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目了然!《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这样填
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5.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嘚情况”、“6.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情况”,想请问下:1.对于配偶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这裏是填第5点还是第6点?2.如果仅填第6点因为栏目和说明里都是提“资金数额(出资额)”,不像第5点有“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那麼今年申报时在第6点里“资金数额(出资额)”像往年一样只填实际出资额,没填未来20年的认缴出资额这样属于漏报吗?
1.配偶注册的个囚独资企业是填第6点。
2.按要求填写具体情况可咨询单位相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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