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以色列学院二本吗悄悄偷走几万非洲难民,犹太人此举凭什么获得全

15万犹太人竟甘愿为纳粹而战,希特勒为何能容忍德军中有犹太人15万犹太人竟甘愿为纳粹而战,希特勒为何能容忍德军中有犹太人史料不辑百家号在希特勒眼中,犹太人控制着欧洲艺术品交易市场,破灭了他的画家梦想;还掌控着德国经济命脉,直接威胁着国家安全。所以希特勒上台后,先是以国家安全为名,洗劫了犹太人积累了数百年的财富,随后又疯狂地屠杀了600多万欧洲犹太人。可谁又能想到,在希特勒治理下的德国,国防军中竟然有15万犹太军人,不少人还身居元帅高位。希特勒为什么会容忍他们的存在,他们在为屠杀自己同胞的政权冲锋陷阵时,又是一种什么感觉呢?犹太人在德国各地生活了上千年,混血犹太人和改宗(即改信基督教)犹太人遍布社会每个角落。不少犹太人甚至变得比德国人还像德国人,最明显的标志是面临战争时,他们愿意为国而战。1760年费雷德雷克大帝统治时期,普鲁士出现了第一位犹太人将军。1812年,普鲁士在法律上承认了犹太军人的合法性。1870年的普法战争中,共有12万犹太人奔赴前线,并有373人获得铁十字勋章。一战时,为了证明自己的爱国主义,德国犹太人联合会发出通告:“决定命运的时刻到来了,祖国召唤它每一个孩子去为之战斗……”。德国当时约有55万犹太人,却有超过10万参军。奥匈帝国军队中,犹太人更是高达惊人的30多万,其中改宗犹太人巴龙·萨缪尔·哈扎还是奥匈帝国最重要的将军之一。患难之情让这两个民族暂时忘却偏见,直到希特勒执政后,犹太军人还以先辈的英雄事迹为荣。随着纳粹反犹政策的尖锐化,军队中也开始排挤犹太人,但效果并不是特别明显。几乎所有雅利安高官都有要好犹太朋友和同事,包括希特勒自己都赦免过很多犹太人,军队和政府一下成为犹太人的最好避难所之一。艾尔哈德·米尔希元帅不仅是德国空军的缔造者,还是第三帝国最有权势的人物之一,但他却是一位半血犹太人。按照纳粹的标准,只要祖父母是犹太人就要被送进集中营,但希特勒认为他是纳粹党内少数几个懂空军的人,所以亲口对他说出了:“德国需要你”。在闪击波兰前,希特勒根据一战的经验推断,战争可能持续很长时间,会有相当的牺牲,他需要调动一切可能的人力资源,于是之前被开除的犹太士兵又重新回到军队。波兰在一个月内被拿下后,希特勒认为闪击战的奇迹可以在法国复制,于是又开除了所有的半血犹太士兵。可是在苏德战争时,希特勒的态度又变了。9个月的时间,德军就损失了三分之一的兵力,逼得他不得不重征半血犹太人入伍。二战德军中约有15万犹太人,其中6万人父母一方为犹太人,9万人为祖父母为犹太人。他们在前线拼杀时,虽然听说国内有针对非雅利安人的迫害,但绝大部分人都不认为会上升到系统性的谋杀。他们的思想非常单纯,最关心的是:如何成为受国人尊重和敬仰的战斗英雄。直到战败回家后,他们才知道自己失去的亲人。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史料不辑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历史有意思,开心涨姿势!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1.8K231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赞同 9.9K767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2K131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赞同 4.9K288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以色列悄悄偷走几万非洲难民,犹太人此举凭什么获得全世界的赞美以色列悄悄偷走几万非洲难民,犹太人此举凭什么获得全世界的赞美史料不辑百家号上世纪80年代,以色列趁着非洲战乱,偷偷从非洲分几批抢走了几万黑人难民。此举在国际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但出人意料的是以色列获得的赞美声竟远远地盖过了谴责声。因为以色列对外宣称,这些都是流散在非洲受苦受难的犹太同胞,以色列不是“偷”,而是接他们回家。印象中犹太人就是白种人,同欧洲其他民族没有任何区别。为何会冒出来一群黑色犹太人呢?近代以前,犹太人都不知道自己还有黑人兄弟。得益于殖民主义的兴起,欧洲殖民者到达在非洲后,惊讶地发现这里竟然有一群黑皮肤的犹太人,自称“贝塔以色列人”。关于贝塔以色列人的由来,有些学者认为,犹太祖先在埃及饱受法老奴役,部分族人跟着摩西回到了迦南,也就是今天在巴勒斯坦,但还有部分族人则南迁到了非洲。埃塞俄比亚是一个基督教占主导的国家,所以欧洲犹太人所遭受的苦难,贝塔以色列人也全部遭受过。因为长期的地理隔离,非洲犹太教与主流犹太教有了很大的区别,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他们都是被犹太世界遗忘的一群人。1973年,中东十月战争后,埃塞俄比亚与以色列断交。次年后,埃塞俄比亚又发生政变,新政府宣布只有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为合法宗教。祸不单行的是埃塞俄比亚又因干旱爆发了几场大饥荒,致使邻国苏丹边境上的难民营很快被埃塞俄比亚难民填满。难民营的环境非常恶劣,因为是少数民族,又是异教徒,贝塔以色列人的处境变得极其糟糕。他们这才引起国际犹太社会的关注,以色列大拉比宣布:经过考察,他们确属犹太人,并呼吁世界各地犹太组织给予他们救援。以色列和美国想从苏丹将这些贝塔以色列人运出来,但是苏丹属于阿拉伯联盟国家。以色列刚把阿拉伯兄弟们刚打得一败涂地,阿盟决不允许苏丹与以色列有任何联系。不过有钱就是好,美国打几发糖衣炮弹苏丹就受不了了,最终同意放行这些难民,但必须先运至第三国后,才能转运至特拉维夫。难民营中人数众多,以色列情报机关摩萨德预计“偷运”工作要持续一年,但世间哪有不透风的墙,更何况又是如此大规模的活动。事件很快被媒体曝光,阿拉伯国家不断向苏丹施压,最终仅有7000多人成功经比利时进入以色列。抢运的意外停止却使埃塞俄比亚境内的两万多贝塔以色列人因祸得福。他们成了政府与美国和以色列获取军事和经济援助的筹码。1991年时,以色列花了3500万美元,外加大量美军装备,从埃塞俄比亚一次运走14000多人。此后又经历多次行动,以色列向世界宣布:世界上连续居住时间最长(2000 年)的犹太人社区结束了!以色列不计代价抢救同胞的行为在国家社会赢得一片赞誉。多元的移民结构也使得以色列换发了更强大的活力,但是后果也是非常严重的。因为宗教和肤色的原因,黑色犹太人始终无法更好地融入以色列,进而引发了一些列社会问题。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史料不辑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历史有意思,开心涨姿势!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大概最注重“此世”的时代。什么时候,我们中有人再看见那“燃烧的荆棘”并举起为引领人们的火把呢?无论如何,一个人文精神成熟最早的民族,一个历史和犹太人同样悠久的民族,应当向这样一个饱经沧桑的民族致意。这不仅是向文明致意,也是向精神致意。
  2010年初冬写于褐石
  人类是地球上最神奇的物种。人类的历史就像孕育各大文明的河水,从远古的先祖,历经一代代人骨血相传,流向亘古的未来。
  三千多年前,有一个弱小的民族——犹太人,开始在两河流域悄悄安家立业。他们至今人数不多,但却深深影响了人类三千多年的历史。当我们揭开历史的面纱,由远及近,观望这个从西亚大漠的风沙中蹒跚走来的弱小民族:出埃及、战迦南、离散于世界、最终回归故乡。他们跨越了几千年的风风雨雨,虽几经灭族性的屠杀却依然顽强生存,并且成为当今世界公认的最有智慧、最有财富、最有凝聚力的民族之一,甚至在人类精神进步中,仅在社会科学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领域,走在前列的大智者群体中,犹太人占了惊天动地的比例。这个顽强进取、永不言败的民族,也给我们现在的每一个人,更给我们面临西风东渐的中华民族以深远的启示:一个民族存在的真谛在何处?一个民族的文化传承如何进行?
引子:从吾珥出发,开启数千年漂泊
  年迈的他拉先生是个大家族的族长。每天早晨,他会透过自家窗户,看着吾珥城人来人往的街头。吾珥城位于米索不达米亚(两河流域)南部,在现在的伊拉克境内。在4200年前的时间坐标上,吾珥城就像现在的纽约、上海、东京这样的繁荣商业城市那样,每天,络绎不绝的商旅赶着成群的牛羊,携带着来自全世界的商品财务,来到这个都市中进行交易。
  他拉先生来自闪族。闪族可是一个伟大的民族。闪族人,同时泛指使用闪族语言的种族,又被称为闪米特人。最早有记载的闪族的历史,是大洪水之后,诺亚的儿子:闪、含和雅弗。这三个儿子分别朝亚洲、非洲和欧洲发展,从而奠定了这三大洲许多古老民族的基础。闪族的分支极多。如今中东的大多数民族都是闪的后代,其中就包括阿拉伯人和犹太人。
  和那个时代所有富裕、安详的老人一样,他拉先生有成群的牛羊奴仆,有房屋有家眷。本应在这座繁荣的中心大城市里享受着无忧无虑的幸福晚年,可是有两件事让晚年的他拉耿耿于怀。
  第一件,是他的儿子哈兰去世了。没有史书记载哈兰是如何死的,但是我们不能排除非自然死亡的可能性。当时社会正处于纷乱时期,吾珥这样的经济重镇难免首当其冲。因为有战争就会有伤亡,而在战争中伤亡最重的往往是百姓平民——古今中外,概莫能外。老他拉埋葬了儿子,忍受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于是对哈兰留下的小儿子——罗得格外关爱。
  另一件令他拉不高兴的事情,也跟战争和时局动荡有关。大约在公元前2193年,吾珥的末代国王去世,这个繁荣的王朝土崩瓦解。虽然此时的吾珥依然繁荣,但是来自于两河流域、爱琴海边和波斯高原的入侵者却已经在脆弱的帝国疆界外磨刀霍霍了。也许正是在这个大背景下,他拉家族才不得不迁出动荡的故乡,走上流浪的旅程。
  他拉老先生带着牛羊、家眷,牵着孙子的小手,走出吾珥城门。那一天,离现在有4200多年。这位当时平凡的老人,也许不会想到他的这一举动,开启了后世子孙4000年寻找灵魂家园的漂泊史,也不会想到他的长子亚伯拉罕和手中牵着的小孙子罗得,将把他的血脉、足迹和灵魂,带到世界每一个角落,一直影响到今日世界的形成和格局。因为亚伯拉罕是后来赫赫有名的以色列人和阿拉伯人的祖先。而罗得以后也会成为一个庞大民族的祖先。
  他拉离开吾珥向迦南走去。那时候的迦南,是一个自然环境优越的好地方,正好可以安顿他拉庞大的牛羊群。但是,当他拉走到“哈兰”这个地方的时候,他就停住,不再向迦南迁移了。
  有意思的是,这个叫做哈兰的地方,和他拉死去的儿子——哈兰的名字发音完全一样。我们不知道:是他拉给这个地方取了自己死去儿子的名字,抑或是原本这个地方就叫这个名字?我们也不知道:是由于路途过分艰难,抑或是有强敌阻挡?总之,他拉一家在这个地方停留下来。他拉没有再走出哈兰,他留在这个和儿子同名的地方,直到205岁时离世。
  从史料看,他拉家族估计是朝着不同地方迁徙的。因为他的后代中,以撒和雅各都回老家去从本族找女子结婚。一个大家庭朝着不同方向走,这也符合沙漠民族多方向迁徙以保留种族一脉的特点。无论如何,当我们今天想到他拉时,仿佛看到一位老人,在他沟壑纵横的脸上,深陷的眼窝中,那双衰老昏暗的眼睛里,流露出的是温情慈爱的一瞥。这慈祥的目光穿越数千年的时空,在深夜漫天的繁星下,依然是那么明亮与炽热。
第一章 亚伯拉罕
  他拉去世后,亚伯兰安顿了父亲后事,接替了家族领导权。此后,他又带领亲人们继续前往迦南。从此,一个伟大的族长——亚伯兰(就是以后的亚伯拉罕)登上了历史舞台。
  1.“希伯来”登上历史舞台
  他拉去世后,亚伯兰安顿了父亲后事,接替了家族领导权。此后,他又带领亲人们继续前往迦南。从此,一个伟大的族长——亚伯兰(就是以后的亚伯拉罕)登上了历史舞台。
  他拉给这个长子取的名字——亚伯兰——按照希伯来文原意是“尊贵之父”的意思。当然,这很正常,就像如今的父母亲望子成龙,往往给孩子取一个富有寄托意义或者励志性的名字一样,例如张成功、李福贵之类。
  所有的旅途中人都希望自己能够找到一个比原先要好得多的居住之所,但是理想和现实往往会有较大的差距——亚伯兰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亚伯兰的家族迁移到迦南,但是这里突然发生了大灾荒。无奈之中,亚伯兰只好再次收拾行装,举族迁移到埃及去。
  在这个看上去似乎枯燥的迁移历史中,发生了两件并不简单的事情。
  第一件比较有纪念意义的事情,是“希伯来”这个民族名称的由来:
  我们知道,亚伯兰的家族向西越过幼发拉底河,到达迦南地区。
  这里原本有居民,当然,由于上古时代地旷人稀,资源紧张倒是没有凸现出来。但是,就像我们现在一些生活在大都市里的朋友,轻蔑地称呼外来劳动者为“外地人”或者“民工”一样,迦南当地的原住民,比较轻蔑地称呼这个远来的家族为“越河者”。根据他们的语言,“越河者”为Iberi,相当于后来英语的Hebrew,即“希伯来”。
  亚伯兰的家族作为外来者,居然接受了这种充满贬义的称呼,并且将这个称呼作为族名一直沿用至今。希伯来这个古老的民族诞生了。现在希伯来民族依然巍然屹立,而当年贬称他们的迦南原住民已经不知道消失到什么地方去了。世事难料,有谁知道呢?
  希伯来名字的产生,从另一个方面,将这个民族忍辱负重、坚持顽强的性格体现了出来。
  2.亚伯兰把妻子当妹妹送给法老
  亚伯兰离开哈兰向迦南去的时候,已经75岁了。他们到达埃及之前,就听说埃及的法老正在广招美女。那个时候,亚伯兰没有子女,本来不用担心这个国家政策会对自己有什么影响。可他偏偏很有先见之明地把目光投向自己65岁的妻子!根据记载,他的妻子“极其美丽”。亚伯兰非常害怕埃及人做出杀夫谋妻的举动,于是央求自己的妻子自称是自己的妹妹。这样,即使埃及法老看上他的妻子——撒拉,他依然可以活着。
  也许我们会疑惑于埃及法老的审美观,有什么人会对风沙中走来的满面灰尘和皱纹的60多岁的老妇人产生如此强烈的兴趣,一定要杀其夫而夺之呢?到底埃及的法老有什么样的心理障碍还是历史记载有误?
  根据历史记载,无论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很多上古伟大人物都是很长寿的。比如说,彭祖活了800岁,尧帝活了117岁,舜活了100岁。更具体一点,根据中国传说,五帝统治时期是从公元前2700年至公元前2000年,其平均年龄大约为140岁。
  翻阅中国的历法,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古代在汉代之前,每年的月份是十个月。当然,那时候每个月为36天,全年合计依然是360天。可这种记年形式给我们以启示:是否在上古希伯来先民中,使用的是另一套纪年系统?每一年的实际时间比我们现在使用的要短得多,只不过这些都没有被继承和流传下来?当然,这些只不过是推测,既找不到历史依据,也没有科学佐证。我们只能是复述历史,加以分析和假说而已。
  亚伯兰的妻子撒拉真的被埃及法老看中了!多亏亚伯兰的“神机妙算”,法老给了这位自称“大舅子”的人无数的金银财宝、牛羊僮仆——就像古今中外大多数的国舅爷一样,亚伯兰迅速地发财致富而且扬眉吐气了!
  然而纸包不住火,撒拉的身份最终掩盖不住。埃及法老终于知道了这件令人恶心的事情。他把亚伯兰招来,愤怒地喝斥:你这干的是什么事情啊!
  当然,亚伯兰也很委屈:如果他当时不撒这个谎,恐怕自己这把老骨头早就不知道被哪里的野狗消化成肥料了!当时徘徊于旷野中的家族如果不能进入埃及躲避灾荒,会全部饿毙荒郊。
  埃及法老估计觉得这事情太没面子,于是急急忙忙驱逐亚伯兰离开。为了切断与这个人的一切联系,他赐给亚伯兰的所有牛羊僮仆,也让他全部带走!当然,妻子撒拉也被送了回来。
  不知道亚伯兰当时到底是何想法,总之妻子失而复得,虽然是从法老的龙榻上送回来的——对于所有的人来说,这都是心理上的伤痕吧。这件事情的三个当事人,法老、亚伯兰和撒拉,都或多或少地受到了伤害。而伤害最重的是谁呢?我的答案是:撒拉。
  可怜的红颜,无论古今中外,多少次两国交战,最终以一个男人占有另一国的某个女人而告终;多少次,两个家族为了利益与双方关系的维护,以女人的一生换取这个纽带的维系。如今,无论是故意的或是无奈的,撒拉用自己的身体换来了亚伯兰的生命和财富。
  事实上,5000年的风风雨雨中,又有多少同样的悲伤与无奈在重复地上演呢?
  3.亚伯兰和罗得分家
  虽有“吃软饭”之嫌,但毕竟亚伯兰的家族比进入埃及的时候壮大繁荣了许多。他们离开埃及,再一次进入了迦南。此时的希伯来人渐渐迁移到伯特利到艾这两处之间的地方。
  伯特利,曾经是亚伯兰支搭帐篷的营地和设立祭坛的地方,以后慢慢发展为城市。这是一座英雄的城市,曾经在后来反抗罗马统治者的玛喀比大起义中成为一座据点,但终被破城,至今这座曾经在2000多年前繁荣一时的古城的遗址还在,叫做巴亭(Beitin),在耶路撒冷以北18
  艾,又称作废墟,曾经是迦南的一座古城。艾城距离伯特利大约3公里。大约公元前3000年,这里已经有人生活,之后的1000年间,这座城市极其繁荣,是迦南的著名堡垒。
  据记载,这个时候,亚伯兰的金、银、牲畜是极多的。他的侄子罗得这个时候也有了大群的牛羊。这么多牛羊人口,在这样一个相对狭小的空间里讨生活的确比较困难。于是,我们终于看到了有史实可查的、希伯来人的第一次分家。
  按照大多数民族的传统,男人到一定年龄就要分家单独立户了。只不过行走于旷野中的希伯来人由于实在太弱小,只有团结一体才能面对强敌,所以一直没有出现分裂。然而今非昔比,亚伯兰和罗得的财产、牛羊、手下的随从都越来越多,在这片狭小的土地上自然难以回转。
  矛盾的导火索来自于亚伯兰和罗得手下放牧者发生的争端。本来,牧人之间发生一点小摩擦并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问题是,这次的冲突可能相当严重,以至于惊动了各自的头领——亚伯兰和罗得。
  现在看来到了非摊牌不可的程度了。亚伯兰首先表态:“你我不可相争,你我的牧人也不可相争,因为我们是骨肉。”他表示,可以任由罗得首先选择安顿的地方——看来这的确是一个宽宏大量的长辈。
  当仁不让的罗得,选择了当时水草极其丰美的约旦河大平原,那里的气候与埃及的三角洲地区接近。于是,罗得的族人向约旦河平原迁移,逐渐淡化纯粹的游牧色彩,离开了帐篷,迁入了繁荣的城市所多玛。亚伯兰则在原地驻扎了一段时间后也慢慢迁移,到达了希伯伦,在那里安营、游牧。
  虽然家庭的纷争暂时消停,各方似乎都得到了一个圆满的结局,按照中国传统的思维方式,这应该是一个大团圆的结局了。然而,一个更大的麻烦,正悄悄向希伯来人袭来。
  4.四王与五王之战
  希伯伦——世界上最古老的城市之一,坐落在耶路撒冷以南偏西30公里处,距离伯利恒21 公里。现在也有称这座城市为哈里尔(Al
Khalil)的,意思为“上帝的朋友”。
  这个名字是阿拉伯人为了纪念他们的祖先亚伯拉罕起的。但是,当时希伯伦的名字很有意思,意为“友谊”或者“联盟”。
  这些都是小插曲,我们直入主题吧。
  上古时代,约旦河流域土地肥沃、水草丰美、物阜民丰,自古就是兵家必争之地。因此,在这个地区经常性地发生战争也不足为怪。那个时代的小王国,实际上是一个又一个割据的城邦,其形态可能和希腊的城邦国家比较接近。这些城邦之间分分合合,基本上属于军阀割据混战的场面,几乎没有一个可信赖的同盟可言。直到公元前21世纪,古巴比伦王朝在这里建立了统一国家,两河流域才相对稳定了一段时间,这是后话。
这次的战争的导火索,是由于种种朝觐关系,约旦河流域上的五位国王组成同盟,不再受以拦王的欺压。没想到,以拦王为了继续压迫这五位国王,纠合三位其他的国王组成同盟,悍然发动了进攻。这就是两河流域著名的“四王战五王”战争。
  并不是所有正义战争都会有令人满意的结果。很不幸,五王联军大败,四王继续对他们奴役和欺压。
  更不幸的是,罗得——亚伯兰那个分家离开的侄子,当时就住在战败者之一的所多玛城中。占领者攻破城池,肆无忌惮地抢劫屠杀。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原本与这些势力无关的外来者罗得也被卷进了这场灾难。他的牛羊、家产,统统被占领军作为战利品掳走了,连罗得本人也成了阶下囚!兵荒马乱,去哪里说理哦。
  罗得的手下逃到亚伯兰那里,告诉亚伯兰他们所遭遇的飞来横祸。此时亚伯兰的势力已经进一步扩大,兵强马壮。当他听说四王联军捉走罗得的消息时,毫不犹豫地召集丁壮和同盟部落,一彪人马如同狂风暴雨一样迅速袭向洋洋得意的四王联军。一场大战展开了。
  我们不知道能够战胜五王联军的四王部队在亚伯兰的面前为什么这样不堪一击。亚伯兰带领区区三百一十八人,居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四王部队打得落花流水。亚伯兰把罗得被四王部队掠夺的财富、牛羊、人口都夺了回来,也救出了他的侄子罗得和属于罗得的其他家产、亲人。
  被这些四王侵略者打败的五王欣喜若狂,连忙出城接应亚伯兰。劫后余生的罗得更是感激涕零,对自己当初分家时的计较行为又羞又愧。
  亚伯兰不愧为一位出色的族长。他不但解救了罗得,保全了五座城市人民的生命财产,而且对缴获的财产器物分文不取。
  此后,亚伯兰回到他的希伯伦,罗得回他的所多玛,五王、四王们继续他们之间的打打杀杀、分分合合。生活似乎还在一成不变地继续着,只不过有一个方面悄悄发生了变化:没有谁再敢轻视希伯来人了。这一仗,希伯来人用实在的战斗换来了尊重与相对均势下的和平。
  5.从亚伯兰到亚伯拉罕
  如今亚伯兰率领的希伯来人成了迦南举足轻重的一支势力。虽然那个地方面积不大,人口也不很多,跟如今的北京、上海这样的人口高密度城市自然是无法同日而语的,但是,处于四通八达的国际热点地区,暂时的低密度不等于人员流动的稀少。事实上,企图征服、侵占这片土地的各方势力从来就没有消停过,从几千年前直到如今,所有的人都可以拿出至少一打的凭据来,告诉别人自己自古就是这里的主人。何况,大家似乎都有几分道理。可如果仅仅是有理可说就行,那我们的世界也就早已进入君子时代了。于是,谁的力气大,似乎就会显得更有道理些——虽然用武力证明自己的尊严和存在十分无聊和无奈,可是在这种无聊与无奈面前,似乎大家又都没有什么选择。在那个盛行丛林法则的时代,只有战场上的胜利才是硬道理。
  于是,我们看到,亚伯兰七八十岁还统兵打仗,自然比起精神矍铄的老将廉颇还要更胜一筹,所以很令人敬佩。可是到了八九十岁因为膝下无子还想要生养,这就实在近乎白日做梦了——在这个问题上,光有信心和毅力是不行的。何况,开发了几十年,他的结发妻子撒拉那块“田地”也没有结出什么成果来,估计是基本上没有希望了。
  自然,无论是亚伯兰还是撒拉,都不能充分认识这件事情的根本原因。我的分析是,亚伯兰和撒拉各自都认为是自己的问题,而没有想是对方,否则,前几十年为什么亚伯兰就没有纳个妾呢?可能有三个原因:
  一、年轻时候的撒拉与亚伯兰非常恩爱,撒拉极其美丽,亚伯兰看不上除了撒拉之外的其他人;
  二、埃及之行以后,亚伯兰心中有愧,更不能在没有撒拉的许可下擅自纳妾;
  三、希伯来人整天游牧、行军打仗,根本没有时间考虑这个问题。
  想来想去,也许就是这三条,才没有让亚伯兰纳妾。
  而今,为了消除亚伯兰的无子困惑,那个保全了丈夫性命、为丈夫换来万贯家财的撒拉,又要为丈夫纳妾了。撒拉把自己从埃及带出来的使女送给亚伯兰为妾。而且,这个使女居然真的怀孕了。她生下了一个儿子,叫做以实玛利。这一年,亚伯兰86
  以实玛利出生13年以后,也就是亚伯兰99岁的时候,他改名字叫做亚伯拉罕。这个名字在希伯来语里面的意思是“万国之父”。意思是说:他的后裔将会极大繁盛地遍布各地。如今,亚伯拉罕的后人,尤其是阿拉伯人的确是极大繁荣、遍布全球,但是在亚伯拉罕的时代,取这个名字是需要勇气的。
  亚伯兰改名一年后,也就是以实玛利出生14年后,撒拉的肚子突然争气,亚伯拉罕的嫡传儿子终于出生了,这就是以撒。那一年,撒拉90岁,亚伯兰100岁。
  犹太民族以色列人的历史从此正式开始,他们以亚伯拉罕和撒拉为自己的始祖。
  亚伯拉罕爱自己的孩子们的心思应该与其他父亲差别不大,但就在第二个孩子出生之后,女人之间的争斗开始了。与亚伯拉罕风雨同舟多年,忍辱负重帮助他兴旺家庭的结发妻子撒拉,虽然多年来一直未曾生育,但是她的家庭地位之高无法撼动。此前她的侍女所生之子——以实玛利虽为庶出,不过考虑到撒拉的具体状况,倒也可以勉强接受。但是当撒拉自己生育之后,情况就大大不同了。作为对家族发展居功至伟的女人,撒拉首先要做的是保住自己亲生儿子在这个家族中的地位,顺利地继承父亲的家业(这份家业也是撒拉本人历尽艰辛甚至是屈辱换来的)。因此,她首先要求亚伯拉罕驱逐长子以实玛利,不但驱逐以实玛利,连孩子的亲生母亲也一并赶走!
我们可以想象,要赶走14年朝夕相处的亲生儿子,亚伯拉罕心里是何等的难受。但是,撒拉的要求似乎也有其合理之处——日渐长大成熟的以实玛利一旦认识到攫取家产的重要性,对年幼的弟弟下手怎么办?许多情况下,温情主义之于生存需要,往往是不堪一击的。
  在经历无奈的抉择之后,亚伯拉罕将以实玛利和他的母亲赶走。刚刚14
岁的以实玛利不得不跟随母亲,被自己的亲生父亲逐出家门。艰苦的环境锻炼了逆境中的王子,为了生存必须战斗!这位曾经娇生惯养的以实玛利,居然在大漠和旷野中历练成为一个强悍的勇士,而且成为阿拉伯民族当之无愧的始祖之一!
  在男女关系上,男人一旦失足,之后往往一发不可收拾,这大概是一定的。嫡生子以撒出生之后,老当益壮的亚伯拉罕越战越勇,又娶了一个妻子,这个妻子很厉害,一下子为他生了六个孩子!
  百岁得子,本来就是大大的奇迹,更何况亚伯拉罕的成果基本上都在百岁以后!经历了一次不负责任的驱逐(以实玛利母子),亚伯拉罕的心理底线似乎被突破了:他把这六个孩子全部都打发出家门,向东方发展。不过还好,亚伯拉罕把自己的财产分给他们,让他们不再面对以实玛利与母亲的窘境。这六个孩子,以后发展出许多中东、西亚地区赫赫有名的剽悍部族。
  6.罗得的遭遇
  根据《圣经》上的记载,我们追根溯源,可以总结出阿拉伯人大约有三个来源(当然,经过几千年的民族交融之后情况可能更加复杂,阿拉伯人这样一个庞大的民族绝对不可能只有几个可数的源头):
  一、以实玛利——亚伯拉罕的长子;
  二、以扫(就是以东)——以撒的长子;
  三、被同化的多个民族。
  在被阿拉伯人祖先同化的部族中,很可能包含着曾经在中东古代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数十个大小民族,其中可能包括米甸人、亚押利人、摩押人、亚扪人和非利士人等。在这大大小小的民族中,有两个来自于同一个始祖——罗得。
  自从上次发生的大变故之后,罗得仍然回到所多玛居住。这个所多玛是一个什么地方呢?从《圣经》上介绍的只言片语,我们可以看出:这个城市的商业和第三产业极其繁荣,人们生活优越,从而穷奢极欲、放荡淫乱。《圣经》上说,上帝决定毁灭这座城市(同时被毁灭的还有俄摩拉)。两位天使下凡来执行上帝的命令,可怜的老罗得因为也住在这里,想保存这座城市,因此迎候天使,将他们请到家中殷勤招待。所多玛城里的人听说老罗得家来了外人,群涌到他家门前,让他交出两人任他们处置。天使非常愤怒,让这些人眼盲,再也找不到罗得家的门。天使告诉罗得,考虑到罗得是一位“义人”——也就是心地纯正的人,让他赶紧带着全家逃走,因为所多玛城就要被毁灭了。天使叮嘱他们往山上跑,更不可以在逃命时停留站住和回头看。罗得匆忙之间只好带着一家人上路了,但是罗得的妻子挂念他们在所多玛家中的财产家当,没有遵从天使的嘱托,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她立即被变成了一根盐柱,永远地立在了那里。罗得伤心欲绝,只好带着两个女儿躲在山洞里。恐惧、绝望之中,他喝了很多酒,糊里糊涂地跟两个女儿行了苟且之事。他的两个女儿分别怀孕生下了儿子,一个叫做摩押,一个叫做便雅米,后来他们成为亚扪人的祖先。
  不管怎么说,自从罗得离开亚伯兰之后,运气一直不怎么好。相信当他看着两个女儿生下的孩子时,心地本来纯正的罗得肯定整天生活在自责与痛苦中。我们没有他到底活了多久的依据,但是也许他不会比他的爷爷他拉更长寿(205岁),也不一定活得过他的叔叔亚伯兰(175岁),因为人在忧郁中往往会短命。
  7.时间的力量是无穷的
  与亚伯拉罕一同离开家乡漂泊62年之后,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于127岁的时候去世,那一年亚伯拉罕137岁。一起生活了漫长的一个多世纪,如今他们却不得不分开。
  亚伯拉罕与撒拉其实原本是同父异母的兄妹。上古时代,人们的伦理观念尚未成型,虽然像罗得与女儿乱伦生育的事情属于不能接受的败德行为,但是像这种同父异母兄妹之间的婚配,还在可以容忍的范畴内。对“近亲交配,其生不藩”这个朴素规律的认识,是人类在漫长的岁月中慢慢了解和摸索出来的。
  我们不知道亚伯拉罕是否属于那种冷峻、面对山崩地裂也能保持镇静的男人中的男人。不过作为一个沙漠民族的领袖,亚伯拉罕必须带领自己的家族和部众游牧于危机四伏的旷野,时刻面对挑战的强敌。稍有不慎,自己的牛羊牲畜就要受到损失,甚至于整个家族面临灭顶之灾。在这漫长的一百多年的时间里,亚伯拉罕也许经历过无数流血、死亡的考验,但是,我们从来没有见过他流泪。然而,在记载希伯来人历史的《圣经》上,我们却看到:亚伯拉罕为他死去的妻子撒拉哀恸哭号。为一个女人哀哭——这在大男子主义盛行的中东,几乎是没有的。在各国的古代历史中,为妻子的去世而如此痛苦的君王也是凤毛麟角的。可见,这份跨越一个多世纪的爱情,是何等真挚。虽然亚伯拉罕在这漫长的一百多年里有过软弱甚至是阴暗与卑鄙,但撒拉始终一心一意地跟随着自己的丈夫,并且尽其所能地协助亚伯拉罕克服一个又一个难关,走向一个又一个高峰。
  时间的力量是无穷的,无论是撒拉也好、亚伯拉罕也罢,老一代人的时光必然过去,他们的身躯将会归于黄土。但他们会留下一些不可磨灭的东西。不一定是万贯家财、童仆牛羊,更多的可能是一种精神领域的宝贵遗产。这些精神遗产往往以他们的后代为载体,以教育为表达形式,以新生一代在新世界广阔舞台上的活动为展现,最终将前辈未尽的理想在后代身上以各自不同的形式,不同程度地体现出来。
  当撒拉安睡于小小的坟茔之中,亚伯拉罕却不得不继续自己的生活。他要领导家族、组织生产生活,更要教育呵护自己与撒拉所生的唯一儿子——以撒。这个过程持续了几十年,直到他175
  于是,亚伯拉罕的儿子以撒继承了父亲的职位——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新篇章由此展开。
第二章 以撒
  以撒和自己的妻子利百加来到基拉耳。很不幸,他的妻子又被别人盯上了。跟自己的父亲一样,以撒宣称利百加是自己的妹妹。
  1.美丽也是一种错误
  以撒在亚伯拉罕的精心呵护下长大。他生长的环境,没有庶出兄弟的竞争,不用面对父亲年轻时所面对的战争、灾荒与苦难,以撒的生活基本上是无忧无虑的。
  到了结婚的年龄,由老人做主,以撒娶了亚伯拉罕本族的姑娘——利百加。《圣经》上记载:利百加极其美丽。看来,亚伯拉罕家族的确是基因优良:男人强大、女人美丽。
  拥有一个美丽的妻子,任何丈夫都会感到幸福。但是,无论多么强大的男人,往往都会因为自己妻子的美丽而心存戒备——周边的危险时刻袭来,令人防不胜防。以撒的父亲亚伯拉罕曾经两次谎称妻子是自己的妹妹(一次在埃及,另一次在南地)。虽然时代变了,以撒是不是也会遇到类似的事情呢?
  事实是,拥有美丽妻子的以撒也遇到了同样的挑战。灾荒年到了。记得上一次灾荒年,亚伯拉罕到了埃及,差一点丢掉妻子,虽然因此致富,但毕竟是小概率事件。而这次,以撒选择了近邻迦南的基拉耳。统治这个地方的,是非利士人。
  这里,我们有必要用一点笔墨介绍一下非利士人:自从以色列人生活在迦南以后,尤其是出埃及落户这里之后,非利士人成了以色列人的传统邻居和传统敌人。非利士人不是闪族人,而是含的后代。闪、含、雅弗是三兄弟,他们都是诺亚的后代。有史可查的、最早和非利士人发生战争的国家是古埃及。埃及称他们为“海上之民”(The
Sea People)。
  非利士人本不是迦南地区的原住民,他们来自于爱琴海,乘船侵入埃及尼罗河畔、地中海沿岸的赫梯人地区、Cyprus(塞浦路斯)和迦南地。后来,非利士人和埃及发生大战,失败后被埃及人强行迁往迦南而正式居住下来。这个漂泊流浪的民族很快适应了这里的一切并且全面融入这一地区的生活。有人认为,非利士人就是现在的巴勒斯坦人,这个观点还有待商榷。因为在亚述帝国之后,公元前五世纪希腊史学家希罗多德(Herodotus)提到迦南地西南部分的住民时,已经没有非利士人,只有阿拉伯人的记载了。可见,此时的非利士人可能已经被同化、消亡或者毁灭了。
  以撒和自己的妻子利百加来到基拉耳。很不幸,他的妻子又被别人盯上了。跟自己的父亲一样,以撒宣称利百加是自己的妹妹。不过,比起埃及的法老,非利士人的国王要文明许多,他只是窥视一下漂亮的利百加,但是已经有非利士人准备去抢亲了。古代游牧民族中,抢亲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我们熟悉的成吉思汗的母亲,就是从别的部落抢来的新娘;成吉思汗自己的老婆后来也被别的部落抢走了。不过,与成吉思汗相比,以撒则显得懦弱许多,与自己的父亲相比,他也没有太多长进。
  夫妻毕竟是夫妻,一次,非利士国王窥视的时候,发现以撒正在很亲昵地与利百加嬉戏!而且那动作、神态什么的,一看就是夫妻。国王把以撒召来,一顿呵斥——因为以撒说谎,险些造成他和他的手下做出抢人妻子、伤天害理的事情。不过,非利士的国王还是非常宽宏大量、以德服人的。他厚待以撒,使以撒得以在这里发财致富。当然,我猜测这种厚待可能更多来自于他对利百加的爱慕。
  以撒跟非利士国王结成了同盟。
  2.双胞胎
  后来,以撒的妻子利百加怀孕生下了双胞胎,大的叫以扫,小的叫雅各。这雅各是抓着以扫的脚后跟生下来的。估计两个人在娘胎里已经开始竞争和战斗,事实上,这种竞争一直伴随了他们一生。
  要说这两兄弟面目到底有几分相似我们不知道,但是从大的外形上,恐怕不同之处更多。以扫这个词的意思是“有毛”,出生的时候,以扫通体发红,还长着毛,这副尊容大概很像毛孩儿;雅各就比较正常,白白净净的,手抓着哥哥的脚丫,所以叫做雅各,意思是“抓住”。
  与哥哥比起来,雅各确实很善于抓住点什么。
  虽说孩子都是娘身上掉下来的肉,但是利百加更喜欢雅各。一方面雅各像个正常孩子,而以扫更像是个野兽;另一方面,以扫喜欢整天在旷野草原上奔跑狩猎,而雅各喜欢在营帐中帮助母亲打理家务。
  有一句话,“要想抓住男人的心,首先抓住男人的胃”——这本来是女人拴住男人的经验之谈,但这次抓住以撒胃的不是女人,而是他的长子以扫。以撒常常吃到以扫打来的野味,所以他很喜欢以扫。但是,利百加很喜欢雅各。
  不要认为利百加太不可思议了,其实,她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利百加是一个出众的美女,那个时候没有选美大会,如果有的话恐怕“迦南小姐”的尊号非她莫属。可问题是,大美女居然生出以扫这样一个浑身是毛的怪物,相信这个高傲的美女至少从心理上不会接受,而更会加倍地疼爱雅各。
  无独有偶,中国春秋时代郑国郑庄公的故事,几乎是以撒家问题的翻版:郑庄公的夫人生了两个儿子。大的是难产生的,叫做寤生(有人据此说是做梦生的,认为不吉利。但是人并不是北极熊,不太可能在睡梦中生孩子。倒是“寤”和“忤”相通,字面上的意思是脚朝下生出来的,属于逆生),郑寤生的模样就别提了,身上长毛,皮肤发黑。第二个孩子却很英俊,叫做段。老太太一心想让段执掌国家大权,但是无奈长幼有序,难以办到。于是,她唆使二儿子起来造大儿子的反,结果事情败露,两个儿子火并,段战死。大家看,母亲的偏心造成多大的问题。
  利百加的心思,与许多年后的郑国国君夫人基本暗合。
  我们知道,以扫是一个相貌看上去怪怪的人,浑身发红,遍布黑毛——这个模样不要说其他女子,就是他的母亲利百加看了也惊心动魄。多亏当时以撒的眼睛看不见了,否则不知道可怜的以扫还要受多少歧视与冷眼。亚伯拉罕的家族,女子的确都很美丽,估计像以扫这样的没什么人愿意下嫁。有时候,人生就是这样不公平:勤劳如以扫,朴实如以扫,就因为相貌受到冷落;而伶俐英俊、巧言令色的雅各,却总是受到母亲的关爱与呵护。
  得不到多少家庭温暖,以扫更多地与周边部落的孩子混在一起、玩在一起,估计他们在狩猎的过程中也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以扫的头两个妻子全部都是赫梯人的女儿。
  这赫梯人是迦南地区强大的游牧部落,据说男子个个都是勇猛剽悍的战士,女子则个个高大健美。后来赫梯人与埃及这个强大的帝国公开对战,埃及军队大败,最终于公元前1296年,两国在孟斐斯签订了“银板和约”。埃及承认了强大的赫梯国家的存在。公元前13世纪末以后,赫梯人受到亚述的攻击,最终灭亡。
  在以撒的年代,赫梯人正处于部落繁荣、生养众多的发展时期。而希伯来作为一个人口和实力都弱小许多的民族,不得不奉行本族本家内部通婚的办法。否则,一旦形成和周边民族通婚的传统,希伯来族就会很快消失,从亚伯拉罕时期积累起来的庞大族产也会很快消散。正是出于这种民族与经济的双重原因,利百加和以撒对于以扫的婚姻状况很是不满,但也无计可施。
  利百加虽是大美女,但智商并不低,她清醒地认识到:雅各的妻子必须是本族本家的女孩子,否则这个家族基本上就要被别族同化消失了。于是,她开始一手安排雅各在本族本家中寻找配偶、组建家庭的事情。
第三章 雅各
  四个妻妾一个比一个较劲,陆陆续续给他生下十来个儿女。加上后来拉结生的最小的儿子便雅闵,雅各一生有了十二个儿子,日后分别成为以色列人十二支派的祖先。
  1.雅各骗取了父亲给以扫的祝福
  利百加对于两个儿子的区别对待,具体表现在老以撒晚年给儿子祝福这件事情上。
  古代中东,老人晚年给儿子的祝福有着非常深刻的内涵:其中既有祝愿,也有预言,还有确认对被祝福者继承关系的嘱托。以撒意识到自己年老,眼睛已经基本看不到东西了。他叮嘱长子毛孩以扫去搞些野味来,给自己吃了,然后祝福他
——这基本上等于把家族的领导权禅让给以扫。
  利百加得到这个消息,赶快告诉了雅各。雅各就弄了个把羊羔,搞了两个菜,为了糊弄老父亲,还特意把羊羔皮裹在身上,双胞胎么,声音自然很接近,于是糊里糊涂的老以撒就这样给二儿子祝福了。等到大儿子回来,禅让基本上结束,没给以扫落下多少权力。
  以扫这下子可恨死弟弟了。年轻气盛的以扫一心要找雅各把问题搞明白,但是雅各跑了。
  凭心而论,虽然年龄基本没有差距,但以扫这个哥哥还是比较称职的。尤其是面对弟弟的那点小把戏,他的容忍的确令人感动,从下面这件事中就可体现出来。
  以扫在野外打猎,又热又渴,急匆匆赶回家里。看到雅各正在煮汤,以扫跟弟弟要汤喝。雅各对哥哥说:“喝汤可以,但是你要把长子的名分卖给我。”就像医生拦着垂危的病人,不交够住院费就别想得到抢救一样。设身处地想一下,有这样的兄弟,任何人都会感到很不以为然。但是以扫说:“给你给你,人都快渴死了,还要这个名分干什么?”可怜的以扫就这样被雅各把长子名分用如此不平等的方式给骗走了。
  如今,雅各在这个基础上变本加厉,居然连哥哥的那点家庭权力也剥夺掉,天理何在啊!利百加给雅各通风报信,不过这次不是造反而是逃跑。雅各一直逃到距他所在地相当远的舅舅那里躲了起来。
  2.爱情俘虏
  雅各逃到舅舅家里寄居期间,重复了无数适龄男女青年的故事:他与自己的表妹拉结相爱了。这倒也符合利百加安排雅各逃来这里的初衷。既然相爱,婚配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是雅各的舅舅、女孩儿的父亲拉班却站出来作梗了——他要雅各拿出聘礼来。拉班的要求多少有点趁火打劫的意思:一方面他知道以撒一家经济状况良好,与这个家族的小儿子结亲无论如何自己不吃亏,另外他可能是隐隐约约得到了消息——雅各这个穷小子居然是富裕的以撒家族的继承人(尽管获得名分的手段不怎么光明正大)。那么,即使是逃祸在外,雅各总不会什么贵重东西都不带吧。从此后的一系列举动看,拉班是一个贪婪而又缺乏远见的人。因此,在这里他以女儿为诱饵,尽可能地榨干雅各钱包的行为也就不难理解了。
自古以来,想要娶人家的女儿,没有聘礼怎么可以?而雅各偏偏又因为避祸在外,身无分文,拿不出聘礼。怎么办呢?
  人们常说,犹太人天生会做生意。我想这个基因恐怕就是遗传自雅各。精明的雅各苦思冥想,终于有了办法:他跟自己的舅舅谈妥——他给拉班白干七年长工,七年之后,舅舅把拉结嫁给他。
  成功的人不可能是光有想法的,还要配合行动和毅力,否则一切都是空中楼阁般的幻想。
  对美丽的拉结的爱,使雅各每天拼命工作着。无论是烈日当空的绿洲草原,还是风雪交加的荒凉戈壁,处处留下雅各看护牛羊、勤勉放牧的身影。夕阳西下、大地苍茫的时候,雅各独坐在跳动的篝火边,夜空里闪烁的星辰,在雅各心中仿佛都成了美丽的拉结那闪动的目光。
  爱情这东西很奇妙,几千年来人类一直企图破译它的密码,却仍然束手无措。爱情这东西有时候可以让人消沉,但更多时候却让人突然爆发出从未有过的潜能。雅各在类似于劳改一样艰苦的条件下,为了羊群的安全,不得不与豺狼虎豹为伍、与敌对部落战斗——如此殚精竭虑,一手拿武器一手拿羊鞭,提心吊胆地为爱情守候七年的煎熬。
  好在这番苦痛终有结束的一天——七年期满了,勤劳的雅各满心欢喜地要收获爱情的果实了!
  雅各是一个聪明得近乎诡诈的人,但跟他的舅舅比起来,仍然小巫见大巫,“姜还是老的辣”。雅各到来之前,他的舅舅拉班只是当地的一户普通中等人家,经过雅各七年的辛苦工作,拉班的家产迅速扩大。他确实很看好雅各这个尽职尽责而又几乎可以说是免费的长工。
  当天晚上,在举行完仪式之后,拉班将女儿送进雅各漆黑的帐篷里。一夜无话。第二天早上,雅各起来,发现昨晚上送到自己帐篷中的不是拉结,而是她的姐姐——利亚。
  受骗了!
  气愤的雅各找到拉班,为这件明显的欺诈和不诚信之事质问自己的舅舅。狡猾的拉班告诉雅各:拉结当然可以给雅各,但前提条件是:雅各再无偿为拉班工作七年!
  拉结美貌,她的姐姐利亚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利亚的缺陷是“眼睛没有生气”,估计是有天生的眼疾。在上古时代,一个有残疾的女人是没有男人愿意娶的。亏得拉班用心良苦,连哄带骗地把这个大女儿嫁了出去。七天之后,拉结终于被送了过来,雅各不得不为此再给舅舅白干七年活儿。
  因为爱,雅各接受了这个娶一送一的强迫交易。
  3.生儿育女大竞赛
  雅各继续辛苦工作,既是为了养家也是为了承诺。这个当初耍耍小聪明就骗得家中长子权利的年轻人,今天却不得不陷入舅舅的诡诈陷阱中。即使成了亚伯拉罕家族名义上的继承人,雅各依然两手空空、不名一文。他除了两个互相心存竞争的姐妹妻子,就只剩下一身还没用完的力气。说不定,许多次遥望星空,回忆自己的过去,雅各终于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确欠兄长太多了。世界并不都如迦南的父亲家里那么美好,世人也不尽如自己的哥哥对待自己那样宽厚纯朴。此后的雅各白手起家,并且最终与哥哥和好,终其一生也没有再向哥哥追讨所谓长子应当继承的家产。也许这14年的苦难,带给雅各更多的是心灵的洗涤与教育吧。
  利亚和拉结是姐妹,但却成了同一个丈夫的两个妻子。爱情都是自私的,古往今来概莫能外。拉结很美丽,但生育能力差。利亚眼睛有疾病,但肚子却格外争气。为了给自己争得尊严,拉结把自己的使女送给雅各,生的孩子算自己的——看来,女人要较起劲来,是会丧失理智和不顾一切的。为了扩大战果,利亚也如法炮制,于是雅各又有了一个妾。
  面对两妻两妾的日夜竞争,雅各可谓是尽心竭力。后来,拉结终于也生育了,竞争迅速从两派三方扩大到两派四方甚至四派四方!
  雅各没有时间再怀念父母和哥哥了,他每天的任务就是放羊和回家安抚各个妻妾!
  又是一个七年,雅各在忙忙碌碌中度过。我们说起来轻巧,可雅各要是熬过去确实也不容易。家里外头忙碌,筋疲力尽的雅各还是寄人篱下、两手空空。四个妻妾一个比一个较劲,陆陆续续给他生下十来个儿女。加上后来拉结生的最小的儿子便雅闵,雅各一生有了十二个儿子,日后分别成为以色列人十二支派的祖先。
  4.翁婿斗智
  妻妾成群、儿女满堂,还寄人篱下,这让雅各实在难过。他找到自己的舅舅,要求带领妻妾儿女离开,去开创自己的事业。此时拉班这个狡猾的老狐狸又打起了别的歪主意。
  按理说,娶妻有聘礼就应该有嫁妆,可是他让雅各白干了14年活儿,把自己的家业壮大,从而使自己成为当地的巨富,却从没有给过女婿哪怕是一个大子的嫁妆——这可实在说不过去。但要是真给,两个女儿的嫁妆也不是个小数目,想一想又实在舍不得。
  狡猾的拉班于是试探着对女婿说:你想要什么?
  雅各说:我要你羊群里面有点有斑有杂白纹的山羊和绵羊。
  拉班同意了,双方又约定:以后只要在雅各的羊群中发现白色的羊,都算是拉班的!
  雅各的要求,不能不说是对抠门拉班的一种解脱。在拉班看来,雅各的要求显然非常愚蠢。因为按照一般的规律,白羊群里有杂色羊的几率本来就不高,再加上雅各不能继续挑选,即使拉班的羊群中再次出现杂色羊也不是雅各的了。
雅各的情况就不同:杂色羊也有可能生养出白色羊,而只要出现白色羊,就归拉班所有。雅各居然还发狠地说:“只要我的羊群里有白色的,就算我偷的!”——这个问题很严重。在游牧民族中,偷盗羊群是大罪,会出现流血事件,至少也得受罚。这样,连送带罚,恐怕雅各挑过去的那些斑点羊,用不了多久,待种群扩大、数量增多之后,基本上都得给拉班还回来!
  好精明的拉班,好弱智的雅各!
  拉班同意了雅各的要求,让他挑走那些杂色的绵羊和山羊。雅各的聪明拉班没有见识过,14年了,在他眼睛里,雅各就是一个可以被随便摆布的傻小子,自己则是这个地方的强者。或许他并不认为自己对待雅各的方式不公平吧,反而认为自己很仁慈。在这种自我陶醉与自我欺骗中,拉班接受了雅各提出的所谓嫁妆的要求。看到自己的外甥兼女婿傻成这个样子,拉班一点也不担心和难过,反而沾沾自喜!
  拉班忘掉了一件事情:生于游牧家庭,又和羊群朝夕相处、打了14年交道的雅各,如果没有办法和信心,怎么可能给自己定出如此坐以待毙的规矩?可见,被钱财迷住心窍的人,智商是会大打折扣的。奉劝那些出卖女儿的长辈,别把那些忍气吞声掏钱的小伙子们当成傻小子,说不定某一天,这账要从自己或者女儿身上加倍地还回去。
  自以为聪明的人往往会在自恃为聪明的地方摔倒,拉班还账的日子马上就来了。
  到了雅各挑选斑点羊的时候,通过一系列现代畜牧学和遗传学家都没法解释的方法,雅各居然让羊群生出来的都是带杂色条纹的羊羔:在雅各手下,肥壮的新生羊都是条纹杂色的,而瘦弱的则是白色的。这也许是有据可查的、最古老的品种选育手段。这一点还有另一种解释:有人认为,通过改变羊的饲料配比和饮水状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花色比例。到底此说有多少科学含量,还是留给科学家们去探讨吧。总之,雅各的各项计划进行得颇为顺利。
  在这里,拉班还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他让雅各把斑点色的羊从自己羊群中挑走,拉到远远的地方交给雅各的儿子们放牧以后,并没有马上做好自己的财产保全工作,而是继续委托给雅各放养。雅各故伎重演,弄得拉班的羊群凡是生下来的白羊个个瘦弱不堪。看来,雅各不但要让自己的产业壮大,更要让他的舅舅兼岳父付出代价。
  此时的拉班没有当机立断换掉雅各,居然还幻想着采取管理和调控的手段让雅各就范。因为雅各毕竟是一个工价很低的长工。于是,拉班先后十次改了雅各的工价。问题是,他们两者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关系实际上已经发生了改变:过去是依从关系,如今却是两个经济体之间的竞争合作关系。鉴于雅各对过去不公平的隐忍,这两个经济体之间的关系更是竞争多于合作。
  而这个时候,拉班居然还把自己家族的经济命脉交到雅各手里。可见,以奸诈之心对人,却希望别人忠诚相对,这是多么可笑幼稚的举动。
  想把一件事情干好不容易,想要破坏却不是很难。雅各用了14年才使拉班家族富裕起来,但只用了大约6年就搞得拉班家开始走下坡路。
  即使在这种状况下,拉班居然还是不愿意让雅各离开!
  我实在说不出拉班这个人到底在想什么。既然雅各已经采取“钻心战术”——直接破坏拉班家族的经济建设,扩增自己的财富,为什么拉班还非要拉住人家不放呢?看上去这是有点复杂。但是,历史告诉我们:凡是复杂的事情,必然有简单的原因!雅各的舅舅此时恐怕已经动了一个可怕的念头:谋取其财。雅各的资本积累实在太迅速了,短短6年就从一个不名一文的打工仔成为富户,而老板本人却一天天走下坡路。拉班对这个现状很不满。好在他家里人丁兴旺,既然通过头脑和政策竞争不过,那么通过比较野蛮和粗暴的方式不是更简单么?换句话说,如果把雅各杀掉或者至少控制起来,雅各的万贯家财不一样是自己的么?
  不要以为岳父和女婿之间就不会出这样的事情,历史上这么做的人可比比皆是啊。
  类似的事情也出现在中国古代春秋战国交替的时代。公元前476年,韩赵魏三家分晋,这是战国时代开始的标志。春秋以降,礼崩乐坏,诸侯纷争,王权旁落,天下大乱。赵襄子虽为晋国大夫,事实上已经基本属于诸侯了。他将自己的亲姐姐嫁给当时赵国的近邻——代国国王,双方很是友善了一段时间。得益于这段姻亲,赵人得以从代国获得良种战马来装备赵人的军队。强大之后的赵襄子不但不思感谢,反而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向代王突然发难,在一次家庭酒宴上,用斟酒用的铜勺把代王当胸刺死!并且在代人还没有弄明白以前,迅速派兵攻占了代国!赵襄子的姐姐泣而呼天,最后拔下发笄自刺而死。号称知书达理的赵襄子对自己的姐夫都可以这么做,难道狡猾多端的拉班对自己的女婿不可以么?
  就像轮船上的老鼠最先感知即将来临的海难信息,雅各对于拉班的一些细微变化以及拉班儿子们的议论也早有察觉。于是,为了赶快远离风暴中心,防止受害,雅各偷偷集结了自己的家人,收拾了所有的财产,神秘地“人间蒸发”了。
  雅各全家逃走之后的第三天,拉班发现情况不对,他意识到雅各很可能朝着回家的路逃跑了。凭着父亲对女儿的了解,他确信自己的女儿临走之前一定拿了什么。有其父必有其女,贪财的拉班怎么可能生下大方的女儿?很快拉班发现家里的神像没有了。事实上,这个偷窃者就是他的小女儿——拉结。
在上古迦南地区,包括古代希伯来人,他们对于宗教信仰还没有形成清晰的概念,很多家族都供奉有自己的家神。家神相当于一家之主,许多大事小情都要向家神请示。拉结偷走了家神,意味着拉班家里的好运气和财富也随之消失——父女关系到了如此光景,看来双方都应该好好反省一下了。
  拉结偷窃了神像,雅各并不知道。因此,七天之后,当拉班大部队匆匆赶来的时候,雅各认为拉班所谓寻找神像的话,只是借口。理直气壮的雅各告诉拉班,他在谁那里搜到神像,就可以要谁的命!
  然而,同样理直气壮的拉班搜遍了每个帐篷,包括女眷的帐篷,却一无所获。但他唯独没有搜索自己女儿身下的坐垫,正是这个坐垫藏着拉班一直想要寻找的东西。
  那个年代,搜查女眷的帐篷,是对男主人极大的侮辱与蔑视。面对人多势众的拉班,雅各只能选择忍耐。
  那天一起见证这场好戏的人很多,而且都是拉班的亲族。看看没有查出什么,雅各马上开始数落起老丈人。他把自己这二十年来的苦水统统倒出,把拉班对自己的种种不公正待遇一一指明。当着这么多亲人的面,拉班就是再蛮横不讲理又能如何?他不得不宣称自己只是来给女儿和外孙们送行罢了,绝无加害之意。说不定当时的拉班心中很后悔,为什么不找点别的借口发动同族来追赶呢?
  拉班不得不当众宣誓自己不会加害雅各。失望之中,第二天他就回去了,从此以后拉班恐怕成为左邻右舍的笑柄:自己的家神看不住,不知道丢到什么地方去了;自己的女儿女婿也被他的吝啬和狡猾赶走了——真是应了那句话:君不贤臣走四方,父不贤子奔他乡。
  旷野中游牧的民族之间没有太多的道理可讲,一旦对方冒犯自己,马上拔刀相向,直斗得一方血染黄沙方才罢休。拉班这次没有找到那个神像,如果找到了,恐怕雅各没有机会站着看见第二天的太阳升起。如此快意恩仇,似乎很像金庸小说中的侠客们。可问题是,谁都拖家带口,不可能真的像那些侠客一样来无踪去无影、神龙见首不见尾地行走天涯。那么,一旦一个人倒下了,两个家族从此结仇,你来我去的攻伐杀戮从此开始,绵延不绝的世仇发展到最后,结果谁也说不清。就像如今中东的各个部族、宗派的连环攻击和暗杀一样,令人头疼的同时也令人感到无奈。
  5.兄弟和解
  逃离了拉班的纠缠,雅各似乎只有一个地方可去——回家。家里还有父兄,但是这归家的旅程似乎比多年的旷野游牧还令雅各感到艰辛。回去之后如何?怎样面对自己的哥哥?他会原谅自己么?对于雅各来说,拉班很好打发,毕竟,拉班欠他的太多了,即使退一步说,他们的矛盾也属于黑吃黑。可是,面对自己的哥哥,雅各就不那么理直气壮了。20年的摔打,让雅各逐渐懂得:自己以前对哥哥的所作所为的确非常过份。
  既然做的不对,雅各总得想办法去面对和补救。
  雅各先派仆人带着大量的礼物,赶着成群的牛羊,到以扫那里去。仆人回来,告诉雅各一个可怕的消息:以扫虽然收下了弟弟的礼物,但他带着400人朝着自己这边过来了!在那个年代,400人的队伍赶来,几乎意味着一场屠杀就要开始了。大漠旷野中,两个心存芥蒂,甚至发展为仇恨的兄弟相遇,即使一方对另一方赶尽杀绝,也不会受到什么惩罚。那个时候没有国家,没有审判官,没有什么法律,更没有什么国际公约,一切的攻伐几乎都没有什么实际存在的限制。唯一保证两方和平的条件,就是双方势均力敌带来的力量上的相对均衡。
  如今,不管是舆论上还是武力上,以扫都占有压倒性的优势,雅各面临的是彻底的绝望。无奈之中,雅各把自己的家眷分成两队。如果以扫的400人掩杀上来,在攻击和扑杀其中一队的时候,另一队还有机会可以逃走。
  这是绝望中的理智,也是一个残酷的安排。
  雅各又把自己的牛羊牲畜等等分成若干队,分批地给以扫送过去。看来,雅各是一个颇为了解心理学的人。他让自己的哥哥一路上都在接受礼物,不断地感动他的心,熄灭他的怒火。他希望通过这些卑辞厚礼,得到哥哥的宽恕。
  在等着见哥哥以扫的路上,雅各遇见了一件极有意义的事情。
  雅各让家人先渡过约旦河,沙漠民族最怕的就是夜间活动:一方面容易迷失方向,另一方面,在夜色的掩盖下,会有许多毒虫猛兽出来活动,伤害夜行人。晚上虽然行动诸多不便,但是有一点对于雅各来说却是有利的:如果他们晚间渡过约旦河,以扫至少不会赶来“半渡而击”。这样,第二天即使以扫真的对已经过河的雅各家人发动攻击,他们也有了逃跑和回旋的余地。
  雅各打发家人过河,自己则睡在对岸。《圣经》记载,此时神过来和他摔跤,直到凌晨,雅各胜利了,而对方在他的大腿窝那里摸了一把,雅各就瘸了。以色列人世世代代都不吃动物的大腿筋,就是从此而来。神给雅各起了一个名字:以色列。这是一个组合词:Israel——这个希伯来名词是由Sarah(摔跤)与El(神)组合而来,其意是“与神摔跤”,意在提醒人们:与神都可较力,还怕与人较力么?
  从此,雅各改名叫以色列,这个富有宗教意义的名字历久不衰,直到如今。
第二天一早,雅各见到了分别20年的哥哥。以扫的背后还跟着400人。雅各把自己的妻子儿女分成两队,自己走在最前面。是的,如果以扫一旦发难,或许他要报复的目标只是自己,那么其他人或许可以免遭屠杀。即使以扫对剩下的人发动攻击,雅各头一天制定的逃跑计划也能实施。以自己为先导,算是双保险吧。
  20年未见的兄弟终于见面。两个人分离的时候正是风华正茂,见面的时候却已满面沧桑。20年,时间够长了。兄弟之间的恩恩怨怨,已经随着争强好胜年龄的逝去而变成模糊的记忆了吧。
  20年过去,以扫继承了庞大的家产,而雅各白手创业、自立门户——世事沧桑,亲兄弟之间还有什么仇恨不能化解呢?
  宽厚的以扫纯朴如故。不管他是何等丑陋,却拥有一颗金子般纯真高贵的心。在雅各的悔过面前,以扫原谅了自己的兄弟。他的不满与怨恨,在这一瞬间,在匍匐下拜的弟弟面前,似乎被沙漠的风吹得无影无踪了。在约旦河边的大漠旷野间,以扫和雅各两兄弟紧紧拥抱,彼此流下热泪。
  以扫和雅各冰释前嫌,他们大排宴席、把酒言欢。
  朴实的以扫对雅各说:“我在前面带路,我们回西珥山吧。”西珥山是一大片山地的总称,就是现在的约旦河东岸,从死海之南到阿喀巴湾(Gulf
Akabah)的一片山地。原先这里住的是何利人,这些何利人是穴居者,住在山洞里。以扫带领自己的部族将这些穴居人消灭,来了个鸠占鹊巢。西珥是“多毛”的意思,不知道是否来自于以扫的体貌特征,总之,现在以扫是西珥山的主人。
  尽管隔阂被打破,但没人敢说:隔阂没有了,就意味着感情上的裂痕已被弥合。多年在外、屡受算计的雅各不得不从字里行间审视哥哥的话语。在舅舅拉班那里,雅各学到的最宝贵的人生经验就是:不要轻易把自己的命运交到别人手上,如果这个人曾经与自己有过什么龃龉,那么这种交托更要大打折扣,即使这个人是你的亲哥哥。
  习惯了平原游牧的雅各,对于行走山地显然很不在行。况且,人马辎重如此之多,还有众多家眷,行走在山野丘陵,一旦遇到麻烦,恐怕连逃跑都不可能,被别人搞一个瓮中捉鳖也未可知。
  在盛行丛林法则的时代,只有适应这种丛林法则的人才可能生存下来,而上古时代,生存下来有时候比取得所谓的胜利和尊严更重要。如今雅各和哥哥和好了,但即使不和好,退一万步,即使以扫扑杀过来,雅各家也有一半人口可以逃脱。没有谁保证他们一定不会长大、强盛,一旦强大起来,自然会回来找以扫寻仇——相信不单是雅各想到这些,以扫也不会不明白。雅各如果任由以扫领着全家往西珥山里走,对方一旦翻脸,雅各家在崎岖山道上面临的将会是一场恐怖的歼灭战!雅各没有把这些担忧告诉任何人,我们只能对他的想法进行推测,但是他的所作所为的确是按照这个思路来的。
  雅各借口说牛羊瘦弱,孩子还小,必须缓行,让以扫先回去准备。
  以扫热情地安排人员保护随行,也被雅各婉言谢绝。
  以扫走了,回去高高兴兴准备欢迎兄弟的筵席。擦干汗水的雅各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短短几天的时间,恍如度过了几十年。两次死里逃生的雅各,仓惶如漏网之鱼,朝着与以扫相反的方向——疏割加快步伐,再一次逃走了。
  不知道以扫发现自己又一次被忽悠时是什么心情,我们没有找到以扫追杀雅各的记载。看来,以扫很明白这个精明兄弟的苦衷,只是可惜了以扫的一片热心。
  以扫就是以后的以东,而以东是阿拉伯人的先祖之一。
  6.示剑惨案
  雅各要逃去的疏割,坐落在约旦河东岸,距离示剑东30公里左右。示剑这座城市在耶路撒冷以北67公里,位于从大海到约旦河谷的交叉点。从最早出现记载至今,示剑城的历史大约有4000年了。如今,这座城市在巴勒斯坦境内,就是经常发生巴以冲突的“纳布卢斯”,它是巴勒斯坦地区的经济重镇。
  雅各来到疏割之前,这里只是草原旷野。雅各家人是这里的第一批开拓者。他们搭棚、设营,建设家园,大搞生产建设。地名“疏割”的原意是“棚子”,可见第一批开拓者总是很艰苦,但是为了一个美好的梦想,多少人都是这么一代代打拼过来的。
  然而,就在雅各一家努力耕耘的时候,一件事情的发生彻底改变了他们的命运。
  雅各一家的实力进一步扩展,他们逐步迁移到示剑,花了100块银子,顺利地从当地人手里买到了一块地,于是就把营帐也迁移到城东。
  雅各有一个美丽的女儿叫做底拿,一天,底拿出去找年龄相仿的女孩子玩,被这个城市城主的儿子——示剑看到。也许是底拿的美貌确实令示剑魂不守舍,也许是这个小子从小就放任惯了、没有教养,他居然把底拿捉到家里,强暴了!这是《圣经》上有据可查的、最早的强奸案件。
  不过,如果说示剑是一个纯粹的浮浪子弟,倒也冤枉了他。示剑一家在城中的地位很高,他倒是真心喜爱底拿,但上来就如同禽兽一样交合,毕竟是一件比较恶心的事情,更何况对方并不愿意。
  奸淫了底拿之后,示剑以为生米煮成熟饭,于是撺掇父亲——哈末到雅各那里去提亲。
  听到妹妹遭到侮辱,而且对方居然还敢来提亲,底拿的哥哥们义愤填膺。但是在老哈末诚恳的卑辞厚礼以及对方强大的人口包围下,他们只好隐忍一时。于是,雅各的儿子们提出一个怎么讲都说得过去的条件:娶底拿可以,但是示剑全城的男丁必须受割礼,因为雅各家不和未受割礼的人通婚。听听这话有道理,条件也不苛刻,况且女孩子已经和自己的儿子发生过关系,估计再怎么样雅各家的人都翻不起大的水花来。再说,示剑全城男丁兴旺,你雅各家的十一个儿子又能如何造次?因此,老哈末一口答应了雅各儿子们的要求。说割就割,示剑全城上下动员,老少一齐动手,争先恐后,手起刀落。示剑全城的男人,迅速完成了哈末交给他们的任务。
要说这割礼并不是多么了不起的手术,现代医学表明,割礼对男性的健康有百利而无一害。只不过受割礼之后的几天恢复期,由于伤口的缘故,男子的行动很不方便。尤其是第三天,愈伤组织开始堆积生长,受损神经纤维受到刺激与挤压,更是疼痛难耐,但是没关系,过了这几天很快会好起来。
  示剑的男子们也都经历了这个特别疼痛的时期,但是恐怕他们没有机会体会疼痛结束之后的感受了。第三天,底拿的哥哥们手持刀枪出现在示剑城!这些雅各的儿子们,继承了父亲的精明却不知怎么还习得了残暴凶猛。他们对毫无抵抗能力的全城男子痛下杀手,像砍瓜切菜一样杀光了全城所有的成年男子,其中自然也包括哈末和示剑这父子俩。不但杀光了男人,他们还掠走了示剑人的牲畜、财产、女子和儿童!
  我们不知道底拿是否真的喜欢示剑,也不知道她面对这一惨状会是什么样的心情,然而,在哥哥们的眼里,这些都不重要了。哥哥们看重的是家族的荣誉、自己的尊严。他们垂涎示剑人的财富、女人。
  和示剑相比,我们看不出这些雅各家的儿子们有什么文明之处。示剑奸污了底拿,但他毕竟还想明媒正娶。雅各的儿子们呢?他们抢走示剑人的妻子和女儿供其享乐,难道有可能会真的以对待妻室之心来对待这些比自己的妹妹还苦命的女人么?
  示剑城的屠杀轰动了整个迦南,甚至也激怒了雅各这个一向靠头脑取胜的老人,他对这种极其缺乏技术难度的粗暴行径深恶痛绝。他知道,周边的民族势必要来进攻,雅各一家在迦南地区的和平生活将要从此结束了。
  雅各不得不举族迁徙。这一次,他们向南走了大约50公里,来到了伯特利。
  7.伯特利之行
  自从亚伯拉罕在伯特利设立祭坛、支搭营帐以来,伯特利成为和希伯来关系密切的地方。尤其是雅各逃难到伯特利的时候,在睡梦中见到天梯和上上下下的天使,因此他给这个地方起名叫伯特利,希伯来含义是“上帝之殿”。原先,迦南人叫这个地方“路斯”。据《圣经》记载,在伯特利,雅各正式改名为以色列,他的家族也正式成为以色列人——直到现在,这个称呼仍然还在沿用。也是在伯特利,以色列人正式以祭祀的方式,承认和确立了自己的独一真神信仰。
  以色列人的信仰和吾珥、迦南甚至后来与之相处的埃及人的信仰都是完全不同的。作为一个中东弱小的游牧民族,拥有这种完全与众不同的信仰,的确是一个奇迹。我们知道,无论是迦南人、埃及人、巴比伦人还是亚述人、非利士人——这些环绕在以色列周围甚至曾经统治过以色列人的民族和国家,他们基本都信仰多神教,进行的是偶像崇拜。
  以色列人信仰的是一神教,是后世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初始本源,在人类文明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根据这个信仰体系,以色列人称神为上帝。这个体系认为:上帝是世界的创造者,万物都是上帝所造,万物中唯有人的灵可能像上帝,因此他们相信人是照着上帝的形象所造(这个“形象”,说的不是有形的胳膊、腿,而是一种精神和灵魂范畴的东西)。以色列人的独特信仰体系来自于上帝独特的启示与作为,因此,他们深信自己是上帝的选民,上帝必然解救他们脱离苦难。
  雅各,哦不,以色列时期的信仰尚不完善,其真正相对完善的信仰体系是在摩西出埃及之后建立起来的。但是此时的以色列人已经建立起初步的一神信仰基础。正是这种信仰基础,使得以色列人在强敌肆虐、危机四伏的环境里,能够几千年独立传承本民族的传统,即使是作为一个弱小民族也可以保持不被同化。
  在他们的认知里,世界由独一真神创造,除了上帝,任何人都是不完全的,更不是所谓的圣人,那么也就不应当崇拜除了上帝之外的任何一个人。正因为一神崇拜体系对完人、圣人的根本否定,在中世纪欧洲,凡有独裁者上台,往往首先要控制教会,甚至有些独裁者本身就是教皇。中国古代的军阀“挟天子以令诸侯”,而欧洲中世纪的独裁者和教皇则绑架了上帝。中世纪黑暗的教会,随着马丁?路德的改教运动而崩溃:纯正的信仰取代了以人为本位的自我吹捧。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一神崇拜的确做出了划时代的贡献。可见,以色列的伯特利之行,其意义十分深远。
  离开伯特利,以色列人继续向南迁移,到了一个地方,叫做以法他。这个名字大家也许很陌生,但是它现在的名字你肯定很熟悉——伯利恒——这是基督教以及伊斯兰教的圣地,位于现在巴勒斯坦境内。而使这个地方真正出名的,是耶稣的诞生。在伊斯兰教的教义中,耶稣也是一位大先知,是上帝的使者,因此,伯利恒同时也是阿拉伯人的圣地。
  以色列到来的时候,伯利恒还只是一个很小的村镇。以色列的妻子拉结要生产了,于是,整个家族的人马停了下来。拉结为雅各,即以色列,生下第十二个儿子——便雅闵,之后,拉结因难产而死。
  拉结死了,死在了漂泊的路上。拉结是拉班的女儿,既有他拉家族女孩儿的美貌,又有父亲的心思和狡猾。为了跟自己的姐姐争风斗气,她甚至让自己的侍女代替自己生育;为了自己的丈夫,她甚至偷走父亲的神像。自从青春靓丽的女孩子拉结拨动雅各的心弦以后,他们共同生活了几十年。为了得到拉结,雅各在舅舅那里苦干了14年;为了在可能面临的攻击面前保护拉结,雅各将她和她的儿子约瑟留在队伍的最后一排,而自己则站在队伍的最前面,准备用血肉之躯阻挡以扫的强悍铁骑。
 与拉结相比,同样是女人的另一位中国古人对自己的丈夫就没有这个心思了。春秋时代,郑厉公四年,郑国相国祭仲把持国政。郑厉公感到了威胁,就暗中联系大夫雍纠想要杀掉祭仲夺回大权。雍纠的妻子是祭仲的女儿,知道了这件事后就问她母亲“父亲和老公哪个更亲”,母亲回答:“父一而已,人尽夫也。”(父亲只有一个,老公只要是男人就可以了。)于是女儿把这件事告诉了祭仲,祭仲就杀了雍纠并抛尸闹市示众——这个故事最后演绎出“人尽可夫”这个成语来。
  与祭仲的女儿比起来,拉结虽然狡黠,但对自己的丈夫可谓是全身心地投入。在她与丈夫共同生活的几十年时间里,她没有一天不从丈夫的角度出发去思去想,甚至不惜背叛自己的父亲。
  陷在爱里的女人是可爱而单纯的。她们可以为了自己所爱的人不顾一切奉献全部。然而,古往今来,又有多少薄情寡幸的男子辜负了这一片真情?
  从这一点上看,拉结是幸福的。她和她的丈夫始终生活在爱里,不离不弃。死在丈夫怀里的女人是幸福的,正如同弥留之际的男人会因为爱侣的一声轻呼而微笑。
  又一个美丽的红颜走了,结束了漂流,归于尘土,静静地休息。以色列将拉结埋葬在伯利恒,并且树了一块墓碑。
  不知道以后的以色列是否会经常怀念自己的这个妻子拉结。他对拉结留下的最小的孩子便雅闵疼爱有加;拉结生下的倒数第二个儿子——约瑟,他也视若掌上明珠。
  8.以色列一家
  以色列必须出发了,漂泊的游子也需要回到自己出生的港湾。几十年前,雅各只身一人逃离自己的家,几十年后他以新的名字——以色列——带着庞大的家族和丰盛的财富,回到了希伯伦,陪伴在自己的父亲身边。
  在希伯伦,以色列尽到了做儿子的本分,为自己的父亲养老送终。以撒去世的时候,年180岁。以扫和以色列埋葬了自己的父亲。以东和以色列两个民族的象征性纽带,在以撒去世后不复存在,从此两个民族开始了既有竞争也有认同,既有对抗也有合作的发展历史。
  丧事以后,考虑到两个家族的人口、牲畜等等都在扩展,在一个地方共处不容易,以扫发扬祖先亚伯拉罕的宽容遗风,主动带领族人离开平原,回到西珥山去了。在西珥山,以东民族作为阿拉伯人的一支重要祖先壮大起来。以扫的后人中涌现出许多上古时代在中东赫赫有名的伟大族长。
  以色列人在希伯伦过着相对平静的生活。当地人对于以色列家族总体来说还是比较接纳的,所以他们获得了休整和发展的机会。
  有句中国古话说“饱暖思淫欲”,以色列的儿子们正当强壮,颠沛流离的生活一结束,生存危机刚刚消失,骚动已久、压抑已久的荷尔蒙便开始在他们体内汹涌澎湃。除了年纪尚小的约瑟和最小的便雅闵这两个被以色列视若珍宝的孩子之外,以色列其他的十个儿子四处寻欢作乐,与当地的迦南人演绎出无数的桃色新闻。
  上古时代在以色列人那里,伦理道德的建设还没有正式完善,男人寻欢作乐、女人红杏出墙的种种行径司空见惯。老年的以色列自顾不暇,无力禁止儿子们的荒唐行径。
  迁就和溺爱只能造就更严重的悖逆——以色列的长子流便居然和父亲的一个妾发生了奸情!愤怒失望的以色列知道了这件事情,但是为了家族的荣誉和整体的生存,他忍住没有发作。多年的磨砺之下,以色列已经变得善于审时度势,为了大局的稳定,他不得不忍让,即使对方是自己的儿子,即使对方的行径使自己极端蒙羞。
  在游牧民族中,长子拥有重要的地位。长子在家庭中的地位和作用仅次于父亲。他们一方面要协助父母抚育弟妹,一方面要代表父亲独当一面应对各方的挑战,此外还必须担当起组织生产劳动、牧羊耕种的任务。但是,长子的地位虽然重要,最终继承家业的却并不一定是长子,有时往往是最小的儿子。这样一来,长子在家庭中的奉献意义就更加显著。如果父亲与长子不和的话,非但会让人看笑话,做父亲的也会因此失去重要的膀臂。
  在这个时候,稳定——对于家业甚大、人丁却不兴旺的以色列人来说是压倒一切的目标。所以,以色列不得不做出痛苦而无奈的选择——保持沉默,既顾全了儿子和自己的脸面,又保证了家族的稳定和团结。
第四章 约瑟
  约瑟来到埃及的时候是17 岁,历经风雨,到如今已经是将近40
岁的人了。这么多年,约瑟所受的苦,没有人能够真正体会。多少个黑暗无光的夜晚,约瑟躺在肮脏潮湿的监牢里,除了默默向上帝祷告,一无他法。多年前哥哥们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在约瑟心中掀起的不是仇恨,而是痛苦。
  1.多梦少年
  十二个儿子中,以色列最宠爱约瑟和便雅闵。这两个孩子都是拉结所生,还没有成年便失去了母亲,因此以色列对他们珍爱有加。
  作为游牧民族的孩子,即使再受宠爱,也不能离开家族生存的根本——放牧。约瑟17岁的时候,以色列安排他跟哥哥们一起学习牧羊。但是,由于以色列宠爱他,这一点很受其他哥哥的嫉妒。再加上约瑟年龄小、心地纯真,许多事情看不惯,往往把哥哥们的丑行告诉父亲——对于这种打小报告的行为,哥哥们更是深恶痛绝。
  以色列给约瑟做了一件花花绿绿的新衣服,哥哥们很快知道了——他们的眼睛因为嫉妒而喷火!
  希伯来人是游牧民族,不进行农耕活动,也不纺纱织布。如果需要布匹,他们就用牛羊、毛皮去跟其他民族交换。约瑟的彩衣,无疑是好几种布匹缝制的——那么就需要做好几次交换或者好几笔选择性的交易。换句话说,这件衣服价值比较昂贵。
  古希伯来人一般只穿两件衣服:外衣和里衣。外衣就是一件大长袍。在旷野烈日下,大长袍用来遮蔽阳光对身体的照射,防止晒伤;夜间的时候,大长袍可以作为铺盖的被褥。一个人往往只有一到两件长袍,做一件新长袍,通常是一笔不小的投资。约瑟穿了一件新做的花花绿绿的彩衣,而其他哥哥却没有,这已经令兄长们很不满,再加上他平时总是喜欢打哥哥的小报告找父亲汇报思想,哥哥们就更确认这件衣服是对他出卖哥哥的一种奖赏了。
  受到格外关爱的十七八岁的孩子,心高气傲几乎是一定的。如果一件花衣服和几句小报告还只是让哥哥们比较排斥约瑟,那么即将发生的一些事,则使哥哥们对他动了杀心。事情的导火索是两个奇怪的梦。
  第一个梦——约瑟和哥哥们去收割庄稼,他们各自捆扎庄稼,而哥哥们的庄稼居然向约瑟收割的庄稼下拜!
  小孩子总是没有城府的。约瑟把这个梦告诉了大家。哥哥们非常不满,觉得这个弟弟小小年纪居然如此狂妄!以色列没有说话,像往常一样保持沉默。如果他最看重的约瑟真的继承家业,成为一家之主,恐怕是符合老父亲的心意吧。毕竟在以色列的眼睛里,约瑟作为本民族的族长要比流便更理想(虽然这个民族现在还太小太小)。但是哥哥们的愤怒也可以理解:他们风餐露宿、战酷暑、斗风雪,为了家族的发展而拼死拼活,现在这么一个未成年的小弟,居然企图越到他们头顶上作威作福?!
  憨直纯真的约瑟还真是不太像以色列的孩子,否则怎么会面临这么大的舆论压力,居然又把自己做过的另一个梦说出来呢?
  约瑟又梦见——太阳、月亮和十一个星星对自己下拜!这一次,连以色列本人都很不满:莫非在小儿子眼中,连自己的父母都不值得一提了?于是,以色列第一次当着儿子们的面,呵斥了约瑟。
  人是一种很复杂的动物。人不一定从个人利害得失的角度寻找借口,否则就会显得自己太缺乏高度和品位;而往往要寻找其他人的舆论同情和道义支持,最起码是对对方的不满,这样才可以心安理得、名正言顺地打着“替天行道”的大旗,光天化日之下做出打家劫舍的勾当。约瑟的哥哥们对他的不满,仅仅存在于个人好恶和利益得失的层面,即使再不满,慑于父亲的威严也不敢发难,而如今父亲对约瑟的呵斥,无异于给他们打了一剂强心针——他们终于准备把心中淤积的仇恨付诸行动了。
  2.兄弟的谋害
  约瑟的哥哥们对这个弟弟的谋害行动,估计是经过缜密安排的。
  他们把放牧的牧场,转移到距离希伯伦近百公里以外的示剑地区。这有三大好处:
  一、游牧转场是牧羊人再正当不过的理由,也是他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以色列根本不会怀疑;
  二、以色列年纪大了,不可能随着儿子们出去放牧,那么游牧的营帐搬得越远,动起手来越利索;
  三、以色列人在示剑地方的群众基础并不好,因此他们跟当地人的接触不会很多,他们的所作所为也可以在相当程度上被掩盖。再说,如果约瑟被害,嫁祸于示剑当地人,也是合情合理的。
  说干就干,哥哥们要下手了!他们拔营起寨,向示剑地方转场。
  以色列这十个儿子放牧的是父亲的羊群。以色列老了,自然不能随行。于是,他叫来身边的约瑟,让他到哥哥们那里去看看。一般来说,这种跑腿的事情交给小儿子做,再自然不过。不过,以色列让约瑟去见哥哥们,似乎又多了一层监督的意思。
  可怜的以色列聪明一世,却糊涂一时,让约瑟离开自己这么远,去如狼似虎的十个哥哥那里,简直如同让绵羊到狼群里取暖一样。
  约瑟却对自己即将来临的危险浑然不知。
  远远的,哥哥们看见这个穿着花衣服、心高气傲、喜欢做梦的弟弟走来。待约瑟走到近前,哥哥们不容分说,如饿虎扑食一般将他按倒在地,剥掉他那件令哥哥们嫉妒得眼红的彩衣,将大声哭闹的约瑟一把扔进一个干涸的深坑里,任凭他在里面哭号求救。
  花衣服剥掉了,人也打了,哥哥们坐下来边吃边聊,应和着如同歌舞伴宴一样的约瑟的哭声,开始正式讨论怎么处置这个作威作福的“小皇帝”。此时,哥哥们分为两派:一派以大哥流便为首,打算教训一顿这个不知好歹的小子就可以了;另一派则要将其杀掉。最后,两派达成一致:把约瑟扔在坑里,不亲手杀了他。这个一致意见似乎比一刀杀掉约瑟还要残酷,基本等于把人一点一点活活折磨死。
  刚好一支商队经过这里,他们从米甸到埃及去做生意。这些跋涉走来的商人们似乎给了兄弟们以启发。几个哥哥商量了一下:与其让约瑟死掉,不如把他卖两个钱来改善一下生活!于是,他们与这些商人谈妥价格——20块银子——大约相当于现在市值四五千块人民币,就这样把兄弟卖了。
 一个养尊处优的少年,顷刻间成了寄人篱下的奴隶,可怜的约瑟不知作何感想。不过他还是应该感激那个提出建议的、贪财的哥哥,否则,他很快就会变成一具旷野中的干尸。
  哥哥们居然可以像卖一条狗、一头猪那样出卖自己的亲人!当我们看到这里的时候,也许会表现出对这几兄弟的极端不满与不屑。然而,自古以来,兄弟阋墙甚至刀兵相见的事例难道还少么?
  人性这东西,表面看起来很复杂。但如果拨开表面的迷雾,我们可以找到很简单的本质——利益。利益使亲人之间形同陌路;利益使承诺变成废纸、谎言甚嚣尘上;利益甚至会让一些人做出令人发指的伤天害理的事情。但是,利益真那么可怕么?也不尽然。一个人所要求的合理的利益与应得的利益并没有问题,但如果他的目光常常投向别人的东西,结果自然是心理不平、争端不断。
  哥哥们七手八脚将哭得筋疲力尽、被打得遍体鳞伤的约瑟从深坑里拉了上来,约瑟还没有回过神来,就被再度按倒在地,双手捆上,像猪狗一样套上绳子拴在骆驼后面,跟着商队走向茫茫的沙漠。他们的目的地是埃及。
  狠心的兄弟们数着手中的钱,目送着弟弟远去的背影。为了蒙蔽自己的老父亲,他们宰了一头公山羊,用羊血把约瑟的彩衣染红。为了让父亲更加相信,他们打发一个人去向他报信,说这件衣服是在路上捡到的,估计约瑟被野兽吃掉了。
  可怜的以色列悲痛欲绝。也许他的心中充满了自责:如果他不派约瑟去哥哥们那里,约瑟何至于被野兽撕成碎片。但他不知道,对于约瑟来说,他的哥哥们比起任何野兽都要凶猛和残暴。
  此后的日子似乎平静了。约瑟的兄弟们继续牧羊,继续吃喝玩乐……不知道他们是否怀念那个喜欢做梦、喜欢打小报告、喜欢穿花衣服的弟弟。
  也许只有以色列最怀念约瑟。从这件事情之后,他更加注意保护自己的小儿子便雅闵。这成了他与死去的爱妻——拉结的最后纽带。
  3.“桃花劫”
  约瑟没有死,即使在路上经历了痛苦艰难的旅程,他还是顺利地到达了埃及,并且被卖到一个埃及法老的侍卫长——波提乏家里做奴隶。
  作为一个文明的实体来说,埃及可以说是最古老的文明国家。最早有历史记载的古埃及王朝建立在大约公元前3000年。古埃及经历了31个王朝的统治,分为古王国(公元前3000年—公元前2200年)、中王国(公元前2200
年—公元前1580年)和新王国(亦称为帝国时代)。埃及人创造了极其辉煌的文明,成为世界文明发展和进步的巨大动力,也是整个欧洲文明的发端。我们所熟悉的埃及胡夫金字塔就建造于古王国时期。
  中王国埃及时期,是西亚和北非大文化圈里面一个比较重要的时期。我们前面说的押摩利人攻占巴比伦城也是在这个时候。中王国时期出现了一个很重要的历史事件——喜克索斯人入侵。他们逐步占领了埃及的大部分地区,几乎把埃及原先的政权压缩到无地可据、无民可役的程度,基本处于半独立的附庸状态,其地位相当于商朝治下的姬姓周国这样的从属诸侯国。
  喜克索斯(Hyksos)的原意是指“外来统治者”。喜克索斯人来自于西亚,以闪族人为主体,还有许多同盟民族。他们于公元前18世纪早期从尼罗河流域侵入埃及,喜可索斯人首先定都阿瓦利斯(Avaris)。
  有人认为约瑟进入埃及就在这个时期前后,因此,作为一个来自闪族的亚洲人,被法老内臣接受就可以理解了。
  年轻的约瑟被侍卫长波提乏安排在他的家里做管家。他的诚实和勤劳很快获得了主人的好评。因此,这个皇家御林军军官很放心地把自己的家交给约瑟打理。
  约瑟没有让主人失望。他努力工作、诚实待人,很快获得了每个人的好感。但人要是背运,喝凉水都会塞牙。约瑟心高气傲被哥哥们陷害,但是他到埃及之后这么低调与勤恳仍然给他带来了更可怕的灾难。
  优秀的男人往往会得到异性的青睐。不到二十岁,年轻英俊的约瑟这次遇到的是“桃花劫”。
  侍卫长波提乏是个赳赳武夫,但是,侍卫长的妻子却对约瑟格外喜欢。
  约瑟虽然长到十七八岁,尚不通风情,对侍卫长夫人的眉目传情居然没有理解。面对这个俊秀可爱的傻小子,女主人决定采取直接行动。几千年前的人,爱恨好恶都很通透,如果喜欢一个人就明明白白说出来,基本不会出现那种由于装腔作势而错失良机的人生遗憾。当然,这种随性与勇敢不见得都会带来好的结果,比如在女主人和约瑟的关系上。
  鲁迅笔下的阿Q,当他向梦中情人——吴妈表达爱意的时候是怎么说的呢?“吴妈,我要跟你困觉!”——这一句如此直接随性的表白,虽然纯真但却粗鄙。
  约瑟的女主人对约瑟的表白,居然和几千年之后的阿Q
惊人地相似:“我们同寝吧!”——看来,在表白方面,被欲望冲昏头脑的人几千年都没什么长进。
  面对女主人的性骚扰,约瑟没有表现出当今青年的成熟与老练,更没有顺水推舟。他吓得“跑到外面去了。”纯真的孩子就是这样不通风情,女主角又羞又怒又怕。羞的是:一番苦心被拒绝;怒的是:这个年轻人转身就跑,连一点温情都没有;最主要的是怕:古今中外,社会对妻子不忠的处罚都是极端严厉的。波提乏这样的武将如果知道妻子的言行,首先要做的,只怕是亮出刀剑、让妻子血流五步!
 问题又出在外衣上。
  上一次约瑟被哥哥陷害的因素之一就是那件漂亮衣裳。如今,他逃走时被女主人一把抓住了罩衣!埃及气候炎热潮湿,人们穿衣服比较单薄,约瑟急匆匆逃走的时候外衣被一把拽下来也不是不可能。
  约瑟逃走,外衣落在女主人之手。女人,几乎个个都是了不起的外交家和表演家,又是一种感性大于理智的动物,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深。恐惧与羞愤的女主人,到老公那里去哭诉:约瑟企图强暴她!
  其实,稍有头脑的男人都会明白这里面疑点甚多。试想:一个身处弱势的十七八岁青年奴隶,怎么敢冒着生命危险,对自己的女主人下毒手呢?即使有这个贼心也未必有这个贼胆。估计侍卫长静下心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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