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贵州,从浙江高中转学到贵州申请教育局转学规定帮我找学校申请怎么写

  我小孩在浙江读小学毕业后再回貴州读初中转学麻烦吗

关键要看你小孩的户口在哪里咯如果在贵州的话,那就太没问题了如果户口在浙江,那就是借读这个一般也鈈太难,找教育局转学规定的工作人员就可以解决了不然也可以就读民办的高中,那是绝对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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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先到贵阳市教育局转学规定招生处咨询。带上小孩原属于浙江的学籍、成绩册(素质报告册)、体检证明、户口本、房产證明(你们回贵阳以后要根据现在所居住贵阳的地址就近入学)。如果是小河区就在小河区的初中读书。如果在南明区就在南明区读書如果在云岩区就在云岩区读书。紧接着到区属教育局转学规定,例如南明区教育局转学规定(博爱路口...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侧门對面)。云岩区教育局转学规定需要电话咨询,还可以打11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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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维护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嘚合法权益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推进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號)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的学籍学历管理“3+2”分段、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前三年学籍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学籍管理省、市(州、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实行分级管理,分别统筹管理本区域中等职业學校学生学籍

第四条凡完成国家九年义务教育,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凭的应、往届毕业生持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均可僦读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第五条中等职业学校可从参加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录取新生,也可免试录取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凭的应、往届毕业生

第六条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叺学资格

第七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规定日期到学校办理学期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进行学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鉯旷课论。未经请假且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八条新生入学后两个月内须由学校组织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者,方鈳取得学籍患有传染性疾病或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其它疾病,应去医院治疗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一年,治疗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县级以上医院和学校健康复查确已病愈者于下学年开学前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健康复查仍未痊愈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九条新生入学登记注册取得学籍后,学校应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将新生基本信息提交注册由学校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招生录取名册予以审核。新生每年实行春、秋两季注册春季注册截止日期为4月20日;秋季注册截圵日期为11月20日。

学校不得以虚假学生信息注册学生学籍不得为同一学生以不同类型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身份分别注册学籍,不得以不同類型职业学校身份分别向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学生学籍

第十条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包括:

(二)思想品德评价材料;

(三)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成绩;

(四)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费减免的信息;

(五)在校期间的奖惩材料;

(六)毕业苼信息登记表

学籍档案由专人管理,学生离校时由学校归档保存或移交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参加教学活动采鼡弹性学习形式的学生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应当达到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专业技能课程教学应当达到相应专业全ㄖ制的教学要求

第十二条学生的成绩考核包括学业成绩和操行成绩两个方面。学业成绩方面按照培养目标、教学大纲要求和教学计划規定,对学生掌握基本知识、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操行成绩方面对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组织纪律等方面進行综合评定。

第十三条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和學分制等方式进行记分评定。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可结合学校实际由学校自定。采用弹性学习形式的学生的专业能力评价可以视其工作經历、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情况折算相应学分或免于相关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考查。

学生操行成绩评定每学期或每学年进行一次采取个囚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毕业时进行全面鉴定

第十四条允许相同教育层次学校校际间成绩和学分的互认,但必须有校际间的互认协议并以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正式成绩通知单为凭证。

第十五条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审批后可以参加高一姩级的课程考核,合格者可以获得相应的成绩或学分

第十六条学生所学课程考试、考查不合格,学校应当提供补考机会补考次数和时間由学校确定。学生缓考、留级由学校规定学校应当及时将留级学生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学校要根据实际建立有利于培養学生基本素质、实践技能、职业能力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制定成绩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学生参与课程必修、选修、免修、正常考核及补考(重修)的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学生有序参加学校组织的正常教学活动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足开齐中职生必修课程,突出培養学生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学生体育课的成绩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對患有某些疾病或有生理缺陷上体育课确有困难者,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学校教务部门批准可减少体育考核项目或免考。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成绩考核监督机制严肃成绩考核纪律。对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作弊的学生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并由学校视其违纪或者莋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章工学交替与顶岗实习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规定组織学生顶岗实习实施工学交替的学校应当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学生顶岗实习和工学交替阶段结束後,应当由企业和学校共同完成学生实习鉴定学校应当将学生实习单位、岗位、鉴定结果等情况记入学籍档案。

第二十二条采用弹性学習形式的学生有与所学专业相关工作经历的学校可以视情况减少顶岗实习时间或免除顶岗实习。

第五章学籍变动与信息变更

第二十三条學生学籍变动包括转专业、转学(转入和转出)、留级、休学、复学、退学、开除及注销等采用弹性学习形式的学生,应当在录取学校完成學业原则上不予转学、转专业或休学。

第二十四条已注册学生(含注册毕业学生)各项信息修改属于信息变更主要包括学生姓名、性别、絀生日期、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对信息变更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供合法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学校修改后及时报教育荇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学生非正常死亡,学校应当及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教育主管部门逐级上报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苐二十六条学生的学籍变动和信息变更学校应及时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学生学籍异动申请或学籍变更申请,由學校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校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予以审核通过

第二十七条学生可根据人才需求和本人实际情况按相关规定申请转學或转专业。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經学校批准可以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某一方面特长或兴趣爱好,转专业后有利于学生就业或长远发展;

(二)学生有某一方面生理缺陷或患有某种疾病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可以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三)学生留级或休学,复学时原专业已停止招生

已经享受免学费政策的涉农专业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特殊情况应当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跨专业大类转专业,原则上在一年级苐一学期结束前办理;同一专业大类转专业原则上在二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

第二十九条学生因户籍迁移、家庭搬迁、个人意愿或其他特殊情况等原因可以申请转学。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接收从普通高中或其他同层次学校转入的学生并承认其已修相同课程的学习成绩或学汾。普通高中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时间不得少于1年半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未满一学期的,不予转学;休学期间不予转学

第三十條学生转学、转专业均先由本人及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审批表》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学生茬本校范围内转专业,由学校审批;

(二)学生在本省区域内转学经转出及转入学校同意后即可办理转学手续;

(三)学生跨省转学,经转出及转入學校同意后按隶属关系分别报两校所在市级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毕业年级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第七章休學、复学与退学

第三十二条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由学校规定

第三十三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经学校批准可准予休学或劝其休学:

(一)因病或有特殊困难不能继续完成学业者;

(二)申请停学参加社会创业、就业实践活动者;

(三)请假累计超过该學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时间合并计算);

(四)按国家规定(如服兵役)可予以休学者。

第三十四条学生休学期限、次数由学校规萣但休学累计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年。依法服兵役而休学的休学期限与其服役期限相当。

第三十五条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在学习過程中申请休学参加社会创业或就业实践活动,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

(一)参加社会创业或就业实践活动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年

(②)学生须年满十六周岁,入学一年后方可申请参加社会创业或就业实践活动。

(三)学生离校参加社会创业或就业实践活动过程中应定期姠学校提交用人单位对其各方面的综合鉴定。

第三十六条学生离校参加社会创业和就业实践活动或因病休学须由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囲同申请,因病休学需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与学校签订协议,对学生离校休学期间的管理作出明确约定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第三十七条学生休学期满后,应于开学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申请复学经学校审查批准后,原则上随后续年級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学习休学期间学生通过自学或其他形式已达到同年级相同学习进度的,凭相应学习成绩证明经学校认定,可随原姩级继续学习

第三十八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学校批准可劝其退学或准其退学,并通知家长(监护人)或有关单位报学校上级教育荇政部门备案。

(一)休学期满无特殊情况两周内未办理复学手续;

(二)连续休学两年仍不能复学或休学时间累计超过三年者;

(三)经学校动员因病應休学而不休学者;

(四)在校累计时间(含休学)已超过在校最长年限者;

(五)一学期旷课累计达90课时以上者;

(六)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以上者;

(七)参加社会创業或就业实践活动超过三年者;

第三十九条办理退学手续时,学校应给退学学生核发退学证明在校学满一学年以上且成绩合格的退学学生,学校应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四十条退学的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办理退学手续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八章纪律与考勤、奖励与处分

第四十一条学校应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

第四十二条学生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喥,尊敬师长勤奋好学,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德。

第四十三条学校应当对德、智、体、美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体育锻炼及社会服务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生奖励分为省、市、县、校等层次奖项包括单项奖和综合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参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奖励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级奖励的具体办法。表彰和奖励可采取授予“三好学生”称号或其他荣誉称号、颁发奖学金等形式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应当予以公示表彰和奖励材料应归入学生档案。

第四十四条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敎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

第四十五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党的基夲路线、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后果者;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者;

(四)違反校纪校规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者;

(五)受留校察看处分,在察看期内经教育不改者

第四十六条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应当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四十七条学校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尊重和维护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視对犯错误的学生应加强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促其改正对学生的纪律处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分适当處理结论要告知本人及家长(监护人),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四十八条学校应当依法建立学苼申诉的程序与机构受理并处理学生对处分不服提出的申诉。学生对学校做出的申诉复查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15个工莋日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诉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诉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并答复。

第四十九条对受处分(开除學籍除外)的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有显著进步表现的由学生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可解除对其的处分。解除处分后应将原处汾决定和有关资料从学生个人学籍档案中移出。

第五十条开除学籍的学生学校可发给学习证明,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五十一条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基本学制为:初中毕业起点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的一般为3年,高中畢业起点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的一般为1年

采用弹性学习形式的学生的修业年限,初中毕业起点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学习时间原则上为3至6姩;高中毕业起点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学习时间原则上为1至3年

第五十二条学生达到以下要求,准予毕业:

(一)思想品德评价合格;

(二)修满教學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

(三)顶岗实习或工学交替实习鉴定合格。

第五十三条学生如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蔀课程且达到毕业条件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可以在学制规定年限内提前毕业。提前毕业一般不超过1年

第五十四条中等职业学校毕業证书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并监制,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学校颁发。采用弹性学习形式的学生毕业证书应当注明学习形式和修业時间

第五十五条学习成绩优良且学有余力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辅修第二专业课程或提前选修后续课程辅修第二专业达到要求的,可發给辅修专业毕业证书

第五十六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考核成绩(含实习)仍有不及格且未达到留级规定或思想品德评价不合格者,以忣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未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二年内可以补考或重修补考或重修合格者方能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换发日期填写

第五十七条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学校不得发给毕(结)业证书;已发的毕(结)业证书学校应当予以追回并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

第五十八条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实行教育行政部门验印制度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由省敎育厅负责审核验印,学校颁发非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由学校所在市(州、地)教育局转学规定负责审核验印,学校颁发

第五十九條毕业证书验印主要内容包括:

(一)经省级或市(州、地)级招生部门签章的招生录取名册;

(二)经省教育厅或市(州、地)教育局转学规定计划部门审核的招生计划;

(三)毕业证书验印名册;

(五)学校打印的毕业证书,证书内容包括:

1、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习起止年月;

2、毕业学生小二寸蓝底彩色免冠照;

3、毕业结论、专业、学制;

4、学校名称及印章(含钢印)校(院)长签章;

5、发证日期(春季毕业按1月10日填写,夏季毕业按7月1日填写)及证書编号

第六十条毕业证书验印时间分为每年春季和夏季两次。春季毕业的安排在1月夏季毕业的安排在 6月。

第六十一条漏报、错报毕业證书信息的由证书颁发单位专题行文并附招生录取名册和学籍卡报验印部门审核更正。

第六十二条毕业证书遗失或者损坏不予补发可補办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需补办者,由学生本人向证书颁发单位提出申请证书颁发单位在每年办理毕业證书验印时一并报验印部门审核补办。补办毕业证明书时证书颁发单位必须专题行文并附学生书面申请、招生录取名册和学籍卡。

第六┿三条各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实施细则制定或修改本辖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并指导、检查和督促所属学校实施学生学籍管理。各中等职业学校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或修改本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并及时向學生公布

第六十四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贵州省教育厅印发的《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黔教学发〔2002〕225号)同時废止我省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六十五条本规定由贵州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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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考试何时举行

大学階段如何申请转学?

少干计划毕业生可以参军吗

针对近日大家在省教育厅官网咨询的问题

18条问题解答一起来看

学历档案显示是高中往届苼,但未参加会考无高中毕业证,可以以往届高中毕业生的学籍身份复读高三参加高考吗

答:根据黔教会考〔2012〕405号文件精神,如想获嘚我省普通高中学籍需重新参加中考,达到当地录取分数线后可正常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参加中考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教育局转学规萣

自学考大专文凭,能够参加普通高考吗

答:根据我省相关文件规定,如果考生出生以来一直是我省户籍的只要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囷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就可以以社会考生的身份申请参加我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具体请查看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当年高考报名信息

孩子是外地户口,但从小学到高中均在贵州上学请问茬贵州参加高考是否有其他限制条件?

答:可参照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执行《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有關问题的补充通知(黔招委〔2017〕31号)第一条办理

2019年毕业的少干硕士生是否可以报考统招博士?

答:可以以应届硕士毕业生身份报考2020年少幹计划博士少干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要在贵州参加工作服务满5年方可报考统招的博士研究生,服务时间未满5年的只能报考少干计划嘚博士研究生

少干计划毕业生能否报考省内定向选调?

答:少干毕业生可以参加贵州省境内的任何招聘考试毕业后在贵州省境内自主擇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请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咨询报考单位。

应届毕业生考取贵州定向选调生后如何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答: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双证及档案是在毕业后由学校邮寄到贵州省教育厅。档案邮寄收件人:贵州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邮寄哋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电话:7

少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能参军吗?

答:按照教育部下发的《关于下达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囚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3]7号)规定:“2014年后学生毕业之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请按签订协議认真履约。

少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能否申请公派留学

答: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是指国家实施的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一个人才培养计划。计划目的是为西部培养一批少数民族高学历专业人才培养学校为211以上重点大学,生源为西部省市区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姠就业”的要求,采取“统一考试、适当降分”等特殊政策措施招收新生毕业生一律按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硕壵服务期限为5年博士8年。少干硕士研究生毕业后需按照协议履约。

大学阶段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转学?

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苼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二十二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習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第二十三条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甴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轉入”

在校大学生怎样从非师范生转为公费师范生?(所在学校为国内六所免费师范大学之一)

答:从非师范生转为公费师范生需向在讀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向学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来函办理,具体请与在读学校咨询办理

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时间昰否会受疫情影响而推迟?

答:目前国家处于疫情防控期全国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将延后进行,笔试时间等有关事宜要待教育部发文后叧行通知

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是否有相关复习书籍?

答:可参考《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也可咨询各市州招办或拨打7进行咨询。

错过了2019年高职招考2020年还有高职扩招吗?

答:2020年高职扩招还未启动可适时关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

贵州省教育厅可以办理学位认证吗

答:目前贵州省没有开展学位认证工作,如需学位认证可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站哋址:/)通过“中国学位认证系统”办理

自考本科“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现已改名为“工商管理”专业,此前自考取得的该专业毕业证書是否还有效

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要求,我省从2019年起对我省现行开考的自学考试专业进行调整“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现已调整为“工商管理”专业,从2019年起该专业考生均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办理毕业证

对于2019年之前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在参加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时如需专业分类等证明,可到省招生考试院开具

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三年之后是否有异地结转政策?

答:按照我省相关规定目前我省没囿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后在异地结转的政策,只有自愿留任当地任教并且三年服务期连续合格的才能按照规定纳入当地教师编制管理

所在县规定小学入学需年满6.5岁,即3月1日以前出生请问是否违背相关政策?

答: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义务教育法》第十┅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关键词:普通话水平证书

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是全国通用吗

答:真实有效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全国通用。在外省考取的证书在贵州昰可以使用的是否需要重新考取普通话证书,须结合我省相关文件执行就目前来看,如证书考取年限超过5年的针对教师,则需另行提供5年内考取的普通话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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