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政坛上横行几十年,常干新惊天动地有人玩吗的坏事,还要受千万人歌颂,还要高寿,还要善终!令我困惑?

谁谋杀了帝国功臣:名将之死(白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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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谋杀了帝国功臣:名将之死(白卷)
谁谋杀了帝国功臣:名将之死(白卷)-新浪读书
二小人葬送一名将—伍子胥之死小人登场(1)伍员的出身,可不是什么贫下中农或者草莽英雄。他们家是正经八百的贵族,朝上数三代,曾祖伍参、祖父伍举、父亲伍奢,都是楚国的大夫,绝对的根正苗红,血统高贵。伍参在楚国供职时,正赶上晋楚在中原争霸。楚国出兵伐郑,晋国赶来增援。晋军势大,楚军上下人心惶惶。这时伍参力排众议,出谋划策,极力主战,最终击败晋军,立下大功。伍举的故事更有意思,因为他跟这个成语息息相关: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飞则已,一飞冲天。据记载,这个对话,就发生在伍举与楚庄王之间。楚庄王继位之初,因为令尹斗越椒专权,他的位置还没坐稳,只好韬光养晦,整天沉湎于酒色歌舞,并且在门口立块牌子,说:“进谏者,杀毋赦!”却说有一天,楚庄王左手搂着秦国的美妾,右手搂着越国的少女,坐在钟鼓乐器中间,喝得醉醺醺的,大夫伍举突然报门而进。楚庄王眯缝着醉眼,口齿不清地说:“大夫您来,是想痛饮美酒呢,还是想听歌观舞?”伍举说:“都不是,我来是想请教您一个谜语。有人说,咱们楚国国都的朝堂上,来了一只大鸟,可是整整三年,不飞也不叫。这是什么鸟呢?”什么鸟无所谓,反正不是什么好鸟。好在楚庄王心里并不糊涂。他说:“我知道。这鸟三年不鸣,一鸣惊人;三年不飞,一飞冲天。您等着瞧吧。”伍举说:“它不飞不叫,早晚会被猎人谋取。箭已上弦,很快就要射出来,哪里还能容它冲上云霄,叫声惊天?”这话正好说到楚庄王的心坎上。于是立即痛改前非:绝女色,停美酒,罢歌舞,励精图治;重用孙叔敖、伍举、苏从等人,以制衡斗越椒,直到最后,将造反的越椒彻底灭掉。就这样,楚国国力逐渐强盛,在邲之战中大败晋军,洗雪了城濮之战的耻辱,楚庄王也跻身“春秋五霸”的行列。中国的史书,大致有三个传统。一是记言,源出《尚书》;二是记人,《史记》的纪传体,可谓传统;三是记事,开创者是袁枢的《通鉴纪事本末》。春秋战国时期的史书,《国语》暂且不说,《战国策》、《左传》等等,记叙人物的对话,也详尽而且精彩。为什么会这样?《左传》里有句话,可以作为注解:“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立言中的“言”,当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语言或者对话,主要还是指学问,但是跟语言和对话,距离还是比较近。所以读早期的史书,往往会惊叹主人公的对话,比如这里的伍举和楚庄王,总让我想起大学时听过的磁带:《外国电影精彩对白》。不过这都没什么用。阿Q的祖上也阔过。伍子胥在楚国,主要是厄运,开始于楚平王时期。楚王都属于芈氏,姓熊。楚平王跟一个著名的词人同名,叫熊弃疾。他登上王位的过程,很有点传奇色彩。熊弃疾是楚共王的儿子,楚庄王的孙子,上面有四个哥哥,他是老五。最初继承王位的是他大哥,就是楚康王。康王死后,传位给自己的长子,但四年之后,熊弃疾的二哥杀掉侄儿自立,就是楚灵王。楚灵王德政不修,四处用兵,民不聊生。寒冬腊月,妄兴大军。士兵们披着铁甲,在寒风中瑟瑟发抖,他却身穿“腹陶裘”,外罩“翠羽披”,头顶皮帽,足踏豹皮装饰的锦靴,站在中军帐前观看雪景,连声赞叹“好雪!好雪!”就是那句话的翻版:农夫心内如汤煮,公子王孙把扇摇。中国历来有个说法,叫坏事变好事,这事似乎也能变成好事,比如励志教材:看看,不好好干怎么能行呢?好好干,将来咱也当王,不受这苦。可惜,士兵们再努力,也没有成王的可能,所以只有越发地感觉透心凉。&&&&&&&&&&&&&&&&& 小人登场(2)十二年后,楚灵王带领大军出征,他的三个弟弟联合发动宫廷政变,攻入郢都,杀掉太子,推举老三为王,就是楚初王,老四为令尹,老五弃疾当司马,典型的家族式企业。消息传到前线,楚军大哗,片刻之间,三军随即作鸟兽散,只剩下楚灵王这个孤家寡人,走投无路,众叛亲离,不得不用一条绳子,找棵歪脖树,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老三虽然占据了大位,但灵王去向不明,郢都依然人心不稳。没办法,那时没有手机,不能发短信;也没有电脑,无法上网。所以楚灵王的具体结局,当时大家并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弃疾年龄最小,但鬼点子可不少。他意识到,乱就是上天赐予的机遇,决心浑水摸鱼。五月己卯之夜,弃疾安排人马绕着郢都大声呼喊:“灵王驾到,灵王驾到!”百姓们一听,满城骚动,惊惧不安。弃疾随即派人故作惊慌地跑入宫中,对他三哥四哥说:“不好了,国君回来了,国人马上就要杀进宫来。众怒难犯,何去何从,你们赶紧拿个主意吧,免得到时候遭受耻辱!”二人一听,乱作一团,不知如何是好。正在这时,又进来一个人,当然还是弃疾派来的。他高声惊呼:“大队人马就要冲进来了!还有司马的部队!”没办法,这二位赶紧抹了脖子。可怜楚初王只干了一个月,屁股都没暖热,王座就归了五弟。弃疾随即改名熊居,摇身一变,由司马而一跃成为楚平王。具体时间,是公元前529年。楚平王的智商,比他二哥三哥确实强点,但也强不到哪里去。《新语·无为篇》记载,“楚平王奢侈无姿”。他立儿子熊建为太子,安排伍举和费无极,尽心辅助教育。然而费无极奸佞谄媚,太子建偏偏又不吃这一套,喜欢伍举,而讨厌费无极。直接领导看自己戴着有色眼镜,这日子还怎么过。不行,必须生产自救。费无极先去禀报楚平王,说:“太子也老大不小的了,该娶媳妇了。”楚平王说:“嗯,是这道理。你去操持吧。”太子建已经订下亲事,对方是秦国公主孟赢。费无极奉命去秦国迎亲,发现这姑娘确实漂亮,就动了歪心眼。等把新娘接回郢都,他马上跑到楚平王跟前,说:“公主相貌甚美,不如大王您纳了吧。反正太子还年轻,将来机会还多的是!”有个成语,叫做臭味相投。用在这里,再贴切不过。你想想要是周文王,费无极还敢出这馊主意吗?打死他也不敢。恐怕文王跟前,也根本没有这样的人,这样的人,早就被过滤掉,一边凉快去了。可是楚平王身边,愣是少不了这样的主儿。正所谓物以类聚。楚平王一听,龙颜大悦。怎么说呢?费无极忠心耿耿呗。你想想,这样的事情,他都忘不了我,对我能不忠心吗?大手一挥,作了批示:同意!楚平王强娶儿媳,这事好办,不要脸就行,但太子建和国人那里,总要有个交代。怎么办呢?京剧有出戏叫《楚宫恨》、《武昭关》,也叫《马昭仪》。说是他们安排孟赢的侍女马昭仪,李代桃僵,跟太子建完婚。孟赢明白事情的原委,又羞又愤,但却毫无办法。只好这样唱道:楚国君臣真少有,礼仪纲常一旦休。我似飞絮离杨柳,冷雨凄风入御楼。默祝苍天把国佑,宫内秽史莫传流。待到楚王千秋百年后,&&&&&&&&&&&&&&&&& 小人登场(3)倒挽银河洗此羞!剧作家确实高明,戏词写得甚好。但“宫内秽史莫传流”,只是一厢情愿。这样史册留“味”的“美名”,怎么能被抹杀呢?至少唐玄宗会记忆深刻。因为大家志趣相同,彼此彼此。杨贵妃本来是唐玄宗的儿子、寿王李瑁的正妻,可是皇帝看上了,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一伸手就夺了过来。当然没有直接夺,程序是严密的,形式是合法的,最关键的是,结果是组织满意的:先度杨贵妃出家,赐号“太真”,然后把她接到宫内的太真宫,毫无名分地同居六年,再还俗册封为贵妃。类似曲线救国。这一下,费无极可算露了脸儿。他不再辅佐太子建,直接调回中央,到国王身边工作。不管怎么样,与太子同朝为官,抬头不见低头见,总是别扭。他心生一计,又向平王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咱们楚国太小,不如让太子去守城父,以通北方,大王您收复南方,这样才是争天下的姿态。”应该说,这个计策本身没什么不对。让太子下基层锻炼锻炼,镀镀金,也有利于他的成长。于是平王慨然笑纳。城父在哪里呢?就是今天安徽亳州市谯城区的城父镇,是楚国的北方门户,也是张良的出生地。当然,那是几百年后的事情,与太子建无关。他接到命令,只好带着伍奢离开郢都,去经营城父。可没过半年,费无极又生了坏点子。太子建早晚要当国王,那时还有他的好果子吃吗?不行,还是得斩草除根。于是赶紧跑到楚平王跟前,继续上太子建的眼药,说他和伍奢勾结,“将以方城之外叛,自以为犹宋、郑也,齐、晋又交辅之,将以害楚”。就是说,他们将在国都之外叛乱。城父远在边疆,他们俩自以为有了类似宋国和郑国的便利,再加上齐国和晋国撑腰,他们很快就会对楚国构成威胁。楚平王脑子里有水,但水还没满,还给智力留了点空间,因此刚开始并不相信。他说:“建是太子,国家早晚是他的,他干吗要叛乱?”费无极说:“大王您可别忘了,那秦国公主本来是他的呀。自从您娶了公主,太子心里没有一天不怨恨。现在他手里有了兵权,又与别国有联系,早晚会打过来的,您得做好准备才行!”楚平王这家伙,生活作风一直不够检点,到处留情。太子建就是这样的产物。楚平王还当大夫时,到蔡国出差,看上了一个掌管疆界的小官儿的女儿,就带她私奔,生了太子建。都是一时冲动的产物,现在太子建的母亲早已人老珠黄,太子建的分量自然也要随大势跌落。楚平王立即下令,先抓来伍奢,审问对质。伍奢当然不会屈打成招。然而君子与小人斗嘴,总是小人胜利。为什么?因为小人没有原则,可以乱说,而君子不行。楚平王拘押了伍奢,然后派人给城父司马奋扬带去密令:立即杀掉太子建。奋扬接到命令,先派人悄悄报告太子建,让他快逃,然后才组织人马,安步当车,不紧不慢地朝太子建的住处开去。当然,等他的人马赶到,太子建早已没了踪影。&&&&&&&&&&&&&&&&& 子胥逃亡(2)这一下,伍子胥立即感觉脊背发凉。凭空又多出一个敌国,暂时的栖身地也没了。没办法,继续逃吧。吴国是晋国一手扶持起来,专门牵制楚国的,是楚国的天敌。伍子胥随即带着熊建的儿子熊胜,向吴国逃去。一路的颠沛流离惊慌失措可以想象。他们晓行夜宿,犹如惊弓之鸟,总算到了吴楚两国的交界昭关。伍子胥过昭关一夜急白头的故事,因为京剧《文昭关》的推波助澜,早已家喻户晓。这出戏是京剧《伍子胥》,也叫《鼎盛春秋》的一部分,谭、马、杨、奚等各个老生流派都演过。前面提到过《武昭关》,现在又说起《文昭关》,昭关到底在哪里?就在今天安徽含山县城以北15里的地方。这里东有马山,西有城山,除此之外,周围都是烟波浩渺的湖水,地形确实险要,否则楚国也不会在此构筑城池。既是边境要地,必然会有重兵把守。伍子胥能过得去?当然能,否则不会有后来的一系列故事,也不会有这篇文章。他怎么过去的呢?戏里的唱词是:“幸遇着东皋公行方便,他将我隐藏在后花园。”伍子胥跟东皋公的一个朋友皇甫讷长得很像,东皋公让他们俩互换衣服,皇甫讷先走,守关的当做伍子胥拿下,警惕放松,伍子胥这才得以逃之夭夭。戏终究是戏。《史记》等正规的史书,找不到类似的记载。实际情况是,伍子胥和熊胜好险被拿住。他见势不好,拔腿就溜,后面的楚兵一路追杀。如果独自一人倒还好说,偏偏又带着个孩子,伍子胥拳脚再好也施展不开。没办法,跑吧。跑着跑着,看见前面湖边有艘小船,赶紧跑过去,请求帮助。时间推移到现在,伍家的遭遇,差不多已经传遍整个楚国。好在那时舆论工具尚不发达,当局捏造事实扭曲真相的能力还不强。渔父二话不说,立即载着他们俩,摇动桨橹,虎入深山龙归大海,胜利大逃亡。他们俩好歹的算是捡了两条命,活着进了吴国。伍子胥流亡至今,盘缠早已用光,只好解下腰间的宝剑递给渔父说:“这口剑值百金,送给您作为酬谢!”渔父也是好样的。他说:“楚王早已传令,抓住伍子胥,赏五万石粮食,封上大夫的爵位。那些我都不动心,何况百金的宝剑?”铮铮豪言,史册流芳。伍子胥谢过渔父,继续前行,留下了“吹箫乞食”的成语。长时间的紧张赶路,风餐露宿,他饶是铁打的汉子,也支撑不住,终于病倒。要命的是,又没了盘缠。怎么办?据《史记·范雎蔡泽列传》记载:“伍子胥橐载而出昭关,夜行昼伏,至于陵水,无以糊其口,膝行蒲伏,稽首肉袒,鼓腹吹篪,乞食于吴市。”就是说,趴在地上一点点地朝前爬,光着上身不住磕头,吹箫乞讨。完全沦为乞丐,当然不是帮主,而是最底层级的会员。从贵族沦为乞丐,这其中巨大的落差,如果没有极其顽强的信念与毅力,又怎么能承受得住!“千金小姐”这个说法,也源自伍子胥的狼狈经历。有一天,他又累又饿,碰见一位浣纱的姑娘,篮子里装有饭食,就上去乞讨。姑娘见他可怜,施舍了饭食,转念一想,男女授受不亲,这事违反了礼法。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怎么办?姑娘随即自沉于水,以证清白。子胥万分悲痛,于是咬破手指,在石上留下血书为誓:“尔浣纱,我行乞;我腹饱,尔身溺。十年之后,千金报德!”后来子胥报了大仇,荣登高位,想报恩又不知道姑娘的姓名和家庭住址,于是将千金掷于姑娘投水之处。“千金小姐”一词,从此诞生。当然,这其中的“金”不是今天的金子,而是铜。秦汉时期,黄铜就是贵重金属,价值不菲,完全不能类比今日。就这样,熊胜也跟着伍子胥流落至吴。后来楚国把他召回去,封于白地,号白公,其子孙就以白为姓。白公一心为父报仇,想起兵攻郑,但楚国当局不干。白公心怀不满,随即发动叛乱,这就是所谓的“白公之乱”。白公没有成功,兵败自杀,子孙一路逃亡,有一支定居秦国,两百多年后,诞生了名将白起,再过一千年,又孕育出了诗人白居易。两百多年,大约有十到十五代人,楚平王愚蠢好色的基因已经被大大稀释,否则白起恐怕不会有那么出色的大脑,也无法建立那样的功勋。至于白居易,就基因而言,跟他们其实已经基本没了关联性。&&&&&&&&&&&&&&&&& 姬光登位(1)当时吴国的国王是姬僚,所谓的吴王僚。但他的叔伯兄弟公子光,心里一直惦记着王位。公子光有这样的念头,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公子光的父亲诸樊曾经当过国王。他有四个兄弟,其中老四季札最为贤良。诸樊想让位,但季札无论如何也不接受。怎么办呢?诸樊就留下遗命,要求兄终弟及,这样早晚有一天会轮到季札。可老三死后,季札干脆躲了起来,结果成全了老三的儿子姬僚。姬光呢,自然不肯服气。真要是按照父死子继的规矩,那国王应该是他的,至少该他先来。季札在历史上被传为美谈。比如季札挂剑的故事。说的是他配着一口精美的宝剑出使晋国。路过徐国时,徐君爱不释手。季札因为还有外交任务,这剑相当于外交礼器,心虽许之,但并没有马上就给徐君。可是等他回来,徐君已经死去,于是季札就把宝剑挂到他的墓前,算是实践心中的意愿。季札挂剑,当然算是美德。但推辞王位,却是好心办了坏事。当然,没有证据表明他是沽名钓誉的伪君子,责任不该由他来负,问题出在他父亲和大哥身上。政治不能讲温情。那只能误事,造成更大的损失。人们上了酒桌,经常要你推我让,假意谦虚一番,因为大家都知道,无论如何推辞,最后总会有个座位,大可假戏真做,表现一番美德,活跃活跃气氛。但王位不同,实在不能客气。政治有规则也未必能办好,没有规则只能办坏。历史不能倒推,我们这么说,不是因为后面出了问题,而是因为选择君主的首要标准不是贤,而是能。如果在早期,也许还行,但春秋末期,礼崩乐坏,就像京剧《刺王僚》中那段花脸唱腔说的:列国之干戈厚,弑君不如宰鸡牛。此时君主一味的贤,国家早晚会成为别人的盘中餐,实在不值得自豪。不说季札,还说伍子胥。他到了吴国,通过公子光的引荐,见到了吴王僚。大家都知道江浙一带习惯养蚕。当时吴楚的边界地带,都有这个习惯。养蚕得有桑树,因为蚕靠桑叶活命。有一年,两国边境地区的女人,为了争夺桑叶发生斗殴,最终演变成国家战争。吴王僚于是命令公子光,领兵御敌。公子光旗开得胜,接连攻克两座城邑,然后凯旋班师。伍子胥当然不过瘾,就对吴王僚说:“楚国可以击败,现在正是时候。请大王命令公子光,继续进攻!”这话公子光可不爱听。他说:“伍子胥不过是想报私仇。现在根本不是跟楚国决战的时候!”伍子胥凭借作为谋略家的敏感,慢慢察觉到了当时政治氛围中的微妙因素。他明白,公子光的注意力在国内,而非国际事务。对他来说,王位显然比楚国重要。再提类似的建议,会自讨没趣。偶然的机会,他发现了一位名叫专诸的勇士,这人非常有意思,虎背熊腰,人高马大,打起架来不要命,但却有惧内之美德。跟人打得正高兴,小巧玲珑的老婆一声召唤,他立即转身,乖乖地跟她回家。小女子降服大男人,两人走在一起相映成趣,正所谓一物降一物,卤水点豆腐。伍子胥非常好奇,就问专诸怎么回事。专诸不以为然地说:“嗨,这有什么?我甘居一人之下,必能处万人之上!”人才,真是个人才。伍子胥心里连声赞叹,随即把他推荐给公子光,然后自己带着还是孩子的熊胜,到乡下种地谋生,等待时局变化。&&&&&&&&&&&&&&&&& 姬光登位(2)我们说伍子胥是谋略家,不仅仅因为他后面的治国方略。从这件小事,也能看得出来。按照道理,直接效忠吴王僚,风险小,可靠程度高。可他的政治投资,却选择了姬光。他为什么要这样?正统观念多是后人强加的,掘墓鞭尸的伍子胥肯定不会有。而且即便有正统观念,也很难说姬光就比姬僚有更多的政治资本。史料中找不到证据,可以证明姬光的贤能超过姬僚——姬僚唯一明显的毛病,大概是口腹之欲过于强烈——唯一合理的解释只能有两个。一是伍子胥发现了姬光身上的特殊素质,不但适合当一把手,还有称霸的能力,能灭楚报仇;二是拥戴姬光一旦成功,他自己的政治资本将会水涨船高,发言权和影响力,肯定远胜于在姬僚跟前,更有利于复仇。这也是伍子胥作为谋略家的职业素养。当然在这里,也许可以换个字眼,叫野心家。反正他推荐了适合做杀手的专诸,随即后退半步,静观待变。拿现在的话说,专诸类似社会上的烂仔小混混,冒充黑社会的那种。杀手这活儿,只有他们敢干能干会干,伍子胥不适合。行文至此,我们也许会有疑问:伍子胥这样做,不是坐山观虎斗吗?太狡猾,太不够意思了吧?换了别人,这个疑问能够成立,但在伍子胥身上不行。为什么?他有更大的目标:复仇。他不能输。他输不起。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哪怕是忍受狡猾不忠的骂名,也值得,也更能看出他的血性和隐忍。所谓忍辱负重。特殊的事情自然需要特殊的手段。这样的大事,正人君子还真不能胜任。更适合他们的土壤,是安静宽敞的书房。这不是价值判断,而是社会分工。姬光苦苦等待的时机终于到了。那一年,昏庸好色的楚平王下了地狱,他跟秦国公主生的儿子轸,被立为楚昭王。有个词叫“礼不伐丧”,不伐丧乱,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国际公法”。吴王僚对遵守这个游戏规则毫无兴趣,决心趁机会捞一把,就派烛庸、盖余两位公子,带兵伐楚,结果却被截断后路。就是那句话: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可到了那个时候,哪里还有回头的余地。主力出击,国内空虚。在道义上更有继位优势的季札,碰巧又出使他国,不在国内。机不可失,姬光决定动手。那一天,他在家里张灯结彩,大摆筵席,要请姬僚吃饭。姬僚这人倒不是棒槌。竞争对手之间,往往会有这样的心灵感应。姬僚因此做了精心的准备:从王宫到姬光门前,都排有披挂整齐的士兵;姬光门口直到宴会大厅的台阶两边,都站有姬僚的亲信;姬僚左右还有两个卫士,昂首挺立,目光警惕,手持长戈,全副武装。国王出动,特级警卫倒也没什么。不过到兄弟家吃顿饭还得这样,说明这个国家问题甚大,今天不乱明天必乱。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几杯酒下去,把大家的警惕心浇灭得差不多了,姬光借口脚有病,不舒服,要出去舒展片刻,然后起身告退。你不能当着国君的面,摆弄自己的臭脚丫子呀,那严重违反礼仪规范。姬僚点头同意,姬光随即躲进了地下室。正在这时,专诸献上一盘美味,是肥美的鲜鱼。等他端着鱼走过来,姬僚看看闻闻,确实是色香味俱佳。这也难怪,为了刺杀姬僚,专诸特意到太湖沿岸恶补了三个月的厨艺。要搁现在,他一定能拿到特级厨师的资格证书。因为姬僚这人特别好吃,尤其喜欢吃鱼。往往都是这样,你的爱好即是软肋和弱点,是别人攻击的突破口。却说姬僚,心里正美呢,专诸突然从鱼腹中抽出一把宝剑,猛扑过来。锋利的宝剑带着巨大的惯性刺入姬僚体内,他顿时一命呜呼。周围卫士不敢怠慢,一顿乱刀,将专诸砍得血肉模糊不成人形。这时伏兵四出,姬僚的铁杆儿前仆后继,倒在血泊中。姬光随即站出来一声高呼:姬僚已死,投降者可保性命,官复原职!对于军士们来说,谁当国王不是一样?总之一句话,兴,百姓苦;亡,百姓苦。都是吃粮当兵,犯不上为姬僚送命。大家一阵高呼,随即放下武器。姬光这人,很有幽默感。季札回来后,姬光还要让位。季札当然不干,于是姬光顺水推舟坐稳王位,就是所谓的“吴王阖闾”。有一种说法,把秦穆公和宋襄公开除出了“春秋五霸”,因为秦国地处西陲,影响力小,宋襄公只不过闹了顿笑话;吴王阖闾与越王勾践,才应该顶替他们俩的位置。这就是“鱼肠剑”的故事。《吴越春秋》中说,著名铸剑师欧冶子平生铸了五口名剑,三口大,两口小。第四号作品,就叫“鱼肠剑”,是可以贴身携带的小剑。有人认为,那口剑剑身上有鱼腹样的花纹,凸凹不平,所以得名;也有人说,是因为它小巧玲珑,专诸藏在鱼腹中刺杀吴王姬僚,所以才叫“鱼肠剑”。剑的体积和名称都不重要。完全发挥了功效,才是第一重要。姬光随即起用伍子胥为行人,这是个主管觐见的官职,天天在国王身边,可以参与核心决策。伍子胥建议阖闾“立城郭,设守备,实仓廪,治兵库”。阖闾言听计从,委托伍子胥修建了阖闾大城,一个坚固的军事要塞。修好城池,建好仓库,伍子胥又编组军队,练习骑射,积极备战。干吗呢?国家要称霸,个人想复仇。&&&&&&&&&&&&&&&&& 名将崛起(1)姬僚虽然一命归西,但他的儿子庆忌还在卫国活蹦乱跳。如果就是个普通的公子哥儿也没什么,要命的是,这家伙是勇士。武艺高强,天下闻名。如果他联合诸侯前来讨伐,如何是好?阖闾虽然登了大宝,但还是卧不安席,食不知味,于是又找到伍子胥说:“您推荐的专诸,帮了我的大忙。可是庆忌正在联络各国诸侯,如何是好?”伍子胥说:“我这个人不忠,品行不好。已经跟您一起谋杀了王僚,现在又要算计他的儿子,苍天在上,恐怕不允许吧?”阖闾说:“武王灭了商纣,后来周公又奉命杀了他的儿子武庚,也没听见人们有什么怨言呀。即便有议论,也不会议论你,有什么关系呢?”膝行乞食,耕种于野。拿现在的时髦话说,伍子胥曾经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与三教九流接触,因此认识很多奇人。他说:“有个瘦小的人,应该能行。”阖闾说:“庆忌号称吴国第一勇士,有万夫不当之勇。那个瘦小的人,能是他的对手吗?你把他的情况,详细说说看!”要离确实相貌出众。因为身材矮小,而且形象极度雷人。身长没有五尺,腰围不过一束,风简直都能吹倒。史书上的原话是“细小无力,迎风则僵,负风则伏”。不过这个人,却能不动一拳而降服著名的勇士椒丘。椒丘之所以著名,是因为他在出使吴国的路上,跟水神搏斗过。路过淮河渡口时,他想在河里饮马。管理渡口的官吏说:“别别,千万别!这河里有水神,一看见马,就会抢走吃掉!”椒丘不以为然,说:“在壮士面前,什么神敢于作怪!”一定要饮马,结果马被抢走,沉入水里无影无踪。椒丘大怒,脱下衣服抄起宝剑,跳进河里要跟水神决战。他跟水神搏斗了几天几夜,最终瞎了一只眼睛。椒丘赶到吴国,正好碰上朋友家里办丧事。他大模大样地坐在酒席上,对士大夫出言不逊,骄横不可一世。大家虽然都很生气,但却没有办法。这时,身材瘦小相貌惊人的要离开了口。他说:“真正的勇士,与太阳搏斗,不等日晷移动;与鬼神搏斗,脚后跟都不挪;跟人搏斗,无声无息,从不大嚷大叫。活着出去,死了回来,不受对手的侮辱。您跟水神搏斗,马丢了,马夫也死了,还弄瞎了一只眼睛。身体已经残废还要称雄,正是勇士的耻辱。您不当场战死,却贪生回来,还有什么好骄傲的呢?”真是当头一记闷棍。椒丘恼羞成怒,当晚就要跟要离PK。要离告诉家人,椒丘会上门寻仇,因此别关大门,他自己的卧房门也开着。深夜里,椒丘果然手持宝剑找上门来。他见大门洞开,卧房门也没关,就悄无声息地摸了进去。进去一看,要离披头散发地躺在床上,毫无防备。椒丘一把将他揪住,用宝剑逼住他的胸口,说:“你有三条该死的罪过。大庭广众之下侮辱我,第一该死;大门不关,第二该死;毫不防备,第三该死!”要离神色自若地说:“我并没有三条该死的罪过,倒是你有三条不够勇士的耻辱。我当众羞辱你,你不敢当场回应,却来报复,是不够勇士的第一耻辱;进我家大门不敢吭声,进我卧室也悄无声息,是不够勇士的第二耻辱;你先拔出剑,揪住我之后才敢开口,是不够勇士的第三耻辱。你根本算不上勇士,却来威吓我,难道不脸红吗?”椒丘闻听扔下宝剑长叹一声,说:“普天之下,除了您要离,谁敢轻视我的勇猛?您才是天下第一勇士,我不配!”&&&&&&&&&&&&&&&&& 名将崛起(2)阖闾闻听大喜,随即宴请要离。然而见面一看,却大失所望。正所谓百闻不如一见。跟画面相比,语言的效力到底失于苍白。所以电视剧横行,而文学凋落,有辱斯文。阖闾半天不说话,未置可否。这个负面态度,倒产生了正面效果。类似那句话,劝将不如激将。要离自尊受伤,当下主动请缨。阖闾说:“庆忌的勇猛天下闻名。筋骨结实,万夫不当,能追上奔跑的野兽,抓住空中的飞鸟。我曾经追他追到江边,四匹马拉的车也追不上;弯弓射他,箭又被他一把抓住。你怎么能是他的对手呢?”要离说:“没有关系,只要您按照我的计谋行事,我就能取得他的信任,最终杀掉他。”既然如此,那就不管有枣没枣,先打它一竹竿吧。要离拿竹剑跟阖闾比武,伤了阖闾的手指。阖闾下令砍断他的右臂,又杀掉他的妻子孩子,放火在闹市烧毁。动静闹得很大,等要离逃到卫国找到庆忌,消息也早已传来,他因此顺利地取得了庆忌的信任。庆忌召集一批士卒,日夜操练,准备返回吴国,消灭阖闾,为父报仇。三个月之后,精兵练成,庆忌随即带领他们向吴国进发。船开到江心,风大浪急。要离力气小,又失去了右手,就到上风的地方,用矛钩住庆忌的冠,借着风势刺中了他。庆忌回头伸手抓了三次,这才抓住要离,像拎小鸡那样把他的脑袋摁入水中,然后再提起来放到腿上,说:“真是个好样的,敢来刺杀我!”左右赶过来要杀掉要离,庆忌说:“怎能一天杀掉两个勇士呢?让他回吴国去吧,彰显他的忠勇!”庆忌已死,要离于是回国复命。船行到江陵,他突然神情忧郁,不肯前行。左右问他怎么回事,他说:“杀妻灭子侍奉君王,是为不仁;为新君主而杀死老君主的儿子,是为不义;看重自己的生命,既不高贵,也不合道义。我还有什么面目,活在世上呢?”说完,一头栽进江里。要离死了没有?这时还没有,因为故事还没讲完。随从赶紧把他捞上来,说:“您何必寻死呢?回去还有高官厚禄等着啊。”要离当然不肯,自断手足,气绝身亡。要离其人其事,司马迁没有写进《史记》的《刺客列传》。但可以肯定,这个人存在,事情也不是虚构的。《战国策》中就有旁证:“要离刺庆忌,苍鹰击于殿上。”从那以后,他的名字遍布正史野史,以及各种诗书。后代的文人墨客咏叹不断。比如陆游,诗中就有这样的句子:生拟入山随李广,死当穿冢近要离。蒋士铨更是将要离和专诸并列:要离碧血专诸骨,义士相望恨略同。然而掩卷细思,我始终不明白,要离怎么就当得起如此的浩叹。作为故事,相当精彩;作为刺客,相当专业;作为勇士,相当独到;但是作为妻父,又怎么样呢?极不靠谱。首先,刺杀庆忌毫无道理,于情于理于法,都找不到行动的必然性;其次,刺杀行动成本高代价大,充其量不过是皮洛斯式的胜利。他有什么理由,非要拿妻子儿女作代价?谁赋予他的权力?要离为什么非要接下这单生意?主要原因无非如此:“吴王心非子胥进此人,良久默然不言”。阖闾搭眼一瞧,就没看上伍子胥推荐的这个人,不信他有那本事。所以要离必须争这个面子。简而言之,为了自己的名声。为一己之虚名,不惜搭上妻子儿女的性命,去杀死一个无辜的人,这样的人,不知“义”在何处?&&&&&&&&&&&&&&&&& 名将崛起(3)相貌丑陋者,难免心理扭曲。不是极度自卑,就是极度敏感自尊。当然极度敏感自尊,也是自卑的另外一种形式。前面说过,专诸类似社会上的小混混,冒充黑社会的那种。要离比起他,更是等而下之。为什么?专诸只是自己冒险,而要离百事没成之前,先已连累无辜妻儿。这种人,顶多只算个匹夫之勇而已。苏轼在《留侯论》中说,“匹夫见辱,挺身而起,拔剑而斗,此不足为勇也。”要离比这个标准略微高了一点点,但并无本质区别。无论如何,这事证明伍子胥有识人的眼光。除掉庆忌,他在阖闾跟前的发言权和影响力,又提高了若干个百分点。如今内政已清,后方安定,该抬起眼睛,看看周围了。西边的楚国,是吴国和伍子胥共同的敌人。然而阖闾虽不时流露出用兵之意,但却迟迟没有行动。伍子胥早已摸透阖闾的脾气,知道他的忧虑何在,于是就推荐了孙武。孙武对军事非常在行,但一直没人发现,只有伍子胥意识到了他浑身的能量。他跟吴王论兵,一连七次推荐孙武。阖闾读完孙武献上的《兵法》十三篇,连连叫绝,于是找他谈话。他问:“你的十三篇兵法,能不能试用?”孙武说:“当然可以。”阖闾说:“女人也能行?”孙武说:“没问题。”于是阖闾派出宫中的一百八十名美女,交给孙武指挥。孙武把她们分为两队,由阖闾的两个宠姬分别担任队长,让她们都手持武器,说明了前后左右以及纪律,然后击鼓让她们向右转。美女们听到鼓声,都哈哈大笑,队伍乱七八糟。孙武说:“约束不明,申令不熟,将之罪也。”就是说,说明不详细,命令不熟练,是将军的责任。于是又三令五申,然后再击鼓,命令向左转。那些美女们越发感觉好笑,队形更加混乱。孙武说:“既然已经讲清楚纪律和命令,你们还不能遵守,就是你们的罪过。”于是要斩那两个队长。阖闾一直在台上遥控指挥,看到这一切,大为惊骇,立即派出使者命令孙武:“寡人已经知道将军能带兵了。没有这两个美人,寡人食不甘味,千万千万,刀下留人!”孙武丝毫不给阖闾面子。说:“既然已经领受命令,将在军,君命有所不受。”随即喝令斩了两个队长,另选二人代替,然后再击鼓。这一次,美女们的队列动作个个中规中矩,再没有人敢说话。孙武于是复命道:“队伍已经训练整齐,请大王下来检阅。如果派她们出战,赴汤蹈火都没有问题!”阖闾哪里还有这等心思,对孙武说:“将军您回去休息吧。寡人不想下去看了。”阖闾演兵,叶公好龙;吴宫教战,孙武成名。阖闾虽然未免肉痛,但他和孙武,都遵守了规则:阖闾没有滥发君王淫威,约略霸主;孙武未曾屈从上意,不愧将才。退一步说,以牺牲两个美妾为代价,发掘出一员大将,其实是个很成功的投资。阖闾的肉痛,不过是一刹那的事情。他很快就能找到新欢。这没有丝毫的技术难度。&&&&&&&&&&&&&&&&& 五战入郢(1)ERROR The requested URL could not be retrieved While trying to retrieve the 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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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ted Wed, 31 Aug :48 GMT by cache.sina.com.cn (squid/2.7.STABLE6)&&&&&&&&&&&&&&&&& 五战入郢(3)不管怎么说,伍子胥将要跟伯嚭同朝共事,事实已定。回头再说楚国。当初楚国国丧期间,吴国派烛庸、盖余两位公子带兵前去偷袭,想顺手捞一把,结果被楚军断掉后路。这时,国内又传来消息,国王易主,阖闾登位,正所谓进退失据。这可怎么办呢?雁来音信无凭,路遥归梦难成。这两个公子一合计,干脆阵前易帜,成建制地投降楚国。后来,他们被封在舒。这个地方,大致在今天安徽舒城和庐江之间。事情虽然已经过去,但阖闾心里可没有忘记。王位坐稳之后,公元前512年,他首先派兵灭掉徐国,就是季札挂剑的那个国家(值得一提的是,吴军灭徐,采取了水攻的战法。这是我国军事史上有明确记载的,第一次利用堤防蓄水攻击的战例);然后捎带着攻下舒,将烛庸和盖余捉拿归案,斩首示众。这一仗,孙武、伍子胥和伯嚭,都是亲身参与者。阖闾本想乘胜推进,攻打郢都,但孙武和伍子胥都不赞成。他们说:“连年征战,百姓十分辛苦。时机还没到,先等等吧。”楚国虽然国君昏庸,大臣专权,怨声载道,但毕竟是千里大国。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吴国还没有一口吞掉它的肚量。怎么办呢?伍子胥到底是楚国人,熟悉楚国情况。他建议阖闾,将军队分为三支,轮流骚扰楚国。楚军一来,吴军随便抵挡一阵,然后转身就跑;等楚军撤回去,下一支吴军,从头再来。这是军事史上有明确记载以来的第一个游击战术。其核心思想,就是疲惫敌军,放松他们的警惕。从那以后,又出现了形形色色的变种,但内核并未改变。伍奢临死之前的浩叹,终于演变成现实。面对吴军的长期骚扰,楚国当然不会坐以待毙。公元前508年,楚国派令尹子常领兵攻击吴国,消息传来,伍子胥主动请缨,前去迎敌。这是他跟老东家之间的第一次大规模正面作战。那一仗,他赢得干净利落,在豫章,也就是今天的安徽淮南一带,大破楚军,然后乘胜追击,攻占了居巢。这个地方,属于今天的安徽巢湖。公元前506年,楚国进攻已经臣服吴国的蔡国。伍子胥抓住这个难得的机遇,建议阖闾,联合蔡国和唐国,一同攻楚。这两个国家,对楚国也早已是深恶痛绝。蔡国的君主蔡昭侯立即把自己和大夫的儿子,送到吴国作为“质子”,也就是人质,以示决心。阖闾随即拜孙武为大将,伍子胥为副将,出动全军主力,共计三万人马,乘船沿淮河开进,目标直指蔡国,也就是今天的河南。大军开到淮时,孙武下令,弃舟登岸,沿陆路开进。因为逆水行舟,速度很慢,而且众所周知,吴军擅长水战。孙武这样,可以造成战役突然性。这其中的“淮”地,有人认为在安徽凤台,有人说是河南潢川西北,总之在淮河岸边。三千五百名精锐的吴军作为先头部队,昼夜兼程,越过楚国北部的大遂、直辕、冥厄三处险要关口,直抵汉水东岸。这三处险关不在别处,就在我的家乡,河南信阳南部。兵来将挡。楚国还是老规矩,令尹子常统兵御敌。双方的军队,隔着汉水对峙。子常的副将,是左司马沈尹戌。他建议,子常带领主力坚守汉水西岸,正面牵制吴军,他带领一支人马北上,到方城,就是今天的河南方城县一带,集结军队,迂回到吴军背后,烧掉他们的船,毁掉三关,切断他们的归路,然后两面夹击。&&&&&&&&&&&&&&&&& 五战入郢(5)此时的楚王是昭王,就是平王跟秦国公主生的儿子。十年之前,平王已经呜呼哀哉,一命归西。这对于伍子胥而言,是个不小的打击。因为费尽心机攻入敌国,而仇人已经没于黄土,他满身的力气和激情都无处倾泻。怎么办呢?他挖开平王的墓,拖出那具生前恶臭死后更臭的尸体,挥鞭便打,边打边骂。鞭尸三百是史书上的说法。这所谓的三百,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坐实呢?是不是惯常用的虚数?恐怕还真不是。这个数字,可能正好能从侧面印证当时的防腐技术水平。马王堆汉墓的防腐技术,大家已经知道,楚国或许也有类似技术,或有程度差别而已。一千多年之后的今天,人们的确难以想象,伍子胥能有那么多的激情,可以狂抽三百鞭。这事在当时,也大大超出申包胥的精神承受能力。他派人给伍子胥传信,指责他说:“您复仇的方式,太过分了吧。人巧固然能暂时胜天,但说到底还是天胜人。过去您是平王的臣子,北向侍奉过他。现在竟然这样侮辱死人,难道就不怕天公降怒吗?”伍子胥说:“我现在的情况,好比已经日暮时分,但路途还很遥远,所以才要倒行逆施!”请注意,伍子胥一不小心,又创造了一个成语:倒行逆施。只是现在的含义,已经与本意大相径庭。伍子胥借助吴国之力,践行了灭楚的豪言,申包胥身单力薄,又如何实现复楚的壮志?他的办法跟伍子胥一样:申请外援,站到巨人的肩膀上去。伍子胥的巨人是东边的楚,申包胥的巨人则是西边的秦。因为昭王是秦国的外甥。楚国无道有目共睹,尽人皆知,所以秦国不想蹚这道浑水。秦哀公推脱道:“您先去驿馆歇息,我们商量商量再说!”申包胥说:“我们的国君正在远方逃难,尚无安身之所。我们作臣下的,怎么敢贪图安逸呢?”说完,站在秦国的朝堂之外,放声痛哭。史书上说,申包胥整整哭了七天七夜,其间水米未进。秦哀公大为感动,说:“楚国虽然无道,但有这样的臣子,难道还不应该复国吗?”说完,立即答应派兵。申包胥哭秦廷,借来兵车五百乘。秦兵联合楚军,跟吴国打了几仗,互有胜负,但长期客场作战,态势显然对吴军不利。大家一定还记得夫概吧,那是个很有主见的人。这时,他再度表现出了自己的主见,败仗之后悄悄回国,自立为王。前方未定而后院起火,这仗还怎么打?阖闾赶紧向后转,回去将夫概击败,重新夺回政权。伍子胥和申包胥是好友,但此时的诉求,却针锋相对。一个要灭楚,一个兴楚,他们两个,到底谁是正确的呢?都正确。都没错。这绝非玩弄辞藻,只是立场不同,结论自然迥异。伍子胥灭楚是尽孝,履行人子的职责,天经地义;申包胥复国是尽忠,承担人臣的本分,理所当然。那么,有没有一个统一的立场呢?没有。也不可能有。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平台,能超脱于人的利益之外。既为利益,便会有你我之争。如果真要朝大的方向说,比如全人类甚或宇宙,那么人类的所有征伐死伤,都无所谓。因为物质不灭,他们以何种形式存在,都一样。吴楚这次争霸,整整打了十个多月。吴军出动三万人马,楚军共有十二万人参战。这个规模在春秋时期是空前的,其战果之辉煌,也足以彪炳史册。三万人马深入敌国腹地,经过长期作战最终取胜,实在难以想象。楚军虽然最终击退了吴军,但吴军损失不大,而且战火一直在楚国燃烧,楚国上下弄得鸡飞狗跳,战争创伤甚是巨大。后来吴国又多次击败楚军,楚国为躲避兵锋,只好向西迁都,到了鄀,就是今天的湖北宜城东南。阖闾在孙武和伍子胥的辅佐下,西破强楚,北威齐晋,南服越国,势力大振,在各诸侯国中赢得了越来越多的话语权。这就是他也被称为“春秋五霸”的根本原因。惊魂甫定的楚国安顿下来后,楚昭王还是有个心事,于是召集令尹子西、司马子期,商量说:“子胥不死,又不回来,咱们楚国总是不安。不如把他请回来。”于是派出使者,对伍子胥说:“从前我的父亲无辜杀了您的父亲,那时我还年轻,并不知情。如今您以这样的方式报答寡人,寡人也不敢埋怨。咱们已经扯平,您为何不回到您的祖坟旁边呢?我国虽然小,但愿意跟您共同执掌;我们的百姓虽然少,但愿意跟您共同驱使。”伍子胥说:“以这种方式求名,名声肯定显赫;用这种方式求利,利益必然丰厚。我先为父报仇,然后还要求利,这不是贤明者干的事。父亲冤死,儿子还要食它的爵禄,也有失父子之义!”楚昭王邀请伍子胥回国,是陷阱吗?肯定不是。春秋时期,人们做事多少还要讲点规则,讲点“国际”影响。因为当时的中国,虽然晋楚吴先后崛起,但都算不上超级大国。“国际”政治格局,还是典型的多极化,更何况上面还有个名义上的周天子。楚昭王请伍子胥回国,只想平息事态,绝非秋后算账。&&&&&&&&&&&&&&&&& 名将下场(2)越军本来就人人沮丧,这个局面如何应付?命令无法执行,很多人偷偷开小差。吴军趁势进攻,越军大败。勾践闻听大怒,下令杀掉石买,把他的部队遣散回国。士兵们大哭,声闻九天,吴军听得清清楚楚。夫差不知道怎么回事,又惊又惧。这一切,当然都在老谋深算的伍子胥的掌控之内。他说:“大王不必惊慌,越军就要败了。我听说,狐狸临死之前,也会紧咬嘴唇,使劲吸溜牙齿。越军这样,必定是勾践要战败。您请安心等待,破越就在眼前!”说完,就派人前去打听消息。没过多久,勾践的使者随即过来,请求投降。伍子胥当然拒绝接受。勾践于是带领五千残兵败将,退往会稽山,吴军紧随其后, 将会稽团团包围。越国的存亡,只在一息之间。危急关头,勾践要逞匹夫之勇,打算与吴军血战到底,玉石俱焚。相形之下,大夫文种要冷静得多。他建议暂且低头,向吴国求和。文种于是作为使者,“膝行顿首”,就是跪在地上一步步地朝前挪,一直挪到夫差跟前,哀求高抬贵手。文种的卑躬屈膝,极大地满足了夫差的虚荣心。他本来想要答应,但伍子胥强烈反对。他说:“勾践这个人,特别能忍辱负重。今天不灭掉他们,将来一定会成为祸患!”和谈请求被无端搅局,文种只得灰溜溜地回去。当天夜里,他再度来到吴军大营,带着丰厚的礼物,还有美丽的越国少女。不过,他的目标可不是伍子胥,更不是夫差,而是伯嚭。彼此见面,文种首先奉上金银玉器和美女,然后对伯嚭说:“贵国如果一定要灭掉我国,我们大王只好杀掉妻子,烧掉宫殿财宝,然后逃往楚国。果真那样的话,贵国又能得到什么好处呢?不过是一片废墟!不如留下我们,给贵国作为臣子,我们好替你守卫南方!”打动伯嚭的,自然是珍宝美女。当然文种那些冠冕堂皇的理由,也给了他下驴的顺坡。他于是找到夫差,说服他接受了越国的请求:撤兵回去,留下勾践,不灭越国。消息传开,伍子胥是什么反应呢?我们看到的,又是掘墓鞭尸时的涌动激情。史书上的原文是:子胥大怒,目若夜光,声若哮虎:“此越未战而服,天以赐吴,其逆天乎?臣唯君王急剬之。”越国未经血战已经服软,这是上天赐给吴国的机会,怎么能逆天而行呢?请大王赶紧急刹车!然而夫差就是要逆天而行。子胥的强烈谏阻,如同一拳砸到棉花包上,丝毫没见效果。确切地说,效果还是有一些,但都是负面的。不久你们就能看到。二十年前应付高考作文时,死记硬背过很多东西,其中就有这么一副对联: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上联说的是项羽,下联说的就是越王勾践。从某种意义上说,勾践跟伍子胥,主要特点非常相似:为了实现预定的目标,都能忍辱负重。子胥可以“膝行吴市,吹箫乞食”,勾践身为国君,做得更加决绝:他像奴仆一样,侍奉夫差整整三年。夫差上下马,他都跪倒在地,给他垫脚。据说有次夫差生病,他还亲口尝了他的粪便,以判断病情。经过伯嚭春风化雨般地持续美言,勾践好不容易才取得夫差的信任,得以回国执政。按照道理,稍微喘息一下,找找为王的感觉,未为不可,但是他没有。吃饭只有一道蔬菜,穿的都是粗布衣服。不仅如此,就连睡觉都不铺席子,直接躺在稻草上。为了不忘记过去的屈辱,他每天吃饭前,都要舔舔苦胆。&&&&&&&&&&&&&&&&& 名将下场(3)这就是所谓的“卧薪尝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勾践隐忍不发,一点点地为越国疗伤止痛,实力逐渐恢复。夫差屁股下面的这座火山,能量不断蓄积。客观地说,夫差接受越国的投降当然是战略上的失策,但也并非毫无道理。因为当时,北上争霸对各个国家的吸引力更大。越国再厉害,也不过是个蛮夷小国,远离当时的经济文化核心区域中原。唯其如此,听到齐国内乱,国君被大臣杀死的消息,他立即决定,再度北上伐齐。自然,伍子胥还要唱反调。他说:“勾践每天食不重味,吊死问疾,是想有所作为。这个人不死,一定会成为吴国的祸害。越国对于吴国,就像人们心腹上的病灶,而齐国充其量不过是癣芥之疾。大王您怎么能舍近求远呢?”伍子胥为什么能把勾践看得那么透彻?因为彼此有相通的脾性。夫差为什么执迷不悟?因为他还拘泥于当时的形势。《史记》记载,齐悼公被杀的消息传来之后,他在军门外痛哭三天,以示哀悼,然后起兵,取水路伐齐。他跟齐悼公既非亲属又非朋友,哪儿来的那么多悲痛?当然都是做给人看的,为了强调自己出师的正义性。所谓吊民伐罪。之所以说夫差还拘泥于当时的形势,就是因为这一点。春秋时节,礼仪为先么。而伍子胥的见识,则早已超越当时的时代。超越者固然有御风而行的强烈快乐,但更多的时候,恐怕还是无人理解的孤独。很有讽刺意义的是,齐悼公被杀,跟夫差还有某种联系。因为就在上一年,吴国联合鲁国进攻齐国的南部,齐国内忧外困,大臣趁乱杀了国君。而吴军进攻齐国,很大程度上是一桩外交阴谋,其主谋,则是大名鼎鼎的孔子,以及他的高足子贡。怎么回事呢?当时,齐国的田常专权,但周围还有强大的鲍氏、高氏家族,田常并没有占据绝对优势。为了提高个人威望,他决定攻打鲁国,建立军功。孔子是鲁国人,当然不会坐视不理,于是就派子贡出去游说。子贡首先跑到齐国,找到田常说:“鲁国的城墙又薄又矮,土地又狭又浅。君主愚蠢不仁,大臣虚伪无用,士兵和百姓都不愿意打仗。这个国家不好对付啊。您不如去攻打吴国。它的城墙高大厚实,土地广阔肥沃,将士骁勇善战,粮草充足,武器精良。这个国家比较好打!”田常的脸儿都快气白了。军国大事,怎么能如此幽默?他说:“先生让我放弃容易打的,却把难打的推荐给我,这不是成心害我吗?你到底什么意思?”子贡说:“这您可错怪我了。我听说,忧患在内部就要攻打强国,忧患在外部要攻打弱国。如今您的忧患在内部,三次想加封都没有成功,因为有很多人反对您。如果您攻打鲁国,大胜而归,齐国的君臣就会骄傲。人一旦骄傲,就会把别人不放在眼里。虽说是您的功劳,可时间一长,谁还记得?君主骄傲会对臣下放肆,大臣骄傲就会与您争权夺利。这样您要想在齐国立足,势必很难。不如攻打吴国。吴国强大,败了不会有人怪罪,还能让齐国君臣收敛锋芒。”田常想想,觉得有点道理,就说:“话是这个话,可我已经把矛头对准鲁国,突然转向吴国,难免会引起国君和大臣的怀疑与指责呀。”子贡要的就是这话。他立即说道:“这个好办。您先按兵不动,我到吴王那里,说服他们出兵援救鲁国,您不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迎击他们了吗?”&&&&&&&&&&&&&&&&& 名将下场(4)子贡辞别田常,马不停蹄地一路南下,到了吴国。他对夫差说:“齐国要去攻打鲁国,它肯定能打赢。那时它就会跟吴国争霸。如果您发兵救鲁,既能赢得美名,又能击败齐国,在诸侯中树立威信。这样的好事,我想您一定不会推辞!”夫差说:“我倒是想这么干。可是越国在我背后,整天操练人马。如果我北上攻齐,越国趁机抄我的后路,那可怎么办?还是等我安定了后方再说吧。”子贡不慌不忙地说:“到那时候,鲁国早已被齐国削平。如果大王讨伐越国,天下的人都会说您畏惧齐国的强大,只会欺负弱小的越国;如果你肯出兵救鲁,天下都会服气您的勇敢,而臣服于您。至于越国,我有办法让他们不但不打吴国,还会出兵帮助您北上伐齐!”子贡简直就像个陀螺,四处转悠,一眨眼又跑到勾践跟前。子贡是谁,孔子的高足。所以勾践非常恭敬地到郊外迎接。他深深对子贡一拜,说:“我们这里是蛮夷之国,荒凉偏远。先生您怎么会委屈自己,到这里来呢?”子贡说:“我刚去过吴国,劝吴王伐齐,可他却担心您在背后袭击。如果您没有此意,而让人心生疑虑,那未免笨拙;如果您有这个打算,却不能保密,那未免草率。现在吴王要来攻打您,越国麻烦大了!”勾践一听非常着急,赶紧询问对策。子贡说:“这个不难。您不妨请求跟他一齐讨伐齐国,这样定能消除他的疑心。如果他败了,是您的福气;如果侥幸得胜,会更加骄傲,为了称霸,还将攻打别的国家。这样早晚有一天,国家实力会大大削弱。反正无论怎么样,对您只有好处,没有害处!”看到这里我们才知道,原来孔子培养出来的,不光有道德高尚的学问家,还有子贡这样经世致用的外交家。反正当越王勾践表示,愿意带领三千人马,追随夫差伐齐时,夫差已经彻底失去警惕。他随即带领吴军乘坐大船,取道水路,浩浩荡荡地向齐国开进,最终在艾陵一带,大胜齐军,俘虏了几百辆兵车。夫差非常高兴,就派出使者,逼迫齐国签订城下之盟。他说:“我听说齐国有被洪水淹没的危险,所以过来看看。没想到你们在芦苇丛中埋伏有军队,我军找不到安全集结的地点,只好布阵设防,结果擦枪走火,略微伤害了齐军。现在希望咱们能够讲和结盟!”齐王派人回答说:“我国远在北方边境,并没有越过国境的打算。没想到您越过长江和淮河,不远千里,前来进犯我们的领土,杀戮我们的人民。所幸上苍保佑,我国不至于倾覆。现在大王您要求讲和,我们怎敢不从呢?”臣服了齐国,又在鲁国邹国跟前耀武扬威一番,夫差随即带领大军,返回吴国。大军远征获得胜利,夫差心里自然无比得意。但是没想到,伍子胥还是只有冷言冷语。他说:“击败齐国,不过是得了点小利而遭到大怨,有什么好庆祝的?不灭越国,终究是心腹大患!”这话传到夫差耳朵里,你想想他会是什么感受。从那以后,他越发疏远伍子胥,再也不肯听取他的计谋。尽管如此,伍子胥还是忍不住要发表意见。坚决不赞成伐齐。他说:“齐国距离遥远,您即便击败它,也不过像是获得一块满是石头的田地,什么都没法耕种,有什么用呢?”这样的话夫差听得太多,耳膜简直都要磨起趼子。这个人,也是个驴脾气。不但坚持伐齐,还派伍子胥作为使者,北上齐国,约定开战日期。这实在是滑稽。很有点孩子较劲的意思。这是对伍子胥的变相惩罚。&&&&&&&&&&&&&&&&& 名将下场(5)ERROR The requested URL could not be retrieved While trying to retrieve the 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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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ted Wed, 31 Aug :14 GMT by cache.sina.com.cn (squid/2.7.STABLE6)&&&&&&&&&&&&&&&&& 他动了谁的奶酪—吴起之死前言现在看来,宰相属于文官,主内;将军执掌兵权,对外。但这是社会不断发展、分工日渐细致的结果。早期,至少在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分工还没到这个程度,将相一体是常事。出将入相,不仅仅是成语,更是事实。比如晋国,常备军分为上军、中军、下军三支(后来又增加了新军),这三支军队,分别配置主将、副将各一名。遇到战事,他们就统兵出征;战争结束,他们再脱下战袍,进入庙堂,分别执掌国家权力。这就是所谓的“六卿”。当时,将军立了大功,无官可赏时,君主就会提拔他们为丞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赵国的名将李牧,就当过相国。如果无此惯例,人们拿现在的观念考量,就无法理解廉颇和蔺相如争位的行为,也无法感受“负荆请罪”、“刎颈之交”这些成语的美妙。因为将军的最顶端,也就是相当现在的国防部长。除非军人独裁政权,否则将军再厉害,也要接受相国领导。你廉颇饶是劳苦功高资历深厚,也不能跟丞相叫板,那只能是自取其辱。那么,在中国历史上的名将序列中,第一个出将入相的人是谁呢?本文的主角儿,名将吴起。吴起先后在鲁国和魏国出任将军,南征北战,所向披靡;后来到了楚国,又被任命为令尹,主持变法,惊天动地。楚国属于蛮荒之地,不是周朝第一批分封的诸侯国。他们和吴国、越国一样,不遵循中原地区的礼仪,君主虽然只是子爵,却一直称王,不像秦国晋国,开始称公;魏国赵国,早期称侯。君主名分悬殊,官职设置自然也会有差别。这个令尹,就相当于中原各国的丞相。也就是说,吴起的出将入相,是货真价实的,并非仅仅只有名分,或者象征意义。出将入相,志气文人的一生梦想,否则也不会创造出这个词语。如此看来,吴起一定是历史上的大“牛人”喽?是,也不是。&&&&&&&&&&&&&&&&& 鲁国不容(1)吴起以妻子的人头为代价,换取了人生大舞台的第一张入场券,这一仗他又打得如何呢?虽胜犹败,得不偿失。接过兵符,吴起随即点齐人马,开赴前线。虽然立功心切,他并没有急于开战,而是首先派出使者前往齐军大营,请求讲和。鲁国的实力本来就不如齐国,吴起主动求和,齐军主将越发放松警惕。吴起呢,继续给敌人灌迷魂药。按照一般的规矩,行军布阵,中军的实力最强,吴起故意反其道而行之,把老弱的军卒集中到中军。等齐军心里的弦完全放松下来,吴起带领早已集结完毕的精锐部队,突然擂响战鼓,发起了攻击。齐军猝不及防,阵形大乱,一仗下来,损兵折将,不得不匆匆败退。这就是吴起的初出茅庐第一功。应该承认,他这个亮相,相当精彩。按照道理,回到鲁国,等待他的,应该是鲜花掌声和红地毯,实际上却并非如此。看到这个卫国来的毛头小子立下如此功勋,很多人都耳热眼红,于是吴起的很多毛病,都传到了鲁穆公的耳边。他们说:“吴起这个人,残暴而猜疑。本来他家底丰厚,可他一心向上爬,到处游说,跑官要官,结果搞得两手空空,倾家荡产。乡邻们耻笑他,他就杀了三十多个说他闲话的人,逃出卫国向东而去。临走之前,他和母亲告别,咬着臂膀发誓说,不为卿相,不复入卫。吴起为了功名利禄,投身曾参的儿子曾申门下,后来母亲去世,他都不肯回家奔丧。曾申为此非常生气,就把他逐出了门墙。吴起没办法,这才转而学习兵法,侍奉国君。国君对他有疑虑,他不惜杀掉自己的妻子,以换取将军的名位。俗话说,树大招风。咱们鲁国本来是个小国,现在胜了齐国,名声大振。再这样下去,难免会引起别国的不安,他们都会图谋鲁国。而且鲁国和卫国是兄弟国家,吴起是卫国的罪人,国君您任用他,不是有负于卫国吗?”这枚针对吴起的流弹,杀伤力委实不小。它列举了吴起的三大道德罪状,以及任用吴起的两个危害。吴起斩杀乡邻,是为不仁;杀妻求将,是为不义;母丧不归,是为不孝。鲁国是姬姓诸侯,开国君主是周公姬旦的长子姬伯禽,也就是周武王的亲侄子。清代的高士奇说过:“周之最亲者莫如鲁,而鲁所宜翼戴者莫如周”。因为这层关系,周礼最细心的保存者和最积极的实践者,莫过于鲁国,这就是那句话的来历:周礼尽在鲁矣。鲁国对礼仪重视到什么程度呢?有一则故事可以作为参考。周朝分封诸侯之初,姜尚曾经问姬旦:“您准备怎样治理鲁国?”姬旦回答道:“尊尊而亲亲。”就是尊重尊者,亲近亲人。一句话,重视人伦礼仪,别尊卑,分亲疏。周公接着反问姜尚:“您又准备如何治理齐国呢?”姜尚直言不讳地说:“尊贤而崇功。”意思很明白,尊重贤能,崇尚功业。这事《淮南子·齐俗训》和《汉书·地理志》都有记载。齐国与鲁国的分野,由此可见一斑。尽管后来出现了“田氏代齐”事件,姓田的贵族崛起,夺取国家政权,把姜尚的后裔流放到了海岛,但那种治国思路,大抵没有废弃。所以在姜齐中出现了“春秋五霸”之后,田齐又成为“战国七雄”,而鲁国则早早地衰亡湮灭。一枚硬币总有正反两面。礼仪之邦往往孱弱而缺乏血性。道理和正义,经常被弱者奉为圭臬,是因为他们格外需要这样的保护伞,而强者对它们,从来都是不屑一顾,践踏而去。鲁国的地位如此之高,却一直国势不振,从某种意义上说,都是被“礼仪”二字所误。&&&&&&&&&&&&&&&&& 鲁国不容(2)作为孔子的出生地,鲁国对于吴起的这三大道德罪状,难以接受是可以想见的。这很好理解。我们不妨参看管仲临死之前,跟春秋五霸中的第一个霸主齐桓公的对话。当时齐桓公征求管仲的意见,遴选可以接替他相位的人。管仲最先否定了鲍叔牙,因为鲍叔牙虽然是正人君子,但过于刚烈,善恶分明,容易记仇,不利于团结任用百官,发挥各自的长处。于是齐桓公问道:“易牙呢?”管仲说:“他不惜杀掉自己年幼的儿子,做成肉羹以讨好国君,没有人性,不宜为相。”齐桓公又问:“开方怎么样?”管仲说:“开方是卫国公子,他舍弃做千乘之国太子的机会,屈身侍奉国君十五年,父亲去世都不回去奔丧,如此无情无义,怎么会真心忠于国君?况且千乘的封地是人梦寐以求的,他放弃千乘的封地俯就于国君,期望值必定远远超过千乘之封。国君应尽量疏远他!”齐桓公又问:“那么竖刁行吗?他宁愿自残身肢来侍奉寡人,这样的人难道还会不忠?”管仲摇摇头说:“连自己身体都不爱惜的人,怎么会真心忠于您呢?”请注意这番对话的发生地。它不在“尊尊而亲亲”的鲁,而在“尊贤而崇功”的齐。齐国人都持这样的观点,吴起在鲁国,怎么可能有好果子吃?完全可以这样说:一个不孝顺母亲、珍爱妻子的人,怎么会真心忠于鲁国的国君?鲁国抛弃吴起,结论近乎正确,论据和论证过程小有问题。主要是任用吴起的那两个所谓危害,完全站不住脚。人也好国也罢,弱小者只有不断自我修炼,增强内功,才有可能生存乃至发展,一味示弱,就像小羊跪在狼跟前苦苦哀求饶命,怎是长久之计?所谓卫国的罪人,鲁国不方便使用云云,更是满纸荒唐言,否则楚才晋用一词,又如何解释。历史无法倒推,也从来不接受辩解。反正吴起初经战阵的胜利,是典型的皮洛斯式的胜利:代价太高,得不偿失。尽管有满腹的兵韬将略,他也只得收拾起简单的行囊,心情悲怆地离开鲁国的都城曲阜,像枚孤单的落叶,被秋风吹向天涯。那些日子里,当他独自一人置身于在旅店的孤灯野火之下,不知道他可曾会想起冤死的妻子?或者说,当他想起冤死的妻子时,不知会作何感想?细读史书中关于吴起的篇章,推敲他的性格为人,那时他恐怕不会想起泉下的冤魂。他那股追逐名利的劲头,类似于曹操的独白: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所以那段时间吴起考虑的问题,一定实际得多:自师从曾申开始,直到被任命为将军,他在鲁国前后待了六年左右。如今哪里还有更加合适的市场,可以把正值壮年的自己,卖个好价钱呢?这个市场是有的,而且也不太远:一路向南,魏文侯治下的魏国。&&&&&&&&&&&&&&&&& 魏国兴起战国七雄中,最先崛起的是魏国。魏国之所以能占到这个先机,与两个人物密不可分:魏文侯与李悝。三家分晋之后,智伯的领地多数归了赵国,韩魏两家,所得相对少些。魏国山地多良田少,粮食压力一直比较大。魏文侯继位之后,任用李悝,率先变法,国力逐渐强盛。李悝的名字,也写作“李克”,甚至“里克”,但是《汉书》认为,李悝和李克是两个人。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问题,秦始皇实在居功至伟:若非他下令一把火烧掉各国的史书,历史怎么会如此扑朔迷离色彩斑斓?李悝最大的贡献,是编纂了一部《法经》,在经济上主张“尽地力之教”,以及推行“平籴法”。《法经》分为《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六篇,后来商鞅把它带到秦国,秦汉两国的法律,都以《法经》为蓝本。因为这个缘故,后世把李悝视为法家的鼻祖。对魏国国力影响最大的,还是“尽地力之教”和“平籴法”。“尽地力之教”说得通俗些,就是尽量增加每亩地的产出。每亩多收几斗粮,全国累加起来,就是个惊人的数字。谷贱伤农,谷贵伤民。而当时农民种地处于亏损状态,所以他们对农业生产的兴趣不高,从而导致产量下降,粮价上涨。针对这个情况,李悝建议实行“平籴法”,粮食丰收时国家收购,歉收时再平价出售,以稳定粮价。即便碰上自然灾害,粮价不致太贵,人民不至于流亡。换成现代语汇,就是国家收储计划。魏文侯从谏如流,国家实力一天天强大。司马迁说:“魏用李克尽地力,为强君。”班固也称赞李悝“富国强兵”。李悝在魏国到底是否出任过相国,历史上还有争议,但毫无疑问,他深受魏文侯信任,能够参与高层的核心决策;吴起过来投奔,魏文侯也首先征询李悝的意见。说起来,李悝跟吴起算是师兄弟,因为他也曾经师从曾申。他对吴起有所了解,于是也就实话实说:“吴起这个人,贪名又好色。但是论起带兵,就是司马穰苴也不过如此。”李悝这个评价相当高。司马穰苴姓田,名穰苴,齐国人。因为后来做了主管军事的最高长官大司马,所以又被尊称为司马穰苴。当时晋军来攻,燕国也趁火打劫,齐军屡战屡败,形势岌岌可危。危急时刻,晏婴向齐景公推荐了田穰苴。这事非同小可,齐景公先找穰苴谈谈话,相当于面试。这一谈不要紧,穰苴的用兵方略和见解,深深地令齐景公折服。他立即决定,拜穰苴为大将军,领兵御敌。穰苴说:“我只是田氏的远房后裔,身份卑贱。您直接把我提拔到这么重要的岗位,一时还难以服众。请您派一个身份高贵、有威信的人作监军。”齐景公顺水推舟,派宠臣庄贾监军。穰苴随即辞别景公,与庄贾约定:“明天中午时分,请您到军营会合。大军随后出发。”监军的地位,论理比将军还要高。亲戚朋友官场故旧听说后,纷纷前来祝贺送行,庄贾置酒高会,喝得忘乎所以,早已把约定置之脑后。反正他是国君跟前的大红人,地位尊贵,又是监军。穰苴呢,次日一早赶到军营,下令立起一根木杆,观测日影,确定时间。到了中午,庄贾还没出现,穰苴随即命令放倒木杆停止滴漏,召集将领申明军纪。一二三点,四五六条。黄昏时分,庄贾浑身带着酒气,跌跌撞撞地进了军营。穰苴问他为什么迟到,他说:“亲戚故旧都来送行,所以耽误了时间。”穰苴说:“将帅接受了任务,就该忘记家庭,置身军队,受军纪约束;击鼓指挥军队作战时,就该有忘我的精神。如今敌军深入国境,举国骚动。士卒风餐露宿于边境,国君寝食不安,国家和百姓的命运都掌握在您手中,还谈什么送行呢?传军法官!”军法官立即跑步赶到。穰苴低沉但是威严地问道:“按照军法,行军误期,该怎么处理?”军法官说:“应该斩首!”孩子哭,抱给他娘。庄贾一见阵势不妙,赶紧派人飞马急报齐景公,请求救命。穰苴不管三七二十一,喝令立即执行,杀无赦,斩立决,然后在军营示众。全将军士一见,十分敬畏,连个大气都不敢出。过了些时候,齐景公的使者拿着符节,前来赦免庄贾。人命关天事情紧急,使者直接驾着车子驰入军中。司马穰苴高声问军法官:“在军营里驾车横冲直撞,应当如何处治?”军法官朗声答道:“当斩!”使者一听万分惊惧,立即恳求饶命。司马穰苴说:“既是国君的使者,可以不杀,但必须执行军纪。”于是命令拆毁车子,杀掉驾马,以儆效尤。从那以后,齐军一扫萎靡之风,纪律严明,士气大振。穰苴随即领兵出发,奔赴前线。行军途中,他亲自过问士卒们的休息、宿营、掘井、修灶、饮食、疾病、医药等事宜,把供给将军的食物物品,用来犒赏军士。他和士卒吃同样的饭食,对体弱的士兵格外关心,很快就赢得了全军将士的信任。三天后,他部署调整队伍,有病的士兵都要求同行,大家纷纷主动请战。晋军和燕军听说后,全都不战而退。司马穰苴率乘胜追击,歼灭了部分敌军,收复全部的城邑和土地,然后凯旋班师。还未到国都,他就解散军队,废除军令,誓盟之后进入城邑。齐景公非常高兴,任命穰苴为大司马,掌管全国军事,田氏家族的地位和声望,也进一步提高。齐国大夫鲍氏、高子、国子等人,嫉妒穰苴的功劳,不断地在齐景公跟前给穰苴上眼药,直到他被罢黜回家。这事进一步激发了田氏跟高子、国子等人的矛盾。后来田常杀了简公,尽灭高子、国子家族,直到田和自立为齐君,流放掉姜氏的后裔,姜齐灭,而田齐兴。齐威王当政时,命令大夫们搜集整理古时的《司马兵法》,将司马穰苴的遗著附在其中,称《司马穰苴兵法》,后世简称为《司马法》。《司马法》是我国军事史上非常重要的一部兵书,宋代时被列为《武经七书》之一。&&&&&&&&&&&&&&&&& 大将守边(1)李悝的这个评价,决定了吴起的命运,魏文侯立即拜他为将。吴起果然不辱使命,带领魏军攻打秦国,连战连胜,夺取了五座城邑。吴起带兵,还真有点司马穰苴的特点。他跟普通士兵同吃同住,睡觉不铺席,行军不乘车,自己背自己的干粮。有个士兵生了疮,吴起亲自给他吮吸脓液。那个士兵的母亲听说之后,放声大哭。别人很不理解,就问她:“你儿子不过是个军卒,将军亲口为他吸脓,你为什么还要哭呢?”她说:“您是不知道厉害。当初吴公也给我丈夫吸过脓,结果他打起仗来不要命,很快就战死了。现在吴公又为我儿子吸脓,不知道我儿子将会死在哪里。我想来伤心,不能不哭啊。”当时,魏军和秦军一直在西河一带拉锯。西河也叫河西,就是山西、陕西之间,黄河南段的西岸地区。秦魏两国在此交界。在翟璜的推荐下,魏文侯派吴起镇守西河。吴起认为,兵不在多而在“治”。他建议魏文侯,用他的新标准,考选士兵,组建一支精锐部队,名叫武卒,最终得以施行。吴起的新标准都有哪些内容呢?现在的人们看了,也难免头皮发麻。因为它实在太严酷:身穿上、中、下三副甲,头戴重盔,肩扛长戈,腰挂重剑,带五十支箭,背三天的干粮,半天行军一百里,到达战场能立即投入战斗,双手能拉开十二石也就是六百六十斤的硬弓。当时的一百里相当于今天的四十一公里,差不多就是奥运会的马拉松项目。但是跑马拉松只穿短裤背心,而魏国的“武卒”,浑身上下负重累累。所以说,他们个个都是特种兵,单兵战斗力可想而知。特种兵必然要有特种的待遇相配套。武卒的家庭,可以免除全部的徭役和田宅租税,他们在军中的伙食标准,自然也比普通士兵高。立了功还能获得爵位。魏国虽然山地多土地少,但是河东,也就是今天的山西运城解池一带,有大量的盐池。盐池里产的不是食盐,简直就是金子。古往今来,盐作为生活必需品,能够带来大量的利润,政府不肯放弃这块肥肉,总要垄断经营,这从湖北监利县得名的由来,可见一斑:赤壁之战曹军大败,曹操匆匆败走华容道,战后这块地方随即归入东吴的版图。因为这里“士卑沃、广陂泽”,“地富鱼稻”,西北部产盐,东吴便“令官督办”,“以监盐渔之利”。公元 222年孙权称帝后,干脆从华容县里划出一块地方,设立监利县。说起来,那时候“领导重视”的方式,跟现在也差不多。首先就是设架子、立班子。否则机构又怎么会越来越臃肿呢?魏国就靠盐池专营的收入,经过吴起的严格考选训练,组建成了强大的精锐部队武卒。他们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这不是信口开河的虚夸。根据记载,当时吴起“曾与诸侯大战七十六,全胜六十四”。也就是说,全胜率高达84%。毫无疑问,这是个极其惊人的数字。这其中既有吴起的过人将略,也有士兵们的高超素质。当然,士兵们勇敢善战,也有赖于吴起卓有成效的训练。就是那句话: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吴起的治军方略,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军纪严明。令行禁止,纪律严明,才能出战斗力。有一次,两个士兵没接到命令就擅自出击,结果立了功回来,不仅没得到封赏,反而被吴起斩首。二是言而有信。有个成语,叫“移木建信”,说的是商鞅变法时,为了取信于民,就在市场的南门立了一根木杆,旁边贴着告示说:“谁能把这根木杆扛到北门,就赏他十金。”大伙儿看了告示,个个云山雾罩,搞不清怎么回事:把木杆扛到北门轻而易举,这个劳务费无论如何也不值十金啊。肯定是上边吃饱了撑的,瞎忽悠。商鞅一见,又把赏格提高五倍。有人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扛走木杆,果然拿到了黄澄澄的五十斤。这一下,政府的威信随之树立。&&&&&&&&&&&&&&&&& 大将守边(2)据史料记载,吴起身上也有类似的故事。西河本来是秦国的土地,居民也都是秦人。吴起为了让他们信任自己,就在南门立了一根柱子,说:“谁能放倒柱子,就提拔他为上大夫。”刚开始也是没人相信,后来有个人站了出来——反正即便上边说了不算,他也不会有啥损失——没想到,还真被封了官儿。柱子倒了,吴起的威信立了起来。这个故事跟商鞅的“移木建信”,有太多相似之处,很难说清版权的归属。按照道理,吴起在先,商鞅在后,似乎应当归于吴起。不过事情是古人做的,历史却是后人写的。笔头子一歪,张冠李戴是常事。所以我们暂且放下这个故事,看看明人宋濂在《龙门子凝道记》中,对于吴起守信的记载。说的是吴起外出,正好碰到一个老朋友,就要请他吃饭。朋友说:“行啊,等我回来吧。”吴起说:“那好,我在家等您。”结果吴起等得太阳花儿都谢了,直到天黑,也没见朋友的影子。怎么办?有约不来,吴起也就不吃晚饭。直到次日一早,他派人请来朋友,这才跟他一起,把晚饭和早饭一同吃掉。宋濂后面有这样的议论:“起之不食以俟者,恐其自食其言也。其为信若此,宜其能服三军欤?欲服三军,非信不可也。”就是说,吴起之所以不吃饭等待朋友,是怕吃饭的同时,也食了言。果真如此,三军将士还能不信服他么?要取信三军,必须言而有信。吴起治军的第三个特点,是善于使用精神激励。拿破仑曾经说过:“给我足够的勋章,我就能征服地球。”吴起也深谙此道。西河地区是秦魏双方的必争之地。对于秦国而言,过了西河,往西就是辽阔的渭河平原,无险可守。魏军兵锋所指,甚至连秦国的国都,都会受到威胁。正因为如此,双方的攻伐,从来都不曾停止。为了激励士气,吴起请魏武侯——当时魏文侯已经死去——亲自出面,举办庆功宴会。他让立上功的将士坐前排,使用金、银、铜等贵重餐具,猪、牛、羊三牲俱全;立次功者坐中排,贵重餐具和食物适当减少;无功者坐后排,只能用普通餐具。宴会结束后,还要在大门外论功赏赐有功者父母妻子。对死难将士的家属,每年都派使者慰问。这个方法,一施行就是三年。公元前389年,秦国调集大军,攻击东进道路上的咽喉要地阴晋,也就是今天陕西华阴的东部。警报传到河西,立即有数万魏军士兵,不等将令下达,就自行穿戴甲胄披挂整齐,准备参战。吴起请求魏武侯,派五万名没有立过功的士兵,由自己率领反击秦军。武侯照准所请,并加派战车五百乘、骑兵三千名。出战的前一天,吴起发布将令说:每个人都要跟我一起,奋勇作战,无论车兵、骑兵还是步兵。“若车不得车,骑不得骑,徒不得徒,虽破军皆无功!”意思是如果车兵俘虏不了敌军的战车,骑兵俘虏不了敌军的骑兵,步兵俘虏不了敌军的步兵,就算打了胜仗,也没有功劳。吴起带领这五万多渴望建功立业的士兵,在阴晋向秦军发起反击。魏军虽然兵力处于绝对劣势,但他们个个奋不顾身,以一当十。经过反复冲杀,最终彻底击溃秦军。有史料记载,当时秦军有五十万之众。所以阴晋之战,也算是历史上以少胜多的经典战例。&&&&&&&&&&&&&&&&& 西河学派(2)不仅魏文侯,李悝和吴起,也投入子夏门下学习。公羊高和谷梁赤在授课之余,还为《春秋》作传,就是所谓的《公羊传》、《榖梁传》,连同《左氏春秋传》也就是《左传》,合称《春秋三传》。《左传》的作者,一般认为是左丘明,但钱宾四先生和章太炎认为,这个说法颇可推敲,它实际上跟吴起有关。汉代以前,人们并无“史学”观念。学术的大分野,只有经学和子学。班固在《汉书》中,根据刘向、刘歆的《七略》,分别称为“王官学”和“百家言”。也就是说,历史记载,掌握在官家手中。孔子著《春秋》,实际上有僭越之嫌。有点越轨。因为这属于“王官学”的范畴。当时不仅普通人无权修史,就是各个诸侯国的史官,也都是周天子派过去的,属于中央派驻地方的干部,人事关系不归诸侯国管。所以齐国的崔杼杀害国君,史官这样记上一笔:“崔杼弑其君”。一个“其”字告诉大家,那是崔杼的国君,而非史官的。正因如此,崔杼虽然杀掉了这个太史,却无权任命新的史官,太史的弟弟接着这样写,又被杀;第二个弟弟接过笔简,记录的内容口吻依然没有变化。崔杼无奈,这才停止屠刀。一个叫南史氏的史官听说之后,担心无人修史,就捧着自己的笔,带着竹简,要去拾起那个沾满鲜血的接力棒,半路上得到最新消息,这才作罢。很难说清楚,史官记录各个诸侯国的事情,是作为历史,还是作为年度工作报告。在当时,只怕他们不会有那么强烈的时间和历史观念。有这样清醒的历史意识的,孔子可谓第一人。不管怎么说,他写的《春秋》既然是“王官学”,在“经”的范围内,所以就可以有传,而且一下子就出来三部。《春秋三传》有何区别?宋代的叶梦得认为,左氏传事不传义,公谷传义不传事。朱熹说:左氏史学,事详而理差,公谷经学,理精而事误。主角儿是名将吴起,现在却在《春秋》和《左传》上打转转,算不算跑题?当然不算。这个问题跟吴起关系深切。关于《春秋》,孔子自己说过,“其文则史,其事则齐桓晋文,其义则某窃取之。”这其中的“义”,简而言之,相当于“道”,脱离不开儒家的仁义礼智信。孔子作《春秋》,只记结果,所谓“述而不作”,如何评价、解释那些历史事件,就成了问题。后世为《春秋》作传,其实就是争夺对历史的发言权和命名权。本来,儒家讲究“礼、乐、射、御、书、数”,所谓“六艺”,但不同的门派和传人,各有侧重。公羊高、谷梁赤是典型的儒生,难免迂阔;吴起受过曾申的训斥,更加注重经世致用。所以《三传》的差别甚大。钱宾四先生和章太炎认为《左传》与吴起有关,甚至就是出自他手,当然并非因为这个原因。《左传》的全称是《春秋左氏传》,钱宾四先生认为,如果确实是左丘明写的,为何不叫《春秋左丘传》?其中的“左氏”,应该是地名,吴起正好是卫国左氏人;不仅如此,《左传》对晋国和楚国,记录得特别详尽,吴起正好有此优势;《左传》里尽说魏国的好话,吴起长期捧着魏国的饭碗,甚至还想入相;《左传》对战争的记叙相当精彩,显示作者似乎有很高的军事素养。无论如何,吴起曾经将《左传》传给他的儿子。这本书到底是不是他的手笔,已经无法考证,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足以表明,吴起绝非简单的一介武夫(有句题外话,也值得说说:几百年后,西晋名将杜预专门注释过《左传》。他自然也不是简单的武夫)。这就给下面的故事,埋下了伏笔。&&&&&&&&&&&&&&&&& 将相争位(1)魏文侯去世之后,吴起继续独当一面,镇守西河。继任的魏武侯曾经来西河前线视察,这样的场合,一把手当然要亲自出面全程陪同。吴起于是陪着主要领导,坐船沿黄河而下。看到黄河两岸险峻的地形,魏武侯非常高兴,对吴起说:“美哉乎山河之固,此魏国之宝也!”意思是说,这里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固若金汤,真是魏国的无价之宝。魏武侯这话,完全是发自内心的。吴起怎么回应呢?他结结实实地给国君上了一课:“在德不在险。昔三苗氏左洞庭,右彭蠡,德义不修,禹灭之。夏桀之居,左河济,右泰华,伊阙在其南,羊肠在其北,修政不仁,汤放之。殷纣之国,左孟门,右太行,常山在其北,大河经其南,修政不德,武王杀之。由此观之,在德不在险。若君不修德,舟中之人尽为敌国也。”意思是说,关键在于清明的德政,而非险要的地势。从前三苗氏的国家,左有洞庭湖,右有鄱阳湖,不修德义,被大禹灭了。夏桀,殷纣王,莫不如此。国君您要是不修德政,咱们恐怕都会成为敌国的俘虏。在德不在险,这话很有意思,让人想起另外一句话:“在德不在鼎”。如果《左传》果真出自吴起之手,那么这话也跟他有关系,因为记录在《左传》中。故事的主角儿,是那个“三年不鸣,一鸣惊人;三年不飞,一飞冲天”的楚庄王。他从三年纸醉金迷的韬光养晦中醒来,发愤图强,楚国实力大增。人富了难免显摆,国富了自然生事。这个楚庄王,打完周围的小国还不过瘾,顺便陈兵周疆,在周朝的国都洛阳郊外摆下阵势,大张旗鼓地检阅部队,显示实力。楚庄王打的什么主意,周天子当然明白。没办法,他只好派一个叫“满”的王孙,前去楚营劳军。楚庄王趁机问王孙满,周朝九鼎的重量。这时王孙满不卑不亢地回答道:“在德不在鼎”,让楚庄王碰了一鼻子灰。魏武侯的感觉,估计也是碰了一鼻子灰。吴起那番话,本身没有任何错误,义正词严,冠冕堂皇,一副绝对真理的模样,可我还是听出了弦外之音:你一味强调地势险要,那我吴某人的价值,又体现在何处?这当然不是纯粹的戏说或者杜撰。这个推论的基础,相当合理,完全符合吴起的性格与心气。廉颇与蔺相如争夺名位的故事,由于成语和戏曲的传诵,早已家喻户晓。但在他们之前,吴起也有过类似的经历。不同的是,他的诉求不仅仅是排名站班时的名次,而是直接指向丞相的宝座。吴起镇守西河,时间长,功劳大,声誉高。出将入相的辉煌,想必他从来都不曾忘记,一直苦等着丞相的职位。可是后来魏国选相,很多人都看好吴起,吴起也自信满满,结果却让他大跌眼镜:贵戚田文蟾宫折桂,名将吴起榜上无名。遭此打击,吴起心里很是不忿,就单刀直入,直接跟田文摊牌。这段故事,《史记》中的记载不算费解,干脆直接抄录如下。吴起不悦,谓田文曰:“请与子论功,可乎?”田文曰:“可。”起曰:“将三军,使士卒乐死,敌国不敢谋,子孰与起?”文曰:“不如子。”起曰:“治百官,亲万民,实府库,子孰与起?”文曰:“不如子。”起曰:“守西河而秦兵不敢东乡,韩赵宾从,子孰与起?”文曰:“不如子。”起曰:“此三者,子皆出吾下,而位加吾上,何也?”文曰:“主少国疑,大臣未附,百姓不信,方是之时,属之於子乎?属之於我乎?”起默然良久,曰:“属之子矣。”文曰:“此乃吾所以居子之上也。”&&&&&&&&&&&&&&&&& 将相争位(3)ERROR The requested URL could not be retrieved While trying to retrieve the 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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