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中心《关于申请扩大福建省“小微企业发債增信资金池”服务范围的报告》(闽海交〔2014〕63号)收悉报告提出将“小微企业发债增信资金池”服务范围扩大为“为福建省内中小微企业发债、债务融资工具融资及银行债券产品、股权质押融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等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哋市或县区级增信机制上再增信等服务”经研究,同意你中心在为小微企业发债增信的基础上进一步为小微企业股权质押融资、信贷融资、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和互联网金融方式融资等提供增信服务。
请你中心按照本批复和相关文件的规定积极开展业务,谨慎防范风险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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