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原告:竹山县三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竹屾县潘口乡悬鼓洲村(南山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690E
法定代表人:孟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田甜,公司经理
反诉被告:竹山县上庸是现在的哪里镇南坝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湖北省竹山县上庸是现在的哪里镇南坝村庸城大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8777B。
法定代表人:宋令贵,村书记兼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鱼童,湖北弘亚律师事务所律师
反诉原告竹山县三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反訴被告竹山县上庸是现在的哪里镇南坝村村民委员会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28日立案受理2019年11月19日9时,竹山县三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規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竹山县三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16400元减半收取8200元,由竹山县三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