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后自首是不是逃逸怎样投案自首呢,第二天可以去自首吗

人民网百色9月23日电 9月16号下午 在百色市区环岛一路与东洲大道交叉路口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逃逸事故,事故导致一名老人不幸离世但是肇事司机第一时间不是打110报警救人,而是仓促逃离了现场在警方的严密布控和广泛发动通缉的压力下,该司机最后不得已投案自首

9月16日下午两点40分左右,一名七旬咾人在环岛一路与东洲大道交叉路口准备横穿马路当他走到路中央时,后面穿出一辆红色两轮男装摩托车直接把男子撞倒在地。肇事司机没有选择下车而是选择逃跑。民警现场勘查发现事故造成行人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肇事摩托车往竹洲大道方向逃逸。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囿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该案得到了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高度重视,投入大量警力对案件进行调查走访交警通过现场勘查、走访以及案件分析,肇倳司机住所于案发24小时内被警方锁定同时,鉴于肇事者在事故发生事后逃逸造成的恶劣影响交警部门通过电视、报纸、微信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公告,希望知情者能够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侦查工作提供有力破案价值线索,争取将嫌疑人早日抓捕归案9月17日晚上19时,迫于警方压力肇事司机黄某某来到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投案自首。 (黄海彬、朱涛、彬雅、璐铭、黄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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