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副检察长一行莅临人民检察院
2018年5月30日上午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李建民副检察长一行就龙云某、龙生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亲临乌兰县人民检察院指导工作,乌兰县森林公安局、乌兰县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及本院公诉、侦监、民行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李建民副检察长首先分析了海西的生态环境状态并强调中央对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其次评析了格尔木市检察院办理的龙云某、龙生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存在的问题并就案件存在的证据瑕疵与不足同参会人员进行充汾的交流和探讨,明确了今后对两起案件的取证方向强调办案人员一定要转变办案理念,应严格遵守“以审判为中心”的办案原则确保案件质量。
会上李建民副检察长不仅向参会人员通报学习了本州区域内办理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典型案例、工作经验,并就正在办悝的龙云某、龙生某涉嫌非法占用农地案提出工作建议同时就该两起案件对环保领域公益诉讼后续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还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研读《》、《》等相关法律法规拓展办案人员知识广度和深度;二是定期不定期与国土资源管理局等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召开联席会议,明确使用土地、草原批地等方面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
本次会议对打击本地区破坏环境資源违法犯罪活动、开展环境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今后“两个专项”案件在调取、固定证据方面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为保护本地区生态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感提供了保障。参会人员一致表示检察长的指导很及时、很精准给予办案人员很大的启发,受益良多并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汲取经验教训,加大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的查处力度为乌兰生态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