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被告知产假三月但是只有┅个月带薪,另外要求提前休产假合理吗
首先公司的做法不合理,既然你已经与苏州分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包括生育保险)那么你就该享受生育期间的待遇。 你可以请求工会组织或者其他劳动者保护组织进行协调若无果,可以上诉法院解决 如果公司辞退你,你要求公司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以外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一定的赔偿损失。 以下是有关资料: 关于生育保险...的假期天数规定: ①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 晚育假增加15天; ④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朤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朤平均工资/30天
先多掌握一些证据以便发生争议时,进行举证包括厂牌,劳动合同等公司三个月产假,原工资待遇不变是国家规定,如果在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可以申请仲裁,然后要求用人单位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此期间的全部工资待遇。
产假98天拿全薪,這是国家规定若因此遭辞退,你可以起诉维权必定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