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DA被撤销,2016执业药师法规真题会有大改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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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DA的一纸公文可能令24万执业药师饭碗不保!
  2012年,国务院发布《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规划》明确要求2015年年底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全部实现营业时有指导合理用药,为达到这一目标,各大连锁药房或自主培养,或高薪外聘,或借牌兼职,穷心竭力。而11月20日,CFDA的一纸公文说:之前的目标太高,年底不查了!
  年底不查了!
  不仅年底不查了,而且明年年底也不查了,后年年底也不查了,什么时候查呢?2021年!
  根据CFDA发布的《关于现有从业药师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显示,原定《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提出到2015年末零售药店全部配备执业药师,但由于执业药师数量不足,分布不均等原因,既定目前难以实现,故而年底对执业药师的配备不再做强制要求。
  作为新政的过渡,日至日期间,经确认在册的从业药师可有条件地继续在岗执业;从日起,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要求配备执业药师。
  这一编号为食药监办人〔号的新政一出,立刻引来业界一片哗然。有热心网友向39医药君爆料,目前连锁药店的高层管理者已打算缩减对执业药师的投入,更换为从业药师甚至开始招聘门店店员!
  很显然,CFDA的这一纸公文很可能现有24万执业药师的饭碗不保!原本被各大连锁抢了好几年的执业药师,原本被各大药店老板尽心竭力培养的“香饽饽”,瞬间变成了可以“慢慢来”。
  不仅老板的承诺靠不住,《规划》也是可以灵活变通的。
  执业药师是在连锁药店中负责提供药物知识及药事服务的专业人员,不仅要审核医生的处方,更要解答公众对于药物使用的疑问,经常被称之为用药安全的“把关人”。
  但事实上,从目前连锁药店的生存现状来看,销售药品是目前唯一的盈利模式,而执业药师作用就特别尴尬,他们的每一个建议,都可能是阻碍药品销售的“绊脚石”。
  “我们为了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明知店员给顾客开一些临床效果不佳的药物,但我们还是不能吭声。”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执业药师向39医药君表示,他们的收入与实际的药品销量直接挂钩。
  正因为执业药师的地位始终得不到公众的认可,也让这一行业的缺口巨大。
  从CFDA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近期发布的数据来看,截至日,全国共有注册执业药师243279人,注册总人数较2014年底增加76775人。但相比于全国46万家连锁药店,仍有18万从业人员的职业缺口。
  现在国内的连锁药店的数量过度饱和,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很多药店为了节省成本,经常会选择租一个执业药师证,根本无法保证公众的用药指导,这也就是为何我国安全用药事件为何频繁的主要原因。
  国家药监总局这一次颁布执业药师政策,或许有维护原有企业发展利益的考量,但很多业内人士表示,对于通过新版GSP认证的零售药店,是一种政策上的不公平。
  “一味地考虑企业发展,放低行业准入门槛,执业药师只会越缓越紧张,现行政策不仅影响了执业药师的发展,还制约了连锁药店专业化的进程。”
现在只有新开的要执业药师了 其他的从业药师就可以替代了 真是砸饭碗
失民心者失天下,迟早所有执业药师联合起来向习大大要求把药奸归回卫生部管。
严重支持!!
一场闹剧就这样收场了
只能摇摇头
执业药师因为新规的颁布使执业药师处于供需失衡的状态, 去年取得的将大批无处注册,闲置着。另一方面却又需求缺口巨大,五年延期的规定是给考执业药师热降温的好办法,五年之后一样是缺口巨大,谁还去考了,年年自己掏钱参加继续教育。
照这样的逻辑,先认证的药房要执业药师,后来的药房就不需要了,岂不是老实人吃亏了?有这样办事的吗?
从目前连锁药店的生存现状来看,销售药品是目前唯一的盈利模式,而执业药师作用就特别尴尬,他们的每一个建议,都可能是阻碍药品销售的“绊脚石”。
正因为执业药师的地位始终得不到公众的认可,也让这一行业的缺口巨大。
积极性 +20
不知道说什么,呵呵
我身边好几个前几年考过证后拿来压箱底了,看到药学这么悲催,我都想改行。你是延迟时间有意义吗?
的确是严重不足啊,兼职的好意思出声吗?
请了的不能迟退,不能用从业代替执业。
难道大家都全靠这个证吃饭吗?
天国就是这样。但话说回来, 还是必须要考的,一证在手终生有用。
[]: wlj769273 吃小芋头,有一块啃了半天居然没肯动,仔细一瞧是块三七,哈哈,赚得了3 个 积极性.
国家药监总局这一次颁布执业药师政策,或许有维护原有企业发展利益的考量,但很多业内人士表示,对于通过新版GSP认证的零售药店,是一种政策上的不公平。“一味地考虑企业发展,放低行业准入门槛,执业药师只会越缓越紧张,现行政策不仅影响了执业药师的发展,还制约了连锁药店专业化的进程。”药监真是放屁啊!
这是延时退休之后的又一个延时!
失民心者失天下,迟早所有执业药师联合起来向习大大要求把药奸归回卫生部管。
严重支持!!
失民心者失天下,迟早所有执业药师联合起来向习大大要求把药奸归回卫生部管。
同时也说明国家对药师的不重视,也证明了药监在卫生部中的尴尬地位。
天朝的健康还是在医师的手中,药师在老百姓的眼中就是一个抓药的,说不准还是一个忽悠人买药的。这样的情况下领导层不重视也是可以理解的。
都兼职的,执行了,药监一样是自打脸。不如延期。
真是瞎胡搞
Powered by刚刚,执业药师重大法规被废止了!刚刚,执业药师重大法规被废止了!别搞笑了百家号来源:食药监总局官网 整理:夕语国家“放管服”又出利好政策,药店可能要省去一笔费用了!10月20日,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关于“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决定修改2个文件,废止7个文件。(图来源于食药总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被废其中,7个废止文件中就包含两个利好药店的文件。一个为《关于印发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人〔号)》,一个为《关于开展中药保健药品整顿工作的通知(国药管注〔2000〕74号)》。同时,食药总局起草的《关于“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于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fzszonghechu@cfda.gov.cn。关于“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的要求,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修改2件,废止7件。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一、修改的文件1.将《关于印发〈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安〔号)附件2《申请成为全国性(区域性)批发企业应当报送的材料》第九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资产负债表”修改为“财务资产负债表”。2.将《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安〔号)附件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立项申请表》中“组织机构代码”删去。二、废止的文件1.关于开展中药保健药品整顿工作的通知(国药管注〔2000〕74号)2.关于印发《药品临床研究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国药管安〔号)3.关于印发《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试行)》的通知(国药监械〔号)4.关于印发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人〔号)5.关于中药保健药品和中成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品种试行标准转正有关事宜的通知(国食药监注〔号)6.关于被中止批准文号效力的中药品种换发批准文号有关事宜的通知(国食药监注〔号)7.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灾后评估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尽快恢复生产经营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一〔号)对上述予以修改或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除另有明确规定外,均不涉及过去根据这些文件所作出处理决定的效力。特此公告。附《关于印发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人[号)》的废止文件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人事部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按照国家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目的是使执业药师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以病患者和消费者为中心,开展药学服务;不断提高依法执业能力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第三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对象是针对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内容主要包括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并分为必修、选修和自修三类。第四条 接受继续教育是执业药师的义务和权利。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每年须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规定的学分。各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鼓励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充分发挥现有药学教育资源的作用,为执业药师提供更多的选择范围和便利条件。执业药师施教机构(以下简称施教机构)应遵循有效、经济、方便的原则,围绕提高执业药师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适应药学服务的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实施继续教育,倡导开展网络教育。执业药师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自主选择继续教育内容、形式和地点。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第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一)制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政策和管理办法;(二)审定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和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推荐培训教材;(三)负责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人员和师资的业务培训,组织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国际和国内学术研究与交流;(四)指导和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中国执业药师协会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第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一)负责本辖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统一规划、统筹管理;(二)制定本辖区施教机构资格认定管理细则,负责施教机构的资质认定,并将认定的施教机构名单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三)指导和检查本辖区施教机构实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并负责对培训质量进行评估;(四)确定本辖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选修内容遴选确认单位,并监督其工作;(五)制定本辖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自修内容学分登记管理办法;(六)及时报送本辖区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第八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组织实施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技术业务工作。第九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中国执业药师协会履行以下职责:(一)拟订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二)组织专家按大纲要求评估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教材,根据需要编写有关培训教材;(三)遴选、确认和公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年度必修内容和面向全国的选修内容;(四)利用有效、经济、方便的远程教育手段组织实施部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必修、选修内容;(五)承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报送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情况。第十条 凡是从事药学教育五年以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能授予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高等院校,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具备规定的施教机构基本条件的,可以实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必修、选修内容培训。第三章 内容与形式第十一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内容要适应执业药师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注重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和针对性,适应执业药师提供高质量药学服务的基本要求。第十二条 必修内容是按照《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的要求,执业药师必须进行更新、补充的继续教育内容。第十三条 选修内容是按照《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的要求,执业药师可以根据需要有选择地进行更新、补充的继续教育内容。第十四条 自修内容是按照《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的要求,执业药师根据需要在必修、选修内容之外自行选定的与执业活动相关的继续教育内容。自修的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如参加研讨会、学术会,阅读专业期刊,培训,学历教育,讲学,自学,研究性工作计划、报告或总结,调研或考察报告等。第十五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可根据实际灵活多样,可采取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短期培训、学术会议、函授、刊授、广播、视像媒体技术、业余学习等多种形式。第十六条 面向全国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选修内容的申请、遴选、确认及管理见附件1。第四章 学分管理第十七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每年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获取的学分不得少于15学分,注册期3年内累计不得少于45学分。其中必修和选修内容每年不得少于10学分,自修内容学习可累计获取学分。学分授予细则见附件2。第十八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继续教育内容、分类、形式、学分、考核结果、日期、施教机构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由执业药师本人保存。第十九条 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由施教机构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确认与登记盖章。第二十条 采取网络教育、远程教育形式实施必修、选修内容,并经考核合格的,由施教机构出具《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见附表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凭此证明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进行学分登记,并将登记过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收回。第二十一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自修内容学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人事教育部门或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确认,并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进行学分登记。第二十二条 执业药师参加必修内容、选修内容及自修内容获取的学分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进行登记后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第二十三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是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的必备证件。注册机构以《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为依据,考查执业药师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施教机构收取学习费用必须合理,应减轻执业药师的经济负担,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即取消施教机构资格。第二十五条 执业单位应为执业药师提供学习经费、时间和其他必要条件。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所需经费应从本人工作单位职工教育经费中报销。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从业药师的继续教育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日起施行。订阅我们掌握更多行业动态!“赛柏蓝”是医药行业最大的新媒体平台,拥有百万微信关注人群。如果您对行业相关题材也有心得/见解,欢迎撰稿,稿费=200元+阅读量*0.01元。商务合作、投稿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别搞笑了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如果你不能改变世界,你就改变自己。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抱歉,您要访问的页面不存在或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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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闻说CFDA在新版GSP认证时对零售药店开了道大口子,大家的执业药师证还能挂出去吗?已有4人参与
传闻说CFDA对执业药师开了道大口子,以前挂药师证的药店在新版GSP检查时可以仍然使用药师证,不需要执业药师;连锁药店每2名执业药师能管30家药店,该传闻是否属实?
大家的执业药师证还能挂出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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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可能会实行分级管理,还在征求意见哈,ABC,三个等级,每个级别经营范围不一样,有执业药师的经营范围最广泛,没有的逐级减少,最低级的只能经营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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