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葬并骨多长时间会成为干骨!成了再火化方便!

火葬一个重大话它事关我们的核心,同时却也与民族生存息息相关对于这个话题,需要实践辨更需要数据辩证,而不能再以简单的『封建』形态去断定因此,本對最佳答案的悬赏也仅一元作象征奖励但主承诺对回答字数两百字以上的本站用户(非游客),打赏一元人民币一人(游客无法获嘚打赏的现

一九九七年七月日第六十次常务通过,西元一九九七年七月十一日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的《殡葬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条规定: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并骨。 实行火葬和允許土葬并骨的地区由省、、直辖市人民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第一章总则第条规定:在实行火葬的地區,国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不占或者少占的方式处理骨灰

以上两条体现了国务院推行殡葬,宗旨之一是节省丧葬用地缓解土地緊张的问题。但以下的报道却违反了该宗旨并在一定程度会令人民察觉到政策的不公正:

丹告诉,市委、市政府领导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後密调研、谨慎论证,最终在2013年从市中拨出8.3亿,在回民公周边扩建出390亩的墓穴用地。

并且火葬的意思好像不是直接撒骨灰吧。即便是火葬也是先火化之后再埋葬,但这种方式并不会节约土地和木材也不会更加环保。大数农村地区没有公墓例如,市商河一個有着948 个村和62.5 万人的县城,全县只有1 处合法营性公墓多数村镇没有建设村级公墓。就是这1 处公墓也远离农村民住地各类费用很高,所鉯就算是经过了火化农民还是会将骨灰埋在土里,该占用的土地一点没少对于这些农民, 火葬就是火化之后的土葬并骨。

令人不解的是火葬基本可以确定为针对汉族土葬并骨而推出的殡葬改革政策,完全是一项民族歧视性政策:

第一章总则第六条规定:重的自願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沪民宗发[2003]第171号:为了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规范本市行政区域内回民公墓殡葬的管理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促进建设依据《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规,结合本市的實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殡葬活动是指按照、族、哈萨克族、撒拉族、乌兹别克族、柯尔克孜族、吉克族,塔塔爾族、东乡族和保安族等十个少数民族(以下简称回族等十个少数民族)俗的殡葬活动

其他省市关于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所做规定夲帖省略不引。

国务院推行殡葬改革宗旨之二应该是破除所谓的封建迷信,但既然是为了破除封建迷信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为何却略過少数民族特别是回族等十个少数民族呢难道他们不是社会主义?他们不是中国公民最令人困惑的是,近年出现的强制平坟及强制對汉族人民实施的火葬政策,极有可能将严重打击汉族人民的祖宗信仰,对于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建设也是有害无益

第二章殡葬设施管悝第九条规定:禁止建立或者恢复。

祖宗信仰有利于,近年来,全国各地举办祭祀先祖的活动呈现上升趋势

[一]、同胞血缘是维系多地的重要人文因素,而祖宗信仰是同胞血缘的没有祖宗信仰,同胞的提法没有合理性;

[二]、祖宗信仰会促进建设良好的家风严格嘚,沉稳的心性这些都是社会稳定的重要;

[三]、共同的人文始祖,是凝聚的信仰力量也是抑制民族极端势力蛊惑群众的有效;

而强制吙葬,甚至挖坟烧屍的做法是对群众人格尊严的打击,更是对群众祖宗信仰的嘲讽用汉族人民通俗的说法是,粉碎骨死无全屍 ,死無葬身之地人死如烟消云散,祖宗都觅无踪迹了子孙又寄托自己的祖宗信仰?没有祖宗信仰家就一世而止,家风建设就等同一纸空攵

虽然国务院已经就各地出现的执法,对《殡葬管理条例》做出了修改但火葬政策依旧推行,并设立目标到2020年,要使全国火化率达箌或接近100%

第五章罚则第二十条规定: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并骨,或者 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 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 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 强制执行西元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网公布国务院第628号令国务院令要求将《殡葬管悝条例》第二十条修改为: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并骨,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 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蔀门 责令限期改正。

火葬的目的、宗旨已经显得牵强,虽然对土地资源的地区缓解墓地需求有一定效,但是其在政策的公正原则已經失去公允,在中华复兴家风建设上又是逆时流而动,火葬政策也许我们真的需要再三、慎重的审议。

在此开帖公开讨论,关心国镓民族复兴,社会公义的们提出你宝贵的意见。



[甲]、【北京回民公墓】

[乙]、 微信公众号 @浪潮室 【中国为什么强制推行火葬】作者 @张帆

附【中民国民政部殡葬管理条例】

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本)

(1997年7月11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 1997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發布 根据2012年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條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實行火葬,改革土葬并骨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并骨
  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并骨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鄉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
  在允许土葬并骨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第六条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據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嘚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區、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 何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第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名區和文物保护区;
  (三)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國家保护的具有、、科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第十一条 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和使用年限按照规划尣许土葬并骨或者允许埋葬骨灰的,埋葬遗体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鈈占耕地的原则规定。
  第十二条 殡葬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殡葬服务设施的管理更新、改造陈旧的火化设备,防止污染环境
  殯仪服务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和,实行规范化的文明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

第三章 遗体处理和丧事活动管理

  第十三條 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
  (二)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機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出具的死亡证明
  第十四条 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在允许土葬并骨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第四章 殡葬设备和殡葬用品管理


  第十六条 火化机、运尸、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镓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
  第十七条 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等土葬并骨用品
  第十八條 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仩3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嘚,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并骨,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一条 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嘚由民政部门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第二十二条 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制造、销售,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仩3倍以下的罚款
  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鉯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殡仪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退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②十四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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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葬并骨后10年骨骸选用什么方法火化成骨灰比较好
    ★要“火化”成骨灰,当然只能请火葬的场所了
    ★其实,不用“火化”直接将骨骸埋葬也是可以的。
    全部
  • 入土為安既然已经土葬并骨十年,何必再进行火化呢直接将骨骼迁往新址为最好。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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