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 奴隶

古罗马的女奴隶有多悲惨?除了干活,还要做一些羞于启齿的事情古罗马的女奴隶有多悲惨?除了干活,还要做一些羞于启齿的事情酒心牌棒棒糖百家号从公元前9世纪兴盛起来的古罗马,一直是一个恐怖的存在。强大的罗马帝国军队战无不胜,布匿战争中打败了地中海强国迦太基之后,就把触手伸到了欧亚非大陆。掳掠征服,几十万奴隶涌入罗马,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女性奴隶。因为身娇体弱,容易控制,还有些别样的用处,所以价格比男奴要高得多,倘若貌美身材好,价钱更贵。不用去庄园干重活,看起来很幸运,但是在主人家中,女奴要时时提防主人的一些特别想法。古罗马帝国和同时期强大的秦国,汉朝不一样,本身是奴隶制,奴隶须为奴隶主干活,社会的第一生产力是奴隶,罗马四处侵略,就是为了收集大量奴隶在奴隶主的千亩庄园里进行生产,而罗马奴隶主坐享幸福生活。那么在奴隶主家中,女奴会做些什么呢?一般男奴会在农场、矿山、作坊、牧场工作,强壮点的就送进角斗学校,成为角斗士,在斗兽场里悲催求生,一条贱命供奴隶主取乐。而女奴隶就和现代的高级保姆做得差不多,洗衣做饭,喂猪放羊烤面包.....只要是苦累差脏的活统统交给她们。还有的贵族家庭会要求女奴充当奶妈,原因是这些妖艳的罗马女子想要保持完美身形。仅仅只是这些,女奴们还算不上悲惨,和男主人呆的时间长了,他们总会做出些令人难堪的事情,虽然从公元2世纪雅典就开始制定奴隶保护法,Cornelian法也禁止男主人在任何场合杀死奴隶,强暴女奴。但对于罗马奴隶主们,形同虚设。把奴隶看成是自己的私人财产,“会说话的工具”,奴隶带着脚镣在监工的皮鞭下劳动,在罗马城,平均每天有2000多奴隶成交,爱琴海上的提洛岛曾是著名的奴隶贸易中心,女奴被肆意玩弄,这些都是发生在罗马人周围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并且女奴作为男主人的发泄工具,比之同时期中国古代侍妾,地位还要差上不少,因为发生多次关系,也无法成为主人的妻子,律法不允。不幸怀上的孩子,要么处死,要么生下继续成为奴隶如猪狗般圈养。漂亮的女奴不仅被迫成为主人的情人,还时常遭到女主人的嫉妒,每天的毒打少不了。古希腊色诺芬的《经济论》,罗马诗人奥维德的《爱的艺术》都有详细描述:每天没事他也要找茬儿,弄几个奴隶来虐待、戏弄,残酷无情是他的本性。他的妻子梅加利斯以凶残地用酷刑折磨婢女和手下的奴隶为乐。”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罗马人的凶残终于招来奴隶们的反抗,奴隶比较集中的西西里岛在公元前138年—公元前104年(中国西汉时期),先后爆发两次奴隶起义。后来还有最著名的斯巴达克起义,大量奴隶主遭到反攻清算,鞭打,屠杀,天理昭彰,报应不爽。特别要提到一点,古罗马女性奴隶还会做一件非常羞耻的事情——做伎女!因为罗马帝国法律规定:允许那方面交易自由,所以奴隶主和奴隶贩子都会将部分女奴卖给一些特殊场所。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酒心牌棒棒糖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史海泛舟,盘点最有趣的历史趣闻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一位前4A创意总监自述:我真的不适合做奴隶一位前4A创意总监自述:我真的不适合做奴隶今日娱闻百家号原标题:为老板拼了100%的命,你似不似撒?我在加拿大毕业以后找到的第一份工作是做设计。第一天,我就战战兢兢又略带兴奋地去上班了,见到自己的直属上司以后,我诚恳地对他说:“很荣幸为你们工作。”老板听后皱了一下眉头,很郑重地对我说:“You are running your own business.”你是在为你自己工作。很庆幸,我在职业生涯开始的时候就知道了这一点。不要想着这份工作是为了老板去做的,把它当做自己的事业,你通过公司的项目锻炼了自己,表达了自己的想法,提升了自己的能力,而且让公司更爱你,你的价值在团队中体现出来。为你自己工作,那么除了坐在办公室里以外,你在家里、在周末的时候,或在看电影、在旅行时,也会张开你所有的触角,去接收每一个灵感、每一次思想的碰撞、每一份意外的收获......为自己,我们愿意付出101%的努力。有人会觉得每天最后一个离开公司的员工很傻,老板给的工资也不多,何必为他这么卖命。这些人都想错了,我们从来都是在为自己工作。老板只是根据你为自己创造的价值付钱给你。而你的价值由你的知识决定。我常对年轻人说一句话“Knowledge makes a man unfit to be a slave.”知识使人不适合做奴隶。这句话其实来自于十九世纪美国废奴运动领袖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Frederick Douglass)。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是第一位获得举国承认的美国黑人领袖,在废奴运动中他是一个巨人般的人物。道格拉斯1818年生于马里兰州,他的母亲是黑奴,父亲据信是母亲的白人奴隶主。道格拉斯生下后父亲就没有认过他,他用的是母亲的姓贝利(Bailey),成年后他将自己的姓改成道格拉斯。道格拉斯由祖母抚养,没有母爱父爱,他在自传中说他的母亲因为是黑奴,只能偷偷来看他,时间不超过一个小时,他在母亲的怀抱中睡着后,醒来母亲已经不见了。道格拉斯从小过着奴隶的生活,日子过得很悲惨,尝遍人间痛苦。道格拉斯7岁时,被迫与祖母分开,到一个新的庄园做工,10岁那年母亲去世,他又被转到另外一个庄园做奴隶。12岁时,庄园主的太太教他认字,为他打开认识世界的新窗口,但不久庄园主禁止了太太的行为,表示奴隶得到教育后,会不安分。此后道格拉斯就偷着自学,最终成为在当时有着巨大影响力的黑人作家。知识让道格拉斯看到了黑奴走向解放的希望,他在20岁那年终于逃跑到纽约,成为废奴州中的一员,并在纽约与黑人女友结婚。之后,道格拉斯出书,创办宣扬废奴、人权的刊物,积极投身废奴运动,争取黑人权益,成为最重要的废奴运动领袖。在历史上,奴隶的肉体和思想都归属于主人所有,无论奴隶要做什幺,首先要得到主人的同意。奴隶一生就只能听从主人的吩咐做事,不能有自己的思想。白人害怕黑奴读书获得知识,于是用法律禁止黑奴读书。奴隶的孩子依旧是奴隶,没有自己的思想,只是主人的工具而已。道格拉斯改变命运的方式就是读书,通过书本,打开认识世界、认识万物的通道,将从知识中汲取的养分变成自己的智慧,成为独立的个体,牢牢掌握自己的命运。对现在的年轻人来说也是一样的。有一次,我来到华盛顿,在国会大厦(Capitol Hill)里的一个会议厅的墙壁上看到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的画像,随口说出了“Knowledge makes a man unfit to be a slave.” 旁边的外国人听到后很惊讶,我一个黄皮肤的亚洲人竟然也知道他。我把这句话作为slogan印在徽章上,在我办公室里随时都能看到,我也经常把它送给年轻人。永远保持学习,永远做自己人生的主人。Knowledge makes a man unfit to be a slave.It makes a man stand taller in the fields.It makes him hold his gaze longer.It makes a thinker of him, and it makes him question.Knowledge is a rebel maker.知识使人不适合做奴隶,它使人在田野里站得更高,使他的凝视更久,使他成为一个思想者,使他产生了疑问。知识是造反者。投稿丨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今日娱闻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分享最新、热门、娱乐资讯话题!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55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赞同 1添加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写回答做奴隶的自由不是自由|奴隶_新浪新闻
做奴隶的自由不是自由
  文/羽戈
  有人问我:一个女人自愿裹小脚,怎么办?
  我气不打一处来,反击道:你怎么不问“一个男人自愿当太监,怎么办”?
  他笑道:如果你觉得男人当太监比女人裹小脚更有讨论价值,那也可以……
  他的问题,源自杨早先生的文章《女性自愿裹小脚怎么办》。杨早此文,主题是女权主义,其中引述一种观点,认为人对自己的身体,拥有自由处置权,外力无权干涉,缠足与纹身、隆胸、整容等,并无本质不同,理当受到同样尊重。借此,杨早追索至他的论题:
  “由身体处置权,可以扩大到个人对生活的自由选择。如果某些女性自愿选择依附男性生活,放弃独立求得安稳,她们的权利是否应该受到尊重?如果她们认可传统的妇女出嫁―生育―相夫教子的模式就意味着幸福,女权主义者有没有权利替她们代言?”
  我对女权主义一向敬而远之,这里且说裹小脚。它到底是不是一种自由权呢,古往今来有没有一种说法叫“裹小脚的自由”?恕我孤陋,所见裹小脚的辩护词,从无自由的踪迹,大都高举美感之名,当然这是一种奇异的审美,呈现了男权社会对女性肉身与精神的双重压迫,非但无关自由,反而构成了对自由的反动与摧残。
  再说当太监。其事理与裹小脚一样,论起对自由的败坏,则有过之而无不及:太监被视为奴性的代言人,与自由简直不共戴天、势难两立。我想起一个著名段子。话说清朝末年,法国使臣罗杰斯对中国皇帝说:“贵国的太监制将健康人变成残疾人,很不人道。”还没等皇帝答话,侍立一旁的的贴身太监姚郧抢嘴道:“这是陛下的恩典,奴才心甘情愿!你怎可诋毁我大清国律,干涉我大清内政?”有人曾费心考证,查询从1844年到1912年法国驻华使节名单,确认并无罗杰斯其人。其实从太监的答语,便可知这是今人的戏说,“以今度之,想当然耳”。不过这则戏说,相当合理,对太监形象的刻画惟妙惟肖,对太监心理的洞察深切入骨。有句老话“皇帝不急太监急”,恰可作为段子的注脚。
  太监与自由的关系,最具说服力。可以想见,哪个男人,甘愿被去势,割去性功能,进宫当太监呢?诚然有“挥刀自宫”之说,不过这自宫之“自”,只能解释为自己动手,而非自由。自宫背后,往往埋藏了迫不得已的苦衷。譬如魏忠贤,《明史》说他“少无赖,与群恶少博,不胜,为所苦,恚而自宫,变姓名曰李进忠”;李莲英则是因生计无着而自宫。在此,你能说魏忠贤、李莲英享有当太监的自由么?他们的确可以不当太监,只是其他出路,也许更糟,所有选项,都在人性之下,因此这不能称之为自由选择,“当太监的自由”更属虚妄。
  倘把太监换作奴隶,这一命题将更加分明。一个人有没有做奴隶的自由呢?鲁迅曾将中国古代分作两块,一是“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二是“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同理,在这两大时代之间,无论你怎么选择,都不是自由选择。
  所谓自由选择,起码要包含两点:做选择的意志与供选择的对象(有时还得加上进行选择的过程),都必须与自由契合,缺乏其一,自由便掺了水、瘸了腿。我们往往侧重前者而忽略后者,以至陷入自由的悖论,被迫去论证“做奴隶的自由是不是一种自由”这样的伪问题。
  关于前者,即自由意志,有必要补充一点。自由意志的要义是自由,前提则是独立。换言之,一个人若不独立,则无自由意志可言,譬如太监、奴隶,纵使你把自由的面包交到他们手上,怕也无从下口享用。所以,日,胡适出席在北大校长任上的第一个开学典礼,发表演说,提醒学生:学校可以给你们自由,却不能给你们独立,“……为什么我要你们独立,而不说自由呢?要知道自由是对外面的束缚而言,不受外面势力的限制与压迫,这一向是北大的精神。而独立是你们自己的事,不能独立,仍然是做奴隶。”按照我的总结,此即“欲求自由,先争独立”。
  关于后者,即选项与自由的关系,不是被漠视,就是被误解。最常见的情形,莫过于把裹小脚、当太监、做奴隶、下跪维权、接受极权主义等,都作为自由选择的客体,于是有了“裹小脚的自由”“当太监的自由”“做奴隶的自由”等似是而非、自相矛盾的说法。事实上,这些说法皆非自由,而是自虐。我们必须谨记,自由绝非无所不为、无所不包,而有其明确底线,这个底线,即在于自由所包容的事物,绝不能是自由的敌人;自由的反义词,绝不能作为自由选择的对象。
  自由有其底线,正如民主有其底线。意识不到底线的价值与重要性,不敢为捍卫底线而战斗到底,那么自由、民主必将沦丧,甚至对自由、民主的摧毁,竟发生在自由、民主的名义之下。这方面,魏玛民国的覆亡无疑是最悲情的案例。民主选举选出了大独裁者希特勒,可谓自由、民主敌友不分的最大反讽。罗尔斯显然从中汲取了教训。在哈佛大学的政治课上,有人问他:假如您的正义论遇到了希特勒,该怎么办呢?罗尔斯沉思半晌,答道:杀了他,我们才能讨论正义的建设。
  重申一下,裹小脚、当太监、做奴隶、下跪维权、接受极权主义等,纯属自虐,无关自由,不在自由选择的范畴之内。任何打破了自由的行为,都不得使用自由之名为其辩护。
  所幸,我活了这些年,见识过种种奇葩,像裹小脚、当太监,却不曾遭遇一例。它们大抵已经消失了。大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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