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古文,说,两个僧人想九儿我送你去远方方,一个摇头说太远,一个说只需要一个饭碗,一根竹杖就行了,结果第二个僧

白落梅《心如明镜,不惹尘埃》——解读佛诗佛词:世间所有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文本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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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落梅《心如明镜,不惹尘埃》——解读佛诗佛词:世间所有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文本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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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该文的人也喜欢“sofa,so many words,add oil.”这是《我走我路》原来的老帖子收到的最后一封回帖。如果没理解错,这应该算是鼓励吧。谢谢doubleheilix,你的名字不错,很有神秘感,搞建筑的?收到过两个云南朋友的回帖,我想你们可能是很关心前面提到的那两个云南女孩的情况,我可以提前透漏一下:她们都考上了大学,今年该上大三了。     “青藏高原”那个帖子写了一年多,以至于我每次把它打开,增添新的内容,看到“一个男人要走多少路,才能成为真正的男人?”那句歌词时,都会有种亲切感。很想能把它一直写下去。想这样认真的写,总会有人喜欢看的,希望写完的时候它的访问量能达到四千,刚好是青藏高原的平均海拔高度。这也算是对那片我曾到过的最高的地方的一种纪念吧。现在,可能是因为技术上的一些原因,我不得不把它停下来,心里挺惋惜的。不过这样也好,据说青藏高原在海拔两千米的时候——美的就像天堂。那就让它停在那个天堂的高度吧。      
(二十四)    
六年前,一位家住成都的老兄对我提起都江堰时说:“那里还没怎么被开发,民风很纯朴。”那时的都江堰显得很小,没有太高的楼。道路也不宽阔,不过因为人口不多,所以街上人来人往热闹却并不显嘈杂、拥挤。我记得那条最繁华的商业街的街灯是做成了大红灯笼样的,很巧妙的掩映在路旁树木的枝叶间,到晚上点亮时,整条街都红彤彤的,显得喜气洋洋。我很喜欢那时的都江堰,甚至有想住下来不走了的念头。    
从成都西门车站坐车去都江堰那天,天空阴沉得像是到了世界末日。看来这次来成都运气是不怎么好,在成都呆了一周,居然没有一天出太阳。这在东北是不可想象的。也是,东北的冬天那么寒冷,要在没有点阳光照耀着,那可真是让人绝望透顶了。成都的冬天又不冷,所以不需要那么多的阳光。一这么想,我就原谅了成都的冬天没有太阳。    
中巴车出市区,开上高速公路,看天似乎有了一点儿亮的意思,我心里就巴巴的盼着到都江堰能出太阳,好赖灿烂一小会儿也好啊!就这么盼着,一个小时的路程很快就过去了。到都江堰也没出太阳,反而淅淅沥沥的下起雨来。雨下得不大,我也懒得从背囊里往外拿雨衣,就顶着雨在街上走。眼前这座城市的变化,大得让我有些不知所措。它比我印象中要扩大了很多,整个城市的格局已经完全是另外的一副模样。那些很漂亮的树和大红灯笼样的街灯都不见了,有了很多的高楼、很多的车辆和拥挤的人群。我茫然的走着,不知该去什么地方。上次来都江堰住在一个机关的招待所里,遇见一帮从成都骑车去峨嵋山的老人家,我跟他们聊的很投机,恰好有一个老阿姨病了,于是,我就放弃了去四姑娘山的打算,骑她的自行车跟着这些六十多岁的老人去了趟峨眉山。那次可真把我给累盖了,骑到峨嵋一点力气都没了,只能望着那一山的“天下秀色”兴叹了,至今引为憾事。那些老人家登上峨嵋后,又骑车去了蜀南的竹海,真是钦佩他们的活力。    
雨开始变得细密起来,我紧走了几步,赶上前面一辆要开的公共汽车。车上没多少乘客,我一直坐到终点离堆公园门前的小广场。下了车,背着包站在雨里我有些发愣。上次来都江堰也是先到的这,只是那天是个好天儿,广场上有很多排着队、唧唧喳喳的小学生。阳光下孩子们的笑脸和系着的红领巾让我想起“花朵”,祖国的;而此时这里空空荡荡,显得说不出的冷清。这时才感到冬天的雨水打在脸上很冰、很凉,寒意从心底里按捺不住的泛起,继而在身体里四处弥漫。我打了个冷战,双手抓紧胸前的背包带,让背包贴紧自己的后背,似乎这样可以抵挡一下那寒意。我快步向对面的街上走去。    
找了两家宾馆,都因为价钱太贵没有住下。我记得原来这一带有不少很便宜的招待所和小旅馆,现在一个都找不着了。这次来都江堰之前,我还想着再去上次住过的那个招待所,现在看来这个想法很天真。雨越下越大,让我觉得这样找下去总不是个办法。突然想起这附近有所水利专科学校,也许那学校里会有招待所,而且我有个同事的女儿在那所学校里教书,我正好还可以去看看她。    
我在一片居民区里找到那所水力学校时,雨停了。虽然后来打了雨伞,但身上还是被淋湿了。此时正是吃午饭的时间,校园里随处可见拿着饭盒去打饭的学生。我连问了几个学生学校里有没有招待所。他们或说不知道,或说没有,看来在这里投宿是没什么希望了。我也不想这么浑身精湿,一副狼狈的样子去看李娜,弄不好再把人家女孩吓着。我觉得自己很莫名其妙。    
从水利专科出来,我在路边的小饭铺里买了几个素馅包子,一边走一边吃,不时有学生模样的小女孩好奇的打量着我,我听见两个个子矮矮的四川大姐小声的议论着:好高哟!大概是北方人。    
不知不觉又走回了离堆公园前面的小广场,这回我想起了该怎么走。一直走,走不多远,前面的内江上有一座廊桥。廊桥似乎还是老样子,只是从前桥下江岸上那些露天的茶棚都不见了。记得上次来都江堰的第一个晚上,我坐在那里的一个茶棚中对着滔滔江水唱:沧海一声笑,滔滔两岸潮。苍天笑,纷纷世上潮,浮沉随浪只记今朝。苍天笑,纷纷世上潮,谁胜谁负天知晓。江山笑,烟雨遥,淘浪淘尽红尘俗世几多娇?清风笑,竟惹寂寥,豪情还胜了一襟晚照。苍生笑,不再寂寥,豪情还在痴痴笑笑。啦……啦啦……啦……啦啦……。(别见笑,我有时也觉得自己精神不怎么正常。)当时在我旁边茶摊老板娘的小女儿,正借着茶棚里的灯光写作文,作文题目是《假如我有支马良的神笔》。“假如我有支马良的神笔,我会画很多很多的钱,这样妈妈就不用辛苦的赚钱了。”小女孩作文的开始是这样写的,很有趣(决非虚构)。孩子的心地总是简单的,但生活却是没办法单纯的。“干嘛不画张能中五百万的彩票给妈妈?一张张画钱你好笨哟。笑,还笑……你这么写作文是要被老师骂的!你应该写‘假如我有支马良的神笔,我会把水画的更清,山描得更绿,让自己的家乡变得更美……。”小女孩现在应该长大了。    
上次来时跟当地人问起这座廊桥,他们只是告诉我这桥叫南桥,很古了,别的就不晓得了。我后来回去翻了一些书,关于它的来历,我很愿意在这里罗嗦几句。清光绪三年(1877年),四川总督丁宝桢奏请朝廷拨银十万两大修都江古堰。这位四川当时的最高行政长官“轻骑简从,躬冒霜雪,沿江督率”,前后亲临工地十二次。工程完工后,丁宝桢吩咐灌县(今都江堰市)县令陆葆德,用工程剩余的两万两银子在距人工开凿的宝瓶口不远的内江上建桥,以利两岸百姓。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见到的普济桥,俗称南桥。提起这位丁大人……皇上曾赏戴一品花翎、紫禁城骑马、加太子少保衔;对太子少保衔还有个尊称——宫保。这回晓得了吧?晓得什么?宫保鸡丁呀!这道名闻天下的川菜的发明者,据说就是这个贵州人丁宝桢。丁宝桢字稚黄,贵州平远(今织金)人。二十三岁中举,三十三岁进士及第,四十九岁任山东巡抚,光绪二年(公元1876年),升任四川总督,在川主政十年,光绪十二年(公元1886年)死于任上。其人官声清廉,《清史稿》称其“严刚有威”。死后光绪帝“遽闻溘逝,悼惜殊深”,追赐丁宝桢太子太保,谥文诚。清代的谥号是很有讲究的。最高为“文正”,如曾国藩;次之“文忠”,如李鸿章、林则徐;再次“文襄”,如左宗棠。我想丁宝桢的“文诚公”也该是很高的荣誉吧。    
从廊桥上下来前面是条不长的小街。这条被称为南街的小街似乎没有多大变化。道两旁仍然有很多家的小饭馆,只是我记得上次来时这条街上好象有座清真寺,我还在里面看到不少出自《古兰经》的语录。这次不知为什么却没看到那座清真寺,难道我记错了。快走出小街的时候,我看见一家旅馆的招牌。此时我又冷又累,我决定在这里住下来。  
(未完)  
      附录:      6月1日    我在犹豫要不要去冲个冷水澡。“昨天冲过了,今天汗出的不算多,就算了吧;新换的床单!”思想斗争激烈啊。我打开手机想看看几点了,如果时间还早就去洗。“八点半不到。”我还是懒得动弹。手机响,收到一条短信。打开一看,杨柳发的,大意是祝我儿童节快乐。看时间是早晨发的,我本不想回,转念一想,有人告诉我手机长时间不用也会被收费,收保号费。于是,我给杨柳回了条短信:儿童节?!我都已经快四十了,不许拿老同志寻开心,没大没小的!杨柳小朋友,心情看起来不错嘛,你工作找到啦?发完短信,突然有了精神,拿起水桶去泵房冲凉水澡。    “这是什么?”我拿起操作室桌子上一个打磨成了梭形的白钢片问小蒋。“做的怎么样?我那还有根白钢管,回头我把它焊上……。”“干什么……给你儿子做红缨枪?”“我让他天天站岗,保卫革命怎么样?”“行,这事儿我看行!你再在你家楼上立棵消息树,有情况赶紧放到……。”我俩正说笑着,刘红兵和肖小峰光着膀子拎着几瓶冰镇啤酒走了进来。“二哥,来一起喝点!”“你们喝,你们喝,我怕凉!”刘红兵的胸脯上新刺了个纹身,显得很扎眼。“红兵,你这刺的是个什么?”“二哥,你看是啥?”“看不出来。我要说象狗,你肯定不乐意听;说象狼,我还真觉得不像……狼青怎么样?狼和狗揍的。”屋里的人都笑了,肖小峰笑的把啤酒都喷了出来。刘红兵平时没脸没皮惯了,也不当回事。“小峰,你咋不像红兵似的也在身上刺个什么?”我看着肖小峰露出来的那一身白肉问。“杨哥,不瞒你说,我刚复员回来时真想纹身来着……我爸跟我说你要是敢在身上弄些烂马七糟的东西,你就赶紧给我滚犊子!别再进这个家门儿。我有不少事儿我爸说我,我都没听,最后也就那么地了。但这事儿我看我要是不听他的,我爸真能连肖都不让我姓了。”“你想在身上刺个什么?我看你这身板在后背刺个下山虎一定能行。”“我想在后背刺个关公!不过人说关公不是乱刺的,有人背不起来。杨哥,你想没想过纹身?”“想过。”“你想刺个啥?”我一这么说,这些人都来了精神。“我想在心口刺朵菊花和一把断了的剑。”“你净整些隔路的!有啥说道吗?”“没有,就是想刺成那样。当时都有些魔症了,差一点儿就刺了。”“哪咋没刺呢?”“让一哥们儿给劝住了。我那哥们儿身上也是雕龙刺凤的,手上还有个蛇盘剑……他说你别刺,将来你要有了小孩不好。我姑娘问我:爸你手上这是啥?我都跟她说是爸用油笔画着玩的;我这哥们儿是个挺牲口霸道的人,但那天……狗嘴吐象牙了。”“人说手上刺蛇盘剑的都是蹲过监狱的……杨哥,你这朋友现在也是大哥吧?”“他已不作大哥好多年。”“咋地呢?”“走铜了。”(走铜:被枪毙的意思。)?    冲完澡,在泵房跟人吹了阵子牛,扯了会儿蛋,回到宿舍时已经十点多了。看了看杨柳回的短信。她现在在一家外国人办的外语学校里给一女董事长当秘书。说除了对自己的口语有点儿没信心,其他各方面都很有信心。“不过能不花钱去听很多课,口语的问题也不大。”这小丫头还真挺能折腾的。“VERY VERY GOOD!ENDEAVOR!GOOD NIGHT。”  “OK!I WILL!I MISS YOU。GOOD NIGHT。”看来真要把英语好好学学。这小丫头以后要是长些洋脾气,搁中国话我还说不了她了呢!    6月25日    一只猫卡在宿舍后的松树上下不来了。它看上去可真小,蜷缩在高高的树杈间象团黄色的绒球。我想这可能是一只刚会爬树的小猫,爬得太高不敢下来了。几只很大的喜鹊呱呱叫着,在小猫的周围上下盘旋,它们尖利的喙毫不留情的啄在它的身上。小猫凄厉的叫声,让我浑身直起鸡皮疙瘩。确实不喜欢这些毛烘烘的家伙,而且觉得它们在自己那野性的血液中,也一定不屈不挠的排异着人类。怕猫,更怕老鼠。见了耗子比见了猫的耗子还象耗子。虽然单位里有不少敢用手抓耗子的猛士,但我怕耗子的毛病一直没治好。在天津上学时,住的宿舍搂里鼠害成灾。那些耗子嚣张到什么程度?这么说吧,我们宿舍楼里的耗子走路都不知道避人。有一次温飞在走廊里跟一只大耗子偶遇,那耗子就大摇大摆的从他的脚面上爬了过去。气得温飞转身追上去,飞起一脚把那耗子踢了个连滚带爬,并大声呵斥让它记着以后要靠墙边儿走。我可没这样的胆量,每次在走廊里碰见这帮鼠辈,我都会赶紧让开道路——你先!    我去找了个梯子,想先爬上去一些,然后在用挑叠络的绝缘杆看能不能把小猫搭下来。可还没等我把绝缘杆伸过去,那猫却自己慢慢的从树枝上爬了下来。当它爬到低一些的地方时,我才看清这原来是一只不小的猫。它眼神很凶的望了我一眼,然后纵身一跃,施展开飞檐走壁的身法,转眼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十分不解那只猫为什么趴在树上,被喜鹊啄也不愿下来。彪哥和小李七嘴八舌的帮我进行分析。彪哥煞有介事的说他先前看见一只大黑猫,白尾巴尖的,在撵那只黄猫。彪哥认为小黄一定是不愿被大黑强暴才逃到树上去的。小李则认为黄猫是想去泡那些喜鹊,准备一到天黑就把那几个空姐给拿下。最后他俩一致认为我的行为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且听歌吟(5)——如果在天堂遇见你,你还记不记得我的名字?      
这首歌最先我是在报纸上看到的。好象是《工人日报》副刊上的一篇散文,标题记不得了,但那故事的大概我还能想起一些。那是在一个大城市里的冬天的夜晚,华灯初上,车流如织,忙碌了一天的人们,行色匆匆的奔向这城市各个角落中属于自己的那一片灯火。我们这个故事的作者,此时刚从外地回到这个城市,他也心情急切的想赶紧回到自己的家里。他在经过地铁车站的地下通道时,一个弹吉它的青年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青年在弹唱着一首我所熟悉的老歌。他弹琴的指法显得生疏,琴声时断时继。在这时断时继的琴声中,他那满是疲惫和沙哑的歌声,更象是一声声撕心裂肺的干嚎。我不由的停住了脚步。我在想,是什么让他如此的心痛……。”故事后来的结局是作者知道青年因为女朋友患了白血病没钱医治才来这里卖唱。当作者起身离去时,他身后响起凄厉的歌声:“如果在天堂遇见你,你还记不记得我的名字?”。这很象是一个编出来的煽情故事,文笔也很难说优美(当然,我转述的要更差一些。),但让我记住了那首歌的歌名——《泪洒天堂》。    
后来有一次我去温飞他们编辑部玩,在温飞的办公桌上看到一本《英语学习》杂志的合订本,我没什么事随手翻了翻。这本杂志每期都会有一首英文歌曲。我看到了这样的歌词“Would you know my name if I saw you in heaven?”。我这才知道《泪洒天堂》原来是首英文歌曲。     《泪洒天堂》的词曲和演唱都是Eric Clapton一个人。这个英国谢利郡一位泥瓦匠的儿子,出生于1945年3月,性格内向、沉默寡言。15岁的时候他狂热的迷恋上了吉它和布鲁斯音乐,并一发不可收拾。在经历了“新兵”和“布鲁斯破坏者”两个乐队之后,克莱普顿取得了成功。据说,当时在伦敦的街道、地铁站、酒吧的墙壁上随处可见“艾里克是最伟大的吉他手!”“艾里克是神!”之类的涂鸦。当他离开“布鲁斯破坏者”和来自苏格兰的贝斯手杰克·布鲁斯、爵士鼓手金格·贝克组建了“奶油”乐队时,赞誉声更是达到了顶峰,他们被誉为——开创了现代的“布鲁斯式的摇滚”。但盛极而衰,“奶油”乐队随着贝司手杰克·布鲁斯的退出而宣告解散。重新开始在音乐路上流浪的克莱普顿,在人生中却陷入了低谷。几位挚友和他所深爱的祖父的相继辞世给他极大的打击。做为一个内心极度敏感的理想主义者,他无法面对这样残酷的现实,他开始沉溺于酒精和毒品之中不能自拔。他失去了明朗的笑容和青春的活力;两位绝代佳人——帕蒂·哈里森和莫伊拉·凯丽也先后弃他而去……。当爱已成往昔在风中飘散,归来时,陪伴他的只有那把吉它和一曲忧郁的布鲁斯。此时出现在世人面前的是一个满面沧桑的大胡子“老克”;是一个依然对音乐心怀执着的布鲁斯天才艾里克;是一个战胜了毒瘾浴火重生的真正的男子汉——艾里克·克莱普顿。    
《泪洒天堂》是克莱普顿写给自己的儿子科纳的。在克莱普顿47岁的时候,年仅4岁的科纳一天和母亲在家时,不幸从曼哈顿的公寓塔楼53层坠落身亡。面对痛失爱子的巨大打击,这一次克莱普顿选择了坚强,他将极度的悲伤和深切的爱熔铸于音符中创作了这首梦幻一般的布鲁斯杰作——《泪洒天堂》。     在克莱普顿以臻化境、如行云流水般的吉它中杂着竖琴和铁三角的叮咚脆响,声音沉静的仿佛能让人心碎,可却又好象是在催眠一样。不是吗?有那么一阵子这首歌我就当成安眠曲听的。“如果在天堂遇见你,你还记不记得我的名字?如果在天堂遇见你,你会不会还像从前?我必须坚强的走下去,因为我知道我不属于这里。如果在天堂遇见你,你会不会握紧我的手?如果在天堂遇见你,你会不会搀扶我不让我跌倒?我会找到我的路,日夜兼程。因为我知道我还不能在这里停留……。”这如絮语般的喃喃自问,让我听到的不是悲凄、不是痛不欲生,而更象是一个耐心、慈祥的老父亲在低声抚慰自己被恶梦惊醒的幼子,让他从惊悸中慢慢的平静下来……我想起了自己小时候,每一次做恶梦父亲都会抚摸着我的头,对我说:“不怕,不怕。”;父亲病重的时候,有天夜里显得特别烦躁。我抚摸着他的头想让他能平静些……我不知道……我们俩个人来到这世上成为父子,是不是因为我们都会感到害怕……。文字是如此的苍白;我连你的忌辰都不曾记得。你在天堂,你还记不记得我的名字?“ I'll find my way Through night and day.Cause I know I just can't stand here in heaven.”(我会找到我的路,日夜兼程。因为我知道我还不能在这里停留。)离别当作祝福,因为怀念留在心中。“Begging please,And I know there will be No more tears in heaven.”我会快乐,我知道我不会再泪洒天堂。(日 夜)      且听歌吟(6)——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    
上初中的时候,邻居家的孩子从省城买回两盘磁带。我去邻居家玩,邻居家的孩子用见过了世面的口气对我说:“人家现在都听‘大地’的歌。”“‘大地’是谁?”我很有些气馁的问。邻居家的孩子有些得意的告诉我‘大地’是香港的一个组合,他们是四个人,他们唱的跟王洁实谢莉思不一样。接着邻居家的孩子又有些沮丧的对我说:“还有个组合也挺有名。人家叫‘懮客李林’,我跟卖磁带的说给我拿盘‘侠客李林’……老掉链子了!”这哥们儿是够掉链子的。人家那组合名叫“比漾德”,意思是超越,“大地”是他买的那盒专辑里的一首歌。我把那两盘‘大地’的磁带拿回家听了一下午,一句都没听懂。    
要初中时的我明白Beyond《海阔天空》的大气磅礴、长风万里似乎不太容易,就象让十几岁时的黄家驹(我的电脑居然能直接拼出这个名字让我很是大惊小怪了一下。不过,很快我就发现周杰伦、芙蓉姐姐它也会拼。)为纳尔逊·曼德拉写《光辉岁月》一样不太可能。但我相信那个下午这个叫黄家驹的人,让我的耳朵感受到了一种愤怒但却堪称高贵的声音;愤怒,本来就不是歇斯底里、狂言滥语和摔碎你的吉他。据说,Beyond这个名字是当初四个年轻人励志要超越谭咏麟、钟振涛们的“温拿”乐队而起。这个说法不知是否属实。我个人觉得黄家驹的乐队应该被称为——insurmountable!我想,至少在用中文演唱的乐队和组合中,无论过去还是将来,黄家驹都是——不能被超越的!你虽已逝去,但传奇留在人间。永远的Beyond!永远的黄家驹!    
97年的时候,我在天津念职大,住在石化公司的单身宿舍里。宿舍楼下面有两间白铁皮的木板房。板房原来卖过一阵子早点,后来因为生意清淡就关门了。过了一段时间,几个染了黄头发、打耳钉、穿皮裤的十三、四岁的小孩往板房里放了一副架子鼓……可能还有电吉它、电贝斯什么的。他们一到周末就来这里练歌,唱的都是Beyond的歌。单身宿舍一到周末就会变得空空荡荡,有时晚上整座楼里就我一个人。在那些安静的星期六上午,我睡眼惺忪的一边洗脸、刷牙,一边听孩子们在楼下:    今天我,寒夜里看雪飘过,怀着冷却了的心窝飘远方。风雨里追赶,雾里分不清影踪。天空海阔你与我可会变?(谁没在变)多少次,迎着冷眼与嘲笑,从没有放弃过心中的理想。一刹那恍惚,若有所失的感觉不知不觉已变淡。心里爱。(谁明白我)……    
写这首歌的人已经离开这个世界四年了。如果人真能投胎转世,家驹现在应该会唱儿歌了。他不会再记得自己Beyond的前世,而我们却还唱着他过去的歌谣;曾经的我为歌狂,不过是年少懵懂的一时冲动。多年后,不经意重温时的情不自禁,也许才是最真切的感动。我突然想,这首歌对这些小孩是不是太“古董”了一些?他们心里可曾有过“一刹那恍惚,若有所失的感觉”?    
转眼一个十年又快过去了,板房里练歌的小孩现在都长大了。不知道他们还唱不唱Beyond,有没有明白什么是——“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也会怕有一天会跌倒,背弃了理想谁人都可以。哪会怕有一天只你共我,仍然自由、自我永远高唱我歌走遍千里。”
你有多久没听Beyond了?      (1、掉链子:东北话,形容丢脸;2、《大地》:    多少年向往的日子,总感到古老神秘。多少篇光荣的历史,我已经记不清。千千万万的身影在大地的怀里,弯弯曲曲的流水涌在心底。眼前不是我熟悉的双眼,陌生的感觉一点点,但是他的故事我怀念。回头有一群朴素的少年,轻轻松松的走远,不知道那一天再相见。多少段难忘的回忆,他说来并不稀奇。多少次艰苦的开始,他一样捱过去。患得患失的光阴,只是从前的命运,奔向未来的憧憬充满大地。    
去旅行,在路上,特别喜欢唱这首歌,尤其喜欢这一句“回头有一群不熟的笑脸,轻轻松松的走远,不知道那一天才相见。”,是啊,一段段寂寞旅途中的朋友,不知道那一天再相见;结束旅程,归来时,也喜欢唱这首歌:     在那些苍翠的路上,历遍了多少创伤。在那张苍老的面上,亦记载了风霜。秋风秋雨的度日,是青春少年时。迫不得已的话别,没说“再见”。回望昨日在异乡那门前,唏嘘的感慨一年年。但日落日出永没变迁,这刻再望着父亲笑容时,竟不知不觉的无言,让日落暮色渗满泪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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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阴差阳错的这个帖子发了好几遍,真是不好意思。不过很意外的收到了几个回帖。非常感谢。    作者:星光ABC 回复日期: 14:54:48 
    好,加油吧  ———————————————————————————  回复星光:
原来是个妹妹(?)。我去看了你写的帖子。别的就不说了,对如何养颜我到是可以给你些建议。生命在于运动,汗水是最好的润肤剂。至于化妆品……我个人觉得自然、自信的美,才是真正的美丽;自信就是澹定的坚持。  ———————————————————————————  作者:资中幺儿 回复日期: 17:02:29 
    算起来楼主和我应该是同龄人吧 可是文笔却显得很沧桑 一定有很多不平常的经历    回复资中:
我是72年的。没什不平常的经历,只是从小到大都不太听大人的话,不爱被人管着,仅此而已。我只找到了一个你的帖子,就是那个“露点”图片的。不过,我的电脑打不开你的那些照片;我猜想可能是一些很搞怪的东西。希望有机会能拜读资中兄的文字。我个人比较喜欢听四川的朋友讲怎么做菜,一边听,一边咽口水,一边点头说:“对头!对头!”  ————————-------------------- 作者:出城三里 回复日期: 20:14:07 
    在老之前远去 呵呵 真好    回复三里:真是被你说中了。确实是想在“老之前远去”。“远去”两字说得极好。我看了你的几个回帖,觉得三里兄人还厚道。  ————————————————————————————  作者:2hwget1kee6m54 回复日期: 17:39:36 
    回复2hwget1kee6m54:
我以前一直不太相信这世界上会有象你这样愿意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招人烦、讨人嫌中去的同志。不是,你这么发广告灌水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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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这家小旅馆在一幢已经有些破败了的小楼里面。从楼梯上去,二楼是一家美容院,透过美容院的玻璃门,可以看见一些穿着时髦的年轻女孩在里面懒洋洋的坐着。小楼在这一层是同临街盖的新楼接通的。上到三楼,穿过一条堆放得破破烂烂的走廊,要在上一小段楼梯才能到这家“来兮”旅馆。    
我喜欢这家旅馆的老板娘。    
老板娘四十几岁的样子,很瘦的一张脸。一双不大的眼睛,倒掉了两只不小的眼袋。因为脸瘦,所以颧骨显得突。薄薄的嘴唇,嘴角附近有颗豆粒样的黑痣。脸色素黄,看上去又干又皱,象被晒久了的猪皮;这女人实在苦相,但性情却出人意表的爽朗。她看见我背着包走上来,就从登记的屋子里走出来,用川味十足的普通话跟我打招呼,接着就是一番嘘寒问暖,倒像我是个常来常往的熟客人似的。她说话的声音很脆,而且极快,由不得我不竖起耳朵听。住过这么多店倒是头一次遇见这么热情的店主人。她的热情让浑身湿透、手脚冰冷的我心里感觉十分好受,而且我觉得老板娘的好客并非是出于职业性的,而完全是一种很热情的天性。    
老板娘让我先把背包放下,然后找了条毛巾让我把湿漉漉的头发擦干。毛巾很干净,带着很好闻的肥皂味。等我把头发擦干,老板娘才领着我去看住的地方。这家旅馆过去不知是干什么的。各不挨着的那么几个房间,中间空出了很宽的走廊。不过,走廊现在已经被胶合板又间隔成了一个个大小不一的方“格子”,只剩下很窄的一条了。小“格子”里除张单人床和一把椅子,在就没什么东西了。大“格子”里是张双人床,有台电视和一个不大的柜子,柜子的主要用途似乎就是放电视机用的。此时正是中午,“格子”都空着,倒是几个房间里不时有人进进出出,还有很小的孩子在跑来跑去,一副很居家的样子。估计是在这里常住的打工家庭。    
老板娘先带我去看了一个房间。这个小房间十几平米的样子,居中是一张大的很有些夸张的双人床,床上铺了很花俏的粉色床罩,床头正上方的墙壁上贴了张大大的黑白海报。海报里的男女半裸着以一种很具张力的姿态抱在一起,诱惑着走进这间屋子的人的眼球。(想起个笑话来。我刚搬进单位的家属房时,在屋子的墙上贴了一张更狂野的画。结果没几天,就因为附近村子里的小孩经常来趴窗户,让我不得不弄了张科比灌蓝的大幅照片,把画上的敏感部位遮盖上了。后来科比就犯了错误,也不知道是不是我方的。)我饶有兴味的在屋里看了半天画,然后转身笑着退了出来。我对老板娘说这张床我一个人睡实在大了些。老板娘看我的笑容也十分的有趣,她笑着说:“你要没事情就住间小点的。”“我没什么事情。那一间要多少钱?”我指着房间对面一个小“格子”问。“这间要十块钱。”“这么一小间还十块钱?”“它里面有电视,没电视的五块钱。你住几天?”“三天吧。”“那算你七块钱,三天给我二十块钱可以了吧?”“您这么痛快我还能说什么,谢谢啦。”    
这小木头“格子”没有窗户,关上门白天也是漆黑一片。如果是夏天,这里面一点闷得要命。不过这个时候,因为空间紧凑(躺在床上可以把门关上),倒好象显得暖和了许多(心理作用)。我盖了两张棉被(我说淋了雨有些冷,又问老板娘要了张棉被。老板娘还给我灌了个热水袋;在乐山大佛古栈道有个卖凉粉的大姐,请我吃她做的抄手说什么都不要钱……四川大姐的心肠好、热情。)躺在床上看电视。电视里正在演韩剧《澡塘老板家的男人》。说是男人,其实是一部将女人们的戏,很生活化,看起来让人觉得轻松。我喜欢里面那个老奶奶。我觉得她的眼睛和额头很像我的奶奶。我父亲和我奶奶很像,两个人的眼神里面似乎都含着一丝忧郁。有这样眼神的人的心的质地都很柔软,不会伤害别人。一次,我出于一种孩子式的好奇问爷爷,在他们的十个孩子里,我奶奶是不是最痛我爸。我爷爷那时已经七十多岁,双目失明,我不知道在漆黑的孤寂中他的记忆是否反而会更清晰、真切,亦或在无意识中变成浑沌成一片。我在他脸上看不到任何的表情。对我的问题他也只是平静的说:“都是一样的。只是那时他身体不太好。”我有些不甘心的追问:“那我奶奶年轻时是什么样?”“我和你奶奶一起过日子那年下了一场好大的雨,那雨可真大啊,从没见过下那么大的雨。”我不止一次的听说过那场大雨,然而在这场大雨的后面,我每次等来的都是沉默,似乎所有的艰辛和不易都湮没在那茫茫雨雾之中。我只能在想象里去看见两个很年轻的男女在滂沱中相依,那是我的爷爷、奶奶。(哭了,有种想用头撞墙的感觉。因为发现想把内心中一些看似很真实的感受变成文字原来是这样的不可能。)    
看着电视剧,不知什么时候就睡过去了。这一觉睡得如方鸿渐所说那般的黑、甜、香,醒了还象吃了什么好吃的没吃够一样直咂嘴。也不知睡了多长时间,什么时候了。电视机屏幕的光亮把我盖的被子照成了灰白色,让我觉得现在至少应该是半夜了。借着这亮光我看了一下表。“才五点多,晚上。”我抬手拉亮了灯,小木“格子”里骤然变得一片光明,我的眼睛被灯光刺得有些睁不开。我眯着眼睛在床上躺了一会,才磨磨蹭蹭的起来穿衣服。“哗喇!”这时我听见一阵水珠遇见热油爆裂的声音,接着就是锅铲碰锅底的叮当脆响,随后就有油烟裹着炒菜的香味飘了进来。我吸了一下鼻子,觉得有些饿了。    
走廊在中间的地方突然变得开阔,而且有一个接了好几个水龙头可以用来洗漱的水池子。这个水池子让我想起了单身宿舍,说不定这个旅馆过去就是一个什么单位的职工宿舍也未可知。水池的对面被店主人当做了厨房,摊着煤气罐、锅碗瓢盆、米面油盐,还有一个坐着水烧蜂窝煤的炉灶。一个浓眉大眼、胡茬很重、表情沉默的中年男人正在炒菜。我猜想他可能是这家旅馆的老板,看体格、相貌他似乎不象四川人。    
((二十六)    
这个时间正是吃晚饭的时候,南街上的那些小饭馆都显得很热闹。因为没有十分寒冷的天气,且空气湿润不起沙尘,即便是在冬天这些小饭馆也无不都是敞着门做生意。一只只热气腾腾的火锅,不仅可以从里面捞东西吃还兼具取暖的功能。虽然我素来反对一大帮子一大桌子乱哄哄的饕餮,但也不能不承认火锅实在需要大家涮,一个人独涮确实无聊得紧。看着那一帮涮得方兴未艾、满头大汗的食客,我很想凑过去问能不能加我一个。    
看见个挂着“哈尔滨饺子”招牌的饭馆我走了进去。小店不大,就几张窄窄的长条桌子,显得冷清,只有一个人金刀大马的坐着,面前一个三两半杯子里的白酒已被开进去了一半,一盘炒芽菜却没动过几筷子。看这架势我就想笑。倒不是说除了东北人中国就再没有能喝的了,而是这样在大庭广众之下如示威般的一缸子、一缸子往里zhou“白的”的,实在是我关东酒客之标志性普遍现象。东北人喝酒透着虎气。    
“吃饺子?”  
“是啊。看挂着哈喇滨的牌子我就进来了,饺子有酸菜馅嘛?”  
“哟,没酸菜!只有猪肉芹菜、牛肉萝卜,再有就是三鲜馅,你东北的?”  
“东北的。那来牛肉萝卜吧,一斤。”    
跟餐桌隔一个收钱、放冷盘的柜台就是后厨,“三两半”大哥在里面一边烧水给我煮饺子,一边跟我唠嗑;他是这饺子馆的老板,姓王,家哈尔滨南杠的。    
“兄弟,你不来点?”  
“不来。大哥你天天这么整一缸子?”  
“天天——必须地!我刚来时他们都这么看我(做惊诧状)……现在也都习惯了,你真不来点?我这酒可从咱家那面带来的,这的酒不好喝,跟水似的。”  
“不来,真不来,我吃点饺子就行。”  
“也不知道你来……哪什么明天你过来,我给你包点酸菜馅饺子,咱再做个汆白肉。”大哥说的真实在!不管能不能吃上,话暖人啊!    
我开始吃上热气腾腾的饺子时,老板的老婆和孩子回来了。“三两半”大哥的老婆虽然眼角已经有了很细密的鱼尾纹,不过脸色却很红润。看她女儿,可以想见她年轻时也是个漂亮的女人。她这人很活泼,和她聊天能不时听见开心的笑声。她对“三两半”大哥说:“我成愿意听这孩子说话,可有意思了。”    
这对夫妻有两个小孩。大女儿在都江堰的一所大学读工商管理。夫妻两人都下岗多年,索性把在哈尔滨的房子租了出去,到都江堰开饭店,也顺便照顾姑娘。小儿子十七、八岁,没念书,在家的时候学过理发,但到这里也没干,只是在家里帮着干些杂活。这是个小帅哥样的孩子,我看他的手相感情线相当混乱。     “你们是准备就落在这啦?”   “没准儿,就看这孩子毕业能怎么样。也说不定就回去,这再好咋也不如家。你看这地方……吸毒的人才多呢,还有小偷。不过这地方的人就这样好,他不象咱家那块;你看昨天我那锅贴上有个沾了根头发,他看见没吃、也没吱声,就挑出来放到了桌子上,吃完也没说啥就走了。我还纳闷这人咋就剩那么一个饺子还扔桌子上了,过去一看,啊原来是沾根头发。这要是在咱家那面,有的早就跟你吵吵起来了。还有我们姑娘在店里帮忙的时候,从来没有(人)说些乱七八糟的……要是在家那面……。”我这顿饭“吃”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才心情愉快的回到旅馆。    
“小杨,过来耍啊!”老板娘正和老板在屋里开着灯看电视,见我回来就大声的招呼。  
“要得!要得!我取杯水就过来摆龙门阵。”    
老板果然不是四川人。他也是东北的,黑龙江人。老板好象是姓蔺,有些记不太清楚了。他话不多,不过他似乎并不反感我问他什么。他说他十八岁就离开东北去了甘肃,到现在有二十多年没回过老家了。(他说的普通话既不带东北味,也没有四川味。)故乡的记忆对于他已经有些渺茫了。他跟我说了不少在甘肃的经历。他说他前年还回过甘肃。他跟老板娘当年就是在甘肃天水知青时认识的。由于他讲的过于简洁,每件事情讲完,老板娘都要再补充上一大段,然后老板娘就会笑上一气,他有时也会嘿嘿的笑上两声。这对夫妻的性格倒真是互补的很;老板娘主动承认当年是她追的他。我觉得老板娘真是爽利!女人到了四十几岁还能这般率性的笑,实在是可爱的女人。这时仔细看老板娘,发觉她其实并不难看。只是太多生活的艰辛过早的刮去了她的俏丽,但并没让她的心灵失去光泽。     (女人的脸到了四十这个季节,即便如对待西周青铜器般精心的抹擦,那也只能是件文物了,出土的,嘎巴嘎巴直掉渣。我突然间明白,为什么那些曾以美貌自傲的女子当姿色不再后,要近乎偏执的把自己涂得象调色板,并弄得珠光宝气。因为那实在是包裹她们并不华丽的内心的一小片遮羞布。)    
和老板娘夫妇聊天聊到九点多的时候,接连来了好几个很年轻的男孩女孩,一看他们就还是在读书的学生。其中有一对就住进了我先前看过的那个房间,在我的那个小“格子”对面。我问老板这样来开房的孩子多吗。老板说一到周末总要有一些。“唉!”老板叹了口气说:“还来过更小的,一看就还在上中学。这么小的我是坚决不让住的,不过我不让他们住,他们也还是会找到地方的,没办法。”我发现一个不知道能不能算有趣的现象。我发现那些girl(我肯定她们不是那些出来混的女人)都很平静,看不出有什么羞涩紧张;倒是那些boy虽个个显得倜傥,但却掩不住的透着做贼般的心虚。我不知道这能不能证明女孩在“感情”上更“勇敢”,更能豁得出去。我只能说这样的“勇敢”很轻率。人不是不能犯错,但错也要错得值。有些错犯得真是——太不值。话题不知怎么就说到了孩子的身上。老板有个正在读高三的儿子,学习还不错。老板娘问我上大学时每月的生活费要多少。我说我没念过正经大学,不过倒是在外面上过学。没记过自己一个月生活费得多少,但三、四百块钱应该是足够了。老板娘说志良(可能是她儿子的名字)上大学生活费就给他四百,不能让他学会乱花钱。话虽说得坚决,但语气却很不坚定。聊到十点多,我起身告辞去睡觉。老板问我明天要不要去看都江堰。看,早晨他可以带我进去,不用买票。我说:“谢啦,都江堰我上次来看过了。”“那你明天去那里耍?”“青城山去也。”    
(二十七)    
青城山是一座并不高拔、险峻的小山,爬起来很轻松。不过确实很幽静。一进山门就能听见若隐若无的箫声和古琴的清音,似乎在弹奏《碧涧流泉》一类的曲子。刚开时还很惊异的以为是有什么仙风道骨样的世外高人在此显圣,及至后来发现声音是从隐匿在草木间的电线连接的喇叭里传出来的,顿觉大为扫兴。甚至觉得那自己喜欢的箫声也刺耳起来。    
遇见个卖水果的老婆婆,推不过她的央求,买了她几个猕猴桃还有一个写有青城山字样的竹哨子。    
一路上找供有张远宵的道观,想看看这送子张仙是个什么样子。传说这个人是五代时的人,游青城山而得道。宋朝时,老苏苏洵曾梦见他拿着两个弹子,认为是“诞子”之照,就把他日夜供奉了起来,后来果然得了苏轼、苏辙两个儿子,爷仨唐宋八大家占了差不多一半。虽然还没老婆,但我想梦见这个神仙。最终还是没找着,倒是看见个托着个插着杨柳枝瓶子的神像,跟旁边的老道打听这是谁,被告知是某某天师。我说这不是观音吗?“对,也是佛教的观音。”搞得我哭笑不得。与佛教的修来世不同,道家讲现世成仙,按说这应该更具有诱惑性。世人多是图眼前,不求长远的。但不知为何道家最终还是败落给了外来的佛教。也许是外来的洋“外教”经念得更好吧。不过想想老道们对待自己偶像这么不严肃的态度,败了也是活该。    
“师兄,有没有吃的东西给我点?我顶不住了。”我回头一看是个挑东西上山的挑山工,他扛了根两三米长,大海碗口般粗细的圆木。此时他正用手里的竹杖支着木头,气喘吁吁的望着我。这让我有些犯难了。爬山一向只带一壶水,不带任何吃的东西,爬一天就饿一天。很古怪的一个习惯,这么做我觉得能让自己的罪恶感轻一点。(说这话不是想恶心谁,去那些山青水净的地方,我个人的感觉从来就没觉得什么回归大自然、身心得到净化之类的,我想我的情绪可能更近似于去狎妓,在怎么粉饰也脱不了猥亵和糟蹋的干系。)突然想起包里的那些猕猴桃,就掏出来一股脑的都给了他。    
上清宫是青城山最老的道观,到了这里我就打算下山了。在上清宫遇到个事情,多少有些意外。这件事情要说起来,又得先扯通闲篇。    
田横,秦末狄城(今属山东)人,是七国时齐王田氏的族裔。他与哥哥田荣追随堂兄田儋起兵反秦。田儋、田荣战死后,田横自立为齐王。后来刘邦称帝,田横为汉将韩信所败,只带了五百门客逃到东海的一个小岛上。刘邦担心田横将来东山再起,就派使臣去赦免了田横的罪过并召见他。田横推辞说:“我曾烹杀(这是什么刑法?用锅把人煮了?)过陛下的使臣郦生。我惧怕郦生的兄弟郦商报复,请陛下还是让我做个老百姓留在海岛吧。”刘邦又派使臣去见田横,告诉他已经命令郦商不得加害他和他的属从,并许愿说:“你田横若来了,我可封你为王,最差也是个候爷。如若敢不来,我就派兵去杀你个鸡犬不留,你看着办吧!”田横无奈,只得带了两个随从前往洛阳。  
在走到离洛阳不到三十里的地方,田横停下来对自己的门客说:“想我田某当初跟刘邦也是一样南面称王的人,如今人家做了皇帝,而我却成了亡国的阶下囚,要北面称臣奉侍他,这已经是奇耻大辱了。况且我烹杀了郦生,如今要同人家的弟弟并肩称臣侍侯他的主子。即使郦商畏惧刘邦的命令,不敢动我,我难道内心不羞愧吗?(‘且吾亨人之兄,与其弟并肩而侍其主,纵彼畏天子之诏,不敢动我,我独不愧心乎?’《史记·田儋列传》司马迁著;讲究!用东北话说这才叫爷们。编者按)”田横停了停接着说:“我想刘邦召见我,无非就是想看看我长得什么样。如今他在洛阳,此地距洛阳三十里,现在砍下我的头快马送去,容貌应该不会改变,让他好好认识认识我。”说罢田横拔剑自刎。他的门客砍下他的头颅,跟刘邦的使者快马飞驰去见刘邦。我想即便是刘邦这样的枭雄,碰见这样的茬子也不能不为之动容。高帝曰:“嗟乎。有以也夫!起自布衣,兄弟三人更王,岂不贤乎哉!”为之流涕,而拜其二客为都尉,发卒二千人,以王者礼葬田横。埋葬完田横,他的两个门客在田横的墓旁挖了个坑,然后抹脖子自杀倒进坑里为田横陪葬了。刘邦闻听,又是大惊,“以田横之客皆贤,吾闻其余尚五百人在海中,,使使召之。至则闻田横死,亦皆自杀。于是乃知田横兄弟能得士也。”  
太史公曰:田横之高节,宾客慕义而从横死,岂非至贤!余因而列焉。(我因此而列举他的事迹。)接着司马迁又感叹道:世上不是没有能擅长绘画的人,但竟然没有人把田横和他的五百士慕义死节的事情画出来,这是为什么哪?(不无善画者,莫能图,何哉!)我知道千年之后有个人实现了太史公这个愿望。这人叫徐悲鸿,他在抗战的时候画了一幅名为《田横五百士》的油画。我一直很想看看这幅画,不过总没机会。没想到这次在青城山的道观里实现了这个愿望,也算机缘巧合。上清宫里当时有一个不知什么人的书画展览,反正不是徐悲鸿。我对艺术全无兴趣,也一窍不通。因为闲着没事,就踱进了展室。展室里除了字画还有一些碑刻和造像,我走马观花的一路看去,最后在一个角落看到了那幅画,当然它只是一件复制品,这对我毫不重要。我在《田横五百士》前驻足良久。我在想,用现在人的眼光看待过去这些人的行为,无疑象是在冒傻气,而且那时人类的残忍更近乎兽性本质。我到是很欣赏古人对死亡这种没心没肺的看得开。他们死的尊严,所以活得高贵。现在人类的残忍一点都没比那时候好到那去,而且毫无信义可言。我现在已经对任何问题的答案,都没兴趣知道。能让我有此一想,青城山就算没白来。(东西越写越乱七八糟,真是抱歉,望大家海涵。)  
未完    附录:    10月17日 晴 昨夜下了一场雨    
这个人我已经有十七年没见到过了。这么些年我偶尔会跟人说起他,绘声绘色描述他当年在摔跤场上的样子。要说人跟人之间真是有样叫缘分的东西。没缘分,一擦肩,也就那么过去了,谁还认识谁呀。因为跟这人还有缘分没断,我就那么看了一眼;这人也刚好一抬头,因为他也有缘分跟我没断。眼神碰到一起时,都愣了一下。我发愣是因为这家伙的眼神竟然一点没变,警惕、尖利得象条狼。不过那狼一样的眼神只是一闪,就不见了。我面带微笑的看着他站起身向我走过来。我没碰他伸过来的手,而是照着他的胸脯上用力的来了一拳。还是那么坚硬、结实的肌肉,但他看上去已经开始显老了。很黑的一张脸上加了很深的皱纹,短短的头发里不少都白了,显得特别扎眼。我想走在街上,如果从后面看他的头发会以为他已经有五、六十岁了,其实他也只不过比我大两、三岁。    
“多少年没见了?”  
“从你当兵我就在没见过你,多暂(读攒)回来的?”  
“93年,回来十三年了。”一时两个人都无语,不知该说些什么。还是我先开了口。  
“在什么地方当兵?”  
“黑龙江黑河。”  
“边境!没带个俄罗斯姑娘回来?有儿子了吧?”  
“嗯,小子,七岁……我结婚晚,三十才结。”  
“哈哈……那你不好意思什么,哥们儿还没结哪。”  
“你!别扯犊子了,真的假的?”  
“骗你干什么,真的。还老哥一个。”  
“你就是太挑,差不多就行呗。”  
“别说我啦,你怎么样?这么些年都干什么了,怎么混到这来了?复原回来没分工作吗?”  
“分到乾安粮库,总放假,也不开钱,后来我就买断了。买断后就干零活,什么都干,出力气也挣不多少钱。去年碰见祁双……祁双还记得吧?”  
“记得,家黑岗子的,跟赵海他们一起的。跟他们还有联系?”  
“早没了。跟李三还有来往,李三还记得吗?”  
“这人我知道,他哥叫李什么久,挺高大个子在体校打球的……。”  
“李春久早就死了。祁双在这旧货市场收家电,他帮我在这开了个摊收旧家具,能比在外面干挣得多点。”又没话了。准确的说,我不喜欢任何形式、规模的杳无音讯后的久别重逢忆往昔峥嵘岁月稠。因为这样的相聚带给我的失落和尴尬要远甚于初见时的刹那喜悦;我珍视我生命中每一个让我喜欢的人,失去他们的消息每次都令我痛惜不已。真想能永不分离。如果有你的消息,我一定会去看你;想你,见你,别无他求。    “唉!今天真是没什么准备——在这么个瘪地方见着你。改天吧,改天我在来。”  “不行!”卢力一把抓住了我的胳膊。“都中午了,这么些年没见……你来了……咱就在门口……。”  “拉倒吧,也不是跟你装蒜,我挣的肯定比你多。而且,钱来的也容易,不闪腰不差气儿的,请也该我请。不过,今天真是没心思跟你吃这饭……再说我也不喝酒,咱俩去饭店也没意思,以后我去你家你给弄些可口的,我顺便看看咱媳妇和咱儿子。”  “不喝,咱唠唠嗑。”我看见卢力的眼圈有点发红。  “没劲啊!好不容易又碰上了,你要这样我以后就不来了。”  “也不知他妈怎么了!一碰见过去的哥们就觉得挺别亲。”  “我可没有。有些鸟人一辈子看不着我都不带想的,不过能遇见你我挺高兴的。”  “你脾气还一点都没变。”  “你也没怎么变嘛,就是有点见老。也是,都孩儿他爸啦。”      
从旧货市场出来,我并没上开过来的4路小巴,而是沿着马路向城区的方向走。旧货市场这一带叫前瓦房,是过去的城乡结合部。随着城市的扩张、土地的征占,村庄早已不复存在。我不时会遇见三、五成群举止流气、在外面闲逛的少年,在他们脸上我见不到少年时的你我。      5月20日
向左走,向右走;鲁智深    
班长来接班时我还没睡。    “我上四平了,才回来。”  “都这么晚了你还过来干什么?我替你值(班)了不就完了。”  “我回去也没什么事,再说老让你这么替多不好。”“嗨,无所谓。去四平看海波了?”班长儿子今年大学毕业留在了四平的吉林师范大学。  “张连和要给他姑娘调宿舍,非要让我跟着,我妹夫不是在吉林师范嘛。”  “换个宿舍还用这么兴师动众吗?谁愿跟谁,自己商量换一下不就得了。”  “唉!是他姑娘在原来的寝室住不下去了,一个屋的几个小女孩子往外撵她。她爸这不没招了过去看看,把我也拽上了。”  “这有些过分了吧?这孩子上大几了?”  “这不去年才上的大学嘛。”  “大一就混这样……惨了点,因为什么呀?”  “谁说不是哪!五一时都还好得不行,来她们家又吃又住,她爸还开车带着去查干湖玩——谁成想这才几天就闹成了这样。”  “这种事情总不会无缘无故吧?”  “问她她就哭,也不说个话。正好我有个叔伯侄女跟她一个班,我听我这个侄女说好象是她说人家一个鞍山的小女孩子的坏话引起的。”  “女孩间这种扯闲话闹出来的叽咯是常有的,那也不至于跟仇人似的连一个屋都不能呆了吧?”  “好象是她说了人家那个女孩家里的一些什么事情,结果那个女孩就不干了,这不就往出撵她嘛。”  “嗨,我明白怎么回事了。是她不够朋友。其实,这事要我看她爸根本就不该管,让她自己解决,也好学学怎么做人。”  “她不没那两下子嘛!现在这孩子都惯坏了,也不知自己几斤几两!”  “那最后咋整了?换没换哪?”  “先在他们学校招待所给她包了个房间,得等这批大四学生离校才能给她安排,再说这学期也马上要过去了。”“这离放假还两个多月哪,住招待所也得不少钱吧?”  “她爸开加油站的有钱,不在乎那点儿。完事儿请我和她们导员吃顿饭就花了三千多……。”  “你们都吃什么了?说说让我也长长见识,有鳖没?”“也没见吃啥。我吃那菜还没我自己做的好吃。”  “那还花三千多?够我去西藏呆半个月了。”  “ 现在这人就是有俩糟钱——装屁呗!”  “家里有钱还让姑娘上什么大学呀?养着不就完了吗。”  “哪不行,你有钱还得有文化才行。”  “也是,有钱不一定有文化。赖总小学都没念完,可中国谁比他有钱?那孩子也确实得好好教育教育,不过大学未必能教会怎么她做人。海波在学校干得怎么样?你儿子应该能行。”我们班长的儿子小时候长得胖头胖脑,十分的可爱。我们大伙都爱逗他玩儿,结果把小家伙教得满嘴脏话。这让管孩子很严的班长哭笑不得。  “我没见着他。他去长春了。他们系里出了点事,一个大四的小女孩子在宿舍里自杀了。”  “我天!怎么会这样?”  “谁说不是哪!那女孩子听说学习还挺好,都考上研究生了。”  “不会是他杀吧?”  “她自己在宿舍里用剪子往胸口和两个太阳穴……你说这孩子的心该有多狠!要搁一般的,扎一下也就害怕下不去手了。”  “也许那一瞬间,她的思维就象电流短路一样,保险丝‘啪’的一下子断掉了。”  “这孩子那会儿八成是鬼上身了,要是有人冲她一下,也许就过来了。”    
跟班长唠了半天嗑才回宿舍。打开笔记本电脑把刚才听到的事记了下来。想想那个自杀的女孩,她连死都不怕,却为什么没有活下去的勇气哪?在她这个年龄轻生,我想多半是为情所困——向左走,还是向右走?其实,向左、向右都是一样的,只要你走,地球是圆的,向左走、向右走都会遇见的。还有,人都是“这山望着那山高”想往高处走的,但当你无力高攀时,也真的没必要往下走。在你能达到的地方驻足守候,一样可以看到不一样的风景。死亡不是不可以选择,但她真的不该这样选择。    《水浒传》第一百一十九回,宋江征讨方腊得胜回到杭州。且说鲁智深与武松在杭州城外的六合寺中歇马听候,看见城外江山秀丽,景物非常,心中欢喜。是夜月白风清,水天共碧,二人正在僧房里睡至半夜,忽听得江上潮声雷响。鲁智深是关西汉子,不曾省得浙江潮信,只道是战鼓响,贼人生发,跳将起来,摸了禅杖,大喝着便抢出来。众僧吃了一惊,都来问道:“师父为何如此?赶出何处去?”鲁智深道:“洒家听得战鼓响,待要出去厮杀。”众僧都笑将起来道:“师父错听了!不是战鼓响,乃是钱塘江潮信响。”鲁智深见说,吃了一惊,问道:“师父,怎地唤做潮信响?”寺内众僧推开窗,指着那潮头叫鲁智深看,说道:“这潮信日夜两番来,并不违时刻。今朝是八月十五日,合当三更子时潮来。因不失信,谓之潮信。”鲁智深看了,从此心中忽然大悟,拍掌笑道:“俺师父智真长老曾嘱付于洒家四句偈言,道是‘逢夏而擒’,俺在万松林里厮杀,活捉了个夏侯成;‘遇腊而执’,俺生擒了方腊;今日正应了‘听潮而圆,见信而寂’,俺想既逢潮信,合当圆寂。众和尚,俺家问你,如何唤做圆寂?”寺内众僧答道:“你是出家人,还不省得佛门中圆寂便是死?”鲁智深笑道:“既然死乃唤做圆寂,洒家今以必当圆寂。烦与俺烧桶汤来,洒家沐浴。”寺内众僧,都只道他说耍。又见他这般性格,不敢不依他。只得唤道人烧汤来与鲁智深洗浴。换了身僧衣,问寺内众僧讨了纸笔,写了一篇颂子,去法堂上捉把禅椅,当中坐了。焚起一炉好香,放了那张纸在禅床上,自迭起两只脚,左脚搭在右脚,自然天性腾空。待众人来看时,鲁智深已自坐在禅椅上不动了。颂曰:平生不修善果,只爱杀人放火。忽地顿开金绳(今生),这里扯断玉锁(欲锁)。咦!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
    能这样活得“不知死”的死,实在是天下第一等的好死。可是我们都做不到,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努力保持一份清醒,不要被太多的物欲和诱惑所麻痹,这样才会在大限将至时能有一分镇静和从容。死是谁都不能逃避的结局。正确的对待、接受它,可以校正对生的坐标。所以,时常想想,有用处的。?      极爱鲁智深这个人物。
《红楼梦》中有这么一笔:     至上酒席时,贾母又命宝钗点。宝钗点了一出《鲁智深醉闹五台山》。宝玉道:“只好点这些戏。”宝钗道:“你白听了这几年的戏,那里知道这出戏的好处,排场又好,词藻更妙。”宝玉道:“我从来怕这些热闹。”宝钗笑道:“要说这一出热闹,你还算不知戏呢。你过来,我告诉你,这一出戏热闹不热闹。——是一套北《点绛唇》,铿锵顿挫,韵律不用说是好的了;只那词藻中有一支《寄生草》,填的极妙,你何曾知道。”宝玉见说得这般好,便凑近来央告:“好姐姐,念与我听听。”宝钗便念道:  
漫揾英雄泪,相离处士家。谢慈悲,剃度在莲台下。没缘法,转眼分离乍。赤条条,来去无牵挂。那里讨,烟蓑雨笠卷单行?一任俺,芒鞋破钵随缘化!    
宝玉听了,喜得拍膝画圈,称赞宝钗无书不知。    《水浒传》中醉打山门的鲁智深,但见:    
头重脚轻,眼红面赤;前合后仰,东倒西歪。踉踉跄跄上山来,似当风之鹤;摇摇摆摆回寺去,如出水之蛇。指定天宫叫骂天蓬元帅;踏开地府,要拿催命判官。裸形赤体醉魔君,放火杀人花和尚。    这个自称“平生不修善果,只爱杀人放火”的花和尚,倒才是个疾恶如仇、重情守义的好汉子、真英雄    5月27日     今天是仁那一周年的祭日。我不知道该不该去缅怀一下这个我根本不认识的人。去年在他攀登迦舒布鲁姆I峰遇难之后,我在报纸上看到一篇他生前对他的专访。仁那说:“我对我的生活很满意。雪山给了我很多,我很知足。”;他在一次攀登完一座海拔八千米以上的雪山后,悄悄的对雪山说:“对不起,雪山!我不会再来打搅你了。”(原话我没记住,大概就是这个意思。)这两句话让我很感动。我想,仁那是真的热爱那些雪山的,在内心中,也许,他并不希望那里留下人类的足迹。我不知道我这样想他对不对。应该说,我是反对去攀登那些雪山的。毕竟“大地隆起珠穆朗玛”不是没事儿给人类爬着玩儿的。雪山,调节着我们赖以生存的这个地球的气候,并孕育着我们的生命之源——大江、大河。我想不出人类有什么理由去爬那些雪山,除了为生活所迫;据说,爬雪山已经成了富豪们的新游戏。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世界上会有那么多人热衷于去“没人去过”的地方,最好是谁都没到过——我是第一个去的!上天给了人类足够大的居所,以及嬉戏游乐的去处。我们为什么还要去无人区?去没完没了的爬那些雪山?去开着车穿越大沙漠从巴黎到达喀尔?去拿生命去换那些所谓“前无古人”的壮举,值吗?这是也是一种贪婪!我们非要那么贪婪吗?我觉得那些打着什么实现梦想、挑战自我、体现人类自强不息精神的攀登和穿越所留下的每一道车辙和脚印,都无比的肮脏!在报纸上看到仁那的遗孀吉吉正在参加对珠峰的环保行动,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个消息心里感觉很古怪。藏民族是信仰脱离轮回之苦的。我祈祷仁那已经脱离了轮回之苦。他在轮回之外也一定在祈祷,人类的足迹不要再留在雪山之巅。不要再去打破那本该亘古不变的宁静。    5月30日    今天端午,我们这儿也叫五月节。在天津上学的时候。有一年过五月节,班上一个叫赵欣的女生上着课突然病了,浑身直冒冷汗。一个叫董文刚的男生骑车把她送回了家。中午,我们一大帮人去赵欣家看她。赵欣她妈特热情,给我们沏茶、找糖果,还端来一大盘自己新包的粽子要我们吃,怕我们不吃,阿姨把粽子都剥开了。那可能是到目前为止,我吃过的最好的粽子。赵欣是个高大壮实,没什么心思的天津女孩。她说时哽哽叽叽的样子有点象冯小刚他老婆徐帆……咦!这么一想还真觉得她有那么点象——象徐帆。那里象哪?眼睛象一些吧。赵欣在家里也是个“格格”,被娇纵的不得了。平日里在学校也会耍些小脾气。我一边吃着她妈包的粽子,一边对她说:“你看阿姨多好,多热情!你怎么一点都不象阿姨?跟你借个作业看看,瞧你那个小气样儿!”后来,赵欣主动把写完的作业借给我,我还不看了呢,因为我干脆——不写了(作业)。        且听歌吟(8)——我小的时候,喜欢守在收音机
旁,等着听那些我最喜欢的歌曲。
      
这是首名副其实的老歌儿……没词儿了!咋整?    
几天前,我泡了个热水澡,出了一身淋漓的透汗。擦干身子,我躺在床上一边看书,一边听歌;看的是汪曾祺的散文(这本书是在苏州买的,有十几年了。我很想跑题说说汪曾祺。)听的是经典英文老歌;晾晒了一天,新换了床单、被套、枕巾的被褥散发着干燥、清爽好闻的阳光的味道。我很自私自利的觉得,自己幸福得已经没办法再幸福了。当听到“When I was young I listen to the radio……。”的时候,我突然生出很多感慨。我想如果当时我能跳下床去奋笔疾书,一定能写出篇很不错的文章来,至少不会象现在这样,为没有什么好写的而发愁。不过,如果要是真那么做了——那可实在是很煞风景。我躺在床上一动没动,任由自己的思绪Every sha la la la Every wo wo still shines……。结果,我现在只想起了一句“这是首名副其实的老歌儿”。万事开头难,能想起一句总比什么都想不起来,一片空白好。至少,还有个思路。  
Carpenter兄妹靠一首《Close TO YOU》(靠近你)在美国开始大红大紫的时候,我还没出生。现在,我刚好是这对兄妹中的妹妹Karen患厌食症弃世时的年纪。此时再听三十年前的那个美国女孩讲自己的小时候,我突然觉得非常有趣。    “我小的时候,喜欢守在收音机旁,等着听那些我最喜欢的歌曲。我会微笑着跟着一起轻声唱。那些快乐时光仿佛就在昨天,但我不知道它们去了何方。重又听到那些熟悉的歌曲,就象与过去的老友重逢,爱溢满我心房……Every sha la la la Every wo wo still shines.往日的好时光今不在,思念从前我泪流满面。哦,昔日重来。”    
那时的卡伦·卡本特风华正茂,生活中充满了掌声、鲜花……她怎么会突然陷入对往事的重温中不能自拔,而泪流满面哪?莫非这个美国甜心已经幸福得不在需要憧憬,而早早的开始回忆啦?不是的。这只不过是年轻女孩偶尔、无名的小小感伤,很快就会过去,很快又会神采飞扬、又会少年不识愁滋味。所以,这首“昨日”之歌听来却全无岁月蹉跎、韶华渐逝的“昔日”感。它是那么的甜美、甘醇、悠长,象风中飘动的幸福的黄手绢,不知不觉中不知温暖、感动了不知多少人。回忆、“Yesterday Once More”本来就是幸福的。有谁会愿意将痛苦、仇恨铭刻在心?有谁会愿意去重蹈灾难?那么记住的、不能忘记的、愿意重来的——全都是美好。    
有一位很出名的乐评人曾把卡伦·卡朋特比作“美国的邓丽君”。这比喻有些俗,但也还贴切。两人都曾是最值钱的流行偶像,也都红颜命薄(我更偏向同情我们的邓丽君),但她们的声音却可能是“在所有那些包装精良、华美诱人的热门金曲中”最值得被人们收藏的。    
在音像店里,互联网上,你能买到、下载任何你喜欢、你想要的声音。我们也真的去这样做了。把它们买回来、荡下来,然后就丢在一边不再理会。真的要感谢现代科技的发展,让我们对“昔日”的重温成为可能,并轻而易举。然而,我们都活得太匆匆,太贪婪,太喜新厌旧。在对新东西的追逐和占有的同时,我们已经无暇、无心去重温昔日了。    
“When I was young, I listen to the raido……。”我曾会很长时间的去一首首的听那些十几年前、二十几年前,或时间还要更久远的那些老歌;《Yesterday Once More》是我会唱的第一首英文歌。现在已经不太能唱下来了,因为好多歌词都忘了。也许,应该去重温一下。     且听歌吟(9)——让她淡淡的来,让她好好的去     
上小学的时候。有一天,全体同学在操场集合,大队辅导员在广播喇叭里大声宣读上级指示精神,号召大家跟社会上的歪风邪气作斗争,不听不唱不健康的黄色歌曲。那天第一个被点名的就是邓丽君。我爸就听邓丽君,我回家跟他吵了一架。我爸那时对我的管理实在是太“民主”了一些。对此他后来深为后悔,觉得应该对我严一些。我很感谢他没有过多的压抑我,使我的心灵还不算扭曲。     
我小时候是个挺“左”的孩子。具体表现有点象现在网上的那些“愤青”,对自己不认可(是自己)的东西,都怒不可遏的恨不得能上嘴去咬。我总是有理,没理我也跟你胡搅蛮缠。用我爸的话说就跟“不懂人语似的”。庆幸的是人总是要长大的,会懂事的,会渐渐分清美丑。至少,我现在不会再认为《恰似你的温柔》是不健康的。    
几年前,在北京西单一家不大的音像店里见到张邓丽君再版的《淡淡幽情》。这张以唐宋诗词谱曲演唱的专辑,据说是召集了当年港台最有才华的音乐人共同创作的。不仅彰显了邓丽君情歌演唱的绝代风华和旷世才情,也突破了通俗小调的窠臼,绝对脱俗超尘。价格也当然的绝对不菲。想起父亲过去很喜欢听邓丽君,还是买了一张,仅管他听不到了。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相传李后主在自己七月初七生日那天(这可真是个倒霉的日子。把它扯成中国的情人节,不仅可笑,而且虚伪。)晚上,命故妓作乐,唱《虞美人》词,声闻于外。宋太宗闻之大怒,立刻派人用鸩酒将李煜毒死。这首《虞美人》词,也就成了李后主的绝命词。也成就了他千古传诵不衰的诗名。不过,我更想知道那个把《虞美人》唱得声闻于外的故妓的命运。恐怕不会有人知道她的下落。也许,她又穿过了千年的轮回……没觉得邓丽君把《虞美人》唱出了一种力道吗?这在她别的任何一首歌曲中都是没有的。我最喜欢这首《虞美人》,百听不厌。     “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李煜《相见欢》)    专辑里《独上西楼》开始时,邓丽君无伴奏的清唱和念白,亦真亦幻,让人恍然有穿越时空感。宋太祖开宝八年(975),金陵城陷,李后主肉袒出降,被污辱性的封为违命候,并从此开始幽居于汴京一座深院小楼中。由君王沦为阶下囚,这其中的大失落和大悲恸是我们常人所不能体味的。“无言独上西楼”,一眼望去,庭院深深,秋夜皎洁、清冷的月光,照着眼前枝叶疏寥的梧桐。这一切无不令李煜触景神伤。回想故国的山河岁月,追忆与小周后的前尘往事,乱如纷纭,是离愁,更是思念。怎能割舍?这千古不斩的愁丝哟!此时,被“气质美如兰”的邓丽君幽幽吐出,莫非在她心头,也有那一番别样的滋味?是寂寞。
      邓丽君已经是被公认了的经典。很多人翻唱她的老歌,而且都唱的比她甜。我甚至觉得齐秦版的《月亮代表我的心》还要略胜邓丽君那么几分妩媚。但是,我要说他们都没有邓丽君——温柔。这个慰贴了一个时代的声音,生命里却是充满了孤寂。似乎女人太温柔、太完美就只能接受这样的命运,象赫本、象费雯丽。似乎这世间就没有人能配去爱她们。我倒宁愿希望就“让她淡淡的来,让她好好的去”。如果邓丽君真和那个大鼻子的花花公子在一起,我甚至不敢想象她还会是那个温柔的邓丽君吗?他也就只配和娱乐圈里那些发嗲、扮疯狂、装清纯、蝇营狗苟的庸脂俗粉厮混,去私生小“龙”女。                      
    看着感觉好亲切~~~    我就是都江堰的~~~    
  Do you listen Norah Jones? I like her&come away with me&. So pure, so innocent. That's one of beautiful song that I hear. I want to visit Mount QingCheng in November, is it too late?
    作者:天上的飞机飞呀飞 回复日期: 14:59:21 
        看着感觉好亲切~~~        我就是都江堰的~~~    ———————————————————————————  这倒是挺有意思的,我一东北人写的一些关于都江堰的文字,让一个千里之外的都江堰人感觉亲切,这是不是说明我写得很不错啊?自我感觉有些膨胀……呵呵。其实真的是觉得写的很差,如果在那里时能动手写,也许会好一些,会感觉更都江堰一些。不过,都江堰的变化也确实大大超乎了我对它的记忆。这可能也是件很无奈的事情。高楼大厦自然有高楼大厦的理由,只是现代人这些钢筋水泥的丛林,是否也能如那都江古堰一样造福人类千载不休?答案恐怕不难得出;sorry!不好意思,有些扯远了。很高兴你能看我写这么不成样子的东西,如果以后还有机会去都江堰,一定请你吃火锅,说话算话,拉钩上吊。  *******************************************************    作者:gleefish 回复日期: 15:42:01 
    Do you listen Norah Jones? I like her&come away with me&. So pure, so innocent. That's one of beautiful song that I hear. I want to visit Mount QingCheng in November, is it too late?   ----------------------------  I'msorry……我还是写中文吧,我的英语很差,写出来倒不是怕人笑话,只恐怕表达不清楚自己想说的意思。非常抱歉,现在才回帖子。我想你已经去过青城山了。其实,也给不了你什么建议,帖子你也看到了,对青城山我没什么好描述的只好跑题扯别的了。对山水风景我向来马虎的很,我不是个正儿八经旅游的人,或者说我不是个“驴友”。你说的那首歌我听了,在你的推荐下(我孤陋寡闻的很)。我写了篇“听后感”,有兴趣看看吧。很高兴能认识一个叫“欢乐”的“家伙”或者“鱼儿”。有好听的歌再推荐给我听吧。      *******************************************************    
(二十八)    
从青城山回来觉得有些累,我的两个膝盖已经不太允许我去上很多的台阶了。不过还好,睡了一觉,第二天感觉好了许多。    
我起来时已经中午了。去刷牙洗脸时看见老板娘正在走廊里用洗衣机洗床单。这个小楼有个U字形的很长的阳台,阳台上搭了好些很粗的竹杆,有的竹竿还泛着青色。老板娘把洗好、甩干的床单装在一个大盆里拿到阳台上,抖开了晾在那些竹杆上面。她一边干着这些活计,一边嘴里还哼着歌。看她干得悠然自得,我真是有些奇怪这个很辛苦、很操劳的女人为什么总是显得这般快活。“老板娘要帮忙不?”“不要,不要。小杨,你今天又要去做啥子?”“今天吃过饭去逛逛街,稍后去看下朋友。”“啥子朋友?”“女朋友。”    
吃完午饭已经是下午了。从南街出来,看看时间还早,我就沿着那条热闹的商业街一路走下去,想看看都江堰的新面貌。这座城市在那一年里被一个说不清楚的什么机构,评选为中国的“魅力城市”。我对这样的评选的可靠性十分怀疑。“评选”肯定是要搞出一套标准和规则。照着标准整齐划一,象“熘肉片,大小厚薄一模一样,脸上还勾了芡。”,这样的城市还能有什么魅力可言。我得承认,我很喜欢那些古老的街道和很久远的房屋,置身其中令我有一种踏实的宁静感,但我绝不是个古建筑保护主义者(更不喜欢那些什么古董。再怎么说那也都是死人的东西,你给挖出来收藏了——跟奸尸差不多,怎么想都很变态、很肮脏。收藏家收藏的其实是自己的贪婪,说是对文化和艺术的热爱,那纯是扯鸡巴蛋。),毕竟属于它们的时代早已经不复存在了。它们立在那里,不过是徒有其表、没精没神的像个靠插管活着的“植物人”罢了。自身的感受和现实思想的交锋让我感觉矛盾,有时不免会很暴戾的想,如果把那些什么这个宫那个殿扒了,把扒下来砖头瓦块连同里面的烂古董都卖给那些有钱的变态狂,若能“安得广厦千万间,大蔽天下苦寒人”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可现实是很多“扒掉”之后出现的是一些更为丑陋、狰狞的钢筋水泥的“艺术品”,以及越来越高不可攀的房价……。    
胡思乱想着就走迷了路。想去那所水利专科学校却怎么也找不着,仅管我就在它的附近。只好又找回南街,从南桥过都江堰的内河,然后沿着河岸走,这一带因为变化不大,我走起来路还算熟。找到水利学校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多钟了。我跟学校的门卫打听李娜,他们都摇头说不认识这个老师。想想也是,他们怎么会对一个刚参加工作的年轻老师有印象哪。我又在校园里问了几个学生也都没结果,后来我误打误撞的找到了这所学校的校务办公室。办公室里一个圆脸、很年轻的女孩正在收拾东西,看样子是要准备下班。   “同志,我跟您打听一下,你们学校里有个叫李娜的老师吗?东北的,今年刚分来。”  “你是李辣(四川人说‘娜’,我怎么听怎么象‘辣’)的男朋友?”女孩打量了一下我问。我赶紧解释说我是李‘辣’父亲的同事,刚好来这面耍,顺便看一看她。“那我给你找她宿舍的电话吧。”女孩找了半天,没找到李娜的电话。“你等一等,我给你问一下。”女孩给她的一个男同事打电话问李娜的电话号码。“喂,……你知道李辣宿舍的电话吗?……哦,我晓得了。”女孩又开始拨李娜的电话。“怎么还是你?……。”女孩看来性格很爽朗,她大笑着用我听不懂的四川话对着电话叽哩哇啦的说了一通。撂下电话女孩跟我解释说那个男同事刚才给她的是他自己宿舍里面的电话号码。我打趣她说:“你可要小心,他说不定是故意的。”女孩看来并不反感我的玩笑,心情不错,一脸掩不住的笑意。她打了一遍李娜宿舍的电话,没通,她索性不打了。“你自己去宿舍找她吧。她住的也不远,就在这后面,你出去……。”我谢过那个女孩,出了办公室去宿舍找李娜。    
宿舍楼的门卫把我给拦住了,问我找谁。我说找李娜,我把抄着李娜宿舍电话的纸条拿给门卫看。门卫看了一眼那号码说:“这是教师的电话。”“是,她就是个老师。”“这里是女生宿舍,老师不住这里。”“那麻烦您给我打一下这个电话找找她。”“你没手机吗?”“不好意思,我没手机。”门卫看了我一眼,拿起电话给李娜打电话。“喂,你是李辣吗?这里有一个人找你……我这里是学校后小门……你是老师不知道后小门在哪里?……。”门卫放下电话对我说:“她让你到学校的正门去等她。”“谢谢。”    
还没到水利学校的正门,我就远远的在人群里看见了李娜。      
(二十九)    
李娜也在往我这里看。我想可能是我穿的炼油厂工作服引起了她的注意。我跟这孩子只见过一次面,还是她刚考上大学的时候她们家里请客我去喝酒,这一晃已经过去五年多了;    
平时有个什么婚丧嫁娶生小孩上大学之类的应酬,我一概都是不去的。刚工作的时候,开始也还是去,后来就礼到人不到了。这事被我爸知道后,他训斥我说:“送了钱你就应该去!要不你就不送钱,也不去;你这样送了钱人还不去,算怎么回事?你觉得你那么作挺傲气吗?”我一想可也真是,那么作是够他妈的徒鄙的。我一向不怎么听我爸的话,就这件事情我倒是听话的很,从此人也不去钱也不送。为这事我妈曾很犯愁的跟我说:“你说人家有个什么大事小情的你都不去,等将来你有个什么事人家都不来捧场……。”“那还不好?多省心!这么还来送去的有意思吗?”“那就是个人情!像你这么活着……一点人情味儿都没有,你说还有啥意思!”“我乐意。”没办法,我们这是小地方,人们的观念还是相当的传统的。我其实也不想活得这么“前卫”,不过实在是说服不了自己去虚情假意的跟着乱哄哄起哄,再说也很烦别人跟自己逢场作戏。中国人确实都很有表演天赋,有时觉得自己都像个戏子。      (一哥们儿,有次跟我抱怨说他有一个月,工资、奖金都随了礼份还没够。“你也是交下了,朋友多嘛。”“多个屁!妈的这年头你随一百块钱交不下个人,不随你就得罪人。”我那哥们儿愤愤的说道,然后看看我说:“象你这样不惯它这毛病就对了。”是,有些毛病真就是惯出来的,你不惯它,可也就那么地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对别人对自己都是。    刚听来一个不好笑的笑话,还是上面那个哥们儿的事儿。我这哥们儿也算是个“衙内”,他爸是我们这里一个什么乡的人大主任兼某村的村委会主任。你可别不拿村长当干部,那正经也是一级政府,在那一堆一块他就是个土皇上。你看我那哥们儿平日狗头臊脑的,回到他们村上我都得管他叫“少东家”,老牛逼闪电的了。“少东家”他爹乡人大主任兼村委会主任我见过一次,虽说是搞农村工作的,但毕竟也是在官场上摸爬滚打的,不开口说活显得很矜持、很有官样,甚至还有那么一点威严,但一张嘴可就操蛋了。说他进城去参加婚礼。新娘子是他的一个侄孙女,家里都是普通的城市职工,考虑这个老爷也算是有点身份,还有辈分,就请他做证婚人。证婚人再婚礼上是要讲话的,“主任”是这么说的:“新郎,昨天还是个大小伙子,今天已经变成个小老爷们啦(哗哗!掌声)!新娘,昨天还是个大姑娘,今天已经是个小媳妇啦!”这时我那哥们在底下接了他爸一句:“没到晚上还不算!”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一群混蛋。)      
李娜上大学时他们家办的酒席,可能是这十年来我去吃的唯一一次筵席。如此破例是因为我对李娜的父亲颇有些敬意。老李同志是我们单位的领导,一把手,一个仍存留着那么一些天真的旧式的老好人。他似乎很相信只要自己能以身作则、洁身自好,就能影响和带动自己身边的同志们象他一样。所以,在我们这个单位里经常可以看到我们领导挥汗如雨的身先士卒的干这干那,群众们大眼瞪小眼的在旁边瞅着,有时还会因为他太热心而烦他,而且关于他不廉洁的话题也时有传说。所以,我说我们领导是个很天真的人,他让我有种遇到同类的感觉;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我父亲在世的时候和李娜的叔叔是同事,他可能见过小时候的李娜,因为他曾跟我夸讲这个孩子极聪明。我父亲很少夸奖什么人,所以我很想看看这个被他夸讲为“极聪明”的小孩是个什么样。    
李娜很像个四川的女孩,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就留下的印象。不高的个子有点胖不嗒的,一张圆脸眼睛很大,而且皮肤的白色也象是四川女孩那种因为少阳光照射而显出的白,这样的肤色在北方女孩里很少见。李娜是个看上去有些象男孩子般大咧咧的女孩,不过性子却是很辣不吃亏的,一点不像他爸爸我们领导那怕事的老好人脾气。李娜大学念的的是川大的水利工程,毕业本来可以去三峡或者回东北,但她似乎不太想离开成都这个城市,就留在了离成都不远的都江堰做起了老师。几年的四川生活让李娜不仅形似,而且更神似于一个四川姑娘了。我从拉萨到成都时已经是十二月的上旬,成都的气温也差不多降到十度左右了,虽不冷,可感觉已经很凉了。李娜只穿了一件很薄的单衣、一条很像是学生时做校服用的运动裤,脚上更是没穿袜子光脚趿了双拖鞋,她这副样子让我感觉实在是很四川。(据说当年川军出川抗日时,不少人都穿着草鞋走在北方的冰天雪地里。用极差的装备去对抗日寇,保家卫国,何等的惨烈。写这句话时不知为什么喉咙里竟好似哽了什么东西。)我的脚冻伤过,看李娜光着的脚,自己的脚竟不自觉的有些不舒服起来。我这个东北人其实是很怕冷的。      “李娜,你大概不认识我了吧?”我紧走了几步,上前一边跟李娜打招呼,一边掏出自己的工作证给她看,然后解释自己的身份。不知道这女孩会不会对我这么个陌生人,这么毫无理由的来访感到莫名其妙。无所谓,反正我自己有时都感觉自己莫名其妙的很。李娜的神情有那么一点不知所措,她把我的工作证拿过去看了看。上面的照片还是刚上班时照的,留着很长的头发,像个在街上混的小流氓。因为觉得那张照片上的眼神太丑陋,我弄了张吉林“东北虎”队的队徽的胶纸把眼睛盖上了。如果是个心思很多的女孩,这张照片也许就会引起她的疑心。到底是个东北的女孩,李娜并没怎么多想就认可了我这个老乡,领着我去她的宿舍。    
李娜住的地方并不是象我想象的单身宿舍。她住在一幢居民楼的三居室里,有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相当的宽敞。李娜告诉我说这本来就是他们学校的家属住房,原来的住户分到了条件更好的房子,这间空出来就做了她们这些单身教师的宿舍,她和另外的两个四川女孩同住,不过有一个已经快结婚了基本不回来。屋子里的光线暗、阴冷,一副阴气很重的样子。虽然是几个女孩子住,但房间里却显得十分凌乱,可见几个女孩平日都不怎么善操持家务。我这时又犯了口无遮拦、爱开玩笑的毛病。“李娜,我看一些文学作品里经常会有这样的描写,说单身汉的屋子都会很乱,然后就说他需要找一个女主人来帮他打扫。你们这里也这么乱真不知该怎么办?”话一出口就后悔了,如果是跟自己的妹妹或很熟的朋友开这种玩笑倒无伤大雅,跟一个刚见面还不怎么熟的年轻女孩说这样的话就显得太孟浪了。李娜似乎并没介意,她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我们过几天正准备要打扫呢。”    
李娜说她刚才正在做饭,没做完就出去接我了,现在要接着做。“你做吧,正好我观摩一下你怎么做饭。以前听你爸说你在家煎鱼,我还挺稀奇的。”    
李娜那天打算要用土豆炖鸡块。我倚着厨房的门框看着李娜往锅里到油,待油热了下葱姜和干辣椒,然后把生的鸡块和土豆倒入锅里翻炒、添水……。“不错嘛,你做饭还真很像那么一回事。”“她们不会做饭,在这里都是我做,她们洗碗。前两天刘小梅她妈来看她,我煎带鱼……她们都没吃过。”李娜语气里带着那么一点得意。“不过你这个鸡块还可以这样做,先打一下水抄……就是把鸡肉放到凉水里加热到水开,然后撇去上面的沫子……记住不能直接用开水紧生的肉,那样不能把肉里的血沫紧干净;然后把鸡肉炖到七、八分熟……就是用筷子能扎动就可以。现在肉食鸡的肉都很容易熟,你煮上个十五、二十分钟也就差不多烂了,捞出来再用油炒。炒鸡块之前,先在油里放一小勺糖熬一下,然后放葱姜蒜炸锅,把鸡肉和土豆加酱油下到锅里翻炒,等糖色挂到土豆和鸡肉上,少添一点水……别忘了放盐……用文火炖上十几分钟,等土豆把汤都收进去就可以出锅了。这样做出来的土豆、鸡块颜色会好一些,而且感觉很黏,不清汤寡水。”“你这么做的鸡块肯定会好吃,改天我一定做着试试。” 李娜对我的“杨氏土豆炖鸡肉”一脸神往。我背菜谱上了瘾,接着说:“我在一篇小说里看过用番茄酱加红葡萄酒煲土豆鸡块……。”李娜又被我说动了心,念叨着要去买一瓶红酒回来炖鸡用,并想看看我说的那本小说。我答应等她放假回家的时候找给她看。    【“有个星期天,阿兔妈买来鸡要她炖汤,但公子教她把鸡切成块放在砂锅里和土豆一起煲,然后番茄剥皮,煸成番茄酱加进辣酱油,就变成番茄沙司,是鸡和土豆的作料。他说烧这只鸡一定要放葡萄酒而不是料酒,阿兔家没有现成的红酒,再加上做沙司花了功夫,阿兔另要花钱去买葡萄酒,突然觉得所付出代价太大,就想用料酒代替。公子便上楼从自己家拿了半瓶红葡萄酒下来,亲自倒了一调羹在鸡砂锅里,用勺子搅一搅,立刻香味如云,柔软地罩住了嘴鼻,是那种十分异样的香,就像香是有颜色的,跟酒一样的玛瑙色,华丽高贵,让你为此而不安。  
公子将余下的红酒留在阿兔家的碗橱里,说以后还会用到。且不说以后,单是这道菜便在阿兔家的饭桌上掀起风波。砂锅端出来的时候还滋滋作响,润泽发亮,盖子打开时,有一层透明的红油汪在鸡块上,沿着内缘是一层烤出来的薄薄的硬壳,阿兔母亲的脸当即沉下来……。”——唐颖《随波逐流的人》    我非常喜欢《随波逐流的人》开场时唐颖对“秦公子”的形象、以及他和少女“阿兔”拌嘴、教她做菜这些琐细的生活场景传神入微的描绘。似乎这个十几万字的小说只有这些才是最真实,最能吸引我的。我想如果唐颖的文字都能保持这样的水准,那写上海还真象余秋雨说的——“越过唐颖有点难。”    余秋雨是在给唐颖的长篇《美国来的妻子》做的序里讲了这么句话,原话是“我想,写上海的作品已经很多,今后还会大量增加,但是,若要从文学角度来透析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前后上海生态和生态的演变,越过唐颖有点难。”我个人觉得唐颖这部小说写得很一般,故事讲的蹩脚。对那个过往上海的追忆显得牵强而生硬。余秋雨先生给这么高的赞誉,让人怀疑很像是个“托”。    我不喜欢余秋雨的原因比较无厘头。我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他时,竟然发现他老先生长的居然完全符合我对老舍笔下那个冠晓荷的想象。虽然知道以貌取人不对,但还是对他有了偏见。余先生的文章我只看过一篇什么《夜航船》,感觉很一般,就不想再浪费时间了。我想他自己大概也不会认为自己可以和梁实秋、林语堂比肩吧。我很反感对他作品中那些纰漏处的“咬文嚼字”的行为,不过,把“入仕”退休当成升官来用……这样的错误如果是一个不通古文的大学生犯的还可原谅,混到他这一级别的学者还这么没常识,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就像一个智力正常的人分不清上厕所和上饭店一样让人觉得不可思议。错了还嘴硬、强词夺理就不是学术品格的问题,而是做人的素质了。不过,我倒是挺欣赏他那个“不再出书,写的东西都发在网上,让广大读者无偿共享”(我道听途说,没考证是不是真的。)的创意,我觉得这样真是很不错,既然科技已经昌明得可以让传播思想、开启民智不用靠——“卖”——书来实现,那为什么不去从事真正高尚的,不为名不为利的写作哪?可惜到现在他也没那么做,不知道是怕犯众怒——犯所有靠写书、传播思想赚钱的人的怒,还是根本就是在忽悠大伙。    至于唐颖说的那只“鸡”,我觉得按我的做法再加红酒和番茄(我的番茄是不去皮的)味道也应该不恶,如果哪天材料凑手,我的心情不错,我打算试着做做。】    
李娜的炖鸡块并没如我想象那般的水淋咣汤,而是干乎乎的。因为她光顾听我瞎白乎忘了看火,汤逼干了不算还差点没烧糊锅。把鸡肉盛出来,李娜刷锅又要烧一个紫菜蛋花汤,我也准备要告辞了;我想李娜的室友应该快回来了,今天的拜会已经非常恰到好处,我可不想再向一个陌生女孩解释一遍自己的行为。不过那天很凑巧,还没等我开口,跟李娜同住的女孩打电话回来说晚饭不回来吃了。李娜看样子本来就是想要留我吃饭,这回我更没了非要走的理由。    
那天的米饭水放多了,煮熟后很像熬干了的粥软趴趴粘糊糊。菜和汤的味道也不佳,说实话李娜的厨艺确实非常一般,不过在我所认识的象她这么大年纪的女孩里,她的表现已经可称出色。我认识这么个女孩,一次大家做菜聚餐,她什么都不会弄,却又不甘寂寞,自告奋勇要切土豆,我千叮咛万嘱咐的告诉她,切东西的时候要用不拿刀的那只手的中指、无名指的关节顶住刀背,这样就不会因为滚刀切到手指……结果她还是差点没切到自己的手——把留的长手指甲切掉了一块,花容失色,大惊小怪的倒把我吓了一跳。她要是真切到了手,我想我会好言安慰、呵护她一番的,毕竟十指连心,切手指的痛是钻心疼,要不过去怎么会有用竹签钉手指的酷刑哪。看只是切掉了块没用“钙化物”,我得理不让人的训斥她说:“洋大二怔的你还能干点什么?我看你将来生个孩子都费劲!”我说的也是实话嘛,女人生小孩确实是个很费劲的事嘛。(就跟你见过似的?我还真见过,而且是一次极痛苦的分娩。对于我经过的事你又了解多少?我很尊重妇女的。)不过话说的确实有点那个,虽然平时都闹惯了,女孩也不是个扭扭捏捏的人,但听了还是臊的脸通红,骂了我一声“臭流氓”,直到吃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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