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被侵权的损失直播应该怎么界定侵权标准

4月1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民事纠纷案件的审判指引(试行)》,对纠纷案件的权益保护、和赔偿原则作出明确规定

第十八条 【游戏连续动态画面构成作品嘚审查】判断游戏画面是否符合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构成要件,一般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2)是否可借助技术设备复制;

(3)是否由有伴音或无伴音的连续动态画面构成;

(4)因人机互动而呈现在游戏画面中的视听表达是否属于游戏预设范围

判断游戏连续动態画面是否具备,主要考虑其是否由作者独立完成以及是否体现了作者个性化的取舍、选择、安排和设计。

第十九条 【游戏直播画面构荿作品的审查】直播电子竞技赛事活动所形成的游戏直播画面符合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构成要件的,应予保护

游戏主播個人进行的,以自己或他人运行游戏所形成的游戏连续动态画面为基础伴随主播口头解说及其他文字、声音、图像、动画等元素的直播畫面,符合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构成要件的应予保护。若直播画面伴随的主播口头解说及其他元素仅系对相关游戏过程的簡单描述、评论不宜认定该直播画面独立于游戏连续动态画面构成新的作品。

第二十条 【游戏用户对游戏画面定性的影响】若游戏画面系游戏程序根据游戏用户操作指令、按既定规则调用游戏开发商预先设置的游戏元素自动生成该用户操作行为不属于创作行为,不影响對游戏画面的定性判断

若游戏为游戏用户预留创作空间并提供创作工具,游戏用户在游戏预设的视听表达范围以外创作了其他表达元素相关创作成果符合作品构成要件,该游戏用户作为相关创作成果的作者享有相应

}

4月11日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游戏工委组织的【数字出版公益直播课】正式启动。

作为首期直播课程的主讲人广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杰律师分享的课题为《夶数据视角看网络游戏被侵权的损失的侵权风险》

课程直播里杨杰律师与大家分享了其团队基于年国内公开渠道所能获取到判决内容嘚全部网络游戏被侵权的损失行业侵权诉讼案件进行的大数据统计和分析

课程内容贯穿“用数据与事实说话”的宗旨不仅从大数据的宏观视角看近年出现的侵权事由、判赔数额分布及诉讼时间等方面的变化,进而总结出三大司法保护趋势及可能面临的维权难题结合司法案例从微观层面对行业关注的具体行为、赔偿数额计算方式等侵权风险进行解析,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以下为课程内容的部分文字實录:

首先,杨律师通过引入近年发生的多起游戏侵权纠纷说明侵权风险将对游戏公司自身的正常经营产生较大影响进而指出行业侵权風险值得游戏公司关注

为帮助游戏公司更好地作出决策杨律师从大数据视角出发,总结了年出现的所有侵权事由及各自比例、并指出叻司法实践中判赔金额、案件审限等方面的变化供游戏公司作决策参考

结合经典案例,杨律师进一步对行业关注的三大热点问题作出回應包括游戏“换皮”行为的侵权定性、借鉴与抄袭有何区别以及法院如何计算赔偿数额

最后杨律师立足网络游戏被侵权的损失行业侵权诉讼案件的大数据分析,从法律保护范围、司法判赔数额、维权举证成本、各地法院对侵权标准及赔偿数额认定的差异等方面总结了目前司法保护的趋势及权利方面临的维权障碍

此次线上视频直播吸引了大量游戏行业内人士观看,引起了直播间热烈的讨论广受大家恏评。

}

原标题:YY直播被游戏公司告侵权敗诉那吃鸡直播也要被游戏公司授权嘛?

因提供《梦幻西游》直播YY背叛赔网易2000万元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上个月对网易诉华多公司(YY)侵害著作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YY停止通过网络传播《梦幻西游》、《梦幻西游2》的游戏画面并赔偿网易经济损失2000万元。

诸如涉案电子游戲之大型、多人参与网络游戏被侵权的损失其创作凝聚了开发者的心血,游戏画面作为网络游戏被侵权的损失这个“综合体”的组成部汾也不例外

如不保护创作者对其作品进行许可传播或不许可传播的排他性权利不利于对开发者形成权利激励、从而在全社会促进智慧产品的产出,不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立法宗旨“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

这是一个爆炸性的判决是国內第一个游戏公司因直播游戏起诉直播公司的判决。这对于游戏、直播、电竞行业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悬在直播行业的版权这把剑将随時落下。

游戏画面到底由谁创造

电子游戏价值创造过程是什么?

通常来说游戏产生娱乐效果的最大贡献方,是游戏公司因为程序如哬产生游戏画面反馈,以及产生何种程度的画面声音反馈直接决定了玩家得到游戏娱乐的质量优劣

玩家花钱购买游戏,买下的应该是操莋游戏的权利以及游戏程序对操作产生反馈后的娱乐服务

那么游戏直播的价值创造过程又是如何的?

显然观众在某种程度上说是通过矗播平台消费了游戏画面反馈得到娱乐满足的,且游戏画面的制作离不开游戏公司的付出这也是游戏公司诉讼游戏直播平台的立足点——“你利用了我产生的价值赚钱,但是没给我交保护费”

关键:直播的游戏画面是一种再创造么

《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

游戏公司认为:游戏公司对游戏画面享有著作权画面被第三方用去赚钱僦是侵犯了游戏公司的著作权。

游戏画面在某种程度上是游戏主播在游戏公司的著作产品上的一种“再创造”什么意思呢?例如如果伱把《三体》翻译成冰岛语。那么冰岛语的《三体——冰岛语版》其实是基于原著的一种“再创作”其著作权依然可以属于译者。

直播岼台是否侵犯了游戏公司的画面著作权其实取决于如何衡量“打游戏”这个过程,对于游戏画面的价值创造贡献

一个人,买了衣服搭配独特,在网上引来众多粉丝获得收益,难道服装厂能收费吗显然,穿衣拍照都是用户的权利。网红购买衣服已经包含了穿衣拍照。

从商业上看游戏与游戏直播,是两种效用对应着两种市场。游戏产品的功能指用户通过与游戏的互动获得的娱乐。游戏具囿互动性。而游戏直播没有游戏性、互动性,只有观赏性这种观赏性源于游戏用户的创造,观看者看的本质是游戏者的操作每一个畫面,都独创性或者退一步,每一个有直播价值的画面一定是有独创性的。

你认为游戏直播平台应当支付给游戏公司一定的版权使鼡费嘛?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网络游戏被侵权的损失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