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角小时候被爸妈送出国学习音乐的小说

音乐与小说
《对等音乐》:一本不对等的小说
最近读一本英文小说《对等音乐》(An Equal
Music),读完颇不过瘾。作者维克拉姆·塞思(Vikram
Seth)是一位奇才,原籍印度,曾写过千言史诗,人在加州研习电脑,在中国也住过,可谓纵横四海,雄才大略。此次以伦敦为背景,写一位弦乐四重奏团的第二小提琴手和一位逐渐耳聋的女钢琴家的恋爱故事,是一个新的尝试,然而却不成功,不禁使我联想到文学和音乐的关系与语言问题。
&用文学语言来描写音乐演奏,如何写法?用再多的形容词、再多的比喻、再多的意象,还是无济于事,因为音乐的语言是声音,而文学的语言是文字,这是两种不同的语言;作曲的方式虽然也是书写,但乐谱符号所代表的,不是形象,而是声音。记得多年前在芝加哥大学见过一位作曲教授,我把一份瞿小松的乐谱送给他看,是一首交响曲,我如读天书,他一边看一边频频点首,又摇头摆尾,如入无人之境,一页接一页地翻着,速度奇快,不到十分钟就看完,然后对我说:“我们作曲家有一个本领,乐谱上的符号可以立刻化作脑海中的声音,他这首作品我已经在脑海中演奏过了,相当不错!”
我当时觉得无法理解,后来和其他音乐界的朋友谈起,他们都认为这种本领不足为奇,尤其是作曲家和指挥家,他们背谱的时候,不仅可以背旋律和速度,而且可以在脑海中重现全部音量和音色,甚至有些指挥家在预演的时候,如果乐队达不到他心目中的音色,会大为光火,卡拉扬就是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卡拉扬指挥时往往闭着眼睛,几似走火入魔,据说他一张开眼睛就是表示乐队出错了。
如何用文字来描写卡拉扬演奏贝多芬《第九交响曲》的全部过程?我还没有读过这类的文字。在《对等音乐》这本小说中,作者所遇到的困难恰好相仿:他的主人公听到一张老唱片,是把贝多芬的一首钢琴三重奏(OP.1,No.3)改编成弦乐五重奏,却写不出两者究竟如何不同,他听这张唱片时意乱情迷,后来又送给他的情人女钢琴家,但还是说不出内中的玄妙之处。这个“点子”颇为新鲜,行家一看,就知道是假造的,但假造得很得体,问题就在于描写不足,错失良机。
小说情节的高潮是这个弦乐四重奏团和女钢琴家在维也纳合奏舒伯特(Franz
Sehubert)的《鳟鱼四重奏》,男主角忆起旧情,奏完后突然发病,然而整个演奏的过程却没有仔细叙述。最令我遗憾的是小说中谈到巴赫(Johann
Sebastian Bach)的《赋格的艺术》(The Art of the
Fugue——原是钢琴曲,记得加拿大鬼才钢琴家古尔德[Glenn
Gould]曾灌过唱片),说是改编成弦乐四重奏,第二小提琴和中提琴的音阶要拉低,颇费周折,但至于这个四重奏团如何演奏,音色如何不同,四种乐器如何起承转合,都一概简略不表(而赋格本来就是一种几部起承转合的结构)。全书最后一页描写耳朵已聋的女钢琴家登台演奏此曲,她的情人在台下听,然而只听了上半场,就草草了事,对于她的演奏,只有寥寥几句话:“她的演奏没有故作深度,它有一种无法想象的美——清晰、可爱、坚持不变,一个乐句接着另一个乐句,一个乐句反映另一个乐句,这首未完成也完成不了的‘赋格的艺术’,是一种对等的音乐。”
问题正在于作者在文学技巧上没有做到“对等”的小说——非但在叙述文字上没有达到对等,而且在人物处理上也失去一个对等的机会:我认为女钢琴家远较男小提琴家有深度,然而他们的恋情却从他的立场道出,这位男主人公除了提琴拉得出色之外,其他一无可取,既然作者故意把他写得如此肤浅,我们也怪不得女主角最终离他而去。
看来写完我的间谍小说之后,我还要写一部音乐小说,干脆以家父做主角——当年他和马友友的父亲同是当年南京中央大学音乐系的一个弦乐四重奏团的小提琴手。
音乐小说·小说音乐
近来很少写书话,倒不是我看的书少,而是值得向读者介绍的书实在不多。专业内的书乏善可陈,文学理论愈来愈玄也愈来愈政治化,印度学者仍风行一时,中国现代文学的研究书籍,英文方面少之又少,所以我介绍的多是专业以外的小说。
最近出版的小说畅销书中,有一本却令我刮目相看:《身体与灵魂》
(Body and Soul),作者是爱荷华作家工作坊的主持人康诺埃(Frank
Conroy)。此人作品极少,近25年没有出书,这本小说去年问世后到处受到好评,我出于好奇才买来一读,读完才发现此书的确与众不同。倒不是在形式上有任何突出之处——它是一本极为传统的写实小说,属于狄更斯(Charles
Dickens)式的“教育成长小说”(bildungsroman)——然而在内容上接触到一个极具挑战性的题目:如何用文字来描写音乐演奏和作曲的过程。这本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自幼早熟的钢琴家,后来又尝试作一首钢琴协奏曲。我觉得全书最精彩的地方,就是描写他如何练琴,如何处理不同音调长短的音符,并如何在极高深的抽象想象中超越俗人所不能突破的那一堵墙!作者显然对古典音乐颇有修养,而且在写作过程中曾向名钢琴家谢尔金(Peter
Serkin,其父更有名)请教,两人对勋伯格的十二音律观点不同,但康诺埃竟然提出一套他个人的看法,真是不易。
故事的一个高潮是主人公和他的教师共同排练莫扎特(Wolfgang
Mozart)的双钢琴协奏曲,两个人不厌其详地逐节研究,我读来竟然入迷,差一点去买一张唱片和一张总谱来边听边看。这可谓生平第一次较之《莫扎特传》的印象更深(在那部电影结尾时,病重的莫扎特一句句口授《安魂曲》,反而是全片最生硬的地方,毫不“内行”)。一个小说家能够把音乐诠释到如此高深的地步,而不故意超越写实技巧的常规,的确需要功夫。
据小说家阿城说,他虽把《棋王》写得惊心动魄,别人以为他必是此中高手而约他下棋,但他却不会下棋。康诺埃是否也不会弹钢琴?我猜他绝非一窍不通,说不定还造诣不凡,因为这本小说中音乐演奏的招数太多了。至少,小说中所提到的一点是可以印证的:当这位钢琴家练到某种程度以后,他觉得整个音乐都在他脑子里,他的两手只随“头”动而已——复杂的音符在脑海中都变成了各种声音,他甚至可以一目十行,在读谱时立刻听到了他脑海中的音乐。可资为证据的正如上文提到的,我在芝加哥大学遇见的那位作曲教授,当他读到我的朋友带给他的瞿小松的乐谱以后,他连连点头,似乎进入一种自我催眠的状态。他可以从乐谱中听到每一个音符,包括瞿小松在谱中所用的中国打击乐器。顺带一提的是,虽然我想他早已忘记我们的那次会面,当然也不会读到我的文章。不过若是各位乐迷想知道此人是谁,可以设法去找最近灌制的几张钢琴演奏的唱片。他的大名是:伊思利·布莱克伍德(Easley
Blackw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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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在看你有没有诚意,爱她就去找她,向她坦白你的心意,不要轻易放弃,要去找她哦相信幸福会在不久的将来
答: 第三天:休息或放松练习你可以完全休息或练习第一天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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