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申请工作服的理由那个好,说出理由

员工将公司的工作服丢失或非工作原因破损报废,公司可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专业擅长: 继承、婚姻家庭、拆迁 咨询电话:

工服应当是公司为员工免费提供的

专业擅长: 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合同法 咨询电话: ***

工服应当是公司为员工免费提供的。丢失不赔偿,但再次申领需要按公司规定交费。

你好,你咨询的问题可能涉及工伤认定问题,其工伤认定相应规定如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进一下问题可以本律师电话联系。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4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明确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工伤的四种情形。根据规定,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并公布4起工伤保险行政纠纷典型案例。[1][5]对于广受社会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这部将于2014年9月1日施行的《规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算。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同时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试用期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是无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以上回复,不符合你的实际情况?马上咨询在线律师!

当前在线律师:335人 今日回复问题:793个
}

【转自 华盾商城:】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传承,这也是所有企业一直所提倡的。如何打造打造质优的企业形象文化,这也是所有企业老板所一直都在关心注重的。工作服作为企业发展及生产安全中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不少老板为了节约企业开销,实行的工作服多年一发政策难免阻碍企业发展建设。给你老板一个理由,换套工作服,不要让一套工作服为企业发展安全埋下隐患,让企业文化建设受到阻碍发展。

我是您企业的工作岗位上的员工,介于员工工作服使用现状,我谨代表全体一线员工为企业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希望公司采纳企业工作服两年一发提出合理化建议。

(根据企业现状,发表X年一发陈述。这里我以电子公司为范本)

众所周知,我们企业是做电子设备及电子元件企业。的在日常工作中,不仅维系员工的日常工作安全同时兼顾着企业安全生产发展。所以工作服对于我们企业发展来说极为重要。其次,良好的员工形象可代表企业形象。是展现与社会广面的重要载体。俗话说,人靠衣装,工作服为员工带来的精神面料,是企业文化发展重要元素之一。同时,员工穿戴的工作服也是企业的活广告。

而如今,我们企业发展正在稳步向前,我们需要在各方面为企业发展做好准备。三中全会中人大代表提出的:时刻坚守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重要传承,受到媒体一致关注响应。所以企业安全发展少不了工作服,同时工作服也在安全生产中维系企业文化提升。所以,我提出一下合理化建议:

1.建议企业配发工作服两年一发。遵循国家安全生产法案“提倡企业防护工装两年一发”。

2.为突出打造企业发展的良好形象,建议企业工作服配备春秋,夏冬等两至三款工作服版型样式。

3.建议企业选择符合企业文化气质的工作服,打造贴合企业形象的,展现最好的员工形象。

4.建议企业选择优质的定制质优的工作服。(华盾工装的工作服,一套顶三套。)

以上建议,忘领导重视。作为企业员工,我们深感骄傲,此番深意,也是我们对企业日后壮大发展的决心,亦是我们对企业的热爱之心。

——————————————— 我是分隔线 —————————————

以上提议,小编也许点用有特色的行业企业作为代表,虽说的含蓄,但我相信作为企业管理者,看到员工如此为企业着想,想必也会对于企业文化发展重新慎重思索。

其次,中国企业发展至今,仍旧企业没有依据相关行业安全发展规定执行。每年仍旧会发生工业生产安全的悲剧。血的教训警告我们,关注工业安全,关注工人健康,关注企业标准化,势在必行。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

本文来自:未知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

  穿着工作服是工厂工人必须的装备,由于有很多不同的行业所以在工作服的要求也比较特别,工作服能够保护工人在工作中正常干活,工作服对员工的健康也是有积极的影响的,也是为了防止职业病等安全隐患。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下工作服影响着工厂工人的那些方面。

  穿着工厂工作服对企业员工的影响

  对员工健康的影响:不妨碍皮肤的新陈代谢,有积极的作用。能够有利于体温的调节。不能够影响呼吸或者是影响血液循环等生理机能。不抑制青少年的生长发育。穿上工作服后感到心情愉快和好舒适。

  预防疾病和灾害的发生:保护身体不被外界侵害。衣服不能对身体的主要脏器有压迫感。制作衣服的面料对人体吴副作用。衣服不能成为传播传染病的媒介。

  我们在穿工作服应该和家庭、工作单位以及一般社会活动相结合,我们所购买的工作服应考虑本身的经济状况。看了上面工作服影响着工厂工人的方方面面,大家都有所了解了吧。我们工作服厂家在研究设计喜欢健康绿色的工作服款式来,以确保工人的健康。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申请工作服的理由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