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歌行的思想感情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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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歌行》中有一句劝人惜时的句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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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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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歌行》by吴沉水(经典,江湖,攻宠受,过程虐结尾HE)
文案一个人有天赋,本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但若因天赋受尽磨难,你还会不会庆幸?一个古代音乐天才的传奇故事,一首用坚强谱写的长歌行“到目前为止,我有过好几个名字。每一个名字,都象一把刀子,在我心底,刻出很深的痕迹。深到事隔多年,我每次回想起,还会疼痛。”郑重说明:某水出品绝对不会是悲文!内容标签:江湖恩怨 布衣生活 情有独钟搜索关键字:主角:易长歌(阿黄、柏舟) ┃ 配角:谷主、罄央、景炎、沈墨山、薛啸天、杨文骔等等 ┃ 其它:  
雪海梅香-资深吃货挚爱世间美味,好吃不贵!买生鲜,就上天猫,购新鲜,购健康!理想生活上天猫!
吴沉水大大的文,绝对质量有保证!!里面的受超级顽强,好喜欢这样的,很心疼。。——————————————————————————————————————————————————————————————————————————————————————————原文链接地址:.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555798无授权侵删。。
第 1 章  有人跟我说:名字只是一个符号。  这句话的意思大概是说,一个人叫什么,只是为了称呼上的方便,如此而已。因此,叫什么并不重要。  真的是这样吗?  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一个人叫什么,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的东西太多。他的出身、他的家庭背景、他自身的修养、他所拥有的财富,他父母对他的期许,他内心的盼望、他站到人群里,周围的人用什么样的眼光看他。  名字绝对不仅仅是一个符号。  或者应该说,符号从来都不仅仅是符号而已。  名字只是一个符号,说着句话的人,在我看来,都属于幸运的人。  他们应该都有骄傲的资本,有过人的才能,有出众的品貌,不用为三餐烦恼,身后没有足以将自己拖垮的家庭负担,也许,还经常能从别人眼中,收到或多或少的羡慕、嫉妒、愤恨又无可奈何的神色。  这样的人,本身就是闪闪发光的金子,又怎么需要去在乎,这块金子叫什么名字呢?  我心里泛起一丝苦涩。  我从来就不是那么幸运的人。  所以,当有人问起我叫什么时,我总是很慎重,很慎重地吸一口气,再慢慢说出来。  到目前为止,我有过好几个名字。  每一个名字,都象一把刀子,在我心底,刻出很深的痕迹。  深到事隔多年,我每次回想起,还会疼痛。  毫无遗漏地疼痛。  我一度以为自己已经成功锻炼成一个冷酷的人。  可是左胸心跳的位置仍然没法麻木。  某些夜晚,一首久违的乐曲,一个脱口而出的字眼,一个似曾相识的背影,却会让它剧烈颤抖,裂开层层的旧痂,让我被迫直视那些血肉模糊的伤痕。  然后我才知道,一切原该尘埃落定的往事,其实都没有过去。  往事如烟。  哪那么容易就如烟?  今日,我微眯双目,穿着领口微敞的雪白冰蚕丝袍,在三重绰约的轻纱之后,正襟危坐。前面的案几上摆着闻名天下的古琴“绿倚”,香炉内点着十两银子一两的西域异香,我闭上眼,略定了定,慢慢地将手指,搭到琴弦上。  微风轻拂,吹起淡淡烟雾,曼曼的轻纱一层一层荡漾开去,宛如被吹皱的一池春水。  我端坐轻纱内,客人坐在轻纱外,谁也不能在听琴之时进入内室打扰琴音,谁也不能随意撩开轻纱窥见我的面目。这是我定下听琴的规矩,京都胜地,多的是能人志士,谱摆得越大,名气越容易打响。  于是我不用三月,便成为誉满京师的长歌公子,我将自己摆在雅士隐者的位置,充分满足了这些贵族老爷,商贾官吏附庸风雅的心思。  是的,我现在的名字叫易长歌,是唯一一个,由我自己起的名字。  正如从此以往,我要做的事,要过的日子,都将是我的选择。  等了三个月,才终于如愿以偿,等到轻纱外那位客人。  我嘴角冷笑,既然来了,又岂能让你白来一趟?  我的拇指无意识拨弄了一下低弦,发出一声沉着悠远的回响,宛如钟声萦绕在寂寥无人的山谷。我举高手,审视自己的手:纤长温润,指甲淡红,宛如晶莹剔透的花瓣。绣有回向雷纹的长袖下,手腕光洁柔美,精雕细琢,右手尾指处套了黄金指套,为琴声偶而加了点铿锵金戈之声。  这双手,任是谁见了,都只会想到风花雪月,诗情画意。又有谁知道,这双手曾经伤痕累累,为了活命,几乎干尽天底下所有低贱的劳作?  再往下,靠近脉门的地方,有时至今日,沿用天下最好伤药也没法消除的一道淡粉色疤痕。那是我自己割的,打烂一只青花碗,用钝瓷片,来回挫磨出来的。  事隔多年,我还记得瓷片割破手腕时,那种尖利的痛感,以及那种整个心宛如漏风的破洞,空空荡荡的痛苦和绝望。  那时候我才十五岁,可已经知道,什么叫了无生趣,什么叫心如死灰。  我所受的苦,就算能白白作罢,但那被无辜牵连的人呢?难道也该死?  天道不公,我不指望,所幸的是,我有我自己。  我聚敛心神,开始弹奏。  一百两银子一曲,就算只看钱,也不能弹砸。  今天弹的是《长门怨》。  司马相如的《长门赋序》云,“孝武皇帝陈皇后时得幸,颇妒。别在长门宫,愁闷悲思。闻蜀郡成都司马相如天下工为文,奉黄金百斤为相如、文君取酒,因于解悲愁之辞。而相如为文以悟上,陈皇后复得亲幸。”  夫何一佳人兮,步逍遥以自虞。魂逾佚而不反兮,形枯槁而独居。  言我朝往而暮来兮,饮食乐而忘人。心慊移而不省故兮,交得意而相亲。  我一边弹一边冷笑。  陈皇后复得亲幸,天底下哪有那么简单的事?  薄幸之人,岂是一篇赋能够挽回得了的?不要讲一篇赋,哪怕拿你的命去拼,对那人而言,也不过是弃之鄙履。  这个陈阿娇,也不过是个傻瓜。  如此一想,原本幽怨的琴声,渐渐有了激越之意。  突然“当~”一声巨响,琴弦崩断,断了弦反弹到我的手指上,顿时拉开一个口子,鲜血直流。  我推开琴,有些愣住,看着自己流血的手,象玉石上绽开一朵妖冶的红花。  怎么回事?我今天,似乎被自己的情绪绊住。  纱帘外有异动,一个年轻人的声音嚷嚷起来:“怎么停了,这才听得好好的?”  在厅堂伺候的小厮立即伶俐地答:“怕是弦断了,列位再等等……”  “断弦?这京师第一琴的技艺,便如此不堪么?”另一位男子冷冷地开口:“本侯今日邀贵客来静聆雅音,却遇到这等状况,可见世间虚名传闻,多有不实。”  这大概便是今日付银子听取的主角阳明侯萧云翔了,我冷冷一笑,示意身后的童子执新弦而上,快手换了弦,重新试音,淡淡地说:“京师第一琴本就名不副实,若还想听便坐下,若觉着一百两银子花得不值,那便请走好。但银子是不退的。”  
我一开口,帘外那名侯爷果然坐不住,拍案怒道:“清音清音,便是摈弃凡俗,你开口闭口谈银子,已落了下乘,这琴不听也罢!”  “那送客吧。”我懒洋洋地接过童子递来的巾帕,捂住手上伤口。  “大胆!”厚重的靴声传过来,“本侯今日便要瞧瞧,哪里来的刁民这般妄为!”  杂乱的脚步伴随着小厮叫着留步的声音,纱帘唰的一下被扯开,两名锦衣男子闯了进来,在见到我的刹那间,硬是呆愣在当地。  我略抬头,淡淡地看了回去,一见之下不禁冷笑,老天果然待我不薄,阳明侯萧云翔,看来这些年你保养不错,没病没灾,面色红润,甚好。  我低眉垂目,轻声问:“还听琴吗?”  “听……”他盯着我,竟然情不自禁,吞了口唾沫。  “那坐下吧。”我略指了指那边竹塌,萧云翔与那名锦衣少年忙转身坐下,我试拨琴弦,嘴角含笑,斜看了萧云翔一眼,问:“长歌试曲新曲,侯爷听听?”  他渐渐从初见我容貌瞬间的震动恢复了过来,重又换上风流倜傥的贵公子模样,竟然朝我眉目传情,暧昧一笑说:“自然,长歌弹什么,本侯就听什么。”  我的笑容加深,开始在琴上拨弄试过多次的曲调,这个曲调我从未在旁人面前奏过,是专门为那三个人准备的。萧云翔是第一个,我等了三个月,也许是更长的时间,我等了这么几年,为的不就是,亲自在这三人面前,为他们,一一奏曲。  曲调铿锵复又婉转,于高昂之处金戈铁马,于低徊之处悱恻缠绵,不出片刻,他二人已经在我的琴声中目光呆滞,神情逐渐恍惚,我冷笑,愈发催动琴中魔力,眼睛余光瞥见萧云翔已经渐渐歪在榻上,脸上渐渐苍白,手捂住胸口,呼吸逐步变粗。  我笑得越发开心,带金指套的手奋力一拨,琴声高昂,似有千军万马,奔腾而来,又有日月变色,山川无光,洪涝裂堤,天谴逼近。萧云翔眼见开始口吐白沫,似乎伸手想向我扑来,却终于无力下垂。  这首天谴,便是武功高强之辈,也难以运功抵挡,何况你这样酒色之徒?  就在我抬高手腕,就要以一声裂帛之音取他性命之时,忽然砰的一声,刚刚续上去的琴弦,再度断裂。  琴弦,被什么东西,从中击断。  功亏一篑,我又惊又怒,顾不得曲调反噬的气血汹涌,强忍住涌上来的腥甜之感,从琴案底下飞速拔出匕首,扑向萧云翔。  我要他死,我一定要这个畜生死!  我的匕首还未刺中他,却觉手腕上一痛,随即叮铛两声脆响,两样东西落地,一个是我的匕首,一个,竟然只是一枚铜钱。  我支撑不住,一口鲜血喷了出来,却无比恐惧地望着帘外,是谁?竟然有这样的功力,我的曲子,对他完全不起作用。  不可能的, 我强撑着蹲下去,想捡起匕首,还未碰到,却一个踉跄,扑倒在地,就在这一刻,眼前一花,有人堪堪从旁伸出双臂扶住我,口气和煦:“小心点,别摔了。”  我惊惶地抬起头,却见眼前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轮廓硬朗,笑如春风,穿得宛如一般店铺掌柜,若不是一双眼睛晶亮锐利,根本看不出,有什么过人之处。  但我阅人无数,早已知道,越是这样的人,往往越可怕。  我看着地上蠕虫一般喘息的萧云翔,仇人近在咫尺,我却受制于人,无法亲手血刃,这一切,莫非是天意?  刹那间我万念俱灰,闭上眼哑声说:“要杀快杀,你若不动手,他日我仍要千方百计杀了萧云翔。”  “我为何要你死?”那男人惊奇地说,竟然若无其事地拉过我的手,搭起脉来,微笑地问:“你好像有什么不足之症,可曾问药延医?来,张嘴。”  他强行掰开我的嘴,往里面不知迅速塞了什么药丸,随后猛拍一掌,令药丸顺利下滑。我挣扎不果,怒道:“要杀就杀,别想用毒要挟!我若想死,天底下谁也拦不住!”  他淡淡一笑,说:“巧了,我若想杀谁,天底下也是谁都拦不住。在下沈墨山,你呢,叫什么?”  我狠狠推开他,跌跌撞撞向外逃去。虽知无用,但那等落入敌手,被人折辱的经历,我再也不愿尝第二次。我来到庭院,再走不动,扶着庭中的桃花树喘息,风吹过,满目落樱,一片缤纷。  扬起头,闭上眼睛,仔细听,似乎能听到风穿过肩胛的声音,柔软的花瓣落地的声音,脚下草地,不知名的虫蚁忙忙碌碌的声音。  不知哪里传来女孩儿们习唱之声,柔媚动听。蔚蓝的天空中,几只飞鸟翱翔而过,我几乎都能想象它们振翅时那些微的噗哧声。这是春天,这是一个充满希望的季节,适合踏青、寻芳,适合驰骋、醉酒,适合猎艳、寻花问柳,发展恋情。  适合重新开始。  只是不适合我。  远处突然有个稚龄孩童朝我飞奔过来,边跑边喊:“爹爹,爹爹。”我闻声如堕冰窖,这声音,这样子,竟然是我早先命人遣走的琪儿。我一回头,那如鬼魅般的男人,正含着笑,从另一面,慢慢朝我踱步而来,那边,琪儿举高小手,欢快朝我奔来。  “不……”我摇头低呼,没有办法了,我立即转身,用最后的力气扑了上去。我从未习武,在这男人面前无异以卵击石,但我就算死,也不能让琪儿落入歹人手中?  “爹爹。”  我心痛如绞,一边对琪儿大喊:“琪儿,快跑!”  一边一头撞了过去。  无意外撞空,却脚下一软,又被那男人双手搀扶住,耳边居然还听得他含笑低呼:“都说了让你小心点了。你到底叫什么?”  我挣脱不开他的双掌,另一边,琪儿呆呆站定看着我们,尖叫一声“不要伤我爹爹”就扑了上来。那男人仿佛嘀咕了句:“怎么父子俩都这德性?”随即一手一个,竟然将我们禁锢在左右臂膀之间。  他臂膀紧若铁圈,琪儿奋力挣扎,张开小嘴,一口咬在他手背上。  我心里大骇,那人竟然哈哈大笑起来,说:“你们一大一小,莫非都是狗托生的?这样好了,我叫你大黄,你呢,则是小黄,可好?”  “我才不是狗!”小孩儿气呼呼地说:“我是爹爹的乖宝琪儿。”  “哦,原来你叫琪儿啊,那爹爹呢,爹爹叫什么?”  “易长歌。”我淡淡地说。  “不是这个,”他摇摇头,低头好笑地看我,说:“你原本的名字?”  我忽然冷冷笑了,抬眼看他:“这位爷才刚起的好名字,阿黄可不就是叫我?像狗一样的名字,可不就是配我?”
第 2 章  是的,这个用来叫狗的名字,就是我的第一个名字。  大概除了我,已经没有人记得,曾经有一个小男孩,叫作阿黄。  也没有人知道,现在冠盖满京华的长歌公子,竟然有过一个,跟狗一样的名字。  以及,连狗都不如的童年。  叫阿黄的我,一出生,母亲就死了。  母亲是逃难才到那个村子的,那一年定河发大水,许多人一夜之间家破人亡。  她与家人失散,颠沛流离,很饿,昏倒在一家农户门口。长年耕田的庄稼汉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于是用家里的种粮救了她,虽然她当时已经有了身孕,仍然坚持把她留了下来。  再后来,她的肚子一天天大,到了生产那天,娇生惯养的母亲生了一半没了力气。村里接生婆用手将我拽了出来,这一拽,就像打开水闸的阀门一样,母亲身上的血立时全部流尽。  她走了,只剩下我,毫无准备地面对自己卑微而茫然的人生。  我长到五岁,皮肤上总是笼罩一层不健康的蜡黄。怎么洗也洗不掉,那层蜡黄,就如颜料一样,紧紧吸附在我的皮肤上。  所以,我的养父,为了省事,就管我叫阿黄。  童年留给我的印象,只有一个字:饿。  我总是很饿,肚子就像一个无底深渊,扔进去的东西,瞬间就没了踪影。为了抵挡那种疯狂绞痛的饥饿感,我只好拼命喝水。  久而久之,我渐渐四肢瘦削如芦柴,肚子却高高凸起,顶着毛发稀疏的脑袋,长成一副奇怪模样。  我常常头晕,胸口闷,别人家的小孩早能满地满野疯跑的时候,我却走两步就要喘气。因为这样,我常常觉得对不起我的养父,长成这幅怪模样,还成天身体不好,对他来说,可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拖累。  为了不让别人嘲弄养父,我尽量不跟村子里的人接触。  我没有玩伴,也无法象他们那样精力充沛地奔跑。于是,村后的小山坡上发呆成为我童年唯一的消遣。我别的都不行,可对声音非常敏感。天生就能分辨大自然中各种各样的声音。在别人听起来枯燥无味的雨声、风声、水声、鸟叫声、虫声、牲畜叫唤声,在我听起来却抑扬顿挫。我常常一个人躲在那里,听得津津有味,听得久了,却也能惟妙惟肖模仿各种声音。在所有的声音当中,我最喜欢鸟叫声,常常是我用口哨一吹,满树林的鸟儿都会跟我合鸣。每到这种时候,我就觉得自己决不孤单,因为我的玩伴不是一个两个,而是成千上百。  那是我整个童年,唯一快乐的所在。  庄稼人本来生活就不富余,没有人家里会养光吃不作的废物。我不想成为废物,但手却不能闲着。干不动地里的活,我就烧火、做饭、搬柴、擦炕、洗碗、扫地、晒粮食、喂家里仅有的一只老母鸡。  我将所有干得了的活都干了,可养父每次见到我,仍然脸色不善,爱理不理。  后来,家里多了个养母,我的日子更加难过。养父虽然对我不闻不问,可还不至于打我。养母可就不客气了,她脾气暴躁,顺手操起什么就用什么往我身上招呼。原本每日还有干窝头吃,现在只剩下粮食渣稀熬的粥。  那年冬天,我又饿又冷,常常在夜里冻醒,拼命喝水,也没法将那种渗透到骨头里的虚弱感压抑下去。有一天晚上,我实在忍不住了,不知怎地开始想起今天母鸡下的那个鸡蛋。我知道养母将母鸡下的蛋舍不得吃,都攒起来准备到集市上换东西。可人就是这样,越拼命压抑自己不要去想的东西,越要违背你的意愿冒出来。那天晚上,我躺在自己冷硬得有如石块的被窝里,脑子里一遍一遍描摹着雪白雪白的鸡蛋那美好的形状。  我对自己说,偷吃一个,就一个,她应该不会发现吧?鸡蛋的味道我以前尝过,是村子里的老婆婆看我实在太可怜,暗地里给我吃过一回。记忆中的美味在那个寂静的夜里被无数倍地放大,越是这样想,我的肚子就越饿得难以抵挡。  终于,我实在忍不住披衣下床,摸进了厨房,摸到灶台后面养母藏起来的鸡蛋筐。打开来一看,十几枚鸡蛋如同宝石一样在里面躺着,上面仿佛有一层白色的幽光。我兴奋地手都在发抖,掂起了一个,小心放在手掌里,手心都能感觉到蛋壳光滑的触觉。  我轻手轻脚地打开了炉门,添了柴火,烧起了水,将鸡蛋放进去,片刻之后,它便变熟了。我将那枚鸡蛋从白水中捞起来,差点把我的手烫坏。那一刻,我高兴极了,梦寐以求的美味就在自己的手掌中。我轻轻地将蛋在灶台边缘敲碎,仔细地剥开那层蛋壳,但里面莹洁如玉的蛋白逐渐呈现出来的时候,我的眼睛骤然间湿了。  那时候,我想的是,哪怕下一刻被养母打死,我也心甘情愿。
第 3 章  那个鸡蛋,注定没有办法吃到。  就如我生命中热切盼望过的很多东西一样,注定无法企及。  我的舌头只来得及舔到那光滑的蛋白表面,它就被人一巴掌打掉了。我目视着那个煮熟的鸡蛋,在空中抛开一段完美的弧形,最终落地,沾上一层土灰。  无声无息。  在那一瞬间,我清晰地听到体内有某个东西断裂开,在那个寂静的深夜里,喀嚓一声,断裂开。  茫然之后是心痛,心痛之后是恐慌。  养父的脸在我头顶上放大。  我本能地抱住了脑袋,蜷起身子,等待他如铁一般硬的巴掌。  可等了一会,却没有意料当中的剧痛。  我悄悄从胳膊间抬起眼,却看到他贪婪地盯住我的腰,我顺着他的视线,看到自己瘦削的腰身和臀部,在早已不合身的粗布衣裳下,露出了一大截。  我很奇怪他为什么一边喘气,一边这么看我,他的眼神不同以往,格外狰狞,犹如暗夜中盯住猎物的野兽。  是的,就像野兽,那种眼神,仿佛恨不得扒光我的衣裳,将我扑倒在地,狠狠咬开我的喉管。  我真的害怕了起来,忽然意识到也许会有比挨打更可怕的事情要发生,我开始慢慢地往后缩,乘他不注意,转身就跑。  他扑了上来,抓住了我,将我乱打乱腾的双手压在身下,一把撩起我的上衣,拉下我的裤子。  我吓得尖叫了起来,他顺手从灶台上抓起一块抹布,塞进我的嘴里。  他的力气大得惊人,我根本没法挣开。不一会,他分开了我的大腿,将我两条细细的大腿分成奇怪的角度,然后,我感觉他的手挤开我的臀瓣,一个硬梆梆热呼呼的东西,抵在那里。  “老子他妈白养了你这么多年,收点利息,也是应该的。”他在我耳边恶狠狠地说,唾沫喷了我一耳朵。  下一刻,那根硬邦邦的东西强行挤进我的体内,一阵天昏地暗的裂痛,几乎让我痛晕过去。  我拼命挣扎起来,将十年来缺斤少两的力气全用上,可仍然没法挣脱体内那个几乎要割裂我的钝器。我无声地哭喊着、哀求着,但听在耳朵里,都是碎满一地的咿唔声。
“还真他妈紧,妖精,小妖精,差点把老子夹断了。”  体内那根东西动了起来,明明不能再深入,可它还是一味固执地深入,象一把又尖又硬的利器,蛮横地、不顾一切地要把我的身体凿穿。我全身冷汗涔涔,已经痛到不能再痛,忘了挣扎,全副心神抵抗着那一波一波难以承受的痛感。我的眼前渐渐出现一片白茫茫,耳朵边仿佛听到一阵锯木的声音,一棵纤细的树苗,正被人拦腰锯断,血汩汩地从断裂处流了出来。好一会,我才意识到那是我身体内流出的血,血腥味从身下一直涌到喉咙口,我的整个身体,就像一个百孔千疮的口袋,由着人搓揉、弯曲、摺叠、拉扯,由着那血,从破裂之处,流出来,流向四面八方。  我已经哭不出来了,在一片交织着汗水、粘液、血液和分泌物的湿漉漉中,在那个男人在我身上发出惬意的shen吟声中,我仿佛离开了自己的躯体,飘到高处,俯视着灶台边交叠在一起,象畜生一样流汗、嘶咬的人。那个年纪的我,还不知道,那天晚上进入我幼稚身体的,除了这个男人粗大丑陋的□,还有挥之不去的污秽之感;我还不明白,某种真正意义上的玷污从此开始,终其一生,我再也无法重新洁净。  那个年纪的我,在一片空茫之中,不知为何,注意到滚在角落里,那个来不及送进嘴的白煮蛋。那个蛋,光洁如玉,却卧在泥地上,滚上一层肮脏的、令人鄙夷的污垢。  不知道洗洗后还能不能吃呢?  我想。  这是我陷入昏迷前最后一个念头。  我醒来后,仍然倒在厨房的泥地里。下身一片冰凉,裤子仍然被褪到脚跟。  养父无影无踪,几乎让我以为,刚刚发生的一切,不过是一场噩梦。  我动了一下,撕裂一样的痛感传来,我忍不住唉呀了一声。  夜还没有过去,但天色已经有些转白。  我忍住疼痛,慢慢爬了起来。地上一滩肮脏的血迹,不用看,也知道是我流出来的血。  两腿间黏糊糊的,沾了一片红白之物,夹杂砂土。我咬着牙,蹭到水缸边,舀起一瓢凉水,动手清洗。  洗完后,那瓢水被我浇到地上,冲淡了那滩肮脏的血。我勉强将裤子系上,手指颤抖,系了三四次才系好。  天色已经发白了,隔壁院子,不知谁家养的公鸡,开始打鸣。  我软软地靠着门框,一心想挪回自己的小屋,一迈腿,一阵天旋地转。随后,我听见自己重重跌到地板上的声音。  
模模糊糊,仿佛养母的破嗓门在很远很远的地方骂我。  朦胧中,仿佛有棍子打到我软如棉花的身体上,却没有知觉。  朦胧中,有谁拉着我的头发打我的耳光,一下一下,空洞得很。  “他病了。”  是养父的声音。我本能地哆嗦了一下,有谁托着我的腋下,拽着我的领口,把我拉了起来,象丢废物一样,丢到又硬又冷的床上。  我闻到自己被褥熟悉的霉味,是我的床。  我感到一阵松懈,终于回到自己的床上了。  从此彻底昏迷也无所谓吧。  醒来后已经过了三天。  接着,又在床上躺了三天。  这期间,养父没有来过。养母则每天必隔着门,恨恨地骂上半个时辰。  她的嗓门虽大,语气虽然恶毒,词汇却实在贫乏得很,骂来骂去,无非是嫌弃我象个废物一样病倒在床,没法干活,她不得已还要照看我,很吃亏。  骂归骂,她却没有对我动手。  因为没法动手,她才更加气愤,整日里骂个不停。  身下那个伤口渐渐痊愈,但因为我碰了凉水,又发了好几天烧。  照顾我的是村东偷偷给我吃鸡蛋的老婆婆。我昏倒那天,她正好路过,在她的威逼下,我的养父母不得已同意我在家里养病。  可怜她每天挪着小脚,提着竹篮,从村子东边颤巍巍地走来,就为了喂我吃点棒子粥,喝黑乎乎的草药。  “苦命的娃啊。”她看着我,脸上带着我不能承受的悲哀和怜悯。  我一听,眼眶就红了,泪水不住线地往下掉。  别人称呼我,来来去去都是贱种、臭小子、赔钱货、小王八蛋,只有这个善良的老婆婆,会说我是苦命的娃,因为她这么说,我才忽然意识到,我其实只有十岁。  十岁的孩子,如果生在富人家,恐怕还会窝在奶妈怀里吃奶吧?  就算生在父母双全的贫家,也会得到关爱吧?  烧退后没几日,我能下床,能慢吞吞地,做一点家里的事情。  老婆婆在与养母大吵一架后,也不好上门来了。我只能靠自己。  我跟往常一样干活,跟往常一样吃很少的东西,跟往常一样,每日在养母的打打谩骂中度过。  只是我开始小心地避开养父,尽量不与他碰面,绝不跟他单独呆在一块。  不是不想将那天晚上的事告诉别人,只是,不知道对谁说。  养父对我做的那件事,与他跟养母在屋里干的那件事大同小异,想必在养母心里,养父只能跟她,如果知道也可以跟我,我的日子会更难过。  对老婆婆说吗?我已经够贫贱不堪,又何必再让人知道更为污秽的一面呢?  何况,她就算知道了,又能够怎样?  我总不能指望一个老人家来保护自己。  我有的,只有自己而已。
 第 4 章  八月,干完活后,我又坐在村后的小山坡上。  傍晚的风习习吹来,漫天彩霞,明艳到让人目不暇接。  那种云,叫火烧云。  树林里唧唧喳喳,各种各样的鸟盘旋着,呼啸着归巢。  我闭上眼睛,倾听着风吹过身体的呜咽声,自从那天晚上以后,我总觉得养父在我身体里凿开了一个洞,风可以很轻易地吹过。  忽然,一阵悠扬的笛声从远处传来,吹着我从来没有听过的,动听的旋律。  那笛声一下子抓住了我全部的注意,我侧耳倾听,笛声轻飘飘地融汇入晚风,如歌如诉。  我听了一遍,已经能记住那个旋律,然后,我摘下一片嫩叶,放出唇齿之间,用另一个旋律来迎合它。我也不知是怎么回事,那笛声仿佛是我相识多年的老友,毫不费力地,我就找到了跟它无比契合,几乎天衣无缝的合调。  那个调子,仿佛在我心里蕴藏了许久,此刻从唇边吹出,自然而然。  远处的笛声,听到我吹叶子的声音,似乎停滞了一下,很快就明白我的意图,欣欣然地重复那个调子。  一笛一叶,唱和了许多遍,直到那天的晚霞黯淡下去,直到树林中,再也听不到鸟儿归巢的声音。  不知何时,我取出唇齿间的叶子,已经开裂枯萎。我的嘴唇,应用力过度而颤抖不停。  脸上一片湿意,我竟然流了满腮的眼泪。  可我心里,却是无穷的欢喜,原来,在这天地之间,我并不孤单。  有一个人,不知是谁,在那看不见的某处,听懂了我的调子,愿意和我唱和。  重要的是,那个人,在离我不远的地方。  一连五天,每日我早早地干完活,带上一个干馍馍,来到那个小山坡上,等那把笛声。  我在等吹奏笛子的那个人。我等了五天,那个人都没有来。  到了第六天,又是一个火烧云的傍晚,仍然等不到。  我心灰意冷,呆呆地坐了半天,月升中天,慢慢啃完那个干馍馍,站起来,拍拍屁股,准备回去。  就在这时,我再次听到那个熟悉的笛声,演绎一曲全新的调子。  我激动得全身发抖,忙不迭地摘下一片树叶,却连摘了四五下,才算摘到。来不及检查那片叶子厚薄如何,我急忙塞进唇边,开始唱和。叶声呜咽嘶哑,吹了出来,才吓了我自己一跳。  此时,远处的笛声,已经吹到曲末。  我站在那里,手上拿着那片过老过厚的叶子,懊丧得想以头抢地。我竟然,竟然只顾着摘叶子,忘记了那调子的前半部分。  远处的笛声,见无人唱和,吹了一遍,就停下来了。  万籁俱寂,我却听见自己哭泣的声音。  我明明守在这里寸步不移,却为什么,还是会错过?  错过了,要怎么样,才能够重来?  我哭了许久,哆哆嗦嗦地,借着月光,重新摘了一片新鲜的叶子。  没有人唱和,我就吹一个曲子,给自己听吧。  一开始很难听,因为我一边忍着哭泣的欲望,一边吹奏。后来就渐渐地流畅,一个从没听过的旋律,如泉水一样,潺潺地从我心底流淌出来。  我想到过去十年生活中那些美好的事情,想到春天里到处盛开的亮堂堂黄色小花、夏天草地上随处可见,掰开来可以吮吸甜味的草根、秋天里蔚蓝的天空中优雅滑翔的飞禽的翅膀、冬天里,塞给我一个热腾腾红薯的老婆婆的笑脸。  我想到那些平日里不敢跟人讲的梦想:我梦想有一天能跟村里有钱人家的小孩那样上私塾,能摇头晃脑背诵那些我听一遍就可以记得的诗文,有一天我也能上京赶考,象老婆婆给我讲的故事那样高中状元,骑着大马,穿着红色的漂亮衣裳回来。  可惜,这些都只是幻想,我的心情黯淡了下去,叶声嘎然而止。  出乎意料的,就在我停止吹奏的同时,远处熟悉的笛声又响起来。  曲调跟我刚刚信手吹来的一模一样,只是在他的手里,比我用树叶吹奏的,不知明晰透亮了多少倍。  原来,他一直没有离开,原来,他的沉默只不过为了更好地倾听我。  我傻傻地笑了,重新摘了一片嫩叶,附合着他清澈见底的笛声,慢慢地,用其他的调子,和着自己随心所欲吹出来的旋律。
 一时间,仿佛天地万物俱不复存,所有的,只剩下一笛一叶,一个他,一个我。  那天晚上,我高兴过了头,一直吹到月已西斜才回去。  到了后来,笛声低低,隐隐有劝归之意,我才意犹未尽地挪动脚步。  月色迷茫,乡下人睡得早,此时村里除了几家还透着蜡黄的灯外,大部分已漆黑一片,只有偶闻几声狗吠。  我下了山坡,沿着两片菜园之间的狭窄道路往巷口走去,路上隐隐有一层泥腥夹杂着鸡屎味。两旁的菜地影影绰绰,也不知种了什么,在暗夜里看来,格外神秘。我正在心里揣摩着要种萝卜的话,没准可以趁着夜里偷挖一个出来,这一想,肚子不禁有些饿。我猫着腰,低头拐入菜地,还没摸清那叶子的形状,猛然被一双大手从背后抱住。我吓得魂飞魄散,拼命挣扎,那人熟练地往我嘴里塞了一块破布,迅速把我压到垄沟里。  “臭小子,白天躲晚上躲,老子看你今天能躲到哪去。”熟悉的声音响起,我浑身战栗。  是养父,除了他,谁也不会在这样的夜里,象饥饿的狼一样专门等着我。  我哭、挣扎、尖叫,象一个落入泥潭的泥鳅一样用力钻,却没有办法摆脱他。很快,我的双手又被压到他身下,身下一凉,裤子又被扒落,我的双腿又被他以那种耻辱的姿势分开。这一次,他还抬高了我的臀部,双手探入臀间摸索了一番,然后,上一次那种钻心裂肺的疼痛再次铺天盖地而来。  月凉如水,清辉满地。透过篱笆,在我□的、遍布虐痕的身体上穿梭而过,黑夜无边,倘若永远是黑夜也好,却又为什么要有白天,为什么要有光亮来衬托夜有多深沉?  为什么,在我欣喜若狂地月下唱和之后,要让我再承受一遍这种地狱般的煎熬?  我被堵上的嘴无声地开合着,叫着某个我没有意识到的名字。很久以后,我才忽然想起,在我备受□的那个夜晚,我一直在叫着一个从没见过面的女人。  我在用全身的力气,哭喊着:“娘亲~”  身体里的裂痛没有进行多久,忽然之间,我感觉压得我喘不过气来的重量消失,那具肮脏的躯体莫名其妙被人拧了起来,毫不客气地丢到一边。  我回过头,勉强翻身,痛得龇牙咧嘴。看到月光下,静静地站着一个青衣人,长身玉立,风姿不凡,一张脸长得平平常常,表情却异常冰冷。  养父扑在地上瑟瑟发抖,两腿间丑陋的器官还昂然凸立,上面粘着湿漉漉的血液,指着青衣人结结巴巴地道:“你,你是人是鬼?”  青衣人不答,却扫了眼我两腿之间的性 器,道:“原来是个小男孩。”  话如其人,仍是冰凉入骨。  他伸手将我口中塞的破布取出,手指触及脸颊,冰凉入骨。我打了寒战,惶惑地看着他。  “这么小?看起来不足八岁,那不会是你了。”他端详了我半天,喃喃地说。  暗夜里冷不防看到这有如鬼魅的人,连一向粗暴大胆的养父也变得胆战心惊,他看了看青衣人脚下,发现也有影子,断定是人,胆子骤然变大。拉过来穿好裤子骂道:“干你娘,没事快走,不要在这妨碍老子快活。”  我看到养父拍屁股准备走来拉我,心知这青衣人一走,不免又是一翻折磨。也顾不上身体裂痛,半身□,扑上来抱住青衣人的脚哭道:“大叔,大叔救我啊,我会死的啊大叔。”  青衣人冷冷道:“你会不会死,与我何干。”  我喉咙梗住,一时间觉得这世上人人自危,我死与否,确实与他无关。可就这么让养父带走,却是宁死也不干。猛然间,我瞥见青衣人腰间别着一直碧玉笛子,通体莹润,底下还系有贵重华美的穗子。  我心里一震,哆哆嗦嗦地抓紧他的穗子,青衣人衣袖一甩,一阵劲风袭来,我不由自主摔向一边。他长袖拂身,似乎要掸掉我抹到他身上的灰尘,道:“既然不是萧某要找的人,那就打扰了,你们继续。”  说完,青衣人转身要走,我情急之下,用口哨颤巍巍吹响刚刚在山坡上唱和的调子。  
青衣人背影一顿,缓缓转过身来,凝视着我,道:“是你?”  我拼命点头,泪水簌簌流下。  “骗我的话,可不只被强这么简单。”  我摇头,声音呜咽。  “你如何证明?”  心里象被针刺一样难受,我抬起头,擦掉眼泪,慢慢地,将第一次听到笛声的曲调哼唱出来。  他听完,眼里的寒霜才方有所解冻,问:“这个男子,是你何人?”  “养父。”我低头,羞愧到满脸通红。  他似乎低笑了几声,仿佛听到什么好笑的笑话一样。然后,他转向养父,道:“这个男孩我要带走,你有两个选择:第一,你把他卖给我;第二,我杀了你。”  他语气森冷,气势逼人,养父禁不住有些害怕,道:“你,你凭什么?”  青衣人嘿嘿冷笑,清光一闪,却听到养父惨呼连天,滚到地上,双手捂住□,鲜血从指缝中不住冒了出来。  我不知道青衣人使了什么法术,也不知他对养父做了什么,看到他这样,倒害怕得尖叫一声。  青衣人扫了我一眼,我忙双手捂住嘴。他转向养父,冷冷道:“怎样,选哪个?”  “第,第一。”  咣当一下,一锭银锭子和一个小瓷瓶被抛到地上。青衣人道:“看这个孩子瘦削的样子,你肯定也没给他吃饱过,这五十两纹银就算便宜了你。这孩子以后是我的人,没我同意,谁也不能碰他,所以要阉了你,那药你自己敷上吧。”  他又对我道:“穿上裤子,跟我来。”  我忍痛找回了自己的裤子套上,迈出一步,却两眼一黑,差点站不住。恍惚间,我看到他仿佛不耐烦地转身,一阵头晕目眩的失重,我大惊失色,半响才意识到他将我打横抱起。他身上的衣料也不知是绸是缎,脸贴上去,凉沁沁的很是舒服。我偎依在他怀里,闻到他身上一股若有若无的幽香,直达心底,唤起由衷的温暖。我在那一刻,莫名其妙感到心安,多年来紧绷的神经,终于可以放松一下了。  如同有看不见的大铁锤狠狠砸到脑袋上,我一下子被拖入了昏睡的深渊。
第 5 章  我常想,我的整个人生,是因为遇到他而改变。  如果不是那天我刚好跑到山坡上,如果不是他刚好想吹笛,如果不是我刚好能毫不费力地与他合奏,那么我的人生,可能会走怎样的道路?  是会更简单,还是会容易,亦或,更麻木?  或许,起码会更平常,更琐碎,更能,过得快一些?  然而没有如果。  所有看似偶然的人生际遇,在我回首往事的这一刻看来,都是不可避免的。  就如这一刻,如果没有从前那些恩怨,我不会对那三个男人恨之入骨,如果我没有设计诛杀萧云翔,就不会莫名其妙,被这个叫沈墨山的男人强行掳走,逼着我,跟他每日共对。  这个人想干嘛,要怎样,我已经懒得探究,最坏的打算,不过父子二人,一起死在这里。  只是委屈了孩子,他生下来就丧母,跟着我这几年颠沛流离,好容易过上点安稳日子,又被我所累。  我抱紧怀里的小琪儿,冷冷打量着眼前一切,我们现下身处城南一处杂货铺后院厢房,地方虽然干净,但分明简陋异常。沈墨山吩咐人开了饭,也是一张四方桌上摆了简单三菜一汤,并无粉白黛绿的美婢,也无并陈水陆的佳肴,用的器皿,也不过寻常竹筷陶碗,不要说螺杯象箸,就是像样点的官窑细瓷也不得见。  沈墨山招呼一声,大咧咧坐我们身侧,夹了一筷子豆腐尝了一口,笑逐颜开道:“好,豆腐够嫩又新鲜,快尝尝。”  举止似乎自然之极,但我分明记得,萧云翔称他为“贵客”。  萧云翔是世袭的阳明侯,这些京城达官贵人,旁的本事没有,看人下菜碟子的功夫是年久日深。他既称沈墨山为贵客,舍得请他听一百两一首的曲子,那这位沈墨山,就肯定有其“贵重”的地方。  更何况,这身深藏不露,高深莫测的功夫?  我端坐不动,怀里的孩子却捱不得饿,待我察觉时,他已经悄悄儿伸出小手,摸上边上一盘大白馒头,正双手捧了张大嘴待咬上一口。  我心中一惊,一把拍落那个馒头,低喝道:“琪儿!”  小孩小嘴一扁,很懂事地缩回手,却小小声说:“爹爹,琪儿饿……”  我一听喉咙有些哽咽,这孩子虽然跟着我受苦,但我小时候饿怕了,再难都没让他捱饿过,可现在如果让他吃,怎么能保证这一口馒头下去会有什么后果?  “饿了就该吃,”沈墨山在一旁淡淡地说,他随即拿起调羹,舀了一小碗豆腐,尝了一口方递过来,似笑非笑地说:“怕的话就饿着。你能扛,孩子可扛不了。”  我怒目而视,再低头看自家孩子不住咽口水的可怜相,终于狠狠心,接过碗,先吃了一口,琪儿抬头眼巴巴地看着我,怯生生叫:“爹爹……”  “等等,过半柱香,若爹爹没事你再吃。”我低头说。  沈墨山闻言抚掌大笑:“阿黄啊阿黄,你这样,真不知该说是瞧得起我还是瞧不起我。我若想动手脚,这样试毒又有何用?”  我放下碗,冷冷地盯着他,哑着声问:“抓我们来,你到底想干嘛?”  “你猜?”他眨眨眼。  我扭过头,自嘲一笑,挺直了脊梁骨:“易长歌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身无长物,倒拖着个孩子和仇人,你带走我,他日萧云翔必要找你麻烦,我实在想不出对你有何好处。”  “谁说没有,”沈墨山微微一笑:“我可以你为交换,让萧云翔淮安盐道,再让利三成。”  原来如此,我心里一凉,深吸一口气,却听他语气一转,轻描淡写地说:“不过,我也可以,随时改变主意。”  我抬头直面他。  “我是个生意人,不做亏本买卖。”沈墨山含笑说:“答应我一个条件,我就不把你交出去。”  “除了琪儿。”我斩钉截铁地说:“不要拿孩子说事。”  “放心,我不至于。”沈墨山点头。  “你不怕得罪阳明侯?”我微微蹙眉:“萧云翔为人自诩风流,实则阴狠,我险些要了他的命,他绝不会善罢甘休。”  沈墨山宛若听到什么好笑的事,脸上笑容加剧,眼底却精光四溢,口气清淡,却霸气天成:“区区一个萧云翔,我还不放在眼里。”  我盯着他,一字一句问:“你待如何?”  沈墨山忽然转成温柔一笑,拿起筷子说:“吃饭吃饭,吃了再告诉你。阿黄,你爱吃什么,小阿黄呢?告诉我,明日我让厨子烧去。”  我还未答话,琪儿却鼓起腮帮童声朗朗:“爹爹才不叫阿黄,琪儿也不是小阿黄。”  “哦?确实是不好听啊,”沈墨山好脾气地应答小孩:“但是易长歌也很难听啊,琪儿给你爹再取个好听点的名?”  琪儿很得意地偏着小脸,竟然说出一句我怎么也想不到的话:“我知道,爹爹还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柏舟。”  我如遭电掣,惨白着脸,久经沧桑的心底,竟然由不得开始颤抖。 
 柏舟,柏舟,多少年,没人这么唤过我了。  那个时候,青衣男人没有问我叫什么名字。  他只是随手拿起一本书,翻了翻,然后漫不经心地说:“从今往后,你就叫柏舟吧。”  那时候,我还没读过书,书本对我来说是非常神秘的东西。我不知道他当时随手拿起的书叫《诗集传》,也不知道他只是正好翻到《柏舟》篇。我只是单纯地高兴,高兴自己终于有了一个象人一样的名字,柏舟柏舟,发音清脆,干净利落,听起来很好听。我傻傻地笑了,傻傻地问:“柏舟是什么意思?”  他道,就是柏木做成的小船。  柏木?就是柏树吗?  嗯。  我认得那种树,会掉皮,味道很香,于是我更高兴了,咧开嘴说,我喜欢这个名字。  他奇怪地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转身走了出去。  后来,当我终于能识字断文后,我迫不及待地翻阅了这首与我同名的诗篇,那字里行间的忧愤之感,让我心里,产生了一种奇异的,既迷惑又哀伤的感觉:  泛彼柏舟,亦泛其流。耿耿不寐,如有隐忧。微我无酒,以敖以游。  我心匪鉴,不可以茹。亦有兄弟,不可以据。薄言往愬,逢彼之怒。  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威仪棣棣,不可选也。  忧心悄悄,愠于群小。觏闵既多,受侮不少。静言思之,寤辟有摽。  日居月诸,胡迭而微?心之忧矣,如匪浣衣。静言思之,不能奋飞。  很多年后我才知道,这首由他无意间翻到的诗篇,竟然成了我此后半生最佳的注解。没有想到,那样一个午后,那样一双修长白皙的手,随便一指,我的命运,就这样一语成谶。  我们住的地方,叫叠翠谷,顾名思义,一年四季,均是满眼苍苍绿绿,郁郁葱葱,就如同满眼兑现不了的希望,灭了一个,又生一个,明明灭灭,没完没了。  我们住的竹楼外面,一株枝干粗大,却叶细如水的树偏安一隅,每个月圆的夜晚,他临窗伫立,一袭青衣,玉纤横笛,悠扬的乐声,总能吹裂那一派氤氲的绿色。  “罄央哥哥,那是什么树?”曾经有一次,我问罄央。  罄央嘴角上翘,脸颊上浮现柔和的微笑,摸着我的脑袋说:“那个啊,叫凤凰木。”  我还记得,我们相识在我入谷的第三天,那一天,他随手一指,我就叫了柏舟这个名字。  其后,他将我交给一个少年。  那少年大我好几岁,长得比年画上的女孩还好看,笑起来,比最清冽的山泉,还要令人目眩神迷。  他对我说,“你就是新来的小柏舟啊,我是罄央,你可以叫我罄央哥哥哦。”  我当时很迷惑,不太反应“柏舟”唤的就是我,只知道愣愣地看着这个纤细柔美,如一杆凤尾竹般的少年。  我不敢相信,这样合该美上云端,遥不可及的人物,会对丑陋如斯的我,不带讥讽和厌恶,只是这么单纯地微笑。  “小迷糊,跟你说话呢,想什么呢?”他笑得更深了,唇齿红白分明,湛湛生辉的眸子里,满满的,全是温柔到要溢出来的光。  “没,没想什么,”我窘得手脚不知放何处好,偷偷瞥了他一眼,鬼使神差地说了句:“你,你真好看。”  “呵呵呵……”他开心地笑了,笑声如珠玉落盘,清脆动人。我的脸哄的一下烧起来,难堪地垂下头,绞着新换上的粗布衣的衣角。  “小柏舟,你还真可爱。”他边笑边摸摸我的头,说:“罄央哥哥不算好看,这谷里啊,有的是比我好看的人,你以后就知道了。”说完,他又仔细端详我,笑着说:“嗯,就是小柏舟,长大了,也会是很漂亮的人呢。”  我目瞪口呆,刹那间断定,他肯定是太善良了,善良到,不惜说这样的弥天大谎来安抚我小小的,不为人知的自尊。  “跟哥哥走好吗?”他朝我伸过来一只手,“谷主说,你以后就和我住一起哦。”  我呆呆地伸出手去,再快要接触到他细白柔软的掌心时,又窘困地缩了回去。我将手背到身后使劲擦了擦,才惶恐地,放入他的掌心中。  罄央什么也没说,却执意拉过我那一只企图藏在身后的手,微笑着说:“我们走吧。”  哪怕到了今日,只要闭上眼睛,我仍然能清晰地回忆起罄央清俊的脸上,那柔软到心底去的笑容。他的笑容,在那一瞬间,骤然点亮了我晦涩的世界。我必须承认,在以后很多年里,我再也没有见过比这更纯粹,更能在第一时间打动我的微笑。  他的笑容,从此便珍藏在我心间,就如童年藏在枕头下,舍不得吃的麦芽硬糖一样,只有在心里太苦,苦到我几乎要坚持不下去的时候,我才会郑重拿出来,舔一舔,汲取回忆中的甜味,再小心翼翼地收好它。  罄央,他告诉我,这世上,除了冷漠、残酷、伤痛和愁苦外,还有善意,还有温柔,还有对人,不需要问原因的好。
第 6 章  是的,那时候,罄央真的对我很好。  即使是多年以后的今天,我仍然要说,罄央,真的对我很好。  在那间本来完全属于他自己所有的厢房里,罄央亲自支起另一张竹床,铺上晒了太阳的,又松又软的被褥,移来雪白的纱帐,然后,笑着把我抱到上面。  我吓到了,直觉要跳下来,那么细密绵软的棉布被褥,我怕坐上去,会弄脏。  他按住了我的肩膀,说:“别动,这是你的床啊,从今以后,你就睡这里了。”  这里吗?我狐疑地看他,我狐疑地看四周,那个房间,就如罄央的人一样,如此纤尘不染,如此简约高洁,这里唯一不合适的,就是我。  只有我。  我摇头,慌乱地说:“这,不行的,我,不是,这里,我不能住,我……”  “不住这里?是房里太素了吗?”他抱歉地冲我笑笑,说:“对不住啊,我生来不爱那些多余的东西,你要喜欢那些,改天罄央哥哥去跟其他人讨些来送你,好不好?”  我睁大眼睛,摇头得更猛了。  “小柏舟,谷主说你住在这,你就住这,不要闹脾气好吗?乖乖的。”他轻声软语地哄我。  我拼命咬了嘴唇,才没将眼眶里湿热的液体淌下。我看着这双清澈如水的眼睛,那里面没有戏弄,没有鄙视,只有犹如微风吹拂过枝桠,贴慰叶脉般的温柔。  于是我说了,我告诉他,其实我只是怕自己弄脏这张床而已。  说出来后,我就后悔了。我警惕地看他,这个少年,全身遍是非一朝一夕养成的优雅高贵,这样的人,如何能理解我,如何能明白,身上这件入谷后换上的不合身的粗布衣服,已经是我穿过的最好的衣服;如何能明白,在我十岁的生涯中,从没敢奢望过,有一天,能有一床属于自己的细软棉被。  我打算,只要他眼里稍微流露出一丝轻视或鄙夷,我就用加倍的冷漠来回报他。  哪知他半张了嘴,呆了呆,立即展开双臂,我被拥入他单薄的怀中。  那大概是我生平第一次,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拥抱,很温暖,超过了体温的温暖,还有,就是他身上那股,令人心安的青草淡香。  他一边抱我,一边摩挲着我的背说:“柏舟,永远不要说自己脏。只要你的心不脏,你就永远干净。”  他的意思是,只要我坚信自己纯净若清泉,则哪怕尘埃满身,也无法玷污自己半分。  那时候,我还小,不懂得辩驳,不明白,这其实是多么美好,又是多么一厢情愿的想法。  我天真地想,或许,只要努力,就真的能把屈辱的记忆,被玷污的身体,从此洗涤干净。  于是,我贪恋地窝进他的怀里,贪恋地信赖他说的话。他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香气。后来我才认得,那种清香,属于叠翠谷中,每逢春季,唯一会盛开的白色小花的味道。  那种花,谷主起了名字,叫“欢颜”。  整天面无表情的谷主,却为目所能及,唯一盛开的鲜花,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随后,我又和罄央单独呆了三天。  那三天里,罄央耐心地陪着我,教我熟悉叠翠谷日常事务,教我明白谷中的大小规矩,教我知道,我的身份。  更确切的说,是叫柏舟的那个男孩的身份。  他和罄央,和这谷中十六位其他的少年一样,在谷里非主非仆,非徒非奴,如果真要说清楚,那只能说,我们都是叠翠谷的人。  这个身份,身后站着的是叠翠谷,是那位神出鬼没,无人知其来历的叠翠谷谷主。  我那个时候,对江湖事并不知晓,也不知道我们谷主大人,在江湖中,是一个什么样的地位。罄央给我说了半天,我也似懂非懂,只知道,整个南武林,没有人敢小觑这位亦正亦邪的谷主,没有人会不卖他手中那二尺玉笛的面子。  闻言,我怦然心动,因为我知道,跟着这样一位了不起的谷主,我真的是柏舟,而不是阿黄。我,真的不再是一个大字不识的村童,不再是一个遭尽冷眼,卑微而低贱的小阿黄。  如果我努力,我甚至可能拥有卓越的武功,有锦绣的前程,有风光的未来。  那以前遥不可及,连想都不敢想的生活,竟然真的可以企及了,对吗?  虽然,那过程注定要充满困难艰苦,可我真的不在乎,我已经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于是,我拼命压抑激动得快要跳出胸膛的心,尽量平静地问罄央:“那么,我们是谷主的弟子么?”  罄央笑了笑,说:“我们不同其他的武林帮派,我们不是谷主的弟子,我们是他的学生。”  “弟子和学生,不是一回事吗?”  “不是,弟子的话,就意味着有一个师傅,但学生的话,则意味着有很多个先生。”他笑笑说:“谷主,是我们其中的一位先生。”  
“那其他的先生呢?”  罄央说:“这个谷中,无论大小,不分长幼,只要是有才学,都可当别人的先生,只要有虚心,都可拜他人作老师。  “一个人的一生,再天纵骄子,再才华横溢,总有其鞭长莫及的地方。所谓问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这是一种生来的限制。但是,咱们在叠翠谷,却可以不求闻达诸侯,  罄央看了看我,噗嗤一笑,揉揉我的脸颊说:“小柏舟,不要一幅小老头的样子好不好,你要做什么,谷主自然会吩咐下来。”他想了想,正色地补充了一句:“不过,如果谷主没有吩咐的事,你千万不要做,知道吗?”  我点点头。  他不放心,又加重了一句:“一定不能忘记哦。”  我再点点头。  我十岁才识字,早已过了孩童最佳的启蒙年龄。学起来,自然比其他人要吃力得多,但我学得很认真,很刻苦,因为我比他们其他人都明白,能识字,是件多么不容易的事。  笔墨纸砚即便在今天,在我的心里,仍然是神圣而珍贵的东西。当时,每个谷中的少年每月都有定额的纸张笔墨可领,但我舍不得用,我用细棉布将字帖和洁白的生宣包好收起。平时我用树枝在沙地里练字,手指头蘸水在桌子上练字,对着看不见的虚空比比划划。  罄央笑着揉我的头,笑骂我小疯子。  除了罄央,我后来又陆续遇到了谷中其他的人。叠翠谷很大,除了杂役奴仆,就是许多来此学习的学生。令我高兴的是,他们年纪都不大,长相都偏好,闲暇时凑在一块拌嘴打闹,玩乐嬉戏,跟一般少年也没什么区别,只是一到授课时间,便个个自觉正襟危坐,摇头晃脑,煞有介事。  除了读书,这里的学生还要习武。每日午后院子教场以及绿茵地上望过去一片热火朝天,他们或舞剑弄刀、耍鞭挥枪,少年英豪的雏形已然呈现。  而且这里无论读书习武,并不拘泥,谁做得好,谁就是先生,是先生,就不得藏私,要向虚心请教者倾囊相授。  他们都有一个目标,要做到最好,因为那个人,如果在三年一度的选拔比试中夺得头筹,则会有彩头,那便是由谷主大人亲自传授一路武功。  叠翠谷谷主武功高深莫测,叠翠谷名震江湖,能得他青睐指点,将来扬名天下,成一代少年英雄不过指日可待。  有目标便有冲劲,有冲劲便有收获,对学习阶段的少年人来说,这是我见过的,最能促进教学相长的一种方式。  我并无荣幸与他们一道叱咤教场,每到习武时辰,我都会端一杯水,抱一本书,默默诵读。  之前的种种遭遇已经令我这具身子亏空过大,经络损害过重,谷内医师断定,我大概,终生不能习武了。  也就是说,我那个江湖梦,注定,只能成为一个泡影。  但令我痛苦的并不是这些,令我痛苦的,是我无法跟其他人一样优秀,我怕,谷主大人会后悔救了我。  会后悔带回来一个废物。  没有人会愿意带回来一个废物。  那个时候,谷主在我心里,是犹如神祗一般的存在,对一个年仅十岁的孩子来说,又有什么比将之救出火坑的男人,形象更为高大的呢?  同样的,有什么样的担忧比得上,被那个如神一般存在的男人否定鄙夷更令人痛苦的呢?  日复一日,我连瞥见这个男人的资格都没有,连跪拜心中的神的资格都没有。  我迫切地想寻找我的用处,我想证明给他看,我不是一个废物,我虽然不能习武,字写得也不好看,但我不是一无是处。  我甚至有一个简单而愚蠢的念头,只要他需要,我就算是为他去死,也心甘情愿。  虽然我这条命,值不了几个钱。
第 7 章  十岁,我还不知道,天底下的东西再金贵,也金贵不过自己的命。  什么都有可能是别人给予,也有可能由别人收回,唯有活着这件事,是真真切切,关乎自身的事。  这本是像我这样的底层小人物早该琢磨明白的道理,可叹我却兜兜转转,绕了老大一圈,才明白过来。  后来有了琪儿,我的信念便愈加明确,自己要活着,这孩子也要活下去。  而且要活得,尽量比我好。  所以我即便设计诛杀萧云翔,也为自己预留了后路,如果不是半路杀出个沈墨山,此刻萧云翔早已一命归西,京师第一琴师葬身火海,而我父子二人,正走在南下的水路上。  可是现在,沈墨山将我二人软禁在这杂货铺后小小的方寸之地里,虽然不曾苛待,但,却也不知道他下一步会对我们做什么。  正因为不知道,才更可怕。  犹如利剑悬顶,你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掉下来。  我在这不敢多喝一口水,不敢多走一步路,连日的提防忐忑,不安焦灼,已经让我倦怠到极点,这一日只是歪在榻上,竟然也能神昏疲惫,渐渐的眼皮犹如千斤重般,阖上便无法睁开。  正睡得黑甜,忽闻小孩大哭之声,我心里一惊,挣扎着醒来。屋外小孩啼声大作,听着就像是琪儿。我吓坏了,已经顾不上穿鞋,立即扑到门边,却见院中大树之下,沈墨山抱着琪儿,琪儿却在他怀里挣扎,小脸上哭得通红,我怒道:“沈墨山,你干什么?把孩子放下!”  沈墨山笑吟吟地转过身来,轻拍着琪儿的背,说:“他摔了一跤。”  我立即跑过去,一把抢过孩子,紧张地先摸他小手小脚,确定没有异状,才略放下心来。琪儿见是我,愈加撒娇,一头扎进我怀里抱着脖子大哭,一面喊:“爹爹痛痛……”  “哪里痛?”我把他板下来,着急地问。  “腿……”他可怜兮兮地说。  我小心地挽起他的裤管,却见白嫩的膝盖上擦破一块皮,身上衣裳也脏了,头发也乱了,一张小脸沾了不知多少灰土,我心里一疼,问:“怎么弄的?”  “琪儿要摘叶子给爹爹,摔,摔的……”他小嘴一扁,又待要哭。  这些年我每着他风餐露宿,漂泊不定,闲暇时为逗他,常常采叶子吹奏,所以在他心中,树叶就等于乐器,等于玩具。  我心里又急又痛,叱责道:“树这么高,是你能去爬的吗?摔下来怎么办?不是让你乖乖在屋里呆着吗?怎么这么不听话?”  琪儿深感委屈,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行了,男孩子老哭什么!”沈墨山在我们身后冷冷地说了一句。  说来也怪,他一开口,小孩哭声竟然渐渐低下去,最后成为呜咽。  我一阵恼怒,却也无可奈何,孩子总是敏感直接,知道谁惹不起。对这个摸不着底细的沈墨山,就连我都存了三分惧意,更何况一个稚龄幼童?  沈墨山踱步过来,递上一条洁白手巾,简洁地命道:“喏,自己把眼泪擦擦,跟个泥猴子似的。”  琪儿怯生生地止住哭,偷看我一眼,我没好气地伸出手,欲拿那块手巾,哪知沈墨山手一缩,我竟然碰不到。  我一扭头,冷笑道:“沈爷这是消遣我?”  “你多心了,”沈墨山蹙眉道:“他是你儿子,可也是个男孩,将来养活大了就算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一味这么宠着不教,可不是什么好事。”  我怒道:“我儿子爱怎么对待是我的事,你又懂什么?他小小年纪吃了多少苦遭了多少罪你知道吗?我恨不得把他含嘴里捧手心都补偿不了,要你多管什么闲事!”  沈墨山的脸顷刻沉了下去,一把扯过孩子,在我来不及反应之前将琪儿扔出几尺远。我惊呼一声,扑了过去,沈墨山脸色不变,单手轻松扣住我,在我肩膀处轻轻一拍,我半边身子立即麻木酸痛,无法动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摔在地上的琪儿呆愣了一下,立即肆无忌惮地大哭起来。  我心如刀搅,拼命挣扎着,回头骂道:“沈墨山,你欺负一个孩子算什么英雄?有本事你冲着我来,王八蛋,你不得好死……”  他似乎轻笑一声,在我耳边暧昧地说:“好主意,欺负小孩确实不过瘾,不如欺负你,你说呢?”  我浑身僵硬,一股寒气自脊柱蜿蜒而上,这种不怀好意的声调,故作暧昧的低沉,宛若难以挥去的噩梦一般令我不由得心怀恐惧。就在这时,沈墨山似乎吸了口气,猛地推开我半尺,这次却换上平日朗笑之声:“看你儿子!”  
我顾不得自己,立即转头看地上的琪儿,却见平日被我娇生惯养的孩子,此刻自己爬了起来,小脸气得通红,握住小拳头狠狠地盯着沈墨山,大声喊道:“大坏蛋,不许欺负我爹爹!”  我有些惊奇,却听沈墨山冷声说:“就凭你现在这副哭得像娘们似的窝囊相?”  “谁说我哭了?”琪儿急冲冲地吼回去,自己拿袖子狠狠擦了擦眼泪,怒道:“快放开我爹爹,不然等我长大了就杀了你!”  沈墨山仿佛忍着笑,无赖地答:“那么在你长大前,我想欺负你爹爹就欺负他,你能奈我何?”  这算什么话?琪儿才五岁,沈墨山以为自己也五岁吗?我皱了眉头,不耐地道:“放开我。”  沈墨山哈哈大笑,松开搭在我肩上的手,又拍了两拍,温言道:“教孩子非得让他吃苦头,不然不长记性。放心,我刚刚拿捏着力道,没摔疼他。”  我默然不语,这道理谁都明白,但不为人父母,却怎么懂这里面的心疼和不舍?  更何况,倘若你一无所有,这孩子成为你的全部。  我走过去,将那孩子揽入怀中,轻抚他的背无言安慰,小孩这次终于肯乖乖窝在我怀中,忽然闷闷地说:“爹爹,我想听调子。”  我一愣,抬头看了看树叶,柔声哄他道:“这些树叶子太厚,吹不了。”  “正好,我也想听,”沈墨山笑吟吟地说:“我前儿倒得了柄玉笛,玉质莹润上层,乃漠北不可多得的羊脂白玉,漠北皇家乐坊匠工精制而成。你名满京师,想必琴瑟箫笛样样精通,不如现下就试上一试?”  漠北白玉,漠北匠工,任一样都是天下闻名,可遇不可求。沈墨山老谋深算,明白乐痴对名笛,就如良医对痼疾,酒徒见佳酿一般不可抗拒。他算得很好,若我是一般人,只怕此刻便会不由自主应了他的要求,落入他的圈套。  但这一次,他真的算错。  我抬起头,深吸一口气,慢慢脱下戴在右手尾端二指上的金甲套,对着他,举起右掌。  阳光下,原本细白如玉的五个手指,却有两个,被人从中间指节,硬生生斩断。  看起来真是丑陋。  沈墨山脸色一变,双目精光暴射,脸上表情竟然又痛又怒,喝道:“怎会如此?谁,是谁弄的?”  “陈年旧事,多说无益。”我淡淡地说:“沈爷,您猜得对,其实诸多乐器,长歌最擅吹笛,但现下,恐怕这一生,我都没福气试您的名贵玉笛了。”  “去他娘的笛子!”沈墨山咒骂一声,上前一步,不由分说将我的断指拢在他的两个手掌当中,嗓音中竟然有些发颤:“到底哪个王八蛋干的?萧云翔?因为这样,你才要千方百计杀了他?”  我微微闭上眼,又睁开,摇头说:“与你无关。”  沈墨山死死盯着我,目光炙热而锋利,忽然一笑,轻轻摩挲我的手指道:“终有一日,你会将所有故事告诉我。”  “此不肖事,何必复言?”我淡淡一笑。  他定定地注视我的眼睛,目光渐渐转为柔和,竟然有种怜惜的错觉,温言问:“你只用三指便作了这京师第一琴师,想必,下了很多苦功?”  我垂下眼睑,沉默了一会,方才答道:“我只会这个。”  沈墨山伸出臂膀,轻轻揽住我,拍了两拍,笑道:“琴技出神入化,这等本事,我走南闯北,却也头一次见到,却不知师承何处?”  我心中一凛,强压那等汹涌澎湃的恨意和痛楚,只抿紧嘴唇,却不作答。沈墨山不动声色地观察我,轻描淡写地道:“怎么?不愿说?也是,江湖多有能人异士,本事越大,怪癖指不定就越多,别是收你入门,就要你发毒誓不得泄露师门何在吧?”  我自嘲一笑,抬头迎视他仿佛能窥探内心的锐利目光,摇头道:“沈爷想多了,长歌弹的,不过野路子琴,难登大雅之堂,无有师承一说。”  “那总有个教你宫商角徵羽的人吧?”沈墨山呵呵笑了:“我还从没见过有谁,一出娘胎就晓得这些的。”  “那,自然是有。”我的目光悠远起来。  “哦?是何人?”他饶有兴致地问  “敝人的兄长。”我淡淡地答。
 第 8 章  我没有骗沈墨山,基本的乐理,确是罄央所授。  罄央待我宽厚慈爱如兄如师,又手把手教我许多东西,称他一声哥哥,其实,是我占了便宜。  时至今日,我仍然记得他温润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他说,小舟,看着哥哥,要这样按,这样拨,泛音要轻灵清越,散音要沉着浑厚,按音却要舒缓凝重,记住了吗?  说来惭愧,我直到今天,都记不住这些。  因为我觉得曲调从心,心却寄托情绪,情绪则需要表达唱和,一味的山高水长,宁静致远,或许是雅士风度,却非我心头所好。  那时候我还小,心中的曲调要么高山仰止,要么大河奔腾,要么金戈铁马,要么悲催断肠,所思所想,俱是激越慷慨。  仿佛心里有一团火在烧,想表达,想宣泄。  想引起那人的注意。  想他能明白,能如当年那般,与我唱和。  我读书读到“士为知己者死”这一句,不知为何,想到的,都是面无表情,不苟言笑的谷主。  我永远忘不了,他如何听懂了我信手拈来的曲调,如何在我痛苦的童年带来一丝真正的温暖和曙光。  即使是时过境迁的现在,有些事情,也不是想忘记,就能忘记的。  但我没有想到,我在谷中一直呆了两年,才终于有机会正面看到那个男人。  还是叠翠谷三年一度的选拔赛场上。  那天的情形我记得很清楚,叠翠谷中的管事仆役早几个月便开始忙碌准备,谷中树上丝带结花,张灯结彩,装点得热闹漂亮。大红地毡铺在木桩累就的高台上,每个少年个个斗志昂扬,摩拳擦掌,要在那天展现自己最好的状态,最好的武艺。  虽说是为谷主贺寿,但老规矩不变,拔得头筹那位,将有幸由谷主亲自传授一路武功。  这直接奠定了这个人在叠翠谷的地位,以及,他今后在江湖的地位人生。  我也很兴奋,因为我,也有份表演。  罄央真是温柔的好人,他知道我仰慕谷主的心思,特地替我去央求总管大人,让我也有机会像谷主表示自己对他救命之恩的感激。  更重要的,罄央明白我想表达的,其实是,我在谷中这两年没有白过。  我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废物。  那一天,我穿上仔细洗的干干净净的白色儒袍,罄央帮我梳了两边抓髻,用红头绳系了两个俏皮的结子,双手抱琴,早早地去到高台之下。  就如朝圣的信徒,虔诚而忐忑。  去得最早,却排到最晚。  我的演奏最无关紧要,因此要待众人演示过后才轮到我。一直等到饥肠辘辘,眼巴巴地看着众位少年英姿飒爽,在高台上各显神通,还是没能轮到我。  越看,越心里没底,越觉着,谁都比我好,谁都比我聪明且用功。  待得后来,罄央白衣胜雪,翩然若仙地飞掠而上,少年倜傥,手舞长剑,若游龙戏凤,翱翔九天,说不尽的风流妩媚,看得我目瞪口呆。  原来,平素温柔如水的罄央哥哥,竟然如斯优秀,通身气派,熠熠生辉。  这些人,每个都是人中龙凤,千挑万选的奇才,除了我。  我正恍惚间,罄央已经技惊四座,含笑收剑,对着谷主单膝跪下,朗声颂道:“恭贺谷主山河之寿!”  他这么一喊,底下众人纷纷单膝下跪,齐声道:“恭贺谷主山河之寿!”  我也充满跟着跪下,胡乱喊了一句,心中却一阵沮丧,罢了罢了,有这么多金玉在前,我上去奏琴,能不算出丑就不错了。  正恍惚间,台上的男人带了平时听不到的些许赞许道:“罄央学得不错,该赏!”  罄央朗声说:“启禀谷主,学生不过一日不敢忘谷主教诲,尽本份而已。”  “虽说是本份,但若无勤学苦练,也无今日之成。”这是总管大人在发话。  谷主微微颔首:“说得有理。”  罄央激动地脸色泛红,此时双膝跪地,道:“谷主谬赞,罄央惶恐,说到勤学苦练,学生却自认不如同屋的小柏舟。”  我万万料不到竟然会提到自己的名字,心里狂跳,却听罄央继续朗声说:“谷主明鉴,柏舟身子骨无法习武,却一心念着谷主的恩情,刻苦习琴,以为谷主寿。趁今日大喜,请谷主破例听他弹奏一曲,这孩子为了给你献艺,已经练了两年,这番苦心……”  
“行了。”谷主冷冷打断他,与总管大人密语几句,似乎在问谁是柏舟之流。我心里又恐惧又欢喜,又感激又激动,正不知如何是好。就在此时,却听谷主淡淡地道:“既如此,就让他上来弹奏一曲吧。”  总管大人站了起来,锐利的双目直射向我,朗声道:“柏舟奏曲。”  我哆哆嗦嗦站起来,抱着琴,神情恍惚地朝高台走去,在上楼梯的时候被过长的前摆绊到,险些摔倒,底下一片哄笑之声。我脸红耳赤,心跳如鼓,将琴放到安上,却因用力过大,发出一阵轻微的嗡嗡声  “这就是你竭力推荐的?”谷主冷冷地说:“连琴该怎么放都做不好,能指望他弹出什么?”  罄央跪下说:“谷主见谅,柏舟人小力单,且是为谷主弹奏,想必心下激荡,也是有的。”  “罢了,你下去吧,让他快点弹。”谷主冷声道。  罄央叩首再起身,后退而下,经过我身边时捏捏我的肩膀以示鼓励。我感激地冲他一笑,撩起下摆,端坐琴前,开始战战兢兢弹我准备了许久的《山居吟》。  也许是心里太过紧张的缘故,原本应当弹得舒缓自得,闲雅悠远的一首古曲,被我弹得磕磕绊绊,我越着急,弹得就越差,弹得越差,心里就越发惊惧不安。  如何是好?我等了两年方有机会在这个男人面前弹奏,这一曲弹得不好,我这一生,恐怕就再无第二次机会,有幸在他面前设案陈琴。  越忙越乱,突然只听“砰——”的一声,琴弦突然被拨断。  我在众人的哄笑中彻底傻眼,怎么会这样?我明明好好检查过,明明为了今天,特地换上,我平时怎么也舍不得用的上等丝弦。  可偏偏,却竟然在这节骨眼上出这样无可挽回的失误!  我霎时间万念俱灰,愣愣地呆坐着,却听谷主带了怒气冷硬地道:“旁人用兰香雅音解秽,你倒好,上古名曲被你硬是糟蹋成市井噪音!”  我一时委顿匍匐,也不知该怎么反应,低下笑声越来越大,偷眼望去,只有罄央对我投来怜悯担忧的目光。  “看在罄央份上,我就不罚你了。但叠翠谷不留无用之辈,辛总管,明日就把这等劣童遣走!”谷主冷冷地道。  我犹如五雷轰顶,炸得脑袋一片空白。  恍惚之间,我听见罄央焦急地喊:“谷主,求您三思啊,小柏舟弹不好,是我没教对,求您罚他,不要赶走他——”  座上那个冷酷的男人似乎还说了什么,但我已经听不见了。我满脑子只回荡一个念头,那就是谷主不要我了。  我视为神明的男人,终于也要抛弃我了?  不,如果这样,我宁愿去死。  我爬了起来,在自己有所意识以前,已经扑到琴边,双手搭琴,拨出声来。  然后,我不给那个男人拒绝的机会,立即开始弹奏。  仍然是《山居吟》。  但却是在断弦的状况下,弹奏的《山居吟》。  然后,在起承转合之处,我自然而然加入心中悲愤和无奈,伤感却渴望的曲调。  我想到当时我与他,一叶一滴,于明月下唱和的乐趣。  我想到自己对他难以言说的渴慕和崇敬。  我想到噩梦结束的那一刻,他抱起我,身上丝绸衣料沁凉却柔软的质地。  我想告诉他,这些我都记得。  不但记得,我还很珍惜,几乎是我唯一所有的美好回忆。  我弹得浑然忘我,仿佛这是我生命中最后一次演奏。  等到最后一个回音结束在指尖,我才发现四下俱静,每个人都呆若木鸡,不敢置信地望着我。  而我正对着的天神一般的男人,竟然从座上站起,反手抽出玉笛,横在唇边,微微沉吟,立即吹出悠扬动人的调子。  不偏不倚,正好是我改过的《山居吟》唱和的曲调。  我含着泪笑了,他终于还是记得我。  我低下头,忙不迭拨弦弄琴,跟上他的步伐,笛声低徊处琴声激越,琴声厚重处笛声轻扬。  我们配合得天衣无缝,仿佛已经合奏过千百回,仿佛生来就该如此。  满心欢喜中,我的泪水却一滴滴落在琴面上,忽然一只手伸了过了,不由分说抬起我的下巴。  手指冰凉而纤长,是他。  我颤抖着抬起头,注视到他的眼睛,目光复杂,似乎有惊愕,也有审视,有兴致,也有考量,黑眸深处,仿佛有团暗夜的火焰,灼灼燃烧。  如果是现在,我会知道,那目光中什么都有,唯独没有应当具备的喜色。  甚至在他把我拉起来宣布找到玉笛的传人时,他的眼中,也还是没有喜色。  可我那时候什么也不懂,只知道高兴,高兴,单纯的,仿佛升天一般的高兴。
第 9 章  从那以后,我就跟着谷主学笛,倒将五弦琴、七弦琴搁置一边。  怎么也没想到,有朝一日,会以操琴当饭碗,挣得遍身罗绮、绣槛文窗。除了最初那两年吃尽苦头,越到后来,其实日子过得越富足。凭着琴技,我虽颠沛流离,却始终不曾风餐露宿,于那破庙墙根枕块斜卧,柱油破盏。  连我的琪儿,也尽量往富里养着,这世上种种饥寒交迫、怨憎会求不得的苦,他在我的羽翼下,还未得尝。  说起来,我还该庆幸我朝国泰民安,风调雨顺,文臣当道,崇古音雅乐,不然,我也没法以此为生。如果连活着都堪舆,那又谈何报仇雪恨?  还是要感谢罄央。  若不是当年他手把手把那点皮毛传授与我,我不会成为今天的易长歌。  不会将他教的那点技艺发扬光大,把乐曲,谱成杀人不见血的利器。  那日对萧云翔弹奏的《天谴》,耗费我许多心力时间,曲成以后,我曾挑选绿林中出了名的悍匪试验,结果无不耽于魔音,任我宰割。  加上我现在这张脸,杀了萧云翔,本来是十拿九稳的事。  但我没想到半途上杀出一个沈墨山,不费吹灰之力,便破了我的曲调。  这件事让我心惊胆颤,沈墨山武功高深莫测自不必说,我以为无懈可击的《天谴》,实际对上真正的高手,却犹如隔靴搔痒,并无作用。  曲子无用,我的仇就报不了,非但报不了,恐怕还会,死得很惨。  我死不足惜,最怕的是,会连累琪儿。  小孩儿现在正侧脸抱着我的腿睡得正香,一张精致的脸庞上全是单纯满足的表情。我掏出手绢,轻轻擦拭他额头的汗,禁不住微微一笑。这孩子才刚没来由在前铺后院一阵疯跑。这会跑累了,好容易才歪着我的膝肯睡下午觉。  说来也怪,沈墨山限制我的行动,却并不限制琪儿的,任他到处乱窜,大概觉得黄口小儿,也翻不出天来,索性由着他去。  我冷眼旁观,沈墨山自那天看到我的断指后,不知为何,对琪儿竟有些另眼相待起来,常常有意无意,教导他更为有用的生活技巧,纠正他那些惯出来的任性和爱娇。  沈爷老谋深算,深谙恩威并施的伎俩,拿下一个小孩儿自然不过举手之劳。但对我来说,这却未必不是好事。  现在的琪儿懂得钱银来之不易,知道我关在这郁郁寡欢,会在前面铺子寻些新鲜玩意儿来讨我欢心,会叽叽喳喳讲些前边伙计哄他玩的小故事来与我听。  他原本是腼腆乖巧的孩子,现在,却好像变得开朗和活泼,我不知道,该欣慰还是警惕。  沈墨山,你从琪儿这入手,到底,意欲何为?  我静静地勾着桌面,虚拟琴弦波动,忽然心口一滞,剧烈的痛楚突然涌了上来。  那一日被沈墨山击断琴弦,乐曲反噬自身,我心脉已经受损,此刻不过往虚空里拨一下琴,就已经痛不可当,喉咙底隐隐涌上一阵腥甜。  我“唔”了一声,揪住前襟,额上冷汗涔涔,琪儿被我惊醒,见我这般模样,带了哭腔直唤:“爹爹——”  “乖,爹爹没事……”我一句话未说完,却已经胸口一阵憋闷,两眼发黑,随手一抓,竟然带落炕桌上的茶盏碗盖,顷刻间一阵乒乓利响。  琪儿吓得哇一声哭了出来,一股脑爬起,抓住我的手直叫唤:“爹爹,爹爹……”  我喘不上气,只得勉力指着门外,希望这个傻孩子还知道求救。  幸好他明白过来了,立即跳下炕边跑边喊:“来人啊,救命啊,来人啊,呜呜,救救爹爹啊……”  我还想嘱咐他小心地上瓷片,他已经跑了出去,随即后院门被谁一脚踹开,几个人冲了进屋,我神志有些恍惚,只觉得有谁小心扶起我,又有谁挤上来切脉,借着几个人吵起来,似乎意见不一,吵得甚为激烈,又有琪儿尖利的哭喊声,听得我头昏脑胀,却听一个人极富威严地大喝一声:“都闭嘴!”  他一发话,四周立即安静下去,那人继续扼要发号施令:“小枣儿,把孩子给我领出去,他爹还喘气呢,嚎什么嚎!”  “栗亭,这个脉还得再号,你明儿把这小子身子早年亏损的,暗伤的,经络毁坏的,都给我察明白了再说。对症施药对症施药,你症状还未判断清楚,倒有闲工夫在这跟人吵,瞧你这点出息!”  “刘铎,等栗亭的方子拟出来,你拿总掌柜的令牌,调京城春晖堂的好药出来,别让那帮兔崽子藏私糊弄了去。”  “老梁头,你把咱们这次带着应急的那东西拿来。”  我听得一头雾水,却听一把苍老的声音惊道:“使不得啊东家,这味药现如今全天下都剩不到十枚,这可是留着咱们保命的灵丹……”  “少废话,药就是拿来救人,救谁不是救?”  乱哄哄一阵,又安静一阵,再又乱哄哄一阵,我被人轻轻托起,板着下巴掰开嘴,硬是塞入一丸芬芳扑鼻的药丸,那人拿捏穴道力度甚准,一捏一拍,伴着一股热流冲入,那味丸药竟然稳稳当当吞咽进去。  “吞了,赶紧的,参汤!”  一个瓷碗凑近我的嘴唇,我耳边响起那男人半带胁迫,却半开玩笑的话:“小黄欸,你吞下的那丸药可是价值连城的圣药,你要不给我咽下去也成,只是快些吱声,我好准备快刀剖开你食管再取出来,省得浪费了不是?”  我一阵气苦,闭着眼用力将送到嘴边的水饮下吞咽,说来也怪,那粒梗在喉咙的药丸遇水则化,仿佛有暖意盎然的温水顺着胸腔朝心口流去,再冲向四肢五脏,那阵阵窒息的压迫感逐一得以缓解,我吁出一口长气,耳边听得有谁喊了声:“好了,救回来了。”  “那就好,否则这把瘦骨头拆拆卖了都值不回我那根老蔘。”那男人不甚满意地道:“行了,都出去,小黄要歇息。”  “我们出去了,东家你干嘛还在这呀?”  “你们能跟我比?才刚花的谁家的银子?我不留着再守一会,那银子白花了的话,你赔我?成,年底花红你甭找我。”  “沈兄真会说笑啊,呵呵,哎呀,今儿个春色尚好,鄙人还是出去踏春吟对为上……”  乱劲终于过去,我心里渐松,逐渐沉入梦想,忽然身边有人靠近,我心里一惊,却闭目佯装熟睡。不一会,那人坐到我身侧,似乎轻微叹了口气,有些无奈地说:“小黄啊小黄,你这下真的欠我天大的人情了。怎么还才好呢?”  长发被谁轻轻触碰,那人喃喃自语:“受这么重的内伤都死扛,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你儿子虽说只有五岁,可比你懂事多了。”  “好好睡吧,做梦也别尽想些血刃仇人之类的,这世上受苦遭罪的人多了去了,不多你那些,活下来就是老天爷赏你的,你说你不可劲着对自己好,还想干嘛?脑瓜子又不够灵光,尽琢磨些力所不能及的赔本买卖,够傻的……”  “可怎么长得这么可人疼……”  这些混话是那位阴险狡诈的沈墨山该说的吗?我听得怒火上涌,一口气没上来,硬生生地,被他气晕过去。
 第 10 章  这一夜,我竟然连发噩梦。  梦境中有令我恐惧万分的男人慢悠悠逼了过来,我看不清他的脸,却惊骇莫名,慌不择路,一直逃跑,但怎么也摆脱不了那人,逃着逃着,偏偏又跑进无路可逃的地方,终于力竭扑倒,浑身颤抖,眼睁睁看着那个男人越走越近。随即,下巴被两根冰凉的手指头紧捏住抬起,那男人声调阴寒滑腻,宛若山洞盘踞的蛇,他阴森森地笑着,道:“柏舟,你越长越好看了,这么瞧着,可人疼得紧哪,你跑啊,我找了你这么多年,你跑得了吗?”  我拼命挣扎,却恐惧过度,浑身僵硬无法挪动分毫,就在此时,那男人模糊的面目中突然伸出来一条鲜红的长舌,犹如毒蛇吐信,直向我颈项处伸了过来。我吓得尖声高叫,突然之间,猛然睁开了眼睛。  长得可人疼,如此这般的话,到底伴随着心底挥之不去的阴霾和恐惧。  我叹了口气,尽管睡醒,仍倦怠万分。  还是沈墨山禁锢我的杂货铺后院厢房,白墙灰炕,棉纸糊就的窗格子,身上盖着的,仍旧是那领半新不旧的棉被,却搭着一袭华贵的黑缎镶皮毛披风。  正恍惚间,门被嘎吱一声推开,一名清秀少年提着铜壶轻手轻脚地走了进来,一见我醒着,吓了一跳,调皮地吐吐舌头,笑嘻嘻地说:“易公子您醒了?身子觉着怎样,可曾松爽许多?”  我认得这是沈墨山的小长随,名唤小枣儿的,遂点点头,淡淡地加了句:“大好了,多谢。”  “易公子太过客气,小枣儿跟这的诸位爷平日里都是呼呼喝喝的,哪里用得上谢字?”小枣儿笑着说:“爷说了,您病着这几日我过来伺候,这谢来谢去的,可折杀小人。对了,小哥儿您也放心,跟着前面诸位爷呢,自然有人领着他玩耍习字,耽搁不了功夫。”  他一面如倒豆子般轻快地说,一面倒热水兑凉水,将架上手巾浸入,先过来服侍我漱口,方递过绞好的手巾与我拭面。  伺候人的功夫倒是娴熟流畅,堪比我当日琴阁请过的贴身小厮。  我擦完脸,他居然打开随身携带的木匣子,里面修面修发家伙什一应俱全,笑眯眯地道:“公子爷病了这两日,可有些蓬头垢脸,胡儿渣都出来,小人给公子修修,您放心,这手艺小人是家传的,前头诸位爷也常由小人伺候着,倒没人嫌弃过呢。”  我闭上眼,哑声道:“不用,我要蓄须。”  小枣儿惊奇地瞪大眼,半响扑哧一笑,说:“公子爷可真会说笑,这面白无须才是俊俏后生,您长成这样,不是小的说,便是蓄须也威武不来。况且您可是赫赫有名的京师第一美人琴……”  我募地睁开眼,直盯小长随,冷冷地问:“什么京师第一美人琴?”  小枣儿悄悄退了半步,呐呐地说:“这,这也就是外头浑说,您琴好,人生得更好,依小的看,原也不曾说错……”  “滚。”我闭上眼,冷声道。  “易公子,这不是夸您的么,何必动怒?况且您要一副邋里邋遢的腌臜模样,怎么见我家爷?我劝您还是……”  “给我滚!”我暴喝出声。  这孩子实不该话里暗示得这般明白,沈墨山不明不白地锢我,我思来想去,越发往那一处不堪的境地靠拢。  这张脸,当日已然有文人雅士赋诗填词,暗喻名花倾国,甚至拿我堪比当年大启天朝艳名冠绝一时的晋阳公子。  晋阳公子是何人?那就是数十年前,我朝最著名的皇家娈宠。  明里暗里,不知多少人等着看我笑话,易长歌,你装得再清高,也不过待价而沽,等着哪一位出得起价钱,藏之金屋罢了。  娈宠。  天道不公,徼幸取利者比比皆是,佣儿贩夫每每为锥刀下之鱼肉。世道将人分三六九等,高赁华屋者横行霸道,而倡优之流却朝不保夕,命贱若草芥。娈宠一词细想之下真乃大妙,直直将人的特性剥除得一干二净。  只余下物的一面。  娈宠,就是一个漂亮精细的宠物,一个玩意儿。  只不过,这个玩意儿是个人,还是个男人。  我颠沛流离,挣扎求生,好不容易方活出个人样,便绝无道理,再做那不是人的物件。  小枣儿面色悻悻,正要收拾东西离去,却听门外一人大步踏入房中,身量高大,目光如炬,正是沈墨山。我正没好气,见他立即拉下脸转头不理,小枣儿则如受了委屈的小狗见了自家主人,立即唤了声:“爷——”  内里对我的不待见,披露无疑。  “这是怎么了?你这小猴儿,是不是没好好伺候易公子,惹他生气了?”  “才不是,我不过请易公子修面,哪知他却……”  却如何?不知好歹,不识抬举?  那又如何?  我冷冷一笑:“长歌蜗居此处,难不成还要束发敛妆接客?不敢劳动尊驾,这面修不修也罢。”  沈墨山一愣,随即大笑:“小黄把这当自己家,率性随意,我心甚慰,这小东西不会说话,惹恼了你,我代他赔不是了。”他上前来随意拉起我的手,反手搭上脉搏,看似轻手轻脚,我却挣脱不得,沈墨山含笑看我,轻声道:“嗯,脉象稳了许多,呆会栗亭兄会过来与你把脉看诊,再开方子,咱们好好养。”  我看着他,轻声道:“沈掌柜,昨日多谢相救了。”  “谢就不用,我不会白白救你。”他笑着道。  我盯着他,道:“要我做什么?”  “要你做什么,你难道都应承?罢了,等你大好了再说,现下安心养病就好,”他微微一笑,拍拍我的手背道:“小琪儿自今日起,便要学些幼童启蒙的功课,孩子不能白白荒废了。”  我蹙眉道:“他在哪?”  “你还是不放心?我能拐了他?”沈墨山呵呵低笑。  “不能拐,但可以用来要挟我。”我冷冷地道:“沈墨山,你到底想干嘛?什么时候放我们走?平白无故养了两人,可不像一个生意人会做的事。”  沈墨山看着我,饶有兴致地问:“你觉着我能拿你做什么?”  “反正你休想逼我。”我狠声道:“大不了不报仇,反正我也活腻了,休想逼我做任何不堪之事!”  “哎呀,你这人,”他无奈地站起来,抚摩我的后背,一股暖流涌了进来,冲淡由怒气涌上的刺痛:“不要动怒,还想不想再弹琴了?”  
我喘了口气,愣愣地看他,如果没理解错,他刚刚,用内力助我。  “你心脉受损,现下最忌烦躁郁结,不然,我的银子可白花了。”他戏谑地道:“昨日用了老蔘一棵,往后一段日子你要耗费的药材,这些日子你们两父子的吃穿用度,你儿子在前边铺子玩耍打坏的物件,对了,再加上房屋赁资,还有人工,小黄啊,你可欠了我不少。”  我冷冷地道:“你强掳我二人来此,倒有脸跟我算账,我还要管你要银子赔我连日的身心俱疲,担惊受怕呢。”  沈墨山眼睛一亮,笑道:“如此说来,还是我的不是。那不知救命之恩怎么算?”  我皱眉道:“什么救命之恩?”  “你刺杀阳明侯萧云翔未遂,萧云翔当日可是率了府内亲兵侍卫在你琴馆外候着,就算你能杀了他,也逃不了一死;这些日子他报了顺天府全城搜捕你,又下了悬赏令黄金百两,重赏之下,京师内外想必不少人蠢蠢欲动。若不是我把你藏着,就凭你这副瘦身板,还带着个孩儿,只怕在劫难逃。”  我咬牙道:“若不是你横插一竿子,我早杀了那畜生!你坏我复仇大计,又害我被曲调反噬,心脉受损,我又如何跟你算这笔账?”  沈墨山摸摸鼻子,苦笑道:“那敢情,我还欠了你的?”  我冷哼道:“欠不欠的不敢当,顶多两讫,沈掌柜放了我,鄙人自然既往不咎。”  小枣儿听得扑哧一笑,说:“爷,易公子这张嘴可了不得,不该做什么劳什子琴师,倒该跟着您做买卖才是。”  沈墨山哈哈大笑:“确实有我沈家风范,怎么样,易公子考虑转行吧?”  “不敢高攀,”我拱手道:“沈掌柜是做大事的,不如给易某这个人情,把琪儿领回了,把我父子放了,我自然感激不尽。”  “这恐怕有点难办。”沈墨山摇头道:“你还欠我一个大人情。这可还不了。”  我怒道:“沈爷,敢情说了半天,您都在消遣我?”  “别生气别生气,”沈墨山笑嘻嘻地伸手过来帮我顺气,温言道:“都说了别生气,生气多了,皱纹可多,不用两年就不是惊才绝艳的京师第一琴,而是猥琐驼背的老头子。”  “东家说的实话,”门外一清朗男声应声而入:“你昨晚服了一粒千金难求的灵丹,这人情啊,确实欠大发了。”  门外进来一葛巾青衣男子,面容俊秀斯文,含笑看着我,先微微作揖道:“在下栗亭,奉命来与易公子把脉,这厢有礼了。”  我一愣,自来这里,见的都是沈墨山,忽然看到这样的年轻书生,不禁有些意外,呆了呆方道:“栗医师多礼,请恕易某卧床不便之过。”  “哪里,易公子身子不便,是栗某孟浪,”栗亭微笑着在床榻前坐下,取出脉枕,做了请的手势,我将左手腕搁上,他轻柔将手指搭上,听了听,微笑道:“请换手。”  我顿了顿,缓缓换了右手,细白皮肤之上,断指并手腕上那道伤疤,丑陋而醒目。  栗亭似乎愣了一下,沈墨山却轻叹一声,随即调笑道:“老栗,自来江湖传说的神医,以丝弦听脉,以一指诊脉,却没见你这般听了左手换右手,几乎把自个十根手指头都搭上去,我说,你到底行不行呀?”  栗亭白了他一眼,毫不客气地道:“你懂个屁,江湖上以讹传讹,也就骗你这等无知村夫,望闻问切这四样,少了哪一样都不行,凭着丝弦就敢断脉,那不是医师,那是跳大神的。”他语气一转,冲着我温柔一笑,变脸之快令我瞠目结舌:“易公子,麻烦抬高双臂,脸朝着窗好吗?”  我心里疑惑,却仍然依言而行,栗亭掏出一把精巧的小木槌这里敲敲,那里打打,时不时询问几句,面色却越来越凝重,终于示意我放下手臂,叹了口气道:“易公子,恕在下直言,您幼年是否贫病交加,过得,甚苦?”  我点点头。  “少年时期,却又遭逢大变,以至心脉耗损,伤心过度?”  我又点了点头。  “其后,是否有很长一段时间,饥寒交迫?”  我再点了点头,强笑道:“栗医师无需再问,再问下去,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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