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悔之现状:中国果真“暴民”太多吗

李悔之:中国知识分子果真“没有尽到启蒙责任”吗?(续)
核心提示:果真“没有尽到启蒙责任”吗?——评《中国知识分子没有尽到启蒙责任》原文链接:http://www.21ccom.net/articles/sxwh/shsc/article_70.html接上文再谈“没有尽到启蒙责任”问题。从清末始...李悔之:中国知识分子果真“没有尽到启蒙责任”吗?
 ——评《中国知识分子没有尽到启蒙责任》
/articles/sxwh/shsc/article_200.html
再谈“没有尽到启蒙责任”问题。
从清末始,康有为、严复、梁启超等启蒙者开始在国人中不遗余力地传播西方现代政治文明、制度文明和主流价值观。并很快有了“君主立宪”和民国初期短暂的议会民主实践(虽然两者皆失败了,但失败之原因告知人们:一个国家最重要的启蒙对象并非普通国民群体,而是政治精英和其他精英群体。这点稍后章节再谈)。辛亥革命之后,中国长期处于战火和动乱之中,但不少秉持自由主义理念的知识分子却坚守信念,使自由主义和宪政民主理念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中薪火相传,影响力日增。更难能可贵的是,这些人不独坚持理念的传播,还竭力付之实践: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先后成立了国防参议会和国民参议会,自由主义者以此为平台发动了两次宪政运动,虽然最终没有实现宪政的目的,却开启了民智,使以当代西方政治文明和思想文明得于广泛传播。
特别想指出的是:“五四”前后自由主义在中国的传播,纵然在国、共两党政治精英中也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上世纪四十年代初共两党关系日趋紧张之时,处于弱势的一方以国统区的《新华日报》为平台,不断发表各种题材的文章倡导和呼吁宪政民主(“解放区”的媒体亦同样摇旗呐喊),而且还在群体文化素质很低的各个“解放区”以“黄豆选举”形式试行民主实践;在内外压力之下,国民党也终于在数年后的先后于年分别召开“国民大会”、“行宪国大”。诚然,因战乱等因素所致,该时期国共两党的民主实践皆形式大于内容,但毕竟从中看到宪政民主乃人心所向。正因为如此,稍后接管大陆的新政权仍在较长一段时间继续高喊自由、民主和“建设新民主主义”之口号,以凝聚人心和赢得世界舆论支持。由此足见宪政民主在当时的中国影响何其之大!而这些恰恰是产生启蒙的结果。
自由主义真正“式微”的时代,是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开始的三十年间。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经启蒙者的努力,她又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神州大地复苏。虽然此后三十多年间,自由主义在中国一直难摆脱异端邪说的官方定性,启蒙者的话语空间一直十分逼仄;而且,传播自由主义一直是自带干粮、风险自负的劳什子事,然而启蒙者仍然不遗余力地传播自由主义思想。经太多知识分子长期的艰辛努力,当今中国,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普世价值观在中国得到空前的认可。并成为宪政民主制度诉求。为此,不少启蒙学者长期坚守寂寞和清贫。有些甚至付出自由的代价。如此情况下如果仍然说“没有尽到启蒙责任”,恐怕过于严苛了吧?[转载]反思清史——读印鸾章《清鉴》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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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历史的选择
明末的中国,是一个社会动荡的中国。这个时候的中国是政府腐败,引起人民的反抗。关外女真族建立的大金国不仅成为同明王朝相抗衡的力量,而且随时准备着消灭明王朝,入主中原,建立大一统的女真统治者的天下。在这种情况下,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就是,选择什么样的人成为中国最高统治者。当时有四个人可供选择。这就是现存的明帝朱由检,两个暴民领袖李自成和张献忠,由非汉人多尔衮和孝庄皇太后叔嫂二人,共同辅佐大清国幼主爱新觉罗·福临。这四个人中到底哪一个人适合当中国的最高统治者呢?我们可以对这四个人进行一些分析。
没落的王朝产生的只能是末代皇帝
1627年(天启七年),二十三岁的明熹宗朱由校驾崩。临终时他立下了遗诏,遗诏最主要的就是谈到自己因无后嗣,决定由自己的五弟朱由检(生于1609年,即万历三十八年。1644年崩后,福王建立南明后,追其庙号为思宗,后改为毅宗,唐王将其庙号改为威宗。清入京后又将其改为庄烈愍皇帝,庙号怀宗)继承皇位。朱由检接到遗诏后当晚入宫,第三天登基,继承了皇位。这时下诏,将第二年,即1628年改为崇祯元年。
朱由检即位后,接手的是一个病入膏肓、无可救药的烂摊子。无论他怎样励精图治,如何闻鸡鸣而起,夜不分寐,并且总是想着勤政爱民,但都无法挽救这个大明江山灭亡的命运。他总是想着,如何使这个摇摇欲坠的明王朝重新振作起来,但这时已经是根本不可能了。而且他又是一个十分矛盾的人,这就是一方面,他没多少自己的主见,表现出理政时的盲目性;另一方面,他又是一个生性多疑的国君。
在理政无主见方面其中之一就是,
初,上即位,励精图治,轸恤民艰,忧国用不足,务在节省。给事中刘懋上疏,请裁驿递,可省金钱数十余万。上喜,著为令,有滥予者罪不赦。都科监司多此获谴去,天下惴惴奉法。顾秦、晋土瘠,无田可耕,又其民饶膂力,贫无赖者,借水陆舟车奔走自给,至是遂无所得食。未几,秦中叠饥,斗米千钱,民不聊生,草根树皮剥削殆尽。(计六奇《明季北略》第99页,中华书局1984年6月第1版)
这时朱由检便下旨,令朝廷御史带着十万两银和粮前往灾区赈灾。然而,因为驿站这个时候早已被拆除,灾区不能及时得到救济粮和救济款,使灾区雪上加霜。因此,出现了“溃兵煽之,遂相聚为盗,而全陕无宁土矣。”(同上,第99页)
可以看出,朱由检即位后天时对他非常不利,而且受灾最严重的又莫过于陕西的关中地区。从战略地位上讲,关中地区受灾不仅仅是关系到陕西,同时还会波及到周边的省份,从而造成陕西和周边省份,甚至是全国的动荡。这就是陕西户部侍郎南居益上奏的:
九边要害,半在关中,故刍饷之需,独倍他省……延绥、宁、固三镇,额粮缺至三十六月矣……斗米贵至四钱,军民交困嚣然,丧其乐生之心。穷极思乱,大盗蜂起,劫杀之变,在在告闻。适青黄不接,匮乏难支,狡寇逃丁,互相煽动,狂锋愈遑,带甲鸣锣,驮驼控强者,千百成群,横行于西安境内。耀州、泾阳、三原、富平、淳化、韩城、蒲城之间,所过放火杀人,劫财掠畜,庐舍志墟,鸡犬一空。泾、富二邑被祸尤酷,屠掠淫污,惨不忍言。即有存者,骇鹤惊风,扶老携幼,逃窜无门。(同上,第104页)
南居益在上奏中还谈到:
关中一变,川、蜀、晋、楚,唇齿俱为摇动,天下事尚忍言哉?(同上,第105页)
很明显,这就是指出了救济陕西关中地区的重要性。认为陕西关中地区的安定与否关系着周边省份,及其整个国家是否安定。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官员只顾中饱私囊,互相之间争权夺利,将人民的生死置之度外。人民生活穷困到吃树皮、草根,甚至到了用观音土充饥的地步。因此,这个时候是人心思变,人心思乱。南居益对朱由检上奏的是陕西关中发生之事,认为关中地区的安定与否,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安定问题。除了陕西的关中地区以外,这个时候早已是全国各地遭到天灾,加上政府官员的腐败,对人民进行残酷地剥削和压迫,已经将人民中的许多人从顺民逼到了暴民这种地步。李自成、张献忠等许多暴民领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这个时候的明朝就是《三字经》中所说的:“至崇祯,权阉肆,寇如林”。
还有就是朝廷内部的争权夺利。这就是侍读学士黄道周(号石齐,福建漳浦人)上奏朱由检的:
臣观迩年以来,诸臣所日营心计,无一实力朝廷者,其用人行事,不过推求报复而已……自辛未春月而后,盛言科场,实非为陛下之科场,不过为仇隙而翻科场,使诸素无仇隙者,无端而陷科场之内,至于科场之源流清浊,屈折难易,实无一言及之。(同上,第128页)
说的就是朝廷内斗十分激烈。每个官员都不是为着这个朝廷,而是为着自己。
很明显,在黄道周看来,这个王朝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在这种情况下,每个官员都心中有数。这就是他们认为这个王朝已经没有什么希望了。因此,想着在这个王朝灭亡之前,自己先捞一把。否则,就没有机会捞了。
同样,这个时候关外的大金国(后来的大清国)迅速崛起,八旗铁骑纵横关外,威胁着大明江山。
在东南沿海,日本浪人和中国海盗相勾结,不断地侵扰沿海地区。其中之一就是郑成功的父亲郑芝龙,入伙到以颜思齐为首的海盗团伙中,并且与日本人勾结,袭扰东南沿海地区。郑芝龙在当海盗期间,娶了日本女田川氏,郑成功就是田川氏所生。只不过是郑芝龙后来被明朝政府招安。这个时候的郑芝龙是,
明末入海寇颜思齐党,与日本人联合,遂娶日本人田川氏女,生子郑成功,即附日人居台后。其后日人为荷兰人所逐,台湾不可居,芝龙因以其人众舟楫,横于闽海。崇祯初,闽督沈犹龙,招降闽海群盗,芝龙本世居南安之东石村,遂受抚。还南安故例,凡为日本赘婿者,不得归国。独芝龙挈其妻还南安之东石村几经宅纵横数里,遂为八闽富人冠。(印鸾章《清鉴》第38——39页,上海古籍书店1985年10月第不版)
这里说明的就是,像郑成功之父郑芝龙这样在东南沿海一带勾结日本人,袭扰东南沿海地区的人和事,是不胜枚举。他们对这一地区造成了巨大的危害。只不过是郑芝龙在崇祯时期早已被明朝政府招了安,并且封了官而已。
上述所谈的这些说明的是,朱由检登上了帝位后,想把这个摇摇欲坠的大明江山治理好,但却没有主见。而且这个时候在天时、地利、人和方面,没有一样对他有利。
在生性多疑方面,朱由检表现出对身边的大臣没有真正信任的。这是因为他出生在这个没落的王朝中,从小所看到的就是朝廷内部的争权夺利,勾心斗角。为了达到整垮对手,自己爬上高位的目的,是不惜一切手段。因此,导致了他那种生性多疑的性格。最突出的就是这个时候的明朝,受到了关外大金国的威胁,朱由检把抗击大金国的重任交给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心一意为着这个朝廷,在对大金国作战中,是屡战屡胜,从而成了皇太极的眼中钉。为了除掉袁崇焕,皇太极采用的是“借刀杀人”和“反间计”的办法,进行离间。引起了朱由检对袁崇焕的怀疑,感到袁崇焕有谋反之心,从而将袁崇焕杀害。这就是朱由检自毁长城,从而加速了这个明王朝的灭亡。
这一切都表明,虽然朱由检继承皇位体现出的是正统性,但这个王朝却已经是一个摇摇欲坠的王朝。在这种情况下,无论他如何努力,都救不了这个走向灭亡的明王朝。他是有心无力,但已经是一个千疮百孔的社会,不是他一个人可以挽救的。最后在李自成为首的暴民组织的打击下,并且攻入了北京之后,他感到愧对于列祖列宗,在煤山自缢身亡。因此,决定了没落的王朝产生的只能是末代皇帝。必然要有一个新的王朝,取代灭亡的明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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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悔之:中国知识分子果真“没有尽到启蒙责任”吗?
 ——评《中国知识分子没有尽到启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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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一篇题为《中国知识分子没有尽到启蒙责任》的文章在《共识网》引起读者热议。该文是武汉大学哲学系教授、西方哲学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邓晓芒的文章《评刘小枫的 学理”》一文较早时候在《共识网》刊出并引起较大反响之后,接受《共识网》编辑部主任袁训会采访的对话录。
平心而论,《中国知识分子没有尽到启蒙责任》一文不乏精彩之处。但不少观点也经不推稍稍推敲。尤其是“中国自由主义逐步式微”、“一些自由主义者想搞宪政,但是当他们面对毛派的攻势时,却怎么也招架不住”等判断,与事实严重不符;在对当今中国自由主义总体水平、现状的分析和判断上,又出现较大的误判;尤其是将自由主义在中国“一直没能成为参与政治的主导力量”,归咎于“没有把自由主义的真谛说清楚,没有尽到启蒙责任”,更是严重失察。笔者同时注意到:前述误判并非个别,如学者秋风就曾在《中国自由主义二十年的颓势》一文中认为:“从2003年以来,自由主义在理论、实践两方面,均陷入困境。”再如高全喜先生在《中国自由主义的政治成熟》一文中,也对中国自由主义现状、中国自由主义面临的真实困境也出现了类似的误判。基于前述观点可能会在读者中产生某种消极作用,下面将对《中国知识分子没有尽到启蒙责任》一文一些重要观点认真推敲一番:
  一、中国自由主义“逐步式微”及“本身还不成熟”问题
  且看邓晓芒教授与袁训会先生的一番对话:
袁训会:不管是刘小枫还是汪晖为代表的新左派,他们的观点不仅更能为官方所认可和接受,而且在民间舆论场也得到了高度的认同,相反,在整个21世纪,中国的自由主义却是逐步式微的,您觉得,这其中因由又是什么?
邓晓芒:我觉得这不奇怪,中国作为一个皇权主义根深蒂固的国家,生活在这个国家的绝大多数民众都摆脱不了这种皇权主义的影响,天天巴望一个青天大老爷来为自己主持公道,上访等行为都是这种表现。
另一点就是中国自由主义本身还不成熟,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包括很多很有名的而且表现得很坚决、甚至有点悲壮的自由主义者,他们的自由主义思想都不是很成熟,他们的思想还停留在中国传统的一般思想--叛逆思想这个层次上“。
首先与袁训会先生商榷一番:近年间开始发生重大立场”转型“的刘小枫抛出”国父论“、”毛泽东搞文革是要追求平等“”一类观点,它与汪晖的“新左”理论一样,确实“更能得到官方的认可和接受”。但说“而且在民间舆论场也得到了高度的认同”,窃以为言过其实:一直以来,以网络为主的中国民间舆论场左、右(中国语境下的左右)之争水火难容。无论是“新左”还是毛派的观点,都极难被自由主义直接影响下的、中国语境下的“右派”网民所接受。所以,充其量也就部分群体中“得到高度认同”。
而“在整个21世纪,中国的自由主义却是逐步式微的”一说,则是另一个重大的误判。给出理由前,首先要弄清何为“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英语:Liberalism)是一种意识形态、哲学,以自由作为主要政治价值的一系列思想流派的集合。关于自由主义原理和基本内涵,自由主义学者、悉尼大学冯崇义教授的归纳、总结十分具体、精准,且简明扼要:
“自由主义是以个人自由权利为优先价值的政治理论和信仰。她将个人自由确定为每一个人与生俱来的、与生命一样珍贵的权利。并要求建立政治法律制度来充分保障每一个人同等的自由权利。它充分吸收前人的积极因素而成型于十七世纪的欧洲。并于十八世纪经过英、美、法三国的政治革命和政治改革而落实于制度层面。除了短暂的个别例外,三百多年来自由主义一直是欧美发达国家的立国之本,因而代表着人类世界的主流文明。尽管自由主义内部流派众多,自由主义在几百年来的不同时期和不同地方,重点和重心也有所不同,但其核心内容相当稳定:
一、政治上要求自由主义民主(liberal democracy)或宪政民主(constitutional democracy),反对任何形式的专制统治和等级特权,特别要求实行法治,严格限制政府权力以充分保障个人权利;
二、经济上要求自由竞争、公平交易的市场经济,反对任何形式的垄断;
三、社会上不仅维护中产阶级的合法权益,而且坚决捍卫劳工大众的平等权利和应有福利;
四、方法上推推崇理性,实证与和平,力戒愚妄、武断与暴力;
五、法律上强调每一个人在法律上的普通平等,反对任何人或团体行使超越法律的权力,特别是强制或奴役他人的权力;
六、道德上倡导自主、独立和宽容,尊重个人的信仰、隐私、偏好和自由选择,强调每一个人独一无二(独立个性)的内在价值,反对将个人化约为任何集体的工具或手段。
弄清自由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内涵后,回头来审视袁训会先生”整个21世纪,中国的自由主义却是逐步式微的“之说,会发现事实恰恰相反:当今中国,自由主义只在越来越难有立锥之地的传统媒体中”日渐式微“,而在极为广阔的互联网上,却是另一番壮观景象:从微博、微信、博客和论坛众多文章和帖子中,可以看出托克维尔、哈耶克、波普尔、哈维尔等自由主义大师的著作在中国越来越受欢迎;契约精神(自由?平等?守信的精神)和法治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有限政府“、”小政府、大市场“、”小政府,大社会“等政治术语越来越成为业余网络作者文章的热点词汇;作为制度诉求的宪政民主呼声越来越高涨”……所有这些皆表明:自由主义在21世纪的中国并非“逐步式微”,只是她不再像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那样,总是以纯理论和学术文章形式展现在少数精英读者面前。
退一万步而言,当今自由主义确实“逐步式微”,但这究竟是“中国的自由主义还不成熟”之过,还是应当归咎于长期以来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夹缝中求生存的生存处境,以及越来越逼仄的话语空间和传播渠道?!
下面,很有必要对“中国自由主义本身还不成熟”问题认真探讨一番。
自洛克以降,后经孟德斯鸠、卢梭、休谟、亚当·斯密、贡当斯、边沁、密尔、潘恩、麦迪逊、汉密尔顿、哈耶克、罗尔斯等等自由主义大师的不断发展与修正,尤其从英、美、法成为现代宪政国家始,历经两百多年的政治实践,自由主义已不仅是一套十分成熟、完善的理论体系学说,并成为世界现代文明国家主流价值观和政治制度设计指南。更可喜可贺的是,在同文同种的台湾地区,也同样取得令人欣慰的成功。
有人或者会对“同样取得令人欣慰的成功”持质疑乃至嘲讽态度--一直以来,包括一些专家学者在内的大陆人士总是嘲笑台湾经常发生诸如立法院打架、“百万围城”和“占领立法院”等“民主乱象”,其实,这些“乱象”对一个主权在民,况且只有二十多年历史、尚处于不断成熟阶段的民主体制而言,既属正常,也不可怕:因为民主体制的“乱象”,与非民主体制的“和谐”有着本质的不同:前者的“乱象”,不过是政治矛盾和社会问题及时曝晒于阳光之下。凭借民主的妥协精神和强大的纠错机制,“乱象”总能及时化解而不会成为难于化解的死结;后者的“和谐”却是长期刚性维稳的结果,背后累积无数难于化解的政治矛盾和社会问题。这就是非民主政权经常发生一夜倒台现象的深层次原因所在。鉴于此,嘲笑“民主乱象”也就很是可悲。
那么,当今中国的自由主义究竟成不成熟呢?窃以为,只能从相对、相比较的角度去看这个问题。从清末康有为、严复、梁启超始,自由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已有一百多年历史。确实,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因翻译和传播西方自由主义时,学者未能达到“信、达、雅”之标准;在政治自由主义、经济自由主义等领域涉猎、研究至深的自由主义学者少之又少(纵然号称“自由主义大师”的胡适,其在“新文化”时期最主要的工作和贡献是提倡新文化、白话文,对自由主义制度构建,对经济自由主义原理极少涉及)。如果说过去一百多年历史中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中国自由主义“还不成熟”,是恰如其分的。
然而时隔近百年后,当今中国大陆的自由主义,在李慎之、王元化、何家栋、江平等前辈学人的引领下,再经刘军宁、徐友渔、朱学勤、秦晖、刘小枫(刘小枫曾是重量级启蒙家,只是近年才“转型的”)、龙应台、余英时、贺卫方、雷颐、何怀宏、汪丁丁、杨小凯、张曙光、张宇燕、盛洪、茅于轼、何清涟、袁伟时、任剑涛、陈少明、李强、毛寿龙、杨东平、顾肃、顾昕、李梅、谢泳、谢有顺、张远山、筱敏、任不寐、王怡、邵建、许纪霖、张祖桦、王怡、林毓生、江宜桦、张灏、钱永祥等中青年学者三十多年的不懈努力(之所以不将前述学者称为“自由主义者”,是因为传播自由主义者,不一定本身是自由主义者),自由主义在中国的成熟度(无论是涉猎和研究领域,还是对自由主义原理和精髓的领会和掌握),都远远超过清末和民国时期。如果这时仍说中国的自由主义“本身还不成熟”,“成熟”的标准也定得太高太超前了!--须知,二百多年前立宪会议时期的美国政治精英们只以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人的自由主义理论,便制订出一部迄今为止世界上最经得起历史检验和考验的宪法。就总体水平而言,当今中国自由主义精英群体,比之美国制宪之时的自由主义精英群体,纵然不算大大超过,也是毫不逊色的--须知,自由主义理论是在洛克、孟德斯鸠、卢梭之后,经众多后起的自由主义大师不断发展、修正和充实后,最终成为一个完整和严密的理论体系的。
在《中国自由主义的政治成熟》一文中,高全喜先生也对中国自由主义的状态和面临的现实出现了较大误判--同样认为中国自由主义“不成熟”。与邓晓芒先生的“成熟”标准不同的是,高全喜先生所谓“成熟”,乃“基于自由的政治成熟,非基于利益、权力或统治的政治成熟”。其实,无论是邓晓芒先生还是高全喜先生,都对中国自由主义现状和总体水平缺乏清醒的认识--当今中国自由主义其实并非本身“不成熟”,而是权力的作梗极难进入高全喜先生所谓的“成熟”。对此,方绍伟先生一针见血指出:“当今中国的自由主义之所以现在面临的是异常严酷的‘从规范到实践’的问题,面临的是异常冷峻的‘规范分析的理论文章结束了,书面宪政似乎也就到头了’的问题。中国自由主义的问题是自己成熟了,却‘秀才碰到兵’,新革命碰上了老问题!”
话至此还想强调一点的就是:自由主义并非深奥、晦涩的古印度六派哲学经典和康德、黑格尔、费尔巴哈的德国古典哲学,更不是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完全可以其化繁为简、化难为易,成为常识性的东西。千万不要将自其深奥化、复杂化,将更多精力和时间消耗于无谓的穷经皓首之中。因为这不但是徒劳无益之举,反而会引起无谓的学术之争。对此,徐友渔先生便深有感触:
“我们正在思考的任何一个问题,都已经被思考过了。逻辑的空间已经完全被他们覆盖了。假定我是一个天才,也只能思考到他们思考过的问题。比如我在英国牛津就很清楚地感觉到这一点。他们的一个个哲学小组,还算不上大师,那种思考之认真、结果之精巧,那种甘于寂寞,中国学术界是没法比的。中国与之相比,只能算业余的,人家是职业性的。”参见《徐友渔:关注平等与公正》
二、鲁迅“应该自由主义的一面旗帜”,及“自由主义的一些原理”问题
在与袁训会先生的对话中,邓晓芒教授不但认为“中国自由主义本身还不成熟”,还认为中国自由主义者对自由主义的原理“没搞清楚”和“没说清楚”。所以他告诉大家:“我现在做的工作,就是澄清自由主义的一些原理,梳理像独立人格、人权、民主这样一些概念,逐一澄清,继而同以往对自由主义的误解和附会划清界限。”
把自由主义的原理“搞清楚”、“说清楚”,以便“同以往对自由主义的误解和附会划清界限”,这无疑是一件大大的好事。然而透过《中国知识分子没有尽到启蒙责任》一文邓晓芒先生许多话语,有理由怀疑,对自由主义的原理“没搞清楚”,领会和把握“还不成熟”的,就包括邓晓芒先生本人!
且看邓教授下面一番话:
“他们(中国的自由主义者)继承的是从老庄到魏晋名士(像竹林七贤)再到明清异端的叛逆传统。但是,这个传统跟自由主义中间是有一层隔膜的,并不能等同于自由主义。我经常谈到这个问题,包括鲁迅,鲁迅应该算自由主义的一杆旗帜了,但是鲁迅自己承认受到老庄影响,而且他特别欣赏民间的叛逆,欣赏历史上那些为民请命的人物,当然,也不是说不能不欣赏,因为在一个专制社会,能反抗总比不反抗要好。但是,另一方面,鲁迅的思想也已经开始跳脱出这个框框,他的作品中闪现了不少更高层次的自由主义思想,但鲁迅毕竟不是哲学家,他并没有对这些思想做一个澄清。”
从上述一番话中,令人遗憾地发现邓晓芒先生对当今中国自由主义现状、整体水平实在缺乏应有的认识和了解--从当今中国启蒙学者刘军宁、徐友渔、朱学勤、秦晖等人《保守主义》、《共和民主宪政》、《市场逻辑与国家观念》、《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道德理想国的覆灭》、《共和民主宪政》、《西方公民不服从的传统》、《自由主义与当代世界》、《实践自由》、《市场的昨天与今天》等等著作中,可以极为清晰地看出,当代中国自由主义者传承的是洛克、休谟、孟德斯鸠、卢梭、边沁、密尔、亚当·斯密、哈耶克、罗尔斯等西方自由主义大师的精神衣钵(不排除这些学人的著作有某种不足或缺陷)。所谓“继承的是从老庄到魏晋名士(像竹林七贤)再到明清异端的叛逆传统”之结论不但绝难成立,而且是近乎荒谬的。
从对鲁迅自由主义身份的认知上,则间接反映出邓晓芒先生对自由主义原理的混沌认识:只要熟悉鲁迅生平、著作,对自由主义原理和基本内涵且有明确认识者,相信都会对“鲁迅应该算自由主义的一杆旗帜了”之说感到惊讶:自由主义一般分为政治自由主义和经济自由主义。而从鲁迅所有作品中可发现,读不懂密尔《论自由》一书的鲁迅对政治自由主义历来是不感兴趣的。不少作品甚至是反自由主义的。如果说唐弢的《鲁迅的反对自由主义的精神》一文以及瞿秋白关于:“鲁迅主张痛打落水狗,真正是反对自由主义”之说乃基于意识形态和政治原因有所偏颇的话,鲁迅人生后期甚至把苏俄社会主义看成是人类未来的希望,从此再没转变,却是一个无可辩驳的事实;而对经济自由主义,鲁迅的作品从未涉及。所以,说鲁迅是一位自由主义者,是很不靠谱的。而“鲁迅应该算自由主义的一杆旗帜了”之说,就更八竿子打不到一块!
著名学者邵建先生说鲁迅只是“酷爱自由”的人,而非“自由主义者”,窃以为恰如其分--自由与自由主义是两个不同概念:自由,既是政治哲学的核心概念,也是一种社会概念和社会人的权利。自古以来,有洛克自然法状态下的自由;有“强制未到之处”下的自由(吾从周语);以及“有权做一切无害于他人的任何事情”(孟德斯鸠)的自由;而自由主义是对自由及确保自由的理性反思与结论。即:自由的边界是什么?应建立一种什么样的制度确保每一个人都能平等地享受自由的权利。基于自由和自由主义不同定义,再通观鲁迅著作和生平事迹,可以十分清晰地看出,鲁迅恰恰是一位“酷爱自由”的人。而非“自由主义者”--就像博爱是基督的核心教义,但具备博爱品质之人未必是基督徒的道理一样,“绝不会为外力所屈服”(胡适晚年评鲁迅),只能证明鲁迅“酷爱自由”和“硬骨头”人格,而不能证明人生后期将苏俄社会主义当成是人类希望的鲁迅是一位自由主义者;更难“算是自由主义的一杆旗帜”!--须知,当年视死如归的白公馆、渣滓洞的共产党人也是“酷爱自由”的。其“骨头”比鲁迅不知硬多少倍!
对鲁迅自由主义身份认知的重大误判,也就难免对当今中国自由主义整体水平、现状出现重大误判。不可否定,当今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群体在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的协调上,难免存在传统文人的某些局限(理论是自由主义的,行为模式更多的是传统叛逆型的)。但就像骨头硬不硬与自由主义并无必然联系一样,一个人的行为模式如何,并不是判断一个人是否自由主义者的必须条件。同样不是判断其学术的价值属性的必须条件。
邓晓芒先生要“澄清自由主义的一些原理,梳理像独立人格、人权、民主这样一些概念,逐一澄清,继而同以往对自由主义的误解和附会划清界限”诚然是大大的好事。然从邓晓芒先生“鲁迅应该算自由主义的一杆旗帜了”的认定中,再结合“中国的自由主义者继承的是从老庄到魏晋名士(像竹林七贤)再到明清异端的叛逆传统”的武断,是否有理由怀疑:对自由主义的原理“没搞清楚”恰恰是他自己?
  三、关于“招架不住”与“平等”
在《中国知识分子没有尽到启蒙责任》一文中,邓晓芒教授这样认为:
“一些自由主义者想搞宪政,但是当他们面对毛派的攻势时,却怎么也招架不住,因为毛派是中国土生土长的一套东西,它会显得更加振振有词。比如,拿平等来讲,毛派也讲平等,但这个平等跟西方自由主义原理里边讲的平等观该怎样区分,自由主义学者在这方面做的工作就远远不够。像刘小枫的文章里,就提出毛泽东搞文革是要追求平等,我认为根本就不是什么平等。为什么不是平等?这在我的文章里边早就做过解释,但现在像这样的工作,做的人还是太少了。”
在《论刘小枫的“学理”》一文中,邓晓芒先生措辞严厉地批评了刘小枫“一贯的草率和粗疏”,而从上述一番话,也看到了邓晓芒先生的“草率和粗疏”--自1997年开始徐友渔与汪晖之间开始发生论争后,自由主义只与新左派有过一段激烈而尖锐的论争。然而与毛派之间,无论如何也难于发现哪一位自由主义学者有过正式的论争。“却怎么也招架不住”之说实在令人啼笑皆非!
自由主义学者之所以与毛派之间没有过论争,最主要原因是:毛派的“攻势”文章看似“振振有词”,其实毫不讲逻辑和学理,全无学术争论价值。面对打棍子、扣帽子大字报式文章,自由主义者或苦笑一声,或采取“惹不起躲得起”之态度。换言之,面对毛派的“攻势”,自由主义学者绝非“怎么也招架不住”,而是鉴于此类争论徒劳无益而不屑与辨。
所以,硬说自由主义者“面对毛派的攻势时,却怎么也招架不住”,并将“怎么也招架不住”的原因归咎于“普世价值的一些原理没有搞清楚”,诚然又是极为可笑的主观臆断。
“平等”问题之所以成为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毛派争论之焦点,并非自由主义者“在这方面做的工作就远远不够”,最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如萧功秦先生所言,左派最突出的弱点“,是”把某种公平理念抽象化、浪漫化并予以反历史的美化方面,以漫画的方式发展到极端与荒谬的地步“。而且,对此类”平等“的执着,一直处于狂热的偏执状态(如此既有学术浅薄化因素,更有心理缺陷因素)。二是囿于陈腐意识形态难于摆脱僵死思维。三是有些人揣着明白装糊涂,以自己在学术界的身份误导他人,从而达到向权力邀宠之目的。就如前些时候鼓吹”国父论“的刘小枫在《如何认识百年共和的历史含义》一文中关于”毛泽东搞文革是要追求平等“之说,其实是长期以来毛派人士一直的老调,早在二三十年前,便被无数国人批得体无完肤。作为文革过来人、学贯中西的著名大学者,刘小枫岂会弄不明白”文革“是否”追求平等“?!
而邓晓芒先生所谓”自由主义原理里边讲的平等观“,早有太多学者作过正确的诠释。只是可能每日忙于本职教学和学术研究的邓教授平时较少关注此类文章罢了。
且看刘军宁论”平等“:
“人的平等是指法律面前的平等,所有人都应受到以自由为依归的法律的同等保护和同等对待。平等权的目的是为了让每个人享有最大限度的选择自由,来充分实现人在各个方面的潜能。平等权同样意味着可以享受个人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的自由,因而也享有免遭其他人或个人联合体(如黑社会、政府)侵害的同等自由。平等并不意味着机会的绝对平等,而只是意味着享有机会的同等自由。平等不意味着政府应对所有社会成员提供同等的保障,也不意味着人们有权平等地占有政府提供的物品(法律所提供的同等保护和同等待遇不在此列)。
在经济方面,平等权指的是机会的平等,即免于政府对个人通过自身的努力来追求物质财富的任意限制。为个人提供经济方面的保障首先是个人或由个人自愿结成的团体(如家庭)的责任,而不是政府的职权。没有一个政府有能力为所有的个人提供经济的保障;而政府一旦做出这方面的承诺,通常是为了让人们放弃自由,其结果是个人为在经济上得到保障却失去了自由。政府对个人提供的帮助越多,对受助者的命运的操控也就越多;个人的自主性和自由度也越小,会像动物园中的动物一样,最终导致生存能力的退化。
对平等只能从自由的角度来理解。自由是每个人本应具有的基本权利,无论人们的社会地位、财产、声望、权力、阶级、等级、民族、文化等如何不同,每个人都应当充分享有同等的自由权利。只有当人们充分享有自由时,人的独立、尊严和幸福才能实现。给穷人自由,并不意味着其他人失去自由,只有那些原来垄断权力的利益集团或政府机构才有损失,它们会失去对利益的独占。而给穷人的物质和福利必定是政府从另一些人手里拿来的,当政府许诺给一部分人以物质福利时,它正好有机会从社会中索取更多。所以,给穷人自由,政府将受到损失;给穷人福利,政府不仅不会有损失,而且每级政府可以提取更多。”
“自由主义原理里边讲的平等观”,有太多自由主义学者作过太多的阐述。篇幅所限,这里难于一一列举。
四、自由主义之“没能成为参与政治的主导力量”,果真是知识分子“没有把自由主义的真谛说清楚,没有尽到启蒙责任”?
接着想指出另一个重大认识误区:先看袁训会先生和邓晓芒教授的一段对话:
袁训会:据我所知,自由主义的理论在中国出现和发展的时间比毛左和新左都要早,而且是早很多。这一思潮自从被引进中国后,虽然会有一些演变,但总体感觉,它始终还是尝试着在中国进行启蒙,而一直都没能成为参与政治的主导力量。
邓晓芒:这个恐怕还要很长的时间。我觉得主要还是由中国社会发展的滞后所导致的,中国很多民众的思想水平仍然停留在几千年以前或者是文革时期,没有什么长进。当然,民众没长进的一个原因是知识分子没有长进,他们没有把自由主义的真谛说清楚,没有真正尽到启蒙的责任(注意,前述话语中,身为精英知识分子的邓晓芒教授把自己从启蒙责任中挪开,用了一个“他们”--这也是一个不小的“粗疏!”)。
先对袁训会先生的一番进行推敲一番:
在启蒙话语管道一直不通畅的条件下,中国自由主义于者并非“始终还是尝试着在中国进行启蒙”——太多致力于启蒙的知识精英始终顽强地、坚持不懈地以夹缝中求生存和见缝插针的精神在中国传播自由主义原理。而且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果。自由主义之所以“一直都没能成为参与政治的主导力量。”原因却并非邓晓芒先生所言:“主要还是由中国社会发展的滞后”、“知识分子没有长进,他们没有把自由主义的真谛说清楚,没有真正尽到启蒙的责任,”而是因为另一个最重要、最关键并众所周知的原因:自上世纪四十年代末开始,尤其是1957年“反右”开始至今,中国自由主义一直处于夹缝中求生存状态,毛时代的二十多年间甚至完全失去生存空间。如此条件下,何来“成为参与政治的主导力量”?!
退一步而言,中国自由主义“一直都没能成为参与政治的主导力量”,原因假设如邓晓芒先生所言:“主要还是由中国社会发展的滞后所导致的。”然而,将“社会发展的滞后”的原因归咎于“中国很多民众的思想水平仍然停留在几千年以前或者是文革时期,没有什么长进”,又将民众“没有什么长进”的一个重要原因归咎于“知识分子没有长进,他们没有把自由主义的真谛说清楚,没有真正尽到启蒙的责任。”在这里,邓晓芒先生再次表现出令人遗憾的“草率和粗疏”--稍懂中国现代史和思想史之人对此都心知肚明:自由主义在中国之所以“一直都没能成为参与政治的主导力量”,最重要原因既非民众“没有什么长进”,也非“知识分子没有长进”,而是手执权柄者们“不长进”!是手执权柄者们的思想“仍然停留在几千年以前或者是文革时期!”--试想,一直以来连生存空间都面临极大挑战,何来“成为参与政治的主导力量”?
再谈“他们没有把自由主义的真谛说清楚,没有真正尽到启蒙的责任”问题。
从康有为、严复、梁启超始,自由主义作为泊来品输进中国,后经胡适等新文化学人的不懈努力,自由主义思想在中国知识分子群体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传播。不计康有为、严复、梁启超、胡适等清末和民国时期启蒙学者的作品,就当今中国,有关自由主义学说著作之丰,涉猎范畴之广泛,可谓盛况空前。如果这样仍说没有把“自由主义真谛说清楚”(注意,是“真谛”,而非全部领域),要怎样才算“说清楚”?
再谈“没有尽到启蒙责任”问题。
从清末始,康有为、严复、梁启超等启蒙者开始在国人中不遗余力地传播西方现代政治文明、制度文明和主流价值观。并很快有了“君主立宪”和民国初期短暂的议会民主实践(虽然两者皆失败了,但失败之原因告知人们:一个国家最重要的启蒙对象并非普通国民群体,而是政治精英和其他精英群体。这点稍后章节再谈)。辛亥革命之后,中国长期处于战火和动乱之中,但不少秉持自由主义理念的知识分子却坚守信念,使自由主义和宪政民主理念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中薪火相传,影响力日增。更难能可贵的是,这些人不独坚持理念的传播,还竭力付之实践: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先后成立了国防参议会和国民参议会,自由主义者以此为平台发动了两次宪政运动,虽然最终没有实现宪政的目的,却开启了民智,使以当代西方政治文明和思想文明得于广泛传播。
特别想指出的是:“五四”前后自由主义在中国的传播,纵然在国、共两党政治精英中也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上世纪四十年代初共两党关系日趋紧张之时,处于弱势的一方以国统区的《新华日报》为平台,不断发表各种题材的文章倡导和呼吁宪政民主(“解放区”的媒体亦同样摇旗呐喊),而且还在群体文化素质很低的各个“解放区”以“黄豆选举”形式试行民主实践;在内外压力之下,国民党也终于在数年后的先后于年分别召开“国民大会”、“行宪国大”。诚然,因战乱等因素所致,该时期国共两党的民主实践皆形式大于内容,但毕竟从中看到宪政民主乃人心所向。正因为如此,稍后接管大陆的新政权仍在较长一段时间继续高喊自由、民主和“建设新民主主义”之口号,以凝聚人心和赢得世界舆论支持。由此足见宪政民主在当时的中国影响何其之大!而这些恰恰是产生启蒙的结果。
自由主义真正“式微”的时代,是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开始的三十年间。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经启蒙者的努力,她又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神州大地复苏。虽然此后三十多年间,自由主义在中国一直难摆脱异端邪说的官方定性,启蒙者的话语空间一直十分逼仄;而且,传播自由主义一直是自带干粮、风险自负的劳什子事,然而启蒙者仍然不遗余力地传播自由主义思想。经太多知识分子长期的艰辛努力,当今中国,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普世价值观在中国得到空前的认可。并成为宪政民主制度诉求。为此,不少启蒙学者长期坚守寂寞和清贫。有些甚至付出自由的代价。如此情况下如果仍然说“没有尽到启蒙责任”,恐怕过于严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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