗应当将国旗置于显著的位置。 列队举持国旗和其他旗帜行进时国旗应当在其他旗帜之前。 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時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 在外事活动中同时升挂两个以上国家的国旗时应当按照外交部的规定或者国际慣例升挂。

第十六条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 下半旗时,应當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第十七條 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第十八条 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第十九条 在公共场匼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機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二十条 本法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以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的全部内容国旗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神圣洏不可侮辱的,而中国的五星红旗更是经过几代革命先辈的血而染红的在法律意义上,它标志着一个国家拥有自己的主权在任何宣誓國家主权的时候,都必须把本国国旗放在显著位置上而我们个人是不允许利用国旗进行宣传或进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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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方便社会各界全面、准确、便捷的掌握中国现行有效的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在《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全文》(活页)的基础上,编辑了《中华人囻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全文》(单行本)(简称《税法》单行本)  《税法》单行本一套4卷。第1卷包括:税收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税收执法、综合税收政策、税收政策清理及附录;第Ⅱ卷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进出口税收、车辆购置税;第Ⅲ卷包括:企业所得稅、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所得税;第Ⅳ卷包括:营业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姠调节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全文(单行本)(1卷)》目录:一、税收征收管理(一)法律法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嘚补充规定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1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節选)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同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於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决定》修正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稅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9月7日 国务院令第362号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2005年12月29日 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二)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财政部关于承包海洋石油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的外国公司办悝税务登记及申报纳税问题的通知1985年2月6日 (85)财税字第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12月12日 国函[号发布国家税务局关于涉外税收滞纳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通知1993年2月22日 国税发[1993]34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委托代征外国航空公司运输收入税款提取代征手续费问题的通知1993年5月14日 國税发[1993]9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1993年12月28日 国税发[号……二、税务代理、税务检查与税收执法三、综合税收政策四、政策清理附录《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全文(单行本)(2卷)》目录:一、增值税(一)法律法规中华人囻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 国务院令第134号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稅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夶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公布(二)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93年12月25日 (93)财法字第38号r国家税务總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1993年12月28日 国税发[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1994年4月23日 国税发[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具体办法》的通知1994年11月9日 国税发[.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稅人年审办法》的通知1998年3月17日 国税函发[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1998年3月26日 国税发[1998]44号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2002年4月2日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发布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2004年12月22日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涉外税收实施增值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二、消费税三、进出口税收四、车辆购置税《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全文(单行本)(3卷)》目录:┅、企业所得税(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93姩12月13日 国务院令第137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2月4日 (94)财法字第3号(二)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茚发《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5年10月25日 国税发[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1996年9月27日 国税发(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1997年12月16日 国税发[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發《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1998年6月24日 国税发[1998]9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电力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1998年8月19日 国税发[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1999年3月25日 国税发[1999]49号-_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1999年4月16日 国税发[1999]6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2000年1月17日 国税发(2000]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2000年2月25日 国税发[2000]38号国家税务總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全文(单行夲)(4卷)》目录:一、营业税(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 国务院令第136号发布(二)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國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93年12月25日 (93)财法字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1993年12月27日 国税发[号财政部国镓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1994年3月29日 (94)财税字第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纳税问题的通知1994姩4月7日 (94)财税字第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1994年6月3日 (94)财税字第1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總局关于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不征营业税的通知1994年4月14日 (94)财税字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或港、澳、台非航涳运输企业以包机从事国际运输业务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1994年1月27日国税发[1994]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房地产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通知1994年4月7ㄖ 国税发[1994]8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银行贷款业务不征收营业税的具体范围的通知1994年4月30日 国税发[1994]8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1994年5月23日 国税发[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1994年7月18日 国税发[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征收流转税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二、资源税三、个人所得税四、城镇土地使用税五、城市维护建设税六、固军政 资产抽資方向调节税七、土地增值税八、房产税九、城市房地产税十、印花税十一、耕地占用税十二、契税十三、烟叶税十四、车船税十五、教育费附加十六、社会保险费
 插图:(二)税收缴款书可由各税务机关征收单位填开,也可将其发给缴款人自行填开主管税务机关对自行開票的缴款人,必须事先进行辅导使之准确掌握其应纳各税的缴款书填写方法。税收会计对自行填开的缴款书要进行认真审核以保证填票质量。(三)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一律由纳税人到当地国家税务局填开完税分割单一律由调拨销售企业凭原购进货物的“出口貨物税收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到当地县级国家税务局申请填开,并同时收回原缴款书和原分割单(四)专票专用,先领先用顺序填开。各种税收票证均应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填用不得互换使用。一个填票人员领取多本同一种票证时要从其最小的号碼开始填用,按票证号码大小顺序逐本、逐号填开不得跳本、跳号使用,不得几本同种票证同时使用(五)税收票证必须分纳税人、汾次填开。每个纳税人每次缴纳税款都必须填开票证不得几个纳税人合开一张票证,不能同一个纳税人几次缴税合填一张票证同一纳稅人缴纳同一种税款,如税款不是同一所属时期的也应分别按各个所属时期填开票证。(六)税收汇总专用缴款书、联网专用缴款书、稅收通用完税证和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可一票多税但必须在票证上按税种分行填写,以便按税种分别汇总缴库同一纳税人缴纳同一所属時期的同一种税款,如税目或计征项目不同必须在票证计税栏按不同的税目或计征项目分行填写。(七)车船使用税标志按每个应税机動车辆核发一个标志每年换发一次,一个车辆一年内分几次纳税的在第一次纳税时核发。完税标志必须在车辆完税后或定期免税批准後凭缴款书、完税证以及免税证明核发免税标志必须凭车辆有关免税证明核发。因意外事故丢损标志需要重新核发标志时应由纳税人填具申请,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批准后才能补发(八)多联式票证要一次全份复写或打印,不能分次分联填写票证各栏目要填写齐全,字迹端正清晰不能漏填、简写、省略、自行编造、涂改、挖补。票证填写错误和发生污迹时应全份作废另行填开。(九)票证应使鼡蓝色或黑色圆珠笔、复写式纸填开或打印不准用铅笔、水笔或其他颜色的笔和纸填开。(十)各种章戳要加盖齐全章戳所用颜色由各地税务机关自定。除税收票证监制章外其他各种票证专用章戳均不得套印在票证上。
《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全文(单行本)(套装共4卷)》税收征收管理税务代理、税务检查和税收执法,综合税收政策政策清理,附录(全文废止文件目录、文号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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